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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宋元時期的圍棋知識
圍棋是世界上一種非常流行的棋盤游戲,是所有棋之鼻祖,同學們在學習圍棋之前,應該了解圍棋的相關知識,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了隋唐宋元時期的圍棋。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歷史上的圍棋:
由19道棋盤代替了過去的17道棋盤,從此19道棋盤成為主流。而隨著隋帝國對外的政策,高句麗、新羅百濟把圍棋帶到了朝鮮半島,遣隋使把圍棋帶到了日本國。
唐宋時期,可以視為圍棋游藝在歷史上發生的第二次重大變化時期。由于帝王們的喜愛以及其他種種原因,圍棋得到長足的發展,對弈之風遍及全國。這時的圍棋,已不僅在于它的軍事價值,而主要在于陶冶情操、愉悅身心、增長智慧。弈棋與彈琴、寫詩、繪畫被人們引為風雅之事,成為男女老少皆宜的游藝娛樂項目。
在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第187號唐墓中出土的《仕女弈棋圖》絹畫,就是當時貴族婦女對弈圍棋情形的形象描繪。當時的棋局已以19道作為主要形制,圍棋子已由過去的方形改為圓形。1959年河南安陽隋代張盛墓出土的瓷質圍棋盤,唐代贈送日本孝武天皇、現藏日本正倉院的象牙鑲鉗木質圍棋盤,皆為縱橫各19道。中國體育博物館藏唐代黑白圓形圍棋子,淮安宋代楊公佐墓出土的50枚黑白圓形棋子等,都反映了這一時期圍棋的變化和發展。唐代“棋待詔”制度的實行,是中國圍棋發展史上的一個新標志。所謂棋待詔,就是唐翰林院中專門陪同皇帝下棋的專業棋手。當時,供奉內廷的棋待詔,都是從眾多的棋手中經嚴格考核后入選的。他們都具有第一流的棋藝,故有“國手”之稱。唐代著名的棋待詔,有唐玄宗時的王積薪、唐德宗時的王叔文、唐宣宗時的顧師言及唐信宗時的滑能等。由于棋待詔制度的實行,擴大了圍棋的影響,也提高了棋手的社會地位。這種制度從唐初至南宋延續了500余年,對中國圍棋的發展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古代圍棋(9張)從唐代始,圍棋隨著中外文化的交流,逐漸越出國門。首先是日本,遣唐使團將圍棋帶回,圍棋很快在日本流傳。不但涌現了許多圍棋名手,而且對棋子、棋局的制作也非常考究。如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年)來唐入貢的日本國王子所帶的棋局就是用“揪玉”琢之而成的,而棋子則是用集真島上手談池中的“玉子”做成的。除了日本,朝鮮半島上的百濟、高麗、新羅也同中國有來往,特別是新羅多次向唐派遣使者,而圍棋的交流更是常見之事。《新唐書·東夷傳》中就記述了唐代圍棋高手楊季鷹與新羅的棋手對弈的情形,說明當時新羅的圍棋也已具有一定的水平。
圍棋的規則:
第一章
第1條 圍棋的棋具
1、棋盤
棋盤由縱橫各十九條等距離、垂直交叉的平行線構成。形成361個交叉點,在圍棋中簡稱為“點”。
棋盤整體形狀以及每個格子縱、橫向相比,橫向稍短,通常為每格2.4厘米×2.3厘米。
在棋盤上標有九個小圓點,稱作“星”。中央的圓點又稱“天元”。
2、棋子
棋子分黑白兩色,形狀為扁圓形體。
棋子的數量應能保證順利終局。正式比賽以黑181、白180子為宜。
第2條 圍棋的下法
1、對局雙方各執一色棋子。
2、空枰開局。
3、黑先白后,交替著一子于棋盤的點上。
4、棋子下定后,不再向其他點移動。
5、輪流下子是雙方的權利,但允許任何一方放棄下子權而使用虛著。
第3條 棋子的氣
一個棋子在棋盤上,與它直線緊鄰的空點是這個棋子的“氣”。
直線緊鄰的點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這些棋子就相互連接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直線緊鄰的點上如果有異色棋子存在,此處的氣便不存在。棋子如失去所有的氣,就不能在棋盤上存在。
