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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大病補充報銷比例
成都市社保大病補充報銷比例是如何規定的與我們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關,有著緊密的關聯,因此,我們不能只聽說過,卻不知到它具體是如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成都社保大病補充報銷比例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成都社保大病補充報銷比例
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按1%的繳費費率參保人員: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為77%;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為8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為8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為90%。
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按0.5%的繳費費率參保人員: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為38.5%;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為4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為42.5%;
4、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為60%。
二、成都社保補充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標準
目前,大多數的成都城鎮居民會在參加一份社保的基礎上,還補充一份醫療保險。當參保人生病住院時,不但可以在社保的基礎上報銷一部分,還可以在補充醫療保險中報銷一部分的醫療費用。但很多人對其報銷標準并不能很了解,那么,成都社保補充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呢?
針對這一疑問,小編特此訪問了保險業內專業人士,保險專業人士表示,成都社保補充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報銷標準根據繳納年限而定,繳費滿1年不滿3年的報銷300元;繳費滿3年不滿6年的報銷400元;繳費滿6年不滿9年的報銷500元;繳費滿9年不滿12年的報銷600元;繳費滿12年不滿15年的報銷700元;繳費滿15年以上的報銷2000元。另外,大家還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多份補充醫療保險并且符合報銷條件的參保人,可以按照上述標準合算報銷醫療費用紅,但一次合計報銷的金額不能超過1萬元。
由此可見,成都社保補充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標準是根據繳納年限而定的。大家在報銷時一定要看清楚已經繳費的年限,這關系到參保人報銷金額的多少。其中,社保補充醫療保險報銷金額最高是不能超過1萬元,最低報銷金額為300元。
三、報銷流程
成都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報銷一般是直接聯網結算。如未在醫院聯網結算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費,申辦人攜帶財政、稅務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專用票據、患者或家屬簽字認可的費用清單、中藥復式處方以及相關檢查報告、住院期間的病歷首頁、入院記錄復印件、出院病情證明或死亡證明、社會保險卡、參保人員和代理人身份證、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指定銀行的儲蓄賬號等資料前往成都市醫療保險管理局辦理即可。如需了解更多,請撥打成都社會保障局服務熱線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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