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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1
甲方:
乙方:
為切實搞好工程建設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確保施工現場的治安穩定和防火安全,現根據《××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明確雙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約工程合同時應將甲方對《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范》(附后)書面交于乙方,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加強指導。
2、甲方應將上級公安部門和上級單位對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關要求、信息及時向乙方進行傳達布置,定期聽取乙方在開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況和意見,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貫徹落實治安防火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乙方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及相關問題,則有權教育、制止和責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時刻按責任違約給于相應的經濟處理(500—1000元人民幣/次)。
4、乙方的違章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理的是指:
(1)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擅自使用液化氣鋼瓶或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施工區域內發生聚眾斗毆、賭博、收看淫穢錄像等影響工地治安秩序的違法行為及集體宿舍內違章男女混居的。
(3)違反《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用電,擅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熱毯等及帶有明火的各類電取熱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燈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區域內違章吸煙的。
5、乙方在其責任區域內發生嚴重違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門調查處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響,對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行使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否決權。同時,還可對乙方進行20xx—50000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責任違約經濟處理。
6、甲方對乙方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由甲方開具書面通知單給乙方認可。處理款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據整個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確需增設或外聘警衛值勤人員時,甲方可按“協商、集中”的原則決定實施方案,其費用甲方按實際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單位分擔,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進入工地后,應及時明確落實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專(兼)職保衛消防干部及治安保衛組織網絡,書面報甲方備案。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范》執行從管理,對本責任區域內的治安穩定、防火安全,實施全面負責,確保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級主管單位的領導外,還應主動接受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的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布置的“創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積極地貫徹執行,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在檢查中查獲的各類隱患問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或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災事故,乙方應在積極處置、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和甲方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所造成(包括對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因違章違法行為所受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要求復議,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濫用權利、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等違法行為的,有權向甲方領導或有關機關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三、其他
1、本協議中未涉及到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部門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式簽約后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3、聯系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公司負責人(簽章):
公司負責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2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1、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2、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4、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采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6、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7、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8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9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10 、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后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3、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三、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3 、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并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周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5 、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6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7 、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8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9 、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銳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松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四、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范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2 、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5000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3 、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1000元/每次。
4 、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并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復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并將以上資料存檔。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于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并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3)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4)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150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16)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擔。
17)關于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并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于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于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④、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⑤、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⑥、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⑦、電焊機裝設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⑧、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五、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于20—200元罰款,同對乙方處于500—5000元罰款。
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5、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采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7 、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8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9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10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11、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后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4、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六、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 (蓋章)分包單位: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用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監守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確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a) 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b)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化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c) 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三、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4
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系電話:
地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_______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并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并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并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并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后,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并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后,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后,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后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設備安全、臨時用電安全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并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落實安全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 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具);
(2) 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 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CJ46—20xx的要求,必須采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設備必須采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 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平臺的,操作平臺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后或服藥后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并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安全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 配合甲方各項安全檢查,并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蓋章):北京科咨建電子科技 乙方(蓋章):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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