第4條 提子
把無氣之子清理出棋盤的手段叫“提子”。提子有二種:
1、下子后,對方棋子無氣,應立即提取對方無氣之子。
2、下子后,雙方棋子都呈無氣狀態,應立即提取對方無氣之子。
第5條 禁著點
棋盤上的任何一點,如某方下子后,該子立即呈無氣狀態,同時又不能提取對方的棋子。這個點叫做“禁著點”。
第6條 禁止全局同形
著子后不得使對方重復面臨曾出現過的局面。
第7條 終局
1、棋局下到雙方一致確認著子完畢時,為終局。
2、對局中有一方中途認輸時,為終局。
3、雙方連續使用虛著,為終局。
第8條 活棋與死棋
1、終局時,經雙方確認,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
2、終局時,經雙方確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死棋。
第9條 計算勝負
著子完畢的棋局,采用數子法計算勝負。將雙方死子清理出盤外后,對任意一方的活棋和活棋圍住的點以子為單位進行計數。
雙方活棋之間的空點各得一半。
棋盤總點數的一半180.5點為歸本數。一方總得點數超過此數為勝,等于此數為和,小于此數為負。
采用貼子方式的圍棋競賽,另行制定勝負標準(在首屆世界智力運動會上圍棋比賽采用的是《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規則》)。
第二章
競賽規定
第10條 先后手的確定
對局的先后手,由大會抽簽編排或對局前猜先決定。競賽規程對此應作明確表述。
猜先的順序是:先由高段者握若干白子暫不示人。低段者出示一顆黑子,表示“奇數則己方執黑,反之執白”,出示兩顆黑子則表示“偶數則己方執黑,反之執白”。高段者公示手握白子之數,先后手自然確定。雙方段位相同時,由年長者握子。
第11條 貼子
正式比賽采用黑棋貼子制度,終局計算勝負時,黑棋貼還7又1/2目。在中國的使用數子規則,黑棋帖給白棋3又3/4子(7又1/2目),也就是說黑棋要有180.5+3.75=184.25子以上才能贏棋。但通常不說贏了1/4或3/4子,而是說成1/2子。例如黑方總共得185子則黑勝1/2子,得184子則黑負1/2子。[中國規則中1988年開始實行黑棋貼二又四分之三子(5目半)的規則,2001年改為黑棋貼三又四分之三子(7目半)。一般來說3又3/4子的價值等同于7目半,但這不是絕對,絕大多數情況下是這樣,但也有是例外的。]
第12條 計時
計時是保證比賽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一切有條件的比賽均應采用計時制度。
1、計時器
提倡使用電子語音計時器。允許繼續使用指針式機械鐘。正式比賽時,計時鐘一律置于白方右手一側。人工讀秒提倡使用秒表,允許使用其他計時器。高等級的由專職裁判員負責計時的比賽,由主辦方另行規定計時器種類和放置方式。
2、時限
不同的賽事均應事先規定一局棋的每方基本時限。
3、讀秒
讀秒是強制性的延續比賽的辦法。在采用規定基本時限外加讀秒制的比賽中,應事先明確,在規定時限內保留幾分鐘開始讀秒。此類慢棋比賽的讀秒每手棋限時為60秒,不足60秒的著手不予計時。達到60秒的視為已使用保留時限之中的1分鐘。
讀秒工作由裁判員執行。60秒一手的讀秒方式為: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1分、還剩×分。用至最后一分鐘時,讀秒方式變為:30秒、40秒、50秒,此后隨即以準確的語音逐秒報出:1、2、3、4、5、6、7、8、9、10。裁判員讀出“10”而棋手同時落子或尚未落子,均應判為已使用1分鐘。
采用30秒、20秒、10秒或其他讀秒辦法的快棋比賽,可根據上述原則,事先規定讀秒實施細則。
4、包干用時制
包干用時制是規定基本時限之內必須結束比賽的計時辦法,超時判負。
