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慶區義務教育入學方案
明確義務教育經費總體需求,制定有關經費標準。以下是關于延慶區義務教育入學方案,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著力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規則,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各項工作有效推進。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政府統籌。
2.堅持免試、就近。
3.堅持程序規范,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三、入學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
1.小學入學要求。
(1)凡年滿六周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登錄“北京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參加信息采集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在規定的時間內,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帶領持全家戶口簿、兒童父母房產證(無房產證的用購房原始發票)和信息采集表,到所屬招生范圍內的小學進行審核確認。
(2)適齡兒童因身體原因需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區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相關證明,向區教委提出書面申請,由區教委統一報請區政府同意后,可適當推遲入學。
2.初中入學要求。
在我區完成小學教育的本市戶籍學生,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區教委在對適齡學生人數、學生居住地、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等方面調研的基礎上,劃定學校服務范圍。城區初中堅持“房產證明和戶口簿”統一、以實際居住地為準的原則,接收其招生范圍內居住的小學畢業生入學。城區之外各鄉鎮小學畢業生,對口升入所在鄉鎮中學或農村寄宿制學校。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市教委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進一步提高市、區優質高中對農村初中名額分配招生比例,鼓勵農村地區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所在農村鄉鎮的初中就讀。
3.區教委將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產、居住年限等因素,探索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入學方式。
區教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對實際居住的審核,重點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二)做好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1.下列非本市戶籍人員子女按本市戶籍對待。
(1)持有區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
(2)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
(3)持有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4)持有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
(5)持有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6)持有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子女關系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戶籍登記卡;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門為其父(或母)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需要到區教委中、小教科審核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并進行信息登記。
2.小學入學。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且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可申請在本區小學就讀。
(1)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首先在“北京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填寫相關信息;
(2)持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審核;
(3)通過審核后,再次進入“北京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填寫完整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區教委協調解決。
3.中學入學。
在本區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且居住,擬在本區繼續接受義務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所在小學提出申請,學生按照區教委規定的招生范圍升入中學。
不是在本區完成小學教育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且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后,開具在京就讀證明。學生或家長持上述“五證”和在京就讀證明,到區教委登記,錄入入學信息,再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區教委協調解決。
(三)進一步規范特長生入學工作
在區教委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市教委統一部署,2017年全區特長生招生人數將在2016年的基礎上進一步減少,控制在初中招生總人數的4%以內。招生學校制定具體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并向社會公布。特長生專項測試工作由學校組織,區教委進行監督,測試內容只限學生所報特長,不進行文化課測試。
(四)到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初中入學工作
申請到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升入初中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就讀的小學填寫“回戶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區縣入學申請表”,并由小學在網上提出申請,由學籍所在區教委審批,再到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教委辦理審批登記手續。登記后,將“申請表”交回就讀的小學,學生信息將從平臺轉到接收區入學服務系統中。該生由登記部門所在區分配入學,原學籍所在區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學資格。
在本區完成小學學業的非本市戶籍畢業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內變動,需到本市其他區就讀初中的,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從外省小學畢業的本區戶籍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由家長持戶口簿和在本區內居住證明(證件)到區教委登記學生信息,由區教委按劃定的招生范圍,安排到相應學校就讀。
(五)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六)農村寄宿制學校入學工作
凡入農村寄宿制學校寄宿學習的學生,入學時須向學校出示學生本人2017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區級以上醫院進行一般性體檢的證明。
(七)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要根據適齡兒童少年的`殘疾程度,安排其入學并隨班就讀,對個別不適合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推薦其到區特教中心或市內其他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并根據相關政策為入學學生建立“雙學籍”,確保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四、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是基礎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堅持在市教委和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管理,區教委和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規范操作,杜絕招生過程中違規現象發生。
2.加強領導,做好宣傳。區、校兩個層面均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加強對招生過程的組織管理,規范招生程序,維護招生秩序。要積極面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使學生和家長了解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基本原則、入學資格、入學程序、時間進程和工作要求,增強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各初中、小學要提前讓學生家長了解小升初及升入優質高中機會,明確升學預期,推進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順利實施。
3.實行計劃管理。按照市教委統一部署,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區教委按照學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和中小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各小學、初中招生計劃并報市教委備案,市教委將通過“北京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和“北京市初中入學服務系統”監控學校實際招生數。各學校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調整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
4.加強學籍管理。中小學新生學籍將由北京市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依據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直接建立。學校要嚴格控制新生的跨片流動,不為無正常手續的學生申請建立學籍,不允許出現學生與學籍分離現象,嚴禁學校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新生,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杜絕違規操作。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任何學校及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考試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堅決禁止初中校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區教委和學校認真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
6.落實公示,接受監督。落實公示制度,公布咨詢、舉報電話,接受咨詢;及時公布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信息,小學要張貼招生通告,中小學要公布招生劃片范圍。
7.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期間,各學校要建立特殊情況會商機制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平穩推進入學工作。
小學入學咨詢電話:69102029
初中入學咨詢電話:691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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