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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泄露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
1、總則
1.1 目的
為了及時控制和消除液氨設備泄露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依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公司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特編制本作業指導書。
1.2 適用范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液氨球形儲罐、臥罐、管道、汽車罐車等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的應急作業指導。
2、介質特性
2.1 氨氣是一種無色透明而具有刺激性氣味的氣體,極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堿性。相對密度0.60(空氣=1)。
氣氨加壓到0.7---0.8Mpa時就變成液氨,同時放出大量的熱,相反液氨蒸發時要吸收大量的熱,所以氨可作制冷劑。直接接觸液氨可引起嚴重凍傷。
2.2 危險特性
液氨的危險類別為:第2.3類有毒氣體;8類腐蝕品;火災爆炸危險性為乙類。
氨與氟、氯等能發生劇烈反應。氨與空氣混合到一定的比例時,遇明火能引起爆炸,其爆炸極限為15.5---27%。
氨具有較高的體積膨脹系數,滿量充裝液氨的鋼瓶,在0---60攝氏度范圍內,液氨溫度每升高1攝氏度,其壓力升高約1.32---1.80Mpa,因而液氨瓶裝極易發生爆炸。
2.3 健康危害
低濃度的氨對粘膜有刺激作用。
高濃度的氨可引起組織溶解性壞死、皮膚及上呼吸道粘膜化學性炎癥及燒傷、肺充血、肺水腫及出血等。
(1) 中毒癥狀
輕度中毒:眼、口有辛辣感,流涕、咳嗽,聲音嘶啞、吐咽困難,頭昏、頭痛,眼結膜充血、水腫,口唇和口腔、眼部充血,胸悶和胸骨區疼痛等。
重度中毒:吸入高濃度的氨時,可引起喉頭水腫、喉痙攣,發生窒息。外露皮膚可出現II度化學灼傷,眼臉、口唇、鼻腔、咽部及喉頭水腫,粘膜糜爛、可能出現潰瘍。
(2)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著,應用2%的硼酸液或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要特別注意清洗腋窩、會陰等潮濕部位,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2.4 環境危害
對環境有危害,對大氣可造成污染,對動植物造成凍傷。
3、 容易發生事故的設備部位
3.1 液氨儲罐的氣相進出口、液相進出口、排污口、放散口、液面計接口、安全閥接口、壓力表接口等接管、閥門、法蘭連接密封等部位失效或泄露。
3.2 氨管道法蘭、閥門、法蘭連接密封部位失效或泄露。
3.3 氨罐車裝卸用軟管泄露或爆裂。
3.4 氨氣瓶泄露或爆炸。
4、裝備與器材
4.1 消防裝備與器材
消防裝備與器材包括消防車、消防水幕、消防水槍、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等。
4.2 防護器材
防護器材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空氣呼吸機、濕毛巾、化學安全防護眼鏡、全密封阻燃防化服、防凍襯紗橡膠手套、工作靴等。
4.3 設備物資儲備
應儲備的設備物資包括吊車、可燃氣體濃度測試儀、風向儀、救援繩索(30-50米,用于救援中毒傷員和拖曳氣瓶)、不同規格帶壓堵漏器材和工具、防爆電筒、密封膠、稀鹽酸等。
4.4 其他
醫療救護車、2---3%硼酸溶液、生理鹽水,其它常用就護藥品。
5、緊急處置
5.1 發生泄露或泄露火災事故時應同時進行以下處置:啟動《公司液氨泄露處置應急救援預案》。搶險救援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1) 報警
通知公司管理、維修、應急搶險等相關人員立即到場。
撥打119、120向消防、醫療等部門報警。通知供水部門對事故發生地段管線增壓,并將事故情況及時報告當地質監、安監等有關部門。
(2) 關閥、斷源
工程技術人員或熟悉現場的人員關閉輸送物料的管道閥門,切斷事故源。打開噴淋裝置,用水稀釋、吸收泄露的氨氣。消防人員在上風口負責用開花或噴霧水槍進行掩護、協助操作。關閥人員的防護用品必須穿戴齊全。