包干用時制的賽事均應事先規定基本時限,規定計時器材,并可制訂其他實施細則,但以下幾條須共同遵守。
(1) 計時鐘一律置于白方右手一側。
(2) 下子和按鐘必須使用同一只手,不得一只手下棋,另一只手按鐘。
(3) 下單官仍須計時。
(4) 當一方放棄盤上競爭而導致放棄著手權時,允許終止計時,雙方可爭之點全部歸屬于對方。雙方地界的勘定由裁判長負責。
(5) 提倡使用電子鐘計時。使用機械指針式鐘計時,以計時鐘的紅針倒下、分針、秒針均超過“12”為超時。
(6) 當計時鐘發生故障時,裁判長應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臨時更換計時鐘、解釋計時鐘讀數、對某方超時判負等果斷裁決。
(7) 裁判長有權制止無理消耗對方時間的非正常行棋。
5、定時限步制
這是象棋、國際象棋延時辦法的移植。用完基本時限后,限在規定時間之內著完規定的步數。例如每10分鐘限著15手等。著完規定的步數而未用完規定時間,節余時間可延至下一節使用。
第13條 終局
1、除總則第7條的規定外,凡參賽一方棄權或被判負、判和的棋局,也作終局處理。
2、雙方確認終局的次序是:先由輪到著手的一方以簡潔的語言表明“棋局結束”,“棋已下完”,對方予以回應,終局即告成立。
第14條 對局的暫停和封棋
在規定有暫停的比賽對局中,暫停時間不計入對局時限。規定的暫停時間一到,裁判員應立即指示對局雙方退場,同時暫時關閉計時器,待續弈時重開計時器。
采用封棋制度的賽事,應另行制訂封棋實施細則。
第15條 棋手的職業道德和賽場紀律
1、棋手參賽,一律不得下假棋,搞君子協定等作弊行為。
2、棋手不得無故棄權和中途退出比賽。
3、比賽時,棋手不準有任何妨礙對方思考的行為。
4、比賽中和暫停時,當局者不準與其他人議論該局,不準查閱有關資料。
5、比賽中禁止參賽者與其他人談論與本局有關或與本隊有關的內容。實屬必要的談話,應經裁判長許可并在裁判員監督下進行。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2分鐘。
6、對局者應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著整潔。
7、棋手進入賽場必須關閉手機、呼機。
8、棋手在對局中吸煙,必須符合比賽當地的法律和賽會的規定。
第16條 棋手的權利和義務
1、弘揚職業道德,遵守賽場紀律,維護賽場秩序,確保競賽順利進行是棋手的義務。
2、讀秒時,棋手有查詢剩余時間的權利。如讀秒至最后一分鐘而裁判未以相應方式讀秒,棋手有權利要求裁判員按規定從讀錯之處重新讀秒。
3、對于妨礙正常比賽的違規行為,棋手有提出意見和申訴的權利。但對于一局棋中對手違規行為的具體申訴,須在對局進行當時立即提出,逾期失效。
4、在雙方正式確認勝敗結果之前,棋手有權提出復核。對方有義務真誠配合復核。經對局雙方和執行裁判正式確認的勝敗結果,任何人均無權改變。
5、對局中一方離席期間,對方可以下子。當離席方回席時,對方有義務指明落子點。
6、比賽終局后,棋手有整理好棋具并按規定退場的義務。
7、參賽棋手有準時參加賽會規定的開、閉幕式和其他禮儀性、公益性、宣傳性活動的義務。
第三章
裁判法則
第17條 行棋
1、已由賽會確定先后手的比賽中,如開賽后拿錯黑白棋,在第10手之前(含)允許改正。超過10手棋之后,一律不予改正。此后的編排工作以原先賽會確定的為依據。
2、一方并未表示棄權,另一方連下兩著,判第二著無效并警告一次。
3、棋子離手,表示著子權完成。完成著子權后,再將棋子拿起下在別處,稱為悔棋。發生悔棋時,由對方于下一手著手之前向裁判提出方為有效。悔棋無效,判棋子放回原處,并警告一次。如一方的棋子不慎掉落于棋盤,經對手同意后,允許其揀起后任選著點。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由裁判長裁決。
4、在使用計時器的比賽中,須于著子之后才能按計時器。著子之前或與著子同時按計時器的,判警告一次,不改變計時器讀數。
