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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2017中小學招生政策解讀
5月5日,濟南市教育局召開全市中小學招生工作會議及媒體說明會,發布相關招生政策。市教育局副局長王品木表示:2017年中小學招生強調“平穩”總基調,招生政策與往年保持不變,更加突出“完善流程、簡化程序、方便群眾”原則。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濟南市2017中小學招生政策解讀的知識,歡迎閱讀。
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學生畢業評價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生日常學習成績、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三部分組成,達到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相關要求方可畢業,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考試形式:
考試科目 |
考試方式 |
考試時間 |
結果表達 |
生物 |
閉卷紙筆 |
初二 |
等級(ABCD) |
地理 |
閉卷紙筆 |
初二 |
等級(ABCD) |
語文 |
閉卷紙筆 |
初三 |
分數, 120分 |
數學 |
閉卷紙筆 |
初三 |
分數, 120分 |
英語 |
閉卷紙筆 |
初三 |
分數, 120分 |
物理 |
閉卷紙筆 |
初三 |
同場合卷, 分數, 150分 |
化學 |
閉卷紙筆 |
初三 |
|
思想品德 |
閉卷紙筆 |
初三 |
同場合卷,等級(ABCD)
|
歷史 |
閉卷紙筆 |
初三 |
|
體育與健康 |
現場測試 |
初三 |
分數, 60分 |
信息技術 |
上機操作 |
初三 |
等級(ABCD) |
考試時間:
年級 |
時間 |
上午 |
下午 |
初三年級 |
6月 11日 |
9:00-11:00語文 |
3:00-5:00物理、化學 |
6月 12日 |
9:00-11:00數學 |
3:00-5:00思想品德、歷史 |
|
6月 13日 |
9:00-11:00英語(含聽力測試) |
||
初二年級 (含補考考生) |
6月 14日 |
9:00-10:00 生物 10:30-11:30地理 |
考試報名:
初二年級學業水平考試由初中學校集體報名。初三年級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實行網上報名。
在我市就讀并畢業的初中畢業生和具有我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具有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的學生不得參加報名。其中往屆生及外地返濟學生的報名工作由學(戶)籍所屬的縣區教育局教育科負責。
報名流程如下:
●市教育局公布報名專用網址。
●5月8日至5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為網絡報名時間。初中學校負責通知學生,通過互聯網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有條件的初中學校可組織學生集中上網填報。
●5月12日至14日,初中學校負責打印下發“學生信息認證憑證”,學生及家長須在憑證規定位置簽字并將簽字聯送回初中學校。
如學生或家長未按規定時間填寫并交回“學生信息認證憑證”或拒絕在憑證上簽字的,均視為自愿放棄本年度報名錄取資格,學校不得向其發放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準考證。
閱卷及成績公布:
網上閱卷,成績將于6月底通過發放考生成績通知單等形式公布。
補考辦法:
生物、地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C級、D級 (含缺考)的考生,可根據自愿原則參加一次補考,補考(不含缺考)的最高等級為B級。
補考流程:考生自愿申請、學校審批、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考務安排。
信息技術學科考試采取兩次正考的方式進行,考生可自由選擇,以最好成績記錄等級。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
學校招生計劃:
1.普通高中
●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包括指標生計劃和統招生計劃。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總計劃60%,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生的分配數額原則上與2016年保持不變。
●市屬普通高中及參與市區定向招生的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中招辦下達;各縣區所屬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分校落實;
●市屬普通高中主要面向市區招生;各縣區所屬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本區域招生。
2.非普通高中
●在濟招生的非普通高中學校(含“3+4”本科、“2+3”高等師范、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執行省市計劃管理部門審批的招生計劃。
●非普通高中學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報考: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
(2)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下列人員不具備報名資格:
(1)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
(2)戶籍和學籍均不在我市的學生。
志愿填報: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采取“先考試后報志愿”的辦法,使用全市統一的招生錄取工作平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填報志愿。
1.報考普通高中
●普通考生報考條件:初中三年日常學習成績(含實驗能力考核成績)、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評等級、生物、地理、歷史、思想品德、信息技術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等級須達到C級(含C級)以上等級,且達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提檔分數線。
●推薦生報考條件:初中三年日常學習成績(含實驗能力考核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評等級均須達到A級,且生物、地理、信息技術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為A級;
●指標生報考條件:初中三年日常學習成績(含實驗能力考核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評等級均須達到B級(含B級)以上等級,生物、地理、思想品德、歷史、信息技術考試等級必須達到B級(含B級)以上等級;
●特長生報考條件:初中3年日常學習成績(含實驗能力考核成績)須達到C級(含C級)以上等級(其中其特長對應的具體學科日常學習成績必須為A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評等級須達到C級(含C級)以上,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信息技術考試等級達到C級(含C級)以上等級。
2.報考非普通高中
●“3+4”本科、“2+3”高等師范只能在第一次志愿填報時按提前錄取志愿填報。其中兼報普通高中且達到相關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由“3+4”本科或“2+3”師范學校優先錄取。
