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農村生活補貼標準
補貼是指津補貼或福利,也即津貼。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行為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行為,而且還包括政府干預的'私人機構的補貼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昆明市農村生活補貼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昆明市農村生活補貼標準
東川區、祿勸縣、尋甸縣城市低保標準由510元/人/月調整為570元/人/月。
農村低保標準由295元/人/月調整為340元/人/月。
拓展內容:
農村低保申請條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農業戶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農村居民均屬保障范圍。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農業戶口,其配偶及子女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區縣農業戶口,在現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區縣當年農村低保標準的人員
3、其他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人員。
4、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拒絕勞動而造成生活困難的人員以及采取規避法律(法規)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人員不屬于農村低保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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