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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時間:2023-12-21 08:47:34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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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員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礦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范安全教育培訓秩序,保證安全教育培訓質量,促進我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教育培訓是指以提高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三條礦安全科負責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按上級有關部門的培訓計劃安排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專門安全培訓,組織落實本礦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負責人培訓

  第四條主要負責人必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專門安全培訓,取得煤炭工業廳頒發的礦長資格證。

  第五條主要負責人必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專門安全培訓,取得由煤礦安全監察局頒發的安全資格證,并且每年必須參加一次再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煤礦企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具體指:煤礦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檢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生產、機電、調度等部門負責人;采煤、掘進、機運、綜采、通防等區隊長;其他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

  第七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經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并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復審和再培訓。

  第八條未取得安全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

  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兩年復審一次,過期不參加培訓、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特殊工種培訓考試不及格者,除交補考費補考之外,另罰款100元/人。對不按時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種作業證者,培訓費自付。

  第五章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井下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如果曾經從事過煤礦行業,憑相關證明可以縮短理論學習培訓時間,但不少于24小時。培訓結束后,安全科組織新工人進行閉卷考試。考試不及格者,重新培訓。考試合格后,必須簽定一年的師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從業人員帶領下工作,經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地面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第十四條煤礦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企業狀況及發展前景,員工手冊,企業規章制度,國家有關安全形勢,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礦井生產概況、建設與發展狀況、開拓方式、生產系統,煤礦安全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識,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識,機電、提運安全知識,掘進安全生產知識,采煤安全生產知識,職業衛生常識,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礦山急救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條員工改變工種、調換崗位或操作新設備時,以及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必須經過業務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否則不準上崗。

  第十六條對考試合格人員予以每天50元的學習補助,不考試不及格不參加人員不予發放學習補助。

  第六章三違人員培訓

  第十七條我礦“三違”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后方可重新上崗,上崗以安全科開具的上崗通知書為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沒有接到上崗通知書的情況下安排“三違”人員上崗,否則對單位責任人按“三違”論處。

  第十八條“三違”人員培訓時間以安全科書面通知為準,培訓期間按正常上班時間在安全科教室內學習,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請假,培訓時間按請假的天數延后,無故不請假離礦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培訓內容是本崗位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音西煤業“三違”界定標準、礦規、礦紀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三違”人員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后發上崗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三違”人員學習期間,不予以任何補助。

  培訓要求

  1)礦所屬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

  2)全礦員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培訓。

  3)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基本用人原則,新員工必須經過培訓才可以上崗。

  4)各單位要強力推行“手指口述”,“應知應會”、“危險預知”“反三違樹正氣”等,重視調度會學習及現場提問。

  5)各單位培訓管理員必須積極開展各單位的培訓工作并將培訓工作分類存檔,建立培訓檔案。

  6)各單位要每月展開一次全員培訓,并對根據培訓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需存檔,并上報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訓擋案,實行從業人員一人一檔。

  (二)安全科要及時對主要負責人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等培訓考核發證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入個人培訓擋案。

  第二十六條培訓經費提取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培訓的投入,實行安全生產培訓費用提取制度。礦根據實際需要提取培訓費用,發生的安全生產培訓費用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全員培訓質量檢查評估制度

  培訓質量檢查評估,應從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實效性出發,貫穿整個培訓過程和學員上崗后的一段時間內,由專門檢查評估小組,結合每一階段的特點,采取相應的評估方法,對整個培訓工作實行全過程控制。

  (一)課堂效果評估制度

  1、檢查受訓者上課記錄的筆記,看受訓者是否認真聽講并記筆記。

  2、檢查授課人員是否備課,內容是否充實、有針對性、實用性。

  (二)培訓考評制度

  為了保證培訓質量,提高培訓回報率,培訓后培訓管理者要對受訓員進行考核、評價。考試是考核、評價培訓質量的又一重要環節。內培一律采用閉卷考試,考題要堅持密切聯系實際,并嚴格監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訓質量跟蹤制度

  培訓質量跟蹤制度與考評制度是緊密相關的。考評要根據質量跟蹤的結果進行。

  1、受訓者返崗后,培訓部門要派人定期跟蹤反饋,以發現受訓者在各方面的進步,考察員工是否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實際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進一步發現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次的培訓計劃提供制定的依據。

  2、調查方式采取座談和填寫調查表相結合的方式。

  參加人員為:

  (1)單位分管培訓的領導;

  (2)參加培訓后,返回工作崗位工作的在職職工。

  3、調查座談內容:

  (1)培訓的內容、方式與培訓對象實際生產需要是否合理銜接;

  (2)職工對培訓活動有何建議,是否有“三違”現象。

  4、被調查單位應認真填寫調查表各項內容,并交勞動人事科。

  (四)培訓效果評估制度

  1、對學員的考核:包括學員的考試成績優秀率、及格率,培訓前后實際操作水平的真正變化,培訓前后態度上的真正變化。

  2、對授課人員的授課情況進行評估。

  3、對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礦安全科制定,由礦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2