●第一次志愿填報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的考生,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許填報職業學校。
●中等職業學校以招收本地學生為主,優先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如有未完成計劃,可注冊錄取初中往屆畢業生、高中畢業生,注冊錄取的考生必須符合我市今年初中學業水平的報名條件。
3.志愿填報時段
每個考生均有三次志愿填報的機會。每次志愿填報工作結束后志愿不得更改。考生一經所報學校錄取即不再享有下次志愿填報的資格。
● 第一次志愿填報時,可填報提前錄取志愿(“3+4”本科、“2+3”高等師范)、普通高中指標生志愿或職業學校志愿,報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報一個指標生志愿。
● 第二次志愿填報時,可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或職業學校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實施“平行志愿”,可以填報三個普通高中志愿,學校之間均可兼報。
● 第三次志愿填報為普通高中調劑志愿或職業學校志愿。
招生錄取:
1. 指標生、統招生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先錄指標生再錄統招生。
●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納入統招生計劃使用。
●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初中第三學年轉入(隨父母工作調動轉入的除外)的學生不享有推薦生和指標生資格。
2. 特長生錄取
●繼續實行“學科特長生”政策。普通高中經市教育局批準可招收特長生,推薦生試點學校招生總人數不超過30人,推薦生試點學校之間不得兼報。非推薦生試點學校招生總人數不超過80人。每所學校招收的特長生科目種類不超過3科。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特長生報名和測試。測試結果須在招考學校及特長生初中畢業學校分別公示3天。
●取得推薦生試點學校學科特長生測試合格證的考生,可在該校統招分數線下降低5分錄取;取得非推薦生試點學校學科特長生測試合格證的考生,按照考生中考成績,依據招生計劃和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濟南藝術學校高中部可根據自身辦學特色與考生實際自主確定錄取辦法。
3. 推薦生錄取
●招生學校:市區推薦生試點學校共8所,含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濟南第一中學、濟南中學、濟鋼高級中學、濟南外國語學校、歷城第一中學、歷城第二中學。
●招生數量:各推薦生試點學校招收推薦生比例與2016年推薦生招生比例保持不變。
●招生范圍:推薦生招生計劃面向市區,凡是符合推薦資格的歷下、市中、槐蔭、天橋區初中學校及歷城第三中學、歷城第六中學、歷城雙語實驗學校、濟鋼鮑山學校、歷城初級實驗中學、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高新區第一中學、高新區遙墻中學優秀畢業生,經畢業學校推薦和招生學校審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試升入招生學校。
●推薦程序:符合推薦條件的上述范圍初中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均可根據本人意愿,填寫《濟南市初中優秀畢業生推薦申請表》,并經初中學校兩名初三任課教師聯名推薦,學校審查同意。初中學校5月15日前完成推薦工作,并將確定的推薦生名單在本校張榜公示3天。考生只能選取一所推薦生試點學校,不可兼報。
●審核考查:推薦生試點學校應公布審查內容及程序,采取面試、綜合能力考查及審查學生成長記錄評價內容相結合的辦法,對推薦生進行全面考查和選拔。不得以奧賽等競賽成績作為選拔錄取依據,不得單純采用文化課考試形式選拔推薦生。
●公示及錄取:5月29日前,完成全部審查考核,錄取的推薦生名單通過學校網站和校務公開欄公示3天。公示期間考生放棄推薦生資格,空余名額不遞補。6月1日前全市錄取的推薦生名單在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通過審查考核公示合格的推薦生,直接獲得推薦生試點學校免試錄取資格,不再具有參加學業水平考試(中考)的資格。
●定向推薦:為扶持民族教育,濟南黨家中學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繼續向濟南第三中學定向推薦優秀畢業生。推薦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20%。
4. 特殊考生政策
●加分范圍和分值:
加分范圍 |
分值 |
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 |
30 |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的現役軍人子女 |
30 |
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現役軍人子女 |
30 |
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
30 |
作戰部隊(專指國家進入戰爭狀態或有局部戰爭發生時參與作戰的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
20 |
因公犧牲軍人子女 |
20 |
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 |
20 |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子女 |
20 |
現役軍人子女(非第1條、2條中所列現役軍人子女) |
10 |
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考生 |
10 |
少數民族考生 |
10 |
其他:報考濟南回民中學且超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提檔分數線的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可降低20分(含對少數民族學生已照顧的10分)錄取。
● 申報要求:符合多個條件的特殊考生,只按照最高分值計入總成績,不累加計算。
● 申報程序: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領取并如實填寫《特殊考生升學照顧審批表》(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校負責人須審查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各初中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為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集體辦理特殊考生升學照顧審批手續;畢業學校必須在5月30日前,將符合照顧加分條件并辦理了審批手續的特殊考生名單在校內張榜公示3天。
濟南市教育局強調,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進程、招生時間、招生監督電話、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等全部公開,嚴格執行《濟南市中小學招生工作“十不準”》。為進一步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級各類學校將組織學校開放日活動,通過召開家長會、設立咨詢熱線、印發公開信等多種方式進行招生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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