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什么意思
就業的含義是指在法定年齡內的勞動者所從事的為獲取報酬進行的務工勞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鄭州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什么意思,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鄭州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什么意思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原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的等。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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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是本人主動提出辭職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不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因此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但是其原有的繳費年限予以保留,在其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時,如符合領取條件,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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