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繼續教育通知
為不斷提升注冊設備監理師的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根據《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設備監理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制訂了2017-2019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繼續教育培訓課程計劃,請各有關單位支持設備監理師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實施時間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繼續教育對象
經有效登記的注冊設備監理師。設備監理專業技術人員和從事設備監理工作的有關人員可根據情況自愿選擇參加。
三、學時要求及培訓課程
1.學時要求
每一登記有效期內(3年)應完成120學時繼續教育,其中面授繼續教育應不少于20學時。
設備監理企業自行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每一登記有效期內最多可記錄40學時。登記機構舉辦的面授繼續教育培訓每2天記錄20學時。在公開出版物上發表的論文,每篇記錄繼續教育20學時;參加設備監理行業組織的專業技術交流、授課等活動,每次記錄繼續教育20學時。每一登記有效期內,發表論文及參加活動記錄繼續教育不超過40學時。協會組織遠程教育培訓,學員可登錄協會網站遠程教育系統(www.capec.org.cn)自愿選擇課程學習。遠程繼續教育每門課程記錄20學時。
2.培訓課程
2017-2019年度繼續教育培訓課程計劃見附件1。2016年前開展過的'繼續教育課程,培訓承辦單位可根據培訓需求繼續舉辦。
面授培訓講義由協會統一配發。正式出版物需統一購買。
四、組織實施
1.培訓承辦單位自行制訂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發布通知,在實施前一個月報協會確認后實施。
2.培訓承辦單位至少在開班前10個工作日將設備監理教材訂單(見附件2)傳真至協會(010-64216385)。
3.培訓承辦單位應聘請具備設備監理培訓講師資格或能勝任相應培訓課程的專家授課。首次聘請的設備監理授課專家,應填寫專家登記表。培訓承辦單位應將專家登記表、培訓講義或課件一并報協會備案。
4.培訓結束,培訓承辦單位組織考核,在每期培訓班結束3日內為考核合格者記錄學時,并于10日內向協會提交培訓合格人員匯總表。如刷卡未成功,應在匯總表內標注原因。未按期報送匯總表和未注明原因的,協會不予以補記。
5.培訓承辦單位應保證培訓工作規范有序,確保培訓質量。
五、其它
1.收費標準由培訓承辦單位根據開展繼續教育成本制定。費用包含:培訓費、資料費、設備設施使用費、考核費及管理費等。
2.繼續教育有關信息請登錄協會網站繼續教育專版(http://www.capec.org.cn/jixujiaoyu/)查詢。
六、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8號6號樓3層
郵編:100029
電話:010-64221783-806、809路檸琿 王冠華
傳真:010-6421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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