深圳住房公積金繳存辦理流程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深圳住房公積金繳存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并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的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準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后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后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表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并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網絡綜合-四川瀘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支取轉移辦理流程】: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瀘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支取業務辦理流程
一、新單位開設公積金專戶業務辦理程序:
應申報資料:開戶申請文件,單位設立的批準文件、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登記證等各復印件一份以及填寫《瀘州市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清冊》。
辦理程序:開戶單位將上述資料填寫完整,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中心業務大廳。
二、繳存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程序:
應提交資料:銀行的繳款回單,當月繳交人數及人員名單(有變動的填寫變更清冊)。
辦理程序:到大廳“繳存”處辦理。先與經辦人員核對繳交金額、本次繳交人數及名單,核對無誤后,應收取經辦人員出具的“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繳款收據”,單位據此回單登記流水賬。
三、提取(銷戶)業務辦理程序:
應提交資料:填寫“瀘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三份,提取(銷戶)職工名單,職工提取(銷戶)的證明資料等
辦理程序:將以上資料提交中心大廳“提取”處審核,核對是否符合提取(銷戶)的規定。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單位應及時將住房公積金發放職工。
四、轉移業務辦理程序:
應提交資料:調入(或調出)的文件證明。
辦理程序:凡屬本行政轄區內調動的,單位填寫“瀘州市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一式四份,附上文件證明提交中心大廳“提取”處即時辦理,返單位回單聯;凡屬本行政轄區以外的調動,由單位填寫“瀘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并填寫調入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收款單位全稱、帳號、開戶銀行,提交中心大廳“提取”處審核。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五、封存辦理業務辦理程序:
應提交資料:凡有以下兩種情況的單位,應提供出證明文件。
職工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發生以下情況進行封存:
1、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
2、單位發生撤銷、解放、或者破產的。
辦理程序:單位填寫“瀘州市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到中心大廳“提取”處辦理封存。
六、帳戶合并辦理程序:
同一單位同一職工在中心凡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賬號的,單位經辦人員持單位申請到中心大廳“提取”處進行賬戶合并業務辦理,即時辦結。
七、帳戶分立業務辦理程序:
凡由同一單位分設立一個或多個下屬單位的,由新設立單位財務人員到中心辦理賬戶分立手續,應提供分設證明文件,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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