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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繳費年限已成共識?延長繳費年限有什么影響
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
隨著養老金并軌和延遲退休政策的執行和明確,養老保險改革已經進入到深水區。
記者了解到,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已經成為業內參與改革問題討論人士的共識,但是這一問題的改革時間點尚未明確。目前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
延長繳費年限已成共識
按照目前的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滿15年,即必須滿180個月。中間可以中斷,不影響領取養老金,但如有中斷,會影響養老金待遇。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經濟二局人士曾對外表示,“最低的繳費年限是15年,從社會保險可持續來看,這是非常不利的,這個問題在業內已經得到共識。”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人社部曾經研究過,延長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的問題。”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肯定地認為:“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應研究適當延長。”
“當初制定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但是這個政策放在現在,已經不大適用了。”蘇海南表示,“現在人們預期壽命延長,如果一個人22歲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加上15年,她37歲就不再繳費,那怎么可能?適當延長繳費年限,既是適應人們預期壽命延長的需要,也是保障勞動者退休后生活的需要。”
繳費長短對領取養老金影響不明顯
養老金繳納時間長短直接影響著每個人賬戶,而個人賬戶的保險費多少,并不能對退休后的養老金產生明顯影響。
目前,各地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并不統一,從3%到5%不等。
“不管怎么說,我們就說男性從18歲參加工作到60歲退休,42年的繳費期,如果是按照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顯然是比較低的。”人社部相關研究部門人士表示。
“因為個人的賬戶收益率比較低,最初設計的時候個人賬戶待遇是能顯現出作用的。現在連續的普調,抹平了原有繳費不同導致的待遇差別,使個人賬戶的激勵機制弱化了。不管個人的賬戶累積多少,每年基本養老金都要調,個人賬戶的貢獻率越來越低。因此,個人賬戶在整個養老金的結構當中比重偏低,激勵作用也不明顯。”前述人士表示。
直到國務院2014年8號文件出臺,指出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然而,由于受經濟狀況影響,對地方政府而言,也是一個艱難的年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