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取消暫緩就業流程時間
取消暫緩就業流程時間:畢業當年8月份開始,每周一至周五,兩年內可以申請取消暫緩。
取消暫緩就業流程
如需委托他人取消暫緩就業,在原需攜帶資料的基礎上,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及委托書。
暫緩就業協議書填寫完整方能生效,有效期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到期仍未取消暫緩就業的,將自動終止協議。省就業指導中心打出回生源地的報到證、檔案則轉遞回生源地人社局、學生憑報到證去保衛處辦理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畢業生須帶齊資料方能取消暫緩就業。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就業協議書原件,離校前可在院系學工辦領取。有效的接收證明原件,即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局開具的接收證明。有人事接受權的單位,不需要另開具“接收證明”。
注意
如果單位只接收檔案,畢業生只能選擇回生源地,再從生源地人社局調檔。 取消暫緩就業后需調整改派的,按畢業生調整改派相關規定辦理。
【取消暫緩就業流程時間】相關文章:
就業補助流程02-22
就業程序的主要流程06-12
東華大學就業流程11-17
靈活就業審批流程02-22
工傷就業補助流程02-22
就業遷移戶口流程02-22
2017就業派遣流程02-22
低保就業補貼辦理流程02-22
大學畢業就業流程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