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精選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XX)1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桂教人(XX)68號)、(南寧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和(橫縣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橫教發(XX)11號)及(云表鎮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村委小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分配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在教職工中公示通過,報鎮中心學校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對象
橫縣云表鎮南康村委小學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細則
1、考勤(基分10分)
上課、集會、例會及各種會議:
遲到:每次扣0.1分。
請假:超出(橫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節數每節扣0.5分。
曠課:每節扣1分。
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職業道德(基分10分)
教職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歧視后進生,否則每次扣2分。
造成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不顧全大局,不按時完成學校布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鬧不團結,挑撥離間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不止。
4、教育教學過程(基分30分)
①上課:
(1)認真上課,嚴格實行點名制度,保持教室紀律良好(體育課學生不能在校園內亂跑),否則,每次扣1分。
(2)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扣10——15分。
(3)精心組織教學,教學切合學生實際,關注每一個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否則,每落實不到位,上課應付了事一次扣3分。
②備課、聽課、作業批改等
(1)各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做到書寫工整、環節齊全、具有創新性,符合課改精神,并有教后感,否則,每缺一節扣2分,質量差者扣1分。
(2)堅持聽課,做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批語,達不到要求的每缺一節扣1分,無評語者扣0.5分。
(3)作業批改認真,無錯批、漏批現象,作業作文按要求完成任務,批改要求詳批,具有指導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現錯誤扣0.5分。
(4)授完每一個單元后,不進行測試小結的每次扣2分。
③班主任工作
班隊會、安全衛生課不認真授課,當作自習課的,每節扣1分;學校布置的其它班級工作,班主任不認真組織的,每次扣1分;獲得流動紅旗的班級,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員工作不認真,不按時開、鎖大門,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
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4、教育教學及科研業績(基分30分)
(1)期終測試科任成績超出鎮達標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減3分,減完為止。
(2)獲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和其它活動獎的校級和學區級每次加2分,鎮級加3分,縣級加4分,縣以上加5分。
(3)發表論文或獲獎的每篇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自治區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
(4)參與課題研究的每個課題加5分。
四、本方案由橫縣云鎮南康村委小學校辦室負責解釋。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2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學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范圍:
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時間:
每一學年或每學期以教育局規定時間進行考核。本考核為一學年計分,若以月考核作相應折算。
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楊在初
副組長:孫金和、楊永華、王席陶。
成員:楊子鑌、許衛、程大俊、年級組長、魏玉仲、楊清華、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理論學習
①積極認真參加集體學習,主動自學自悟,記好記全學習筆記。學習期間無遲到、早退、缺席,并認真做好筆記者得滿分。
②無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遲到一次扣0.1分。
④筆記不全者視情況扣0.2分。
2、職業道德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達到者得滿分。有如下情況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違背規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現象,每次扣1分。
②有亂收費、亂訂資料情況,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每人次扣2分。
④學期內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者扣5分。
⑤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者發現一次扣0.1分。諸如: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褲進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內吸煙,坐課桌,隨地吐痰,扔雜物,說話粗野等不文明行為。
⑥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師德得分為0。
⑦把學生趕出課堂,每人次扣0.1分。體罰或變相體罰,每人次扣0.3分。留懲罰性作業,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師為人師表,行為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積極影響,加0.2分。
⑨不分份內份外,積極主動關心學校各項工作,完成其他臨時性任務,維護學校聲譽,為集體做出貢獻的教師,酌情加節0.2分以上。
⑩學生測評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出勤。忠于職守,工作積極主動,一絲不茍,完成任務好。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工作安排,顧全大局,有責任心,愉快接受臨時性工作,積極參加義務活動。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3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0.1系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后,自20xx-20xx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4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范教師隊伍管理,嚴肅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5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考核辦法》(內蒙教職改字[199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旗教師隊伍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師的年度考核是教師隊伍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工作,也是評聘教師職務的基礎和前提。為了全面、系統地了解和掌握教師任職期間的實際情況,科學、公正地評價他們的工作,區分優劣,獎勤罰懶,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義,激勵先進、鞭策后進,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努力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適應新的形勢對教師提出的更高要求,并為教師的獎勵、職務晉升、續聘、解聘、低聘、工資待遇等提供依據。
二、考核的原則
1、堅持全面、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公開、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范圍
全旗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單位的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對教師基本素質、工作質量、教育教學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內容分為七個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標體系由本單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點是考核政治表現,教書育人,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
1、政治態度與師德修養;
2、學識水平與業務進修;
3、教育工作;
4、教學工作;
5、教育教學與教育科研;
6、培養指導教師和主動接受培養指導情況;
7、工作負荷。
五、考核標準
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稱職)、基本合格(基本稱職)、不合格(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人數應控制在本單位教職工總數的15%以內。
1、優秀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有創新,教育教學效果好,所承擔的工作成績顯著。
