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渠道
2017年有關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渠道,大家知道的有哪些?下文是小編收集的幾個,歡迎大家閱讀與了解。
新政策后跨境人民幣借款的障礙減少
人民幣貸款在中國內地與境外的利率差異一直存在,一方面,離岸人民幣的沉淀總量年年攀升;另一方面,我國近年來的金融改革進一步推動了境外人民幣借款的業務發展。深圳前海2012年年底在全國首個推出跨境人民幣貸款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2014年2月底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頒布印發了《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通知》,為跨境人民幣融資打開了通道。2014年5月份,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匯發[2014]29號,下稱“29號文”),取消或大幅度縮小跨境擔保的數量控制范圍和登記范圍,界定跨境擔保的外匯管理范圍和監管責任邊界,取消所有事前審批,以登記為主要管理手段,并取消大部分業務資格條件限制。2014年7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37號文),取消了“境內居民從特殊目的公司獲得的利潤、紅利及資本變動外匯收入應于獲得之日起180日內調回境內”的強制性調回資金規定,允許境外融資及其他相關資金留存境外使用。這都對境外融資資金的使用放寬了限制。29號文重新梳理了我國以往對跨境擔保方面的管理規章,37號文則進一步放松了外匯管制。由于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多以外資形式存在,因此隨著跨境使用人民幣借款的政策桎梏的解除,這對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解決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是一個很好的出路。
本文選取一個29號文發布后一個很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這個案例可以給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很好的啟示。上市公司——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提供保證金方式向招商銀行景田支行申請開立以某境外銀行為受益人,融資租賃公司花樣年金融為被擔保人的融資性保函,該境外銀行收到保函后,向花樣年金融提供跨境貸款,花樣年金融再以融資租賃形式將該筆貸款投放給東江環保。
關于融資租賃的安排:東江環保以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擁有的部分生產設備以“售后回租”方式與花樣年金融開展融資租賃交易,簽署相關生產設備的購買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等相關協議,融資金額為人民幣2億元,融資期限為2年。在租賃期內,東江環保按期向花樣年金融支付租金,繼續保持對該部分生產設備的管理權和運營權。租賃期滿,東江環保以留購價人民幣1.00元回購此融資租賃資產所有權。
這筆交易的意義在于,這是29號文之后,典型的“跨境擔保”案例,事實上交易各方所作的既不是“內保外貸”也不是“外保內貸”,而是29號文提到的典型的“其他形式跨境擔保”。花樣年金融在這筆交易中的角色很關鍵,售后回租的合同安排使企業實際上以較低的利率使用到了境外的這2億元的人民幣資金。花樣年金融這筆金額不是很大、合同安排頗為巧妙的業務,非常值得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借鑒。隨著金融改改的深化,進一步合理利用境外人民幣資金亦將成為規模較小的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拓寬融資渠道、提升企業競爭力的必然出路。
擁抱互聯網金融,P2L模式有力拓展了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渠道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呈現井噴式發展。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整體規模接近10萬億。從2013年開始,許多融資租賃企業和融資租賃從業者紛紛投身互聯網金融領域。目前已經有多家融資租賃企業投資建了自己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并出現了若干家具有代表性的第三方專業融資租賃互聯網債權轉讓平臺。平臺由租賃企業承諾本息保障,通過第三方支付托管,平臺不觸碰客戶資金。這類互聯網平臺以真實交易為基礎,受到投資者的認可。
