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授權委托書
【刑事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特聘請 律師事務所律師 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
本委托書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偵查終結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書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各持一份,交偵查機關一份)。
【刑事授權委托書】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由____________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
姓名)(涉嫌的罪名)一案,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受委托人(姓名及與
犯罪嫌疑人的關系)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師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律師在(犯罪嫌疑人姓名及涉嫌罪名)一案中,代理權限為: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律師事務所(章)
律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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