  目的: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術,確保安全生產。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責任人:生產副總經理、制造部經理、工程部經理、生產車間主任、機修車間主任、班組長。

  內容:

  1、安全教育設施:

  1.1公司應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費用在安全技術措施費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應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設施,攝制、錄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教育題材及事故案例等內容。不斷積累、充實、完善教育史料。

  2、三級教育:

  2.1新工人(臨時工、合同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2.2公司級教育由行政部組織,工程部、制造部負責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定,公司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則。

  2.3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由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內容為本車間生產特點,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2.4班組級教育由組長負責,內容為崗位技術安全操作法,崗位責任制,崗位事故案例預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裝置及個人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確使用方法。

  2.5員工在公司內車間之間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要再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部各工段之間工作調動也要履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對批準來參觀、學習人員應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2.7經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歸檔保存。

  3、特殊教育

  3.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地方政府機構(或受委托的公司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安全作業證方可操作。

  3.2對特種作業人員,工程部每年要組織培訓考核。

  3.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產品投產前,按新的崗位安全操作法,對崗位操作者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3.4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所在部門主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避免發生類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活動內容:

  4.2.1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先進經驗;

  4.2.2學習有關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知識,檢查規程制度貫徹執行情況;

  4.2.3開展事故預想及事故緊急處理的訓練,分析、討論事故或事故苗頭的原

  4.2.4參觀安全生產展覽會,觀看安全教育電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先進。

  4.3大修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

  4.4對員工違章以及重大事故責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據情節,進行離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責任者復工時需經制造部或有關單位進行復工安排教育,并將事故性質和責任記入安全檔案。

  4.5有計劃地對女員工進行特殊勞動保護教育。

  5、安全技術考核

  5.1制造部對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核成績予以公布并記入檔案。

  5.2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安全技術考核由上級負責。

  5.3中層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行政部負責。

  5.4員工安全技術考核,由各車間主任主持,車間管理員具體執行。

員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企業員工安全意識、掌握員工安全培訓需求,確保培訓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達到企業生產安全運行的目的。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在識別和提升員工安全意識中,企業建立監測、跟蹤意識提升及深層次培訓需求機制。

  第三條根據國家法規要求和企業實際情況,每年由安全生產部對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第四條為測試和評估員工的培訓效果,企業建立培訓適宜性的評估機制,對安全生產部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員工安全意識的識別、安全培訓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員工安全意識的識別與提升

  第六條安全生產部定期對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進行辨識、調查與評價,考察員工對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的熟悉程度,以此作為擬定年度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安全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

  2.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

  3.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4.人身安全的有關知識;

  5.防止傷害的糾正行動;

  6.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7.工作場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8.特定風險;

  9.應急程序;

  10.事故、事件報告程序。

  第八條安全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要考慮各層次員工的實際情況,主要采用“考試和問卷調查”兩種相結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現場實際了解的形式進行。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后,首先接受安全意識的教育。結合日常安全教育和專項安全教育等內容及要求,對員工安全意識的薄弱環節進行專題培訓,并對其意識情況進行重點跟蹤。

  第十條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由于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應專門編制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實施培訓,使管理層的.特定要求、安全意識與其工作職責相適應。

  第十一條在下列情況下,安全生產部要組織員工對工作場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人身安全的有關知識、防止傷害的糾正行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回顧:

  1.當生產、服務工藝及流程發生變化時;

  2.當員工脫離工作崗位超過規定時間返崗時。

  第十二條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意識培訓的回顧時,重點從以下二個方面進行:

  1.新員工安全意識培訓;

  2.工作現場特定安全意識培訓。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部應加強企業全員安全意識的宣傳,利用視聽資料等各種形式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四條確定員工的安全意識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和方法:

  1.對員工和各級管理層的安全意識及要求的一致性進行檢查;

  2.對于員工前后安全意識狀況進行調查與評價。

  第四章培訓需求的識別與分析

  第十五條企業所屬各單位、部門將本單位、部門員工培訓的需求識別信息匯總遞交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企業員工安全培訓需求進行分析。

  第十六條安全培訓需求的識別要針對所有員工和所有作業過程,充分考慮以下內容:

  1.員工的需求;

  2.領導的要求;

  3.變化的需求;

  4.生產過程的回顧;

  5.記錄的回顧;

  6.員工反饋意見;

  7.事故、事件信息;

  8.風險評價結果。

  第十七條員工安全培訓需求的識別可采取以下辦法:

  1.答題法;

  2.問卷調查法;

  3.現場了解法;

  4.意見反饋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企業要求和員工安全意識的識別、培訓需求信息制定企業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將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遞交至企業辦公室。

  第十九條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應包含以下內容:

  1.員工安全意識提升計劃

  2.員工安全意識宣傳計劃

  3.常規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如三級教育)

