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徽處理經濟管理危害的對策
1、工程經濟管理風險的類型
1)來自外界的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的風險。在施工期間不可避免的會受到當地水文、地質、氣候條件等因素的影響,這些現象的發生具有不可預知性,一旦發生,或多或少都會對工期的進度造成一定的影響,嚴重的話還可能會徹底摧毀已建成的項目產品,而且這方面的風險一般不在投標人的掌控之內。
2)來自施工單位自身的風險。在選擇施工方案的時候,若不能綜合考慮到自身施工技術、設備承載能力、工期、水文地質條件等因素的影響,很可能在已選好的施工方案下難以按預期完成目標,工程施工方案技術含量越高,施工越復雜,其所面臨的風險也越大。另外,工程安全與質量也存在一定風險。在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人員未嚴格遵守施工技術規范、安全操作條例而導致工程安全質量事故的事例經常發生;業主臨時提出加快工程進度,卻不給予施工企業補償,這些都會給建筑施工企業帶來損失。企業對勞務分包隊伍的管理是否得當也會影響到企業的整體效益,其風險性也是存在的。從現場實際操作來看,分包方通常會暗地里套取工程款后甩手不干,這種情況時有發生,再者,即使分包方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施工,也存在一定風險,這是因為在建筑工程實施期間需要使用大量的農民工,即使施工企業對他們進行一定的培訓,他們也會由于缺乏操作經驗、對施工環境不熟悉等原因,存在質量事故和工傷隱患的風險。如果選擇了錯誤的勞務隊伍,還會引起合同糾紛。
3)來自業主方面的風險。在這樣一個買方市場的前提下,業主帶給施工企業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面,許多建筑工程業主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通過各種不合理的條款將工程風險與責任轉嫁給施工企業。如將2%~2.5%的工程總承包風險費視作轉嫁所有風險的跳板,把二、三類設計變更、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可預見的風險、增加工程量等均強加給承包的施工企業。另一方面,施工單位要掌握業主的信譽和財力,特別是項目的資金來源、可靠程度以及工程款的支付能力。如若對這些了解不夠,比如說,在施工期間業主可能會因為一些原因無力繼續承擔工程費用,導致施工方工期延誤和工人窩工,自然會給施工單位造成一定損失。
2、工程經濟管理風險的防范對策
施工單位所面臨的風險是復雜多變的,那么風險一旦發生,企業該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去應對,或者說應該做哪些事情來把風險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呢?根據一般情形下應對風險的措施———規避風險、接受風險、降低風險和分擔風險,結合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個人見解。
1)承包商應該認清形勢,轉變舊觀念,增強自身的風險防范意識。對于一些風險過大的項目,在綜合考慮本企業實力的情況下,應該考慮是否放棄此類項目的投標,不要一味的為了追趕效益而盲目地去競爭一些風險過大,不適于企業本身的承受能力的工程項目。企業領導層更需要克服“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的錯誤觀念,還要熟悉新的`管理模式,丟掉“一刀切”的管理方法,對不同的部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使管理方法科學化,用最簡單、最經濟的辦法提高管理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切實加強風險防范意識,盡量在風險發生之前就要想好應對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風險損失。
2)企業要加強對勞務分包隊伍的培訓和管理,一項工程完成的好壞與快慢跟施工作業人員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如果施工隊整體業務素質不高,與別的施工單位相比就處于劣勢,甚至造成工期延誤,給企業帶來損失。所以,對施工隊伍進行有力的培訓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一個素質良好的施工隊對企業來講是一筆巨大的財富,除了對施工隊伍進行培訓外,企業也應該看到來自他們的風險,比如有的施工領班為了一己私利把民工工資收入囊中后潛逃,由此而引起的訴訟和行政干預,企業只能“付款善后”,嚴重影響到企業項目的成本管理,導致項目虧損。針對這種現象,企業應該更加重視合同約束,堅決不允許不簽訂合同就進場施工,必須明確合同雙方責任,對施工隊伍要加大監管力度,決不允許其放任自流,濫用工程款。企業負責人要定時定點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防止出現工人滯工的現象發生。
3)要認真編制工程量計價清單,防止出現報價與實際形成價相差懸殊的現象發生。預算員要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既要防止因“低價中標”的影響而有意減少報價,又要實事求是地估算出工程的合理報價。另外,在工程總量計價確定后,投標人要根據變化的工程量對單價實時做出調整,在對單價調整的過程中一定要避免顯而易見的畸高或畸低,以免被招標人認為該報價沒有科學依據而被視為廢標或降低中標的機會。
4)企業有時要采取適當的措施來應對材料漲價風險。一個項目的材料費占直接費用的60%左右,企業可以通過規范材料的供應程序,積極與投資方協商以取得風險共擔或風險補償等措施來降低這部分風險所帶來的損失。總而言之,施工單位要對風險問題統籌考慮,客觀分析工程經濟管理風險的來源,明確防范風險的措施,確保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探徽處理經濟管理危害的對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