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么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火災事故的界定標準
按照一次火災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物直接損失金額,火災等級劃分為三類: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特大火災: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二十人;死亡、重傷二十人以上;受災戶五十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一百萬元以上。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重大火災: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死亡、重傷十人以上;受災三十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
3、不具備前列兩項情況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二、接警出動及力量調集
(一)接警出動
1、消防大隊“119”火警電話必須準確受理報警,問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燃燒物質,有無被困人員和爆炸,毒氣泄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等,并準確記錄報警時間,車輛出動情況。
2、遇有重點保衛單位、部位發生火災時,加強第一出動的原則,根據火場指揮員的命令及時調集滅火力量,通知供水、供電、供氣、醫療救護等部門到場協助。
(二)調集人員
1、消防大隊機關、防火人員5人,第一小隊18人,第二小隊18人,保衛部護衛大隊217人及子公司,分公司義務消防隊力量。
2、根據需要調集xx市消防支隊,xx市消防支隊等有關力量。
(三)調集車輛
1、消防大隊車輛共計10臺,累計載水量42噸、泡沫量3。5噸,其中:泡沫車2臺、水罐車6臺、24米登高平臺消防車1臺、指揮車1臺。
2、消防支隊車輛15臺,累計載水量74噸。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火災指揮部是火場情況,決策和發布戰斗命令的中心,是火場最高指揮機構。遇有燃燒面積大,參戰力量多,滅火時間長等情況復雜的火場,應設立火場指揮部。
1、火場指揮部設置位置
火場指揮部應當設在接近火場,便于觀察,比較安全的地點,并設置明顯標志。
2、火場指揮部的人員組成
火場指揮部通常要由火場總指揮員、副總指揮員、作戰、通信聯絡、后勤保障等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生產安全、工程技術人員等組成。也可根據火場情況確定人員組成。
3、火場指揮部的職責
(1)制定總體決策和戰斗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火場變化情況,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2)火場指揮部與通信及參戰單位之間的通信聯絡,保障火場后方的通信暢通;
(3)組織人員填寫《火災撲救現場記錄表》,記錄總指揮員發布的各項決策、戰斗命令和上級首長指示的內容,以及參戰單位到場力量和時間,記錄、拍攝火災現場、火災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質等情況。
(4)組織器材工具、滅火劑、消防車的燃料、飲食、衣物的供應和醫療救護工作。
(5)根據滅火和搶險救援的緊急需要,決定就近使用各種水源、截斷現場區域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
(6)根據火災現場情況,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物資,下令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壞毗鄰的建筑物;
(7)根據緊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衛、交通運輸以及駐軍、武警部隊、交通警察、保衛等有關單位提供協助;
(8)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布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四、滅火作戰的原則和指導思想
1、指導思想,消防隊在作戰行動中要貫徹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迅速控制災情發展、盡快消除險情,努力減少火災損失。
2、滅火組織程序。搜集掌握火場情況,確定總體、滅火決策和行動方案,下達作戰指令,并根據火情變化隨時調整作戰部位。
3、組織指揮原則。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緊急情況下,必須越級指揮時,上級指揮員可以將自己的指示及時通報給被越級的指揮員,接受指揮者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受領任務的情況。
兩個以上消防中(大)隊協同作戰時,實行屬地指揮,上級領導到達火場后,可以根據火場具體情況實施指揮或者授權指揮。
五、火情偵察和力量部署
1、火情偵察要貫穿滅火的全過程,通常情況下可采取外部觀察、內部偵察、詢問知情人,使用著火單位的監控系統和儀器探測等方法。
2、火情偵察主要查明下列情況:
(1)火源位置,燃燒物質的性能,燃燒的范圍和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勢威脅,所在地點、數量和搶救、疏散的通道;
(3)有無爆炸、毒害、腐蝕、遇水燃燒等物質其數量,存放形式,具體位置;
(4)火場內是否有帶電設備,以及切斷電源和預防觸電的措施;
(5)需要保護和疏散的貴重物資及其受火勢威脅的程度等;
(6)燃燒的建(構)筑物的結構特點、及其毗連建(構)筑物的狀況,是否需要破拆;
(7)起火建(構)筑物內部消防設施可利用情況。
3、根據火場情況要把主要滅火力量部署在:
(1)人員受到火勢威脅的場所;