  4.其它專項教育培訓計劃

  第六章培訓實施要求

  第二十條在年度培訓計劃實施過程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各單項培訓要求與計劃,計劃中要明確:

  1.培訓目標;

  2.培訓大綱;

  3.培訓時間;

  4.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

  6.培訓教材;

  7.考核方式。

  第二十一條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

  1.事故調查分析技術;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技術;

  3.溝通技巧;

  4.檢查、審核技術;

  5.法律依從性管理;

  6.應急管理;

  7.職業衛生管理;

  8.變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對員工的能力要求,主要考慮:

  1.用工連續性;

  2.變化的要求;

  3.特定崗位的能力要求;

  4.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5.風險評價結果。

  第二十三條對安全生產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員工的培訓內容:

  1.工作中潛在的風險;

  2.事故預防及應急響應中的職責;

  3.依從標準化系統的重要性;

  4.偏離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說明。

  第二十四條按照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結合特殊工種的作業內容及要求,對特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培訓時間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經理不少于40學時;

  2.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120學時;

  3.員工不少于32學時;

  4.新員工不少于72學時。

  第二十六條對員工的培訓效果和實際能力,要定期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測試和評估:

  1.員工反饋;

  2.管理層反饋;

  3.測試結果分析;

  4.現場應用能力。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做好并保存員工的各項安全培訓記錄。

  第七章其它專項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條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獨立作業。

  第二十九條復工、調換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1.凡離開本崗位一個月及以上的生產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復工安全教育。離崗一個月以內由班組負責復工教育;離崗一個月以上由單位(部門)負責復工教育。

  2.凡調換工種的生產崗位人員,必須先進行調換崗位技能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后再進行安全教育。

  3.教育內容

  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②離崗期間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新規定;

  ③新崗位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術知識;

  ④本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⑤脫產期間,本單位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條單位在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崗。

  第三十一條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其他專(兼)員安全員需經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部門副職以上領導由安全生產部組織培訓,培訓考試合格者,繼續留任崗位。考試不合格者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建議企業取消其任職資格。

  第三十三條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產部組織培訓,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更新教育,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0學時。

  第三十四條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1.班前安全活動。每天上崗前,班組長負責總結前班安全工作情況,分析當班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針對危險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個作業者熟知和掌握。

  2.每周安全活動日。每周一次班組安全活動,由班組長主持,活動時間不少于30分鐘。活動內容:安全生產方針、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四不傷害措施,上級安全生產文件通報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識,安全達標班組標準,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組安全活動日做到時間、人員、內容、效果落實,記錄真實、形式多樣化,參加者簽字。缺席者由班長補課,并有補課記錄。

  3.圍繞每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動員員工參加“安全生產月”活動,并達到預期效果。

  4.節假日、各時期安全宣傳教育。

  針對節假日員工思想活躍、精力分散,以及季節變化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影響,有的放矢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第三十五條安全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報紙、板報、電視、網絡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動形象,內容豐富,員工喜聞樂見的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安全教育管理制度4

  目的: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術,確保安全生產。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責任人:生產副總經理、制造部經理、工程部經理、生產車間主任、機修車間主任、班組長。

  內容:

  1、安全教育設施:

  1.1公司應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費用在安全技術措施費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應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設施,攝制、錄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教育題材及事故案例等內容。不斷積累、充實、完善教育史料。

  2、三級教育:

  2.1新工人(臨時工、合同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2.2公司級教育由行政部組織,工程部、制造部負責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定,公司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則。

  2.3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由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內容為本車間生產特點,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2.4班組級教育由組長負責,內容為崗位技術安全操作法,崗位責任制,崗位事故案例預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裝置及個人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確使用方法。

  2.5員工在公司內車間之間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要再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部各工段之間工作調動也要履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對批準來參觀、學習人員應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2.7經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歸檔保存。

  3、特殊教育

  3.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地方政府機構(或受委托的公司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安全作業證方可操作。

  3.2對特種作業人員,工程部每年要組織培訓考核。

  3.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產品投產前,按新的崗位安全操作法,對崗位操作者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3.4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所在部門主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避免發生類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活動內容:

  4.2.1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先進經驗;

  4.2.2學習有關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知識,檢查規程制度貫徹執行情況;

  4.2.3開展事故預想及事故緊急處理的'訓練,分析、討論事故或事故苗頭的原

  4.2.4參觀安全生產展覽會,觀看安全教育電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先進。

  4.3大修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

  4.4對員工違章以及重大事故責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據情節,進行離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責任者復工時需經制造部或有關單位進行復工安排教育,并將事故性質和責任記入安全檔案。

  4.5有計劃地對女員工進行特殊勞動保護教育。

  5、安全技術考核

  5.1制造部對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核成績予以公布并記入檔案。

  5.2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安全技術考核由上級負責。

  5.3中層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行政部負責。

  5.4員工安全技術考核,由各車間主任主持,車間管理員具體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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