(1) 從P2P到P2L
根據借款方的不同,P2P被進一步細分為狹義P2P(個人對個人)和 P2C(個人對企業)兩大類型。 所謂 P2C,是 “Peer to Company”的 縮寫 ,也可稱之為P2B(Peer to Busines), 平臺將個人投資收集后借給需要融資的企業。對于平臺匯集的資金流向融資租賃公司或平臺主要用于轉讓融資租賃公司債權的模式,市場上稱之為P2L (Peer to Leasing)。由于P2L平臺的投資者以個人短期投資者為主,因此規模不大、周期短。
(2)融資租賃公司與通過P2L平臺融資的模式
a.融資租賃公司已經完成融資,然后通過平臺轉讓債權。具體來說,融資租賃公司向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然后將其中的全部或部分債權在P2C平臺向投資用戶轉讓。購買產品的用戶獲取租金作為回報,期限匹配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
b.融資租賃公司通過P2L平臺融資,既而向特定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承租方的租金扣除傭金后即作為給平臺投資人(出借人)的回報,投資期限匹配融資租賃期限。
c.承租人在P2L平臺發起項目。平臺在對承租人的項目詳情、財務狀況、持續盈利能力等做風險評估后,確定是否立項。平臺在對承租人項目立項后, 承租人即可取得設備使用權 (但由P2L平臺暫時托管設備物權),承租人按期向P2L平臺的出借人支付租金。在租約到期,租金支付完畢后,P2L平臺再轉讓設備所有權給承租人。
(3)融資租賃公司在各模式下的融資途徑
P2P平臺經歷這些年的野蠻生長后,正規化、優勝劣汰已經是必然趨勢。盡管目前銀監會對P2P的監管細則還未出爐,但是銀監會對P2P進行監管的十個大原則已經明確,其中包括投資人和融資人必須實名登記、P2P機構不能建立資金池、明確P2P平臺不是信用中介而是信息中介等等。
上述模式c中的P2L平臺的運作已經相當于融資租賃公司,顯然不符合銀監會的監管紅線要求。因此模式a和模式b更有可行性。
模式a,融資租賃公司已經完成融資,通過P2L平臺轉讓債權,這實際上與以下兩種業務在本質上相通:一、把租賃資產打包,抵押給銀行進行二次融資;二、把租賃資產打包,資產證券化。只是這兩種方式無論是商業銀行還是證券公司對租賃公司及其資產的審核、審計、盡職調查都要嚴格的多,資產證券化還涉及到資產包的分級、升級,對資產包的規模也有要求,而且是一個相當復雜的系統工程,對于規模較小、急需解決資金問題的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傳統金融機構的產品遠水難解近渴。目前,模式a的代表有,普資華企、e租寶、融租e投。三個平臺,普資華企成立時間最早,成立于2013年6月,e租寶2014年2月成立,融租e投2014年9月上線。從平臺的性質和服務來看,這幾個平臺差異性并不大,基本上都是將自身定位于融資租賃行業金融資產交易平臺。
模式b,租賃公司直接通過平臺向社會募資,已然屬于直接融資的范疇,只要公司和項目的風險可控,是一個高效、雙贏的方式。現有平臺如理財范、愛投資和積木盒子,這三個平臺良好的運作實踐已經證明,互聯網金融能夠更快促成租賃項目、推動小型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業務發展。
當然,不能低估P2L的風險,風險的控制,監管的到位程度,擔保的真實性,都是在制度建設的大框架下亟待完善的內容。此前P2P的倒閉潮、跑路潮在近年也是無可避免的話題,但是互聯網金融的趨勢不可逆轉,相對于3萬多億的市場規模,未來可能會出現更多的專注于融資租賃的P2L平臺,這是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的機會更是出路,可以借機拓寬自身融資渠道、盤活公司存量租賃資產、提升公司的競爭力。
總結和未來的展望短短幾年時間,我國融資租賃業資產規模已超過3萬億,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融資租賃市場。然而,作為數目眾多、單體規模小、資金不足、融資渠道有限的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而言,如何拓寬自身的融資渠道,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但隨著外匯管制的進一步放松,金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各種形式的境外融資將會有效的改善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的生存環境和發展基礎;再者,互聯網金融是金融發展的必然趨勢,互聯網的易入性、移動性、高速性和低成本都是缺乏銀行和廠商背景的獨立第三方融資租賃公司的優先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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