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買賣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鋪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鋪買賣合同1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于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2) 商鋪座落在,結構為 磚混 ;
(3) 商鋪產權面積 平方米。
(4) 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 出讓 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萬元,小寫(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 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 日內將上述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戶至乙方的條件。(注意:解押資金為商鋪的現余抵押貸款額:萬元+萬元借款)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后 日內將此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上述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價款 元一并支付。(注意:價款為付足上述商鋪的款項)。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 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余款元一并付清。
第三條 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 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 甲方于商鋪過戶至乙方后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并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六條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七、八號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月 日 年 月日
商鋪買賣合同2
出賣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核實賣方身份
購房交易中的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預期所有人。請務必核實賣方身份!否則可能導致房屋購買行為無效,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甚至遭遇詐騙,損失大筆購房款!
如需了解核實賣方身份的具體方式,建議您咨詢專業律師。
買受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風險提示:核實房屋狀況
除正常考慮房屋戶型、結構等建筑狀況和小區及周邊配套狀況外,買方還需謹慎核實房屋權利情況,如:土地使用權類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權性質、房屋共有人情況、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凍結轉讓、列入拆遷范圍,等等。
否則,可能因房屋存在權利瑕疵而給買方帶來巨大風險,出現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項也無法實際取得房屋產權等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風險提示:付款方式
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數量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階段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盡量通過銀行轉賬或存款到賣方指定的賣方本人銀行賬號的方式來付款。現金支付方式存在較大風險,請謹慎選擇。如需選擇現金支付,請務必保留有效的付款憑證。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_______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后,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商鋪買賣合同3
供方(甲方):新世XX石材經營部
需方(乙方):____市食品化工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種類、規格、單價、數量及交貨時間: 乙方提前2—3天通知甲方并提供要貨清單,甲方應遵守乙方要求的交貨時間,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準時交貨,可提前共同協商。
二、收貨方式: 甲方收到貨后立即付清全部貨款(不含發票)。
三、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或在銷貨清單上注明,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供應完,貨款結清后自行解除。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定金:3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 供方(章):
需方(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賬號: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買賣合同4
甲方: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
公平與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為了使可能變成現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遂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為甲方辦理煤炭銷售中介事務,甲方委托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辦理。
二、委托權限為乙方辦理書面委托書,授權乙方有權代為接受貨物或款項。
三、委托代理期限為________年,委托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可以一次性支付費用萬圓,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數額為甲方與在本合同期間銷售的所有的數額,包括事實合同項下的數額,按該數額乙方按每噸1元人民幣提取中介費用,該費用不包括第四的費用承擔部分.應在銷售合同(或事實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中介費,支付方式為現金.如乙方通過努力將煤炭銷售在元噸的基礎上提高了,煤炭銷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銷售合同簽訂就視為中介成功,如因質量等發生退貨等等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項的行為;按約定支付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不誤所辦中介事項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中介行為,所收費不予退回;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中介事項的行為,其責任由甲方承擔;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財務會計等相關帳務定期向乙方通報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與社會資源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知識對煤炭市場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業務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十、甲方的財務會計等相關帳務如拒絕乙方核查導致中介合同的數量無法核實可以推定為甲方應支付的中介費為200萬元人民幣.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費每逾期一天按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其他違約情節的違約金為20萬圓人民幣.
十一、雙方特殊約定事項(本條事項與其他條款有矛盾時,依本條約定為準。)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中介行為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關于有關業務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三、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選擇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訴。
2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以按約定提起仲裁或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十五、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商鋪買賣合同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節電器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產品清單:
二、甲方的權利和責任: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用電設備的詳細資料。甲方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設備使用操作培訓。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負責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電設備的`詳細資料。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如期支付貨款給甲方。
四、運輸和安裝:甲方負責將設備運輸至乙方指定的地點,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需甲方安裝調試設備,乙方需支付設備的安裝調試材料費。為合同總金額的5%。如乙方為非____區域內客戶,則甲方技術服務人員的相關差旅費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預付合同總金額的%,合計元給甲方。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合計元給甲方。
2、付款方式一律以銀行匯款、貸記憑證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現金,否則后果自負。
六、售后服務:甲方銷售之產品,主機出現故障________年內包換。甲方銷售之產品,如屬甲方選用其他廠家之產品由甲方系統集成,則按照該廠家的售后服務條款執行。以上條款若屬乙方使用不當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則不屬于質保范圍。甲方銷售之產品實行________年保修,質保期后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甲方產品安裝調試后節電率達不到預期效果,節電率每下降一個百分點,售價也同比例下調。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條款支付貨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權拆走設備,乙方必須賠付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給甲方。
八、其它事項: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備注條款:
甲方:乙方: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電話:電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合同章:合同章:
簽訂人:簽訂人:
日期:日期
商鋪買賣合同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張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徐___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個人樓房買賣合同范本。
一、甲方將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軍工院內)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室房產出售給乙方,房屋的建筑面積為155.89㎡。
