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15年職工醫保新政策解讀
每個職工在“醫保報銷”的的路上都需要孜孜不倦,要年年“參透”新政策,方可盡可能減少在醫院和單位報銷點之間來回奔波。但當那《關于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范圍及標準的通知》下來時,其艱澀難懂的程度讓多少人望而卻步。本文就告訴你,在文件中你應該讀出來的新政策較往日的不同點:
一、廣州職工醫保門診只選大醫院定點將沒有報銷
廣州市職工醫保、居民醫保的門診待遇享受方案進行調整。從4月1日開始,職工醫保參保人欲享受每月300元的藥費檢查費用,如只選大醫院定點,將無法享受待遇。參保人必須在基層醫院選定“小點”后才能選二甲與三甲醫院的“大點”。
二、社區醫院看病最高能報80%
1、基層選點醫療機構(社區醫院“小點”)的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75%提高為80%。
2、經小點轉診其他選點醫療機構(二甲、三甲醫院“大點”)的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50%提高為55%。
3、未經小點轉診直接到其他選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下調為45%。
同時,醫保基金每月最高支付的門診待遇上限依然是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參保人員在住院治療期間,不得同時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參保人員享受門診特定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的部分,普通門診統籌金不再重復支付。
三、已經在定點醫院發生門診統籌費用的,不可再更改定點醫院
參保人如果在定點醫院看病、取藥、進行結賬等,發生統籌門診費用,原則上在一個年度內是不可以再次更改定點醫院了,如果完全沒有,可以直接到新的定點醫院定點。
四、指定專科醫院就醫無需“選點”也可報45%
根據門診統籌新政的規定,未經基層選定醫療機構轉診到其他選定醫療機構和指定專科醫療機構就醫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為45%。
五、過渡期內職工醫保報銷仍按舊政策
普通門診統籌選點須先選“小點”,再選“大點”。參保人員應當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1家基層醫療機構(俗稱“小點”)作為其普通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
新辦理或是取消長期異地就醫手續的,都是次月1日生效。
對于上述規定,城鄉居民醫保于2015年1月1日起執行。職工醫保則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間實施職工醫保門診統籌政策“過渡措施”,過渡期內參保人的門診選點按原政策執行。在過渡期內,已選“大點”而未選“小點”的職工醫保參保人,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點”記賬結算,但只能按未經轉診的門診支付比例結算,且在選定“小點”前不可變更“大點”;2015年4月1日起,新辦理門診選點手續的參保人員必須在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選定“大點”的選點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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