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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14 08:34:51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必備]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必備]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 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辦事。

  (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_____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____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以保證公司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監督執行

  1公司綜合部負責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制定、執行、監督、統計、及實施處罰。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日常執行和常態監督。

  四、考勤制度

  1考勤制度是公司的一項基本制度,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部門負責人要及時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并對本規定的貫徹執行負全面責任。

  2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執行考勤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3各部門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和特點,采取指紋、人臉識別簽到的辦法記錄員工到崗和離崗的時間。考勤記錄以考勤機簽到記錄為準。 4工作時間為早8:00到下午5:00,半日休息中午時間節點為11:30。 5上班前和下班后的考勤記錄視為有效考勤記錄,其它時間的記錄將被視為無效記錄或實施處罰的依據。

  6因工作需要或偶發特殊情況造成的遲到或漏打卡情況適用請銷假管理制度,可填寫請假單按流程審批予以免責。 7綜合部為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發現問題將及時與各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系、了解情況后上報至公司主管領導。

  五、違規的'界定

  1遲到/早退:上班考勤記錄晚于規定時間30分鐘以內的將視為遲到。

  下班考勤記錄早于規定時間30分鐘以內的將視為早退。

  2脫崗:是指在上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離開工作崗位30分鐘的將視為脫崗。

  3漏打卡:正常出勤無考勤記錄并附有請假條說明。

  4曠工:是指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獲批準的擅自缺勤者將視為曠工。

  (1)假期屆滿逾期不到崗,并未再次辦理請假者。

  (2)遲到/早退/脫崗時間在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視為曠工0.5天,當天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1天。

  (3)值班期間無故不到崗或擅自脫崗的。

  (4)因公外出期間辦理私事或未能及時歸崗的。

  (5)不服從工作調動,未在調令要求期限內報到的。

  六、處罰標準

  1遲到、早退、脫崗按照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2倍遞增。

  2漏打卡一次20元/次處罰。

  3曠工按照半天50元、一天200元/次處罰。

  4員工一個月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天的給于辭退。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xxx到x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x次以上(含x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工作時間

  第四條 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一周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 關于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后,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并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后,月薪不低于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條 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并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 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 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制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第四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條 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

  第十四條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兩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條 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帶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職滿半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工作時間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休假:

  服務期 可休假天數

  (日歷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當年 每工作滿一個月累積1天,總數不超過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計算休假天數時,從員工開始工作的下一個月(1日)開始計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計算,原則上當年休假當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經員工與公司協商后,當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順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當年不能享受下一個日歷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間統一放假5天(各業務單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批準后進行調整),放假天數從年休假中沖減。

  (四)原則上給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損失的人員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條 探親假

  (一)員工入職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員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按上述有關分類標準休探親假。

  (三)總部員工探親假可分兩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車硬座價格報銷一次路費。外派員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職的代表處員工,每年按火車硬臥價格報銷兩次路費(其他特殊情況另行報批)。

  (四)在一個年度內,員工不能兼休探親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條 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1、員工原則上每月享受1天的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2、帶薪病或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3天,由人力資源部批準;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二) 非帶薪病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直至扣減到600元人民幣。如員工處于醫療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非帶薪事假:員工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時工資計扣,按月崗位的1/168(21×8)計算。

  第十八條 婚假(帶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公司。

  (三)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并給婚前檢查1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婚者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四)員工的婚假需在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九條 喪假(帶薪)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二十條 產假、計劃生育假(發崗位工資,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連續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難產有醫院證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除產假外,女員工需要修延長假的,需在產假期滿前一周提出書面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批。

  男員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產在四個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個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節育、絕育手術持醫院證明給予休假天數。

  (三)因節、絕育手術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一條 工傷假

  (一)員工的工傷假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工傷假最長不超過36個月。其醫療或休養期間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員工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內月平均崗位工資。

  (二)員工工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部門確認,分別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前,至少提前一周與直接上級和人事專員協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由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直接主管審核,交部門(單位)經理批準,作為記錄加班時間、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對加班員工首先應考慮在部門內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發放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的,為員工提供加班補償,加班時數以《加班申請單》為依據。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 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以每小時工資報酬為基數,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A(元/小時)=員工月工資(元)/168

  加班報酬B(元)=加班時數*加班比例*小時工資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時支付1.5A的報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時支付2A的報酬;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3A的報酬。

  特殊工種人員加班工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上面所述的“帶薪”是指月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均不受影響,“崗位工資”是指員工在現崗位上的月固定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3、病假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分行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樹立精簡、勤政、務實的銀行形象,根據總行員工考勤制度規定,結合分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分行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脫崗。

  第三條 分行營業部、各部室員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長領導下,由分行人力資源部負責;各支行員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長負責。

  第四條 分行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結果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及獎勵掛鉤。

  第二章 考勤內容

  第五條 分行考勤內容,包括在勤、加班、請假、遲到、早退、曠工。

  第六條 在勤。分行員工準時到達、準時離開工作崗位,即為在勤。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視同在勤:

  (一)由領導派其到外地出差、開會或經領導批準在城區范圍內辦公事,不能按時在分行上下班。

  (二)經批準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或從事其它公務活動的。 第七條 遲到。員工未按時上班按遲到記錄。

  員工遲到半小時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按遲到2次處理;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 早退。員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記錄。員工提前半小時內下班按早退1次記錄;提前下班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按早退2次處理;提前1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九條 脫崗。分行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請假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脫崗。脫崗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加班。因特殊情況,員工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第十一條 請假。員工因處理私事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后,未在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稱為請假。

  第十二條 曠工。員工未經批準在正常工作時間不在勤,稱為曠工。

  第三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三條 分行公休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工傷假。員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

  (一)節假日: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處理個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經批準請假,稱為事假。

  下列情況經行、部室負責人批準,可不計為事假:

  1、女員工有一周歲以下嬰兒,占用工作時間哺乳,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

  2、為子女開家長會有學校通知,每學期累計不超過4小時。 3、帶10歲以下子女打預防針、體檢,有兒童保健部門通知,每半年累計不超過2小時。

  (三)病假。指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經醫院證明和領導批準的.請假,稱為病假。病假應有醫療機構病休診斷證明,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四)婚假。指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有關法律手續后結婚的員工,按規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為3天,晚婚者為10天(男25歲,女23歲)。對方工作單位在外地,員工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的,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的按事假處理。子女結婚可請假一天。

  (五)喪假。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后,按規定給予員工處理喪事的假期。直系親屬死亡,可請喪假3天,前往外地辦理喪事時,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六)產假。符合國家《婚姻法》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女員工可享受產假120天(含法定產假90天)。

  男員工因配偶計劃內生育的,可休看護假。看護假一般為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看護假7天。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經醫院證明,給予42天的產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于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頻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頻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頻打卡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注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后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后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準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準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后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系申請續假,帶返崗后及時補辦續假證明并報于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于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到***,下午**時到**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次以上(含***次)或缺勤、曠工**次以上(含**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征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后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并審核并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于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并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致電于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權限人批準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準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系。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并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后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后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后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于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并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并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周歲,男年齡25周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并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后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后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于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可于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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