2、合格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3、基本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4、不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擔的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六、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處理的基礎上最后再定性。
1、教師的考核工作,實行平時考核與階段考核相結合;學年考核與任職期滿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一般為單項或幾項工作的考核,考核結果要由職能部門負責記載,每學期綜合一次。階段考核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進行一次,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進行。要充分聽取學校領導、同行教師、教研組、年級組、被考核教師以及學生和學生家
長的意見。也可采取聽課、座談、民意測驗、查閱備課筆記、學生作業、考卷及觀摩教學、答辯、民主生活會等多種方式進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實的評價材料的基礎上進行。學校和教師本人要注意通過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渠道收集、記錄并提供有關的評價材料。
4、確定等級。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對最后考核結果進行審查,確定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率不能超過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結果要反饋給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見,以指導其改進工作,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6、教師的業務檔案是教師政治和業務素質的真實記錄,是教師年度考核結果、職務聘任、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教師的業務檔案,加強業務檔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結果都要及時整理歸檔。評定職務時必須提交業務檔案中的有關材料,教師調動時,業務檔案與人事檔案一并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由校長任組長,副組長由學校各職能部門的領導擔任,成員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群眾公認的環節干部和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應占領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一。領導小組人數根據學校規模自定(5-9人)。考核小組的產生,必須走群眾路線,要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民主產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也可在領導小組下設學科考核組或各校點考核組,具體負責教師的初步考核工作,后報領導小組審定,最后形成對教師的綜合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小組的職責,
1、根據本“方案”和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2、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訴。發放考核結果書面通知書。
(二)組織召開教師大會或教代會,傳達教體局下發的《科左中旗中小學教師年度考核實施方案》;討論、通過學校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三)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鑒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五)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自我評價和學校對該同志各項考核指標量化情況,依據本“方案”的有關規定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單位領導寫出的考核評語并簽字。考核結果要在校內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公示期內向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天內提出復核的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1、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參加原學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否則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
2、調動(含借調)工作單位的,在現工作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
3、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定為“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后才評定等次。
4、一年內請病假(公傷除外、不含女職工產假)累計超過6個月,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15天的教師,當年的考核應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內退休教職工,以審批手續為準,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亂辦班、亂補課,體罰學生,影響極壞,受行政處分的教師,考核結果一律定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
九、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不進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進修或出國學習等(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按規定返校時間,無正當理由,未經批準超過一年以上未返校者;無協議者。
十、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教師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的發放一次性獎金;
(二)“優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其中優秀人員在職務晉升、評模選優、職稱聘任等方面可優先考慮;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當年不得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不得晉升工資。
3、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涉及到對教師工作的評價和本人的名譽利益,必須按政策、按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
1、教體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
2、各單位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考核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導向,實行公開、民主、平等、競爭的原則。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的思想政治。
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5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于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托四;
⑤同事關系、家校關系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并及時匯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準,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準,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準,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布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學計劃、并按時送交學校;
②期末寫好總結并按時送交學校;
③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舍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并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并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匯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于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干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并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范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后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發表《周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于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余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并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后,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匯編或發表于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匯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采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小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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