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合同[經典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人借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個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xx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xx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每天__%的本金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xx,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__日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每年支付總額的8%_(即:8000元/年)
三、借款期限:___一年(如要續借,再由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借款協議)
四、還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五、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3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為___,借款到期后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借款一次性(現金或銀行轉賬)交付給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條。
六、乙方承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還款,按照月利率繼續計算利息直至本息還清之日止,并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保全費、鑒定費、郵寄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4
甲方(借款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乙方(出借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丙方(保證人):___
身份證號碼: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二)本合同借款用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高于國家利率,如國家利率調整則在新規定上增加____%。
(四)本合同期限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借款擔保方式為個人無限連帶保證(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同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它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
賬號:____
電話:____
乙方(簽字):____
賬號:____
電話:____
丙方(簽字):____
賬號:____
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xxx(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xxx(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xxx元,于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x年xx月xx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x(簽字、蓋章)
乙方:xxx(簽字、蓋章)
x年xx月xx日
借據
今借到xxx(姓名)人民幣伍千元整,x年xx月xx日前歸還,月息按銀行——(某種)存款計算。
借款人:xxx(簽字、蓋章)
x年xx月xx日
個人借款合同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7
甲方(借款人) xxxxxx
號碼:
乙方(出借公司)xxxxxx
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于X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三年。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從甲方每月勞動報酬中扣還,直至全部還清本息為目。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區人民法院裁決。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xxxx
個人借款合同8
出借人(全稱):借款人(全稱):保證/抵押人(全稱):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借款
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
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
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
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
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第十三條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借款人(簽字):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電話: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保證/抵押人(簽字):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住宅地址: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9
借款人: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經借款人與貸款人友好協商,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署的編號為___的《個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有關貸款利率及罰息利率相關條款,達成如下變更協議:
1、自__年__月_日起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由(上浮/下調)________%調整(上浮/下調)________%。該利率自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依據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及上述調整后的上浮/下調幅度,在合同約定的每個利率調整日調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為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后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3、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后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________%。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后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前足額償還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為。
4、合同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此銀行同業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貸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本補充協議所指的基準利率按補充協議生效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本補充協議
第一條約定調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
5、合同項下貸款的利率調整日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對于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在一定幅度內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貸款人有權在該規定幅度內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即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后,如遇人民銀行調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現貸款人能夠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補充協議約定的下浮比例,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書面同意,有權隨時按人民銀行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政策和貸款人的相關業務規定調整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浮動比例。
利率風險特別提示: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臨人民銀行上調貸款基準利率或調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導致借款人利息負擔加重的風險。
本補充協議經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名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本協議未涉及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簽字):________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個人名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0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間人):
乙方由于業務需要,由丙方提供居間服務,向甲方借款。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依據《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擔保法》和《物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1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2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 。按約定利率提前扣除期內利息。
第3條 乙方借款用途為 。
第4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5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后一次性結清本金。
第6條 還款資金來源 。
第7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以第三方保證方式提供擔保。保證合同由甲、乙、擔保方另行簽定,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合同。
第8條 丙方為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借款提供居間服務,
促成本協議簽訂并督促雙方履行。居間報酬按借款金額的'月千分之 計算 ,由乙方負擔。乙方應在收到借款當日一次性支付借款相應金額的居間報酬。
第9條 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乙方違約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本協議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10條 乙方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乙方如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除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再按照日萬分之六收取違約金。同時按日萬分之六收取居間報酬。
第11條 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12條 丙方應當考察乙方的資信狀況,確信乙方資信良好且有履約能力,并為甲方負責檢查、監督乙方借款使用情況。
第13條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到期借款、支付相關利息和居間報酬。到期出現違約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并按照擔保合同約定,追究擔保方的連帶責任。
第14 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協議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 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及擔保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6 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生效當日款項打入乙方指定帳戶。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個人借款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雙方就以下合同條款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1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就促成甲方與公司或個人簽訂借款合同或貸款合同(以下均簡稱"借款合同")事宜提供居間媒介服務,甲方需要的借款額度為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為:元),乙方將以該借款額度為基礎促成借款合同的訂立并使甲方實際取得公司或個人發放的貸款。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委托要求積極聯系相關的公司或個人,盡其所能促成上述借款合同的訂立;
