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棋規則之比賽組織
圍棋是一種策略性兩人棋類游戲,中國古時稱"弈",西方名稱"Go"。流行于東亞國家(中、日、韓等),屬琴棋書畫四藝之一。圍棋起源于中國,傳為堯作,春秋戰國時代即有記載。隋唐時經朝鮮傳入日本,流傳到歐美各國。有學者認為,圍棋蘊含著漢民族文化的豐富內涵,是中國文化與文明的體現。
第29條 競賽組織
根據比賽的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比賽的籌備工作,處理競賽中的問題,做好比賽善后工作。比賽的籌備工作主要是:
1、根據比賽的規模和條件,聘請相應數量的裁判員,并指定裁判長。如裁判員人數較多,也可以增設副裁判長。
2、根據報名人數,確定比賽的方法和賽程。
3、準備比賽的場地和器材。
第30條 裁判長的職責
1、草擬本次比賽的競賽補充規定,提供組委會討論通過執行。
2、組織裁判員學習本規則和本次競賽規程,并進行比賽前的實習工作。
3、對裁判員明確分工,對嚴重失職的裁判員有撤消裁判員資格的權利。
4、主持比賽的首輪抽簽,監督比賽的編排及成績公布。
5、檢查比賽場地、設備及用具。
6、及時處理裁判員上報的各種問題,處理競賽工作出現的特殊事例。
7、比賽結束后,向大會宣布比賽優勝名次。
8、做好賽后總結,對裁判員寫出評語。
9、維護賽場紀律,倡導優良賽風,做精神文明的帶頭人。
第31條 裁判員的`職責
1、裁判員應熟悉規則、了解規程,嚴肅認真,公正準確執行裁判任務。
2、堅決服從大會各項規定,維護賽場紀律,對犯規或違紀行為做出公正判決。
3、認真及時完成裁判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4、及時公布成績,對難以處理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裁判長。
5、賽前檢查比賽器材,不做妨礙棋手比賽的動作,不對未完棋局議論探討。
第32條 比賽器材
1、棋盤:標準的圍棋盤略呈長方形。橫線的等距離為2.3-2.4厘米,縱線的等距離2.45-2.55厘米,棋盤的外側留有2.5厘米邊線為宜。 棋盤的顏色應為鵝黃色,配黑色線條為宜。比賽棋盤的厚度,應在2.5-5.5厘米之間。
2、棋子:標準圍棋子的直徑為2.25-2.35厘米,厚度不超過1厘米為宜。比賽用棋子大小、顏色一定要統一,不得有異樣的棋子出現。
3、計時鐘:圍棋比賽計時鐘由兩個鐘面,兩個按鈕組成,能夠一停一走并可以同時停止。
4、秒表:讀秒使用一般的秒表。基層比賽可以用手表讀秒。
5、比賽用桌:一般比賽用桌高度70厘米,寬度60厘米為宜。職業的高規格的比賽,根據條件可以使用沙發配相應的茶幾,大致就坐與下棋感到舒服為宜。
第33條:本規則的解釋權屬國家體育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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