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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在整個項目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要保證工程順利實施,達到預計的目標要求,就必須重視合同的管理。只有不斷提高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才能夠不斷提高項目的管理水平。
1.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1)管理周期長。工程項目持續時間一般比較長,這就決定了工程合同管理周期長。并且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合同條款中沒有提及的情況,因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合同內容進行有針對性的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2)效益顯著。工程合同是指導項目實施整個過程和具體環節的關鍵文件,因此,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完成工程建設目標的重要舉措。將合同管理作為項目管理的核心工作,既可以避免糾紛的產生,又可以通過有效索賠獲取合法利益,更為關鍵的是,可以使項目管理形成系統,從而對整個項目的運行狀態進行統籌調控,保證工程建設的高效實施,實現建設目標。
(3)管理變更頻繁。工程建設的周期比較長,各種干擾因素比較多,因此,合同也經常出現變更,這就要求進行動態的合同管理,及時跟蹤新情況。合同變更會帶來大量的簽證、索賠和反索賠工作,因此要求全面、快速、系統處理合同的變更。
(4)系統性強。工程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牽涉內容廣,同一個工程會包含數量繁多種類復雜的合同,因此,工程合同管理是系統性很強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員以系統管理的方法處理各類相互獨立而又有聯系的工程合同。
(5)法律意識要強。工程合同的簽訂涉及到許多法律知識,既包括一般性的法律知識,也包括工程領域的專業法律知識。因此,管理人員務必精通建設領域的相關標準規范、法律法規。
(6)信息化程度高。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任務量很大,因此完全依靠人工完成,則難以達到預期效果,為此務必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既節約人力物力,又能夠保證信息的及時搜集、傳遞、整理和利用。
2.工程合同管理的常見問題
現代工程項目的建設都是復雜的系統工程,這就決定了合同管理工作的艱巨性。當前我國建設市場的交易行為不夠規范,給工程合同的管理造成了許多困難,引發了一些列問題,具體如下:
(1)合同簽訂雙方缺乏法律意識。工程合同簽訂時,應該涵蓋工程項目的每一個方面,做到嚴密細致、面面俱到。但是實際簽訂合同時,甲方、乙方可能因為缺乏實際的合同管理經驗,造成合同條款內容不明、責任不清、條款不全等現象,使得合同的約束力大打折扣。有些建設合同簽訂時,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甚至于用政府命令和口頭通知的形式下達指令,工程完工后,才簽訂合同,這樣的合同必然沒有約束力。對目前簽訂的大多數工程合同的內容進行分析,可以發現合同的多數條款是規范承包方義務的,而對業主義務的強調偏少。這種不平等現象給索賠工作帶來了困難,而承包商的索賠意識又比較淡薄,進一步增加了合同索賠工作的難度。此外,有的違法承包商不具備相應工程的建設資質,卻非法借用他人的資格參加工程招標,以不法手段獲得工程合同,而這類合同是無法得到法律保障的;還有些承包商違法轉讓或分包合同,從而很難對工程的施工過程進行全面的控制監管,影響工程進度和建設質量。
(2)合同管理機構不完善。很多建設單位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沒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具體如下: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造成合同亂簽;沒有制定明確的合同管理程序,或者有章不循;缺乏對合同執行情況的審查評估。有些建設單位由于不具備建設合同管理的充分條件,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監理公司自身合同管理力量薄弱,難以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任務;還有的建設單位不重視合同的管理,甚至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針對當前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建設單位應該予以高度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而政府部門也應該負起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監管職責。
(3)缺乏專業人才。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而廣,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因此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過硬的法律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單位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設置的合同管理機構缺乏專業技術人員,或者純粹由一般的辦公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工作。這樣做的直接后果就是一旦出現合同糾紛,難以進行有針對性的應對。
3.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培養專職合同管理人員、設置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建設單位應該重視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可以重點培養知識豐富、責任心強、應變能力強的工程師,同時還應該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對工程合同進行專業化管理。為方便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可以編寫合同目錄、檔案,這樣也方便合同條款的查詢和檢索,分解和綜合。專職合同管理人員能夠充分領會合同條款內容,掌握其要義,正確處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問題,為工程項目的科學管理作出應有貢獻。
(2)規范合同文本。大力推廣由國家建設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時,嚴格執行這份文件的相關規定,從而制定出完整規范的合同文本,同時也方便合同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監管,保障社會和企業利益。
(3)實施合同評審制。建設單位應該制定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簽訂合同前都應該成立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質量安全的總工程師、經濟師、經理等組成的合同評審小組,以對合同內容進行細致嚴密的評審。及時發現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和風險,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措施。評審完成后由法定代表人決策是否簽訂合同。評審內容和合同一樣進行編碼歸檔。
(4)全程跟蹤管理合同執行情況。依法簽訂合同后,建設單位應該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全程的動態跟蹤管理。具體來說,就是要制定合同各條款的進度、質量、投資、安全等目標的工作流程圖,抓好工程各個建設目標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尤其是要做好事前控制,盡量找出合同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處理預案,減少合同糾紛。對工程的實施過程也要進行全程的跟蹤管理,及時發現合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同時要對與甲方往來的各種工程文件、信件等資料進行不間斷檢查,看其是否符合合同規定,并評估其對合同的影響,作為合同變更費用調整和索賠的依據。總之,按照策劃、實施、檢查、改進的循環方式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控制管理。
(5)及時索賠。建筑工程建設周期長,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各種突發情況,從而需要進行索賠。索賠是合同執行過程中正常的風險管理,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體體現。建設單位應該轉變思想,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高度重視業主違約、施工條件變化、合同缺陷、工程變更、工期拖延、法令變更等問題,及時按照規定的索賠程序索賠,保護自身利益,也通過索賠暴露出來的問題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6)加強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在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中,合同涉及到的內容、條款相當復雜,傳統的合同管理方法已經不能滿足項目動態管理的要求,因此,利用微機處理系統為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提供幫助,是非常有必要的。微機數據庫系統能夠對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存貯以及分析和處理,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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