(2)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3)重要物資受到火勢威脅的地方;
(4)火勢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方向;
(5)有可能引起建(構)筑物倒塌或者變形的方向。
六、具體處置要求
(一)火災撲救中,應如何實施救人:
在撲救火災中,要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當火場遇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必須首先搶救人員,同時,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當不能控制火勢,不排除險情就難以解除對人員威脅時,應當集中力量控制火勢排除險情。救人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搶救被困人員應當充分利用建(構)筑物內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門窗、避難層等和現場的舉高車輛,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進行施救。
2、搶救被困人員時應當先設法穩定人員情緒防止擠傷、踩傷或者跳樓。進入燃燒區內搶救被困人員時,要布置水槍掩護,并仔細搜索各個部位。對受傷和可能遇難甚至已經遇難的人員,應當采取積極措施予以處置。
3、搶救人員的編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在火災撲救中,保護和疏散物資
在火災撲救中要積極疏散和保護物資,努力減少損失。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受到火熱威脅的物資和妨礙滅火救人的物資應當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或者貴重的儀器設備、檔案資料及珍貴文物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予以疏散;
2、難以疏散的物資,應當采取冷卻或者使用不燃、難燃材料遮蓋等措施加以保護;
3、疏散物資要在火場指揮部或者火場指揮員統一指揮和著火單位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的配合下,根據輕重緩急,有組織地進行;
4、從火場搶救出來的物資要嚴格檢查,防止夾帶火種引起燃燒,并指派專人負責看護。
(三)在火災撲救中,如何合理實施破拆
根據火場實際需要、合理實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實施破拆應當注意以下列事項:
1、為了查明火源,燃燒范圍,以及搶救人員和物資需要開辟通道時,可以對建(構)筑物內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門窗、避難層等和現場的舉高車輛、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進行合理破拆;
2、搶救被困人員應當先設法穩定人員情緒,需要開辟通道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合理進行破拆;
3、破拆人員的編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根據火場的需要如何正確實施排煙措施
根據火場實際需要,正確實施排煙措施,防止火勢擴大和煙氣對人員構成威脅。排煙的主要方法及注意各項:
1、火場排煙前,應當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煙霧排除途徑,排除煙霧對流經部位或建筑物內的影響程度,應當視情況在煙霧流動的部位設置防御力量;
2、利用建(構)筑物本身的排煙豎井、排煙塔、排煙道或普通電梯、樓梯間、頂部的排煙口,進行自然排煙。
3、利用機械設備排煙,要防止操作失誤造成火勢擴大。
4、利用破拆和噴霧水流進行人員排煙。
(五)火場供水的原則及注意事項
火場供水必須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間斷。供水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就近占據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證火場主攻方向滅火用水。當第一出動供水力量不足時,應當迅速調集增援力量,同時通知供水部門增大水壓;
2、當水源與火場的距離在消防車、泵供水能力范圍以內時,應當直接供水。當水源與火場距離超過消防車、泵供水能力時,可采用串聯供水,供水干線應盡量使用大口徑水帶;
3、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時,應當根據給水管網的形狀,直徑和壓力確定消火栓的使用數量;
4、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工業管網、水井等設施;
5、多層和高層建筑,生產裝置發生火災時,火場供水應盡量使用內部給水系統。內部給水系統不能滿足滅火用水量時,可用消防車向水泵接合器,室內消防栓供水。
(六)火場上如何合理用水,減少水漬損失
1、根據火災撲救對象,正確使用水槍和射流盡量接近火點射水,適時減少水槍數量和改變射流形式。滅火后應立即停止供水,關閉水槍。珍貴文物、貴重儀器、圖書、檔案資料發生火災,嚴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質嚴禁射水。
2、對于因射水過多易造成建(構)筑物倒塌或嚴重水漬損失等危害時,應當在滅火的同時或者其后,視情況進行防排水。
(七)火災撲滅后的主要工作
1、全面、細致地檢查起火部位和被火燒過的物資,下風方向有無被飛火引燃的建筑物和可燃物資。化工火災還要對燃燒區內的生產裝置進行檢測,為了徹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陰燃、復燃,必要時應當留下少數滅火力量監視火場;
2、撤離火場時要清點人數,整理器材裝備,使用過的消防水源要恢復到備用狀態;
3、歸隊后,要迅速補充油料、器材和滅火劑,調整人員,恢復戰備狀態,并向保衛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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