二、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145萬元(壹佰肆拾伍萬元)。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向甲方支付125萬元。余款20萬元作為甲方的信譽保證金,在房屋所有權證初始登記結束后(如登記在甲方名下時,甲方應將房屋所有權證交付乙方,全權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理甲方辦理過戶事宜,并經公證,公證費由乙方承擔)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后,雙方應根據軍隊辦理產權證的方案和進度,主動辦理初始登記事宜。如經雙方努力,能夠協調相關部門直接將房屋權屬登記在乙方名下,登記所需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如果房屋權屬初始登記只能登記在甲方名下,然后在
由甲方名下變更到乙方名下,初始登記稅費應由甲方承擔,變更登記所需稅費由乙方負責。
四、此房是軍隊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根據法律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五年內不得買賣。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拖欠甲方房款,必須在初始登記后(登記在甲方名下時應履行委托公證手續)全部付清購房尾款。
五、乙方在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有權指定所有權人,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應在20xx年10月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并保證此房在向乙方出售時,無抵押、無數賣、無糾紛。
七、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應將物業收取的進戶費、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全部結清,無拖欠現象。此后的上述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____市XX公司(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門市基本情況:
1、甲方將座落在 的門市(以下簡稱“門市”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門市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門市,對該門市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門市。
2、該門市的基本情況如下: 門市產權面積: ;土地證號: ; 產權證號: ; 門市用途: ;
3、門市所有人為甲方,甲方經門市共有人同意并授權簽訂本合同,如甲方及共有人不能到場,受托方必須出示授權委托書、聲明書。
第二條:成交價格 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大寫) 元整 (小寫: 元整)。
第三條:稅、費負擔方式:
第五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門市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給甲方,合同生效后該定金動轉為門市款。
(2)一次性付款:
(4)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到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或辦理委托公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收到定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門市價或無故不出售該門市否則甲方按定金雙倍退還違約金。
(2)、甲方必須保證出售的上述門市權屬真實無爭議,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該門市權屬或債務經濟糾紛以及甲方中途變更合同內容均屬甲方違約,如因發生糾紛產生的39;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門市,每逾期____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門市款的0.3%作為滯納金,逾期三天以上的屬違約。
第七條:門市交付時間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每份2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如需辦理銀行由乙方向銀行提供本合同原件,乙方保留本合同復印件。各種手續交接清楚后,本合同中止。
第九條:其它補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聯 系 地 址:
聯 系 地 址: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簽約地址
商鋪買賣合同8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姓名:身份證: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工業路南首東側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面積為80畝,規劃用途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50年。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暫定名】“六佳溫泉度假村”商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惠規建字10―029;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地字第3710―056號。
第二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工業路南首號沿街商鋪,該商鋪用途為商住兩用,屬磚混結構,層高為10.7米,建筑層數為地上層,建筑面積約_____平方米,最終按房管局數據為準。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層均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元。大寫: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四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實際面積雙方確認為準,房款多退少補。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種方式按期付款(以出賣人財務收款收據為依據,交款后履行本合同)。
1.一次性付款:簽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清(按每平方米元)。
2.分期付款:簽約時三天內付合同價款40%,房屋結構封頂付合同價款40%,余額20%交鑰匙當天付清(按每平方米元)
3.其他方式:。
第六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逾期在10日(含1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2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3)買受人購買商鋪后,原則上不得換房,確有特殊原因換房時,應向出賣人提交換房申請,并在已交購房款中扣出10000元,作為給出賣人的換房補償。受買人申請退房,已交購房款甲方不予返還。雙方所簽訂《售房合同》失效并作廢。
(4)買受人在交納部分購房款后,不再按雙方合同規定交納房款的,以買受所留電話為聯系方式,在出賣人發出通知或自應交購房款之日起滿30天仍未交納款項的,雙方所簽訂的《售房合同》失效作廢,出賣人有權對該房屋做出處理。
第七條交付標準與期限
炕付標準:該商鋪經過驗收合格。
出賣人應當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15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不可抗拒政策變化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誤。
3.買受人沒有如期付清房款的。
第八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以買受人己交房款為基數,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由出賣方按銀行同期袋款利率計算利息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商鋪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通知(以售樓處通知為期限)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領取商鋪鑰匙。雙方進行驗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逾期視為交付,自交房之日起,出賣人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買受人如未交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房款,商鋪鑰匙不予領取。除支付違約金外,買受人按時向出賣人支付物業管費,期限屆滿,按本合同第六條第4項執行。
第十條保修責任
房屋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范和標準,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出賣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質量保修,因不可抗力和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出賣人可協助維修,但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一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否則一切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二條該商鋪能滿足商住兩用的條件,保修期限為6個月。買受方入住后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整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需要裝修的業主必須經物業同意后方裝修。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自覺遵守小區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事項:
1.該商鋪的屋面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管理。
2.該商鋪的外墻面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管理。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屬出賣人。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屬出賣人。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1、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月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買受人有權利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15%賠償買受人損失(退房時買受人的裝修搬遷等費用自理)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3%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自交房后協助辦理相關產權證書及銀行貸款所需手續,各相關稅費及銀行利息由買受人承擔,并執行其相關部門的規定。
3、按銀行有關規定審批貸款未能通過,則買受人應無條件轉為分期或一次性付款。選擇分期限付款優惠額度自動取消,分期或一次性付款必須在七日內辦理完,否則視為違約,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
4、國家規定的所有權證書的工本費。
5、市政衛生費、熱力公司規定的曖氣費、燃氣使用費及有線電視初裝,各設施的開口費。
6、國家規定的契稅。
7、國家規定的房屋維修基金。
8、國家規定的交易費用(交易稅、測繪稅、印花稅等)。
9、其他按照規定應當有買受人承擔的費用。
上述費用在接通之后,由買受人一次交清。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惠民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允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兩份,買受人一份。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__年_月__日年__月__日