若不能立即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穩定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如有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3) 搶救傷員、設定區域、疏散人員
A救援小組:穿好全封閉防化服,戴上氧氣呼吸器,在消防水幕的掩護下,查找泄露發生的部位及形態,尋找和搶救傷員。
B疏散小組:根據地形、風向、風速、事故設備內液氨量、泄露程度、以及周邊道路、重要設施、建筑情況和人員密集程度等,對泄露影響范圍進行評估,在專家的指導下設定危險區域、緩沖區域、疏散區域,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
C堵漏小組:根據救援小組現場偵查獲得的信息,會同專家組確定堵漏方案。如果設備有爆炸危險須迅速撤離。
5.2 泄露處置及堵漏方法
(1) 泄壓排空。當罐體開裂尺寸較大而無法止漏時,迅速將罐內液氨導入空罐或其他儲罐中。
(2) 大量泄漏時,用帶壓力的水和稀鹽酸溶液,在事故現場布置多道水幕,在空中形成嚴密的水網,中和、稀釋、溶解泄漏的氨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廢水。對附近的雨水口、地下管網入口進行封堵,防止可燃物進入,造成二次事故。
(3) 體積較小的液氨鋼瓶在運輸途中發生泄露,無器具堵漏或泄露無法控制時,可將其浸入水中。
(4) 器具堵漏
A、管道壁發生泄露,又不能關閥止漏時,可使用不同形狀的堵漏墊、堵漏楔、堵漏膠、堵漏帶等器具實施封堵。
B、微孔泄露可以用螺絲釘加粘合劑旋入孔內的辦法封堵。
C、罐壁撕裂泄露可以用充氣袋、充氣墊等專用器具從外部包裹堵漏。
D、帶壓管道泄露可以用捆綁式充氣堵漏袋,或使用金屬外殼內襯橡膠墊等專用器具施行堵漏。
E、閥門、法蘭盤或法蘭墊片發生泄露,可用不同型號的法蘭夾具并注射密封膠的方法實施封堵,也可直接使用專用閥門堵漏工具實施堵漏。
F、對液氨鋼瓶可先用密封器堵漏,然后用專用工具處置。
5.3 現場洗消處理
根據液氨的理化性質和受污染的具體情況,可采用化學消毒法和物理消毒法處理,或對污染區暫時封閉等,待環境檢測合格后再行啟用。
5.4 現場恢復
經有關部門、專家對事故現場的安全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允許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清理、維修設備、恢復生產等。
6、安全防護
6.1 處理液氨設備泄露時安全注意事項
(1) 實施堵漏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并配備專門的堵漏器材和工具,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靜電、防中毒等安全技術要求。
(2) 佩戴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穿全密封阻燃防化服。堵較大泄露時,應內穿棉衣褲,外穿防化服,在處理液態氨泄漏時應佩戴防凍傷防護用品。
無防護用品時,可以用濕毛巾捂住鼻嘴,向上風口方向轉移。
(3) 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堵漏方案、如現場情況變化,應重新制定方案,不得隨意蠻干。
(4) 事故救援應以人員安全為首要任務,在必要的情況下,應迅速撤離事故現場。
6.2 傷員處置
(1) 醫護人員及相關人員負責事故現場接觸人群的檢傷分類。分類類別為:表癥呼吸停止;重度中毒;輕度中毒;重傷;輕傷等。
(2) 對表癥呼吸停止者,事故現場給予吸氧、人工呼吸及擠壓術,并立即由120急救人員轉送醫院。重度中毒、重傷者現場簡易清洗,并立即由120急救轉送醫院。輕度中毒、輕傷人員事故現場清洗、包扎護理并根據情況轉送醫院。
(3) 對現場接觸人群,有不適感的,進行現場觀察至轉為正常。
6.3 應委派一人專門負責清點進出事故現場搶險人員的人數和名單,以及事故現場人員及傷殘人員的人數和名單。
7、 附則
7.1 應急工作結束后,應急作業單位應總結本次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在應急工作結束后的15日內提出總結報告,送交公司安全科備案。
7.2 應急帶壓堵漏人員需經過培訓,持有相應的作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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