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留學可申請哪些住房補貼
作為大學生 ,有以下兩類住房補貼可以申請,但兩者不能同時兼領。
社會住房補貼 (ALS)
凡符合某些條件的任何外國留學生都有權申請并享受。補貼享受者應滿足的主要條件為 :
擁有有效居留證件 ;
居住城市人口超過 10 萬 ;
單人居住住房面積不得低于 9 平方米 , 且應帶暖氣、自來水和廁所設備 ( 廁所可為樓層公用 ) ;
收入水平不超過享受該項補貼的上限。
社會住房補貼的申請應向住房所在地所屬的家庭補助管理署 (CAF) 提出。補貼金額可達房租的 50% ,但最高補助金額在巴黎不得超過 163 歐元,在外省 不得超過 140 歐元。外國留學生在抵達法國,獲得住房后,即可辦理該項住房補貼申請。
個人住房補貼 (APL)
如果所租用的住房屬于 APL( 個人住房補貼 ) 協議范圍,則可享受房租減免補助。減免金額取決于可征稅收入水平。相關申請材料須遞交至住所所在地的家庭補助管理署 (CAF) 。應準備的材料包括:
一份居留證正反面復印件,并須繳驗原件;
一份銀行帳戶證明 (RIB) ;
一份學生證復印件;
如住所為大學生公寓,則提供一份由公寓管理機構出具的居住證明原件;
如住所為私人出租住房,則應提供房租收據、租約及收入申報單。
相關的專用詞
住房租約:房主與房客之間就房屋租賃的期限、租金、雜費、提前搬離預告期、擔保金額、延期方式等事項達成的.契約;租約訂立費 用通常由承租人負擔。經雙方簽字后,承租人應保存一份原件,作為其住所和所付租金的憑據。
住房擔保:在租用住房時,房主要求第三人作保,以便一旦在承租人不能繳付房租時,由擔保人代替繳納。大學生租房時,通常要求 由父母親出面作擔保。
押金:在合同結束,房主做完房屋狀況檢查確認沒有問題后將退還給房客。
預告期: 預告期是一個在住房租約或其它契約中經常遇到的重要概念。預告期是指房客在提前終止租約時,應預先通知房主的最少提前時間量,通常為三個月,在租約中明確 規定。如房客不遵守這一預告期,則意味著房客即便已搬離住房,也必須按規定支付這一時期的房租。預告期有時可視情況與房主進行商議,并通過推薦接替房客等 其它方式,爭取把期限縮短到一個月。
房租收據: 是每月繳納房租的憑據。在法國辦理許多手續時 ,它又被用作住所的證據。
居住稅:依照法國法律規定,凡于每年一月一日擁有或租有一住所者均須繳納一項居住稅。居住稅屬于一種地方稅,也即稅率由市 鎮、省和大區各級地方政府確定。因此,納稅金額會因居住地方不同而各異,有的地方可達兩個月的房租。居住稅按完整年度繳納。納稅通知在每年 10 月 15 日左右發出,并須在 12 月 15 日前付清。
家庭補助管理署(CAF):此機構專門負責居住補助金,家庭補助金,學生獨居等補助的申請和發放,請與您居住城市或地區的市政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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