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政策
云南省教育廳近日表示,繼續鼓勵大學生和畢業生自主創業,2010年將扶持500名在校大學生和大學畢業生實現成功創業。目前,各州市扶持名額已經確定。其中昆明180人、昭通15人、曲靖40人、玉溪20人、楚雄30人、紅河35人、文山20人、普洱30人、版納20人、大理30人、保山25人、德宏15人、麗江30人、怒江5人、臨滄5人,共500人。
最高可獲5萬元貸款
在云南省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在校高年級大學生)等已進行工商注冊的首次創業人員,每人可獲得不超過5萬元的創業小額貸款。
其中,對創業人員按有關規定免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相關稅收,申請創業小額貸款免擔保、免利息。首次創業人員創業并穩定1年以上的`,招用具有云南省戶籍一定數量的勞動者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的,還將給予1000元至3000元創業補貼。
小額貸款期限兩年
畢業生創業小額貸款的期限為兩年。記者了解到,從2010年10月1日以后發放創業小額貸款的,還款方式將調整為:自貸款發放后第7個月起按照3個月一期的還款周期等額還款(具體還款日為每個還款周期最后月份的20日),貸款期內還清全部貸款。
在校生須出具學校證明
大學畢業生想要創業,且打算享受“貸免扶補”政策,須到工商注冊登記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申請時,須出示《身份證》、《創業計劃書》、《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沒有稅務登記證須出具稅務登記機關的有關證明)、畢業生就業狀況證明(畢業生出具畢業證和就業登記證),在校生須出具學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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