5、比賽途中如發現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動,在雙方意見一致的前提下,應將移動之子挪回原處。無法確認原處時,允許挪子于雙方一致認可的點。如果雙方無論如何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裁判長可根據移動之子對棋局進程的影響程度,判:
(1)移動之子挪至合理點;
(2)移動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賽;
(5)雙方均負。
采用電腦進行積分編排的比賽,由于編排時成績一項不可空缺,不能判雙方均負時,允許采取抽簽辦法決定輪次的編排。
如有故意移子的證據,則應判移子者為負。
6、比賽中,因非對局雙方原因造成棋局散亂,經復盤,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應按復盤次序繼續比賽。如果無論如何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裁判長可根據實際情況,判:
(1) 和棋;
(2) 重賽;
(3) 雙方均負。
雙方均負之后的抽簽,按第三章第17條第5款的原則處理。
如對局者確屬無意中散亂了棋局,允許復盤續賽。不能復盤的,則判散亂棋局一方為負。
第18條 提子
1、下子后,誤提對方有氣之子,判誤提者警告一次,將有氣之子放回原處。
2、下子后,未提或漏提對方無氣之子,判未提、漏提者警告一次并提取無氣之子。
3、劫爭須找劫材時未找而提劫,判提劫之手無效,棄權一次并警告一次。
第19條 禁著點
棋子下在禁著點上,判著手無效,棄權一次。
第20條 禁止全局同形再現
全局同形再現是妨礙終局的唯一技術性原因,原則上必須禁止。
1、禁止單劫立即回提;
2、禁止假生類多劫循環;圖3黑A位提劫為假生。
3、原則上禁止三劫循環、四劫循環、長生、雙提兩子等全局同形再現的罕見特例。根據不同比賽,也可制定相應的補充規定,如無勝負、和棋、加賽等。圖4為本款所涉及的特例。
第21條 終局
1、輪到著手的一方提議終局,隨之放棄著手。如果對方不同意就此終局,則應允許對方著子。放棄著手方隨即恢復著手權利,對局重新開始,直至雙方一致同意終局。
2、雙方已經確認終局,如果盤上尚留有可爭之點,其歸屬按雙活方式處理。
3、雙方已經確認終局后,一方或雙方即使又發現了有效手段,也不允許重新開始對局。例如圖6黑A之類的有效手段。
4、對死棋和活棋的確認,對局雙方意見必須一致。如有爭議,重新開始對局,由認為是死的一方先下,以實戰解決。
第22條 計時
1、賽場和住地分離的,比賽開始時,棋手遲到不得超過1小時(含),超過這一時限判負。未超過這一時限的,在其規定時限內加倍扣除。暫停后續弈時遲到,一律打開計時器進入自然計時狀態,但不設遲到判負時限。
2、賽場和住地基本上同在一處的,比賽開始時棋手遲到不得超過15分鐘,超過這一時限判負。其他規定同上款。
3、雙方遲到應按以上兩款分別處理,直至判雙方負。關系到下一輪抽簽時,按第三章第17條第5款原則處理。
4、在不設規定時限或規定時限很短的快棋比賽中棋手遲到,應實施按時缺席讀秒。棋手在讀秒過程中入座,允許參加比賽。如讀秒過程告終,棋手即自動失去該局參賽資格。
5、讀秒至最后1分鐘超時而未著子,原則上應按判負裁決,但經讀秒方申請,也可視為放棄著手權使用虛著,改判棄權一次,允許續弈,繼續實施原先讀秒方式。
6、提子是著手的組成部分,包含提子的著手,必須全部提清之后方可按鐘,違者判警告一次,不改變計時器讀數。讀秒過程中出現提子,仍視全部提清為著手結束,應照常讀秒。
7、讀秒期間棋手在對方思考時間之內離席,須征得裁判員許可,每局僅限一次。其余情形的棋手離席,一律照常讀秒。
8、比賽開始之后,發現計時器故障和失準,讀數總和的誤差超過每小時2分鐘(含)的,應立即更換計時器,并參照雙方已用時間按比例撥正時間。誤差小于此數的,可以更換計時器但不改撥時間。單方面的時間讀數改撥,須經裁判長的認可。