2.2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或直接代理甲方與公司或個人就貸款的數額、利率、期限等具體事項進行洽談、協商;
2.3乙方應協助甲方辦妥借款過程中需辦理的手續;
2.4在甲方與公司或個人簽訂借款合同后,乙方應督促公司或個人及時放貸;
2.5乙方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甲方及時溝通;
2.6甲方應專項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項,不得再委托第三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項的居間媒介服務,也不得事后不通過乙方而自行直接與出借人進行借款的洽談、簽約,否則,一旦被發現,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元(大寫金額為:元)。若甲方避開乙方自行與出借人洽談、達成借款合同的,仍將被視為乙方居間成功,甲方除應支付上述違約金外,仍需要支付約定的居間報酬。
2.7甲方應按約支付居間報酬費用,并全力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三條:居間報酬及其支付時間
3.1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間服務報酬為甲方從公司或個人處獲得的借款數額的%,即為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為:,該報酬應當在借款合同簽約成功時支付。
第四條:特別約定條款
4.1若乙方促成甲方訂立了借款合同,由于甲方的自身原因不愿意履行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借款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須按照約定向乙方付清全部的居間報酬。
4.2本協議訂立后,乙方促成甲方訂立借款合同之前,甲方要求終止本協議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第五條居間活動費用
5.1無論是否促成甲方與公司或個人借款合同的訂立,除居間報酬之外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六條:保密義務
6.1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雙方在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有關商業信息等商業秘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為:元)。
第八條:合同的有效期
8.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應將爭議提交給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居間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2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13
貸款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條件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2.1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__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月,自實際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年利率_______%。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_%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_%確定。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應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筆借款必須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筆借款必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條還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還款(在選項內打"√"):____________
□按(月/季)結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按(月/季)結息,分期還本,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內容不夠,可另附頁):____________
計劃還款時間
計劃還款金額(萬元)
第六條擔保
6.1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信用/擔保)貸款。
6.2本合同項下借款為擔保貸款的,擔保事宜見另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相關擔保為最高額擔保的,對應的最高額擔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額擔保合同名稱: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 )
擔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定,在(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書(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協議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_______個人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結息的,結息日為每月20日;按季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個利息期從借款人實際提款之日起至第一個結息日止;最后一個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最終還款日;其余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下一個結息日。
1.3如遇中國XX調整貸款利率確定辦法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則按中國XX的有關規定辦理,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條借款發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本合同約定的提款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條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貸款外,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且已經辦理完畢相關擔保手續;
(2)按本合同約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請書。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應滿足首次提款前提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前提條件:____________
(1)未發生本合同或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證明材料與約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的書面文件須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蓋借款人公章的復印件。
2.5借款人申請提款須提前至少2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提款申請書。提款申請一經提交,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2.6貸款人經審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即視為貸款人已經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了借款。
2.7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和貸款人管理要求,超過一定金額或符合一定條件的借款,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借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為此,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訂委托支付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在貸款人處開立或指定專門賬戶用以辦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條還款
3.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在還款日和每次結息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人應在其于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當期應付利息、本金和其他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在該還款日或結息日主動劃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辦理有關劃款手續。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3.2借款人申請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提前10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
3.3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3.4因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導致實際借款期限縮短的,相應利率檔次不作調整,仍執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條擔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4.2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五條保險
5.1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要求,將與借款有關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和期限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保險金額須覆蓋貸款風險。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如借款人及相關方對保險單進行實質性改動或提前終止,須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否則,借款人對貸款人因保險中斷或終止、保單批改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5.3保險單中應當注明,出險時貸款人為優先受償人(第一受益人),保險人應直接將保險金支付給貸款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5.4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并根據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償金或補償金應用于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或經貸款人同意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作為保證金來擔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并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____________
6.1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6.2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6.3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抵觸。
6.4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行為。
6.6 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6.8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七條借款人承諾
7.1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7.3接受并積極配合貸款人以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對包括用途在內的借款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按照貸款人要求定期匯總報告借款資金使用情況。
7.4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協助并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和監督。
7.5對貸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各類通知及時簽收。
7.6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未征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
7.7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完整、真實、準確地定期向貸款人報送對外擔保情況,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簽訂賬戶監管協議。對外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7.8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貸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第八條借款人同意
8.1從貸款申請之日起到貸款還清之日止,貸款人可以查詢借款人信用報告;