商鋪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于昆明市三市街金碧輝煌大廈一層1060號_(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 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2) 商鋪座落在 昆明市三市街金碧輝煌大廈一層1060號_,結構為 ;
(3) 商鋪產權面積 14.5 平方米。
(4) 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 出讓 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 ,租期截止為 ,租金為 ,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 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_昆明市三市街金碧輝煌大廈一層1060號_商鋪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其它限制交易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該商鋪單價為44827.62元/m(大寫肆萬肆仟捌佰貳拾柒點陸元/ m2),總金額人民 幣650000.00元整(大寫陸拾伍萬元整 ) 。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商鋪過戶手續辦完的當日將陸拾伍萬元整一并付清給甲方。
第四條 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六條 甲方于商鋪過戶至乙方后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并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上述商鋪之完全所有權,并無任何權利瑕疵;
2、甲方負責提供辦理產權證轉移登記手續所需要的各種證件、材料,并承擔逾期提供或材料短缺、錯誤給乙方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已經對上述商鋪的坐落、面積、質量等狀況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商鋪;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方式,履行付款義務;
3、乙方應依約及時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遲或不能辦理,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十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
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買賣合同10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信守。
二、交貨時間:由于交貨時間原因產生港雜費等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國際標準,如因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外商索賠由供方負責及承擔全部損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賠書為準。
四、包裝要求:內外包裝必須適合陸運和海運,如因包裝引起的貨物破損致使外商索賠,供方賠償需方全部實際損失。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供方運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按國際標準,由需方抽驗貨。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當天,賣方需支付賣方伍萬元 的定金,剩余貨款由買方直接轉賬到賣方指定賬戶內。款到發貨。
八、違約責任:按民法典處理。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無。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確方式:本合同如有異議,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簽訂地法院提出上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依法簽訂,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雙方協商一致,依法另立協議。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買賣合同1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甲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于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購買甲方位于 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2) 商鋪座落在 ,結構為 結構;
(3)商鋪產權建筑面積 平方米。套內面積: 平方米。
(4) 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
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乙方的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 萬元。 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 日內將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戶至乙方的條件。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后 日內將此商鋪在當地國土所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價款 元一并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賠償乙方雙倍定金的法律責任。如因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定金。
第三條、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由 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甲方于商鋪過戶至乙方后 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住所地: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商鋪買賣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于xx年8月31日前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鋪(面積為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為__________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 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轉讓費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商鋪買賣合同13
出賣方: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受方: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第一條 店鋪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店鋪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店鋪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店鋪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店鋪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 元),并應于雙方辦好房產過戶手續之日將該店鋪全部剩余價款付給出賣方。
第四條 交付事項
出賣方應于收到該店鋪定金之日,將該店鋪交給買受方使用并將該店鋪有關房產登記證交予買受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買受方逾期未付清房款,出賣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出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買受方所預交的定金不予以退還,抵作出賣方損失。雙方任何一方中途毀約,則向對方支付與定金數量等額的賠償金。
第六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買賣雙方約定在出賣方原房產登記滿5年(即 年 月 日)之日起 天內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在買受雙方上述約定時間內,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店鋪所有權轉移產生的一切費用買受方承擔。
第七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店鋪沒有產權糾紛
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各執一份,經出賣方、買受方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加條款:
出賣方(簽章)____________ 買受方(簽章)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買賣合同14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于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 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不動產證號為 ,
(2)商鋪座落在 ;
(3)商鋪產權面積 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方式獲得;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延遲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成交價價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 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年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余款元一并付清。
第三條
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
甲方于商鋪過戶至乙方后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并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六條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該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過戶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買賣合同15
出賣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地下一層________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____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套內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鑒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占付款金額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1)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后,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于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鑒定部門確認后,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后_____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后,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 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墻、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后___日或公告后____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以下無正文)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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