9、比賽暫停時,裁判員應將前半段雙方用時記錄在案并經對局雙方確認。續弈時如發現計時器故障和失準,并且找不到前半段雙方用時書面記錄時,前半段用時判為雙方均攤,對執行裁判員另行教育和處罰。
第23條 賽場紀律
1、在比賽中下假棋、搞君子協定等作弊行為,一經查實,可對有關棋局立即判負或判雙方負。如現場已經宣布了比賽結果,已經按這一結果進行了下一輪抽簽,甚至在經過數局之后才證實作弊行為,仍允許作出部分或全部取消單方或雙方成績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允許作出今后的停賽處罰。
2、棋手報名參賽后,無正當理由,部分或全部退出比賽除對有關棋局判負之外,允許作出今后的停賽處罰。
3、對于比賽中嚴重妨礙對方思考和擾亂賽場秩序的行為,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允許判警告一次或判負。
4、比賽中和暫停時,當局者與其他人議論該局或者查閱有關資料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允許判警告一次或判負。
5、比賽中違反第二章第15條第5款交談規定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允許判警告一次或判負。
6、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競賽規程規定的開、閉幕式和其他禮儀性、公益性、宣傳性活動的棋手,除通報批評之外,根據情節和社會影響的嚴重程度,允許作出降一個名次發放獎金及停賽處罰。
7、在賽場中禁止正在參賽的棋手的手機、呼機發出響聲,初違者判警告一次,再違者判負。凡注視手機、呼機屏面顯示內容的,一律判負。已賽完的棋手及不參賽的棋手在賽場中使用手機、呼機的,由大會通報批評。
8、棋手在對局中違反賽會禁煙規定而吸煙者,判警告一次。再違者判負。
第24條 警告處罰
1、被判警告一次時,該局計算勝負時在原規定基礎上,被警告方罰出一子。
2、一名棋手在一局中,被判兩次警告,則判該局為負。
第四章
比賽辦法
第25條 比賽的種類
1、個人比賽
2、團體比賽
有兩個以上的隊參加,每隊人數相等,通過事先約定的比賽方法分出勝負的比賽稱為團體賽。團體賽是個人比賽的延伸,比賽類型有:分臺定人制、定臺換人制、臨場出人制、全隊輪賽制、隊員總分制等。
目前的全國團體賽一般采用分臺定人制,各隊按棋手段位結合近期公布等級分,排定臺次,臺次一經排定,比賽中不得更改。現行的職業聯賽,采用臨場出人制,即賽前由教練員排定出場名單,棋手可以替換,臺次可以任意變動。
在允許有替補隊員的比賽中,替補細則由賽會競賽部門制定。
3、棋手的段位及段位賽
段位是根據體育運動技術等級的要求,結合圍棋項目實際而設置的棋手技術等級制度。職業棋手設初段至九段等9個等級;業余棋手設1段至7段等7個等級。職業段位和業余段位是性質完全不同的技術等級,職業棋手的段位主要通過全國段位賽獲得,段位的晉升有專門設置的制度。而業余棋手的段位,主要通過參加地方舉辦的省、市、縣等不同等級的比賽,及省、市、縣等不同等級段位等級賽獲得。參加國家承認的全國性大賽,獲得相應的成績,經批準可以獲得業余6段的段位。經特別認定的業余圍棋錦標賽冠軍,可以獲得業余7段稱號。( 職業棋手升段賽成績計算及升段標準見附表)
第26條 比賽辦法
根據參加比賽人數的多少,賽程的長短,可采用不同的比賽辦法。
1、淘汰制比賽:分單敗淘汰、雙敗淘汰和多敗淘汰三種,敗局超過限度即被淘汰,被淘汰者即失去繼續比賽資格。
2、循環賽制比賽:分單循環、雙循環和多循環三種,是由參賽個人或隊,與其他參賽者逐一比賽的賽制。
3、積分編排制比賽:以積分的相同或相近為主要原則而進行編排的比賽,為積分編排制比賽。由于它的輪次可以根據情況適當增減,賽程介于淘汰制和循環制之間。
4、積分編排加淘汰:在積分編排比賽辦法的基礎上,結合多敗淘汰進行的比賽叫積分編排加淘汰賽。這一方法適合使用電腦編排,必須注意參賽人數和淘汰人數的比例,并且始終要保持參賽人數為偶數的原則。