8.2貸款人向人民銀行報送借款人發生的銀行借貸相關信息。
第九條貸款人承諾
9.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9.2對借款人提供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違約
10.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_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借款人違反合同規定用途將貸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現金流量等財務指標突破約定標準,或發生惡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蹤或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違反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行業標準而造成責任事故,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盈利水平、資產負債率、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等指標不符合貸款人信用貸款條件的;或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以其有效經營資產向他人設定抵/質押擔保或對外提供保證擔保,已經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10)可能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____________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宣布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貸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對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借款人同時發生上述第(5)、(6)條所列情形的,罰息利率擇其重者確定。
(8)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復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或其他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為止。
(10)貸款人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11)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1.2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原條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共同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兩部分中的同一詞語具有相同含義、借款人本筆借款受上述兩部分的共同約束。
第十四條通知
14.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出。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絕簽收或發生其他無法送達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證或公告方式進行送達。
第十五條其他
15.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5.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15.3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XX征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XX征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信息。
15.4貸款人根據其業務規則制作保留的關于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單據和憑證,構成證明借貸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有效證據,對借款人具有約束力。
15.5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應包括對合同的修改或補充;⑵條款標題僅用于參考,不構成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對標題項下內容及其范圍也不構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還款日為非銀行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
雙方確認:____________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說明。借款人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本合同內容無異議。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請書
農村信用社
根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方與貴社簽訂的編號為的《個人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實借款合同約定的各項提款前提條件,特向貴社發出如下提款申請:____________
一、我方擬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貴社提取金額為_______萬元的借款。
二、本筆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根據借款合同和委托支付協議的約定,本筆借款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權和委托貴社在將本筆借款直接支付給符合借款約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對象賬戶: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本筆借款需同時支付給多個支付對象的,支付對象和賬戶清單見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請將本筆借款劃入我方下列賬戶: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謹向貴社確認:____________
1、該筆借款將用于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
2、在該通知發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陳述、保證和承諾仍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發出之日,我方的收入來源、生產經營和財務信用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在本通知發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項下或與借款合同有關的違約或預期違約事件,我方進一步確認,在提款日也不會發生或存續任何違約事件。
5、本通知發出之后即為不可撤銷。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貸款社審核意見: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和賬戶清單
支付對象1: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2: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3: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4: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簽字)
附件2
委托支付協議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貸款人):____________農村信用社
鑒于:____________
1、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據銀監會相關規定和貸款人管理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借款資金支付或經借款人同意由貸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資金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為明確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貸款人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受托支付條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項下提款均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2、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條授權和委托
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受托支付條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權和委托貸款人在將借款劃入指定的借款人賬戶后,將借款資金轉入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賬戶,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
第三條受托支付
1、在辦理受托支付時,借款人應在每次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其放款賬戶和支付對象賬戶信息以及證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證明材料。借款人應保證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2、在辦理受托支付時,貸款人只對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對象信息、借款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導致貸款人未及時完成受托支付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貸款人經審核發現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權要求借款人補充、替換、說明或重新提交資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貸款人滿意的資料前,貸款人有權拒絕相關款項的發放和支付。
4、貸款人經審核,認為借款人提供的資料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前提條件的,首先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然后根據需要將相應款項轉入借款人支付對象賬戶。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重新確定借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借款資金的發放與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無效的資料以獲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產經營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信用狀況下降,或發生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資金;
(4)借款人違反本協議和借款合同約定或相關監管規定,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貸款人受托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或支付對象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
第四條賬戶凍結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賬戶或其支付對象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導致貸款人無法及時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影響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已經產生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因借款人提供給貸款人的交易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無效導致貸款人損失的,借款人應予賠償。
2、貸款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發放和支付借款資金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貸款人系統故障、通訊故障等意外事件,導致貸款人未按時發放和支付相應款項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
第七條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項全部提取完畢(包括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未提取款項)且貸款人受托支付事宜辦理完畢之日終止。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作為借款合同的附件,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執行。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4
甲方(貸款人):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整(大寫)。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權利義務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后,并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么服務期限或什么附加條款請注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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