5、多局決勝制:在某些重大的比賽中,冠亞軍決賽采用多局決勝制。最少為3局2勝制,最多為7局4勝制等。
6、擂臺賽:用打擂臺的形式進行的團體對抗賽。參賽的人數由雙方事前商定并排定出場順序。
第27條 成績的計算
1、個人賽:記分辦法:每局棋的結果,在成績表上,勝者記2分,負者記0分,和者各記1分。
名次確定:
①采用循環賽制的比賽,計算成績時,積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積分相同,則按下列原則依次比較,直至區分出名次。
A、累計個人所勝對手積分,加上所和對手積分的一半進行相互比較( 勝者小分),分數高者名次列前。
B、整個比賽,警告次數少者名次列前。
C、如不允許名次并列,可加賽或抽簽區分名次。
②、在采用積分編排制的比賽中,可以采取以下兩種辦法區分名次:
A、比較總得分,總得分高者名次列前。總得分計算公式為:
總得分=個人積分+[對手積分總和/(1/2最高積分)– 輪次 ] 如總得分相同,則按上項B、C二條區分名次。
B、比較積分區分名次,積分高者名次列前。積分相同,比較對手積分區分名次。如對手積分相同,則按上項B、C、二條區分名次。
2、團體賽:記分辦法:團體賽每人局分的記法和個人賽相同。每場比賽根據兩隊間局分的多少記場分。局分多者為勝,場分記2分;局分少者為負,場分記0分;局分相等者為平,場分各記1分。名次的確定:
1、在循環賽制的團體賽中,各隊所得場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場分相同,局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局分相同,比第一臺棋手的局分,高者名次列前;以下依次相比,如全部一樣,允許并列。
2、在積分編排賽制的團體賽中,團體成績根據總得分或總積分的高低區分名次,總得分計算辦法與個人積分編排制比賽相同。如相同則依循環賽順序區分名次。
3、區分名次的加賽:如比賽不允許名次并列,可安排加賽。加賽的細則,包括局數、時限、團體人數等,由競賽組織機構事先制定。
第28條 棋手退出比賽
棋手退出比賽,按下列辦法處理:
1、比賽尚未開始,有棋手退出比賽,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應重新抽簽。
2、在循環制賽中,如果棋手退出比賽,其已賽局數不足總輪次的一半,則其已賽成績全部無效。如果已賽局數達到輪次的一半,則其已賽成績有效,以下的比賽按棄權處理。
3、在積分編排制比賽中,棋手退出比賽,其已賽成績有效,以后的比賽不再編排。
4、在對抗賽或團體賽中,棋手中途退出比賽,已賽成績均有效,未賽部分均作棄權處理。
第五章
競賽組織及其他
第29條 競賽組織
根據比賽的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比賽的籌備工作,處理競賽中的問題,做好比賽善后工作。比賽的籌備工作主要是:
1、根據比賽的規模和條件,聘請相應數量的裁判員,并指定裁判長。如裁判員人數較多,也可以增設副裁判長。
2、根據報名人數,確定比賽的方法和賽程。
3、準備比賽的場地和器材。
第30條 裁判長的職責
1、草擬本次比賽的競賽補充規定,提供組委會討論通過執行。
2、組織裁判員學習本規則和本次競賽規程,并進行比賽前的實習工作。
3、對裁判員明確分工,對嚴重失職的裁判員有撤消裁判員資格的權利。
4、主持比賽的首輪抽簽,監督比賽的編排及成績公布。
5、檢查比賽場地、設備及用具。
6、及時處理裁判員上報的各種問題,處理競賽工作出現的特殊事例。
7、比賽結束后,向大會宣布比賽優勝名次。
8、做好賽后總結,對裁判員寫出評語。
9、維護賽場紀律,倡導優良賽風,做精神文明的帶頭人。
第31條 裁判員的職責
1、裁判員應熟悉規則、了解規程,嚴肅認真,公正準確執行裁判任務。
2、堅決服從大會各項規定,維護賽場紀律,對犯規或違紀行為做出公正判決。
3、認真及時完成裁判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4、及時公布成績,對難以處理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裁判長。
5、賽前檢查比賽器材,不做妨礙棋手比賽的動作,不對未完棋局議論探討。
第32條 比賽器材
1、棋盤:標準的圍棋盤略呈長方形。橫線的等距離為2.3--2.4厘米,縱線的等距離2.45--2.55厘米,棋盤的外側留有2.5厘米邊線為宜。 棋盤的顏色應為鵝黃色,配黑色線條為宜。比賽棋盤的厚度,應在2.5--5.5厘米之間。
2、棋子:標準圍棋子的直徑為2.25--2.35厘米,厚度不超過1厘米為宜。比賽用棋子大小、顏色一定要統一,不得有異樣的棋子出現。
3、計時鐘:圍棋比賽計時鐘由兩個鐘面,兩個按鈕組成,能夠一停一走并可以同時停止。
4、秒表:讀秒使用一般的秒表。基層比賽可以用手表讀秒。
5、比賽用桌:一般比賽用桌高度70厘米,寬度60厘米為宜。職業的高規格的比賽,根據條件可以使用沙發配相應的茶幾,大致就坐與下棋感到舒服為宜。
第33條:本規則的解釋權屬國家體育總局。
拓展:圍棋的規則及玩法
基本規則:
吃子:兩人輪流落子,棋子(單個的或者緊挨著連成一片的)如果完全被圍住,就會被吃掉。
數地:圍棋的結果是數雙方,占據面積大的一方為贏。
半條規則:打劫
吃子的時候,有時候會出現反復對殺,導致棋局無法進行的情況。當發現這種情況時,按規定是必須先在其它地方走一步棋,才允許繼續對殺
詳細規則:
圍棋的棋具:
棋盤:盤面有縱橫各十九條等距離、垂直交叉的平行線,共構成361個交叉點(以下簡稱為 “點”)。 在盤面上標有幾個小圓點。稱為星位,中央的星位又稱“天元”。
棋子:棋子分黑白兩色。均為扁圓形。 棋子的數量以黑子180、白子181個為宜。
圍棋的下法:
對局雙方各執一色棋子,黑先白后,交替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
棋子下在棋盤的點上。
棋子下定后,不得向其他點移動。
輪流下子是雙方的權利,但允許任何一方放棄下子權。
棋子的氣:
一個棋子在棋盤上,與它直線緊鄰的空點是這個棋子的“氣”。 棋子直線緊鄰的點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則它們便相互連接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它們的氣也應一并計算。 棋子直線緊鄰的點上,如果有異色棋子存在,這口氣就不復存在。如所有的氣均為對方所占據,便呈無氣狀態。無氣狀態的棋子不能在棋盤上存在,也就是第四條——提子。
提子:
把無氣之子提出盤外的手段叫“提子”。
提子有二種:
(1)下子后,對方棋子無氣,應立即提取。
(2)下子后,雙方棋子都呈無氣狀態,應立即提取對方無氣之子。
拔掉對手一顆棋子之后,就是禁著點(也作禁入點)。
禁著點:
棋盤上的任何一子,如某方下子后,該子立即呈無氣狀態,同時又不能提取對方的棋子,這個點,叫做“禁著點”,禁止被提方下子。
禁止全局同形再現:
終局:
1、棋局下到雙方一致確認著子完畢,為終局。
2、對局中,有一方中途認輸,為終局。另一方中盤勝。
活棋和死棋:
終局時,經雙方確認,不能避免被提取的棋,都是死棋。 終局時,經雙方確認,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活棋有兩只或以上真眼。死棋沒有兩只真眼。
計算勝負:
雙方下子完畢的棋局,計算勝負采用數子法。 先將雙方死子全部清理出盤外,然后對一方的活棋(包括活棋圍住的點)以子為單位進行計數。 雙方活棋之間的空點各得一半,一個點即為一子。 勝負的基準以棋局總點數的一半1801/2點為歸本數。凡一方活棋與所屬空點的總和大于此數者為勝,小于此數者為負,等于此數者為和。 采用貼子方式的棋局,勝負標準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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