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8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責任書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多用于平行的文書。那么什么樣的責任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層層負責制,要求全體學生、家長以及班主任做到以下相關各條:
一、全體學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張店區實驗中學有關學生管理、學生安全的各種規章制度,嚴格按照中學生一日常規規范自己的言行。
二、準時到校,按時回家。有事要請假,并有家長簽名。放學后,不得在校內外隨意逗留、打臺球、打游戲、上網吧、去歌舞廳、看錄像等。
三、學生在課間休息、課外活動期間禁止在校園內追逐嬉鬧、起哄、追打,不得進行翻圍墻、窗戶、欄桿等攀高下低行為。嚴禁在教學區內踢球,上下樓梯要有秩序,行走靠右,切勿擁擠。
四、電腦課、勞動課、體育課、訓練以及實驗操作等要注意安全,按規定進行,不得搞危險操作。未經許可,學生不準私自在單杠、高低杠等器械上活動。
五、學生禁止亂動亂摸教室的用電設備和插座,發現電風扇、日光燈等用電設備出現故障,立即停用,并向學校報告,禁止在學生教室私拉亂接,違章用電。在離校前關好教室電器,關好門窗。
六、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逆行及亂橫穿馬路,不騎飛車,不在校園內騎車。
七、遵守餐廳就餐規則,嚴禁未經同意強借強用別人的飯卡,不搶位、不大聲喧嘩,不在餐廳追逐打鬧。
八、不得糾集校外人員到學校擾亂正常教學秩序,更不能在校外聚眾斗毆。
九、不得酗酒,不得介入或參與賭博、盜竊、勒索等違法行為。
十、學生禁止玩火等危險物品及游戲,不得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劇毒物品。
十一、注意飲食衛生,預防病癥和傳染病發生。
十二、嚴禁學生私自組織出外參觀、旅游,節假日外出須有父母陪同。節假日學生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十三、家長應如實和班主任溝通,以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進行特殊照顧,防止在各項活動中出現問題。
十四、家長應加強對學生在校內、外的安全教育,督促檢查學生到校回家,經常到校了解學生表現,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管理教育。凡在外租房住宿學生,須經家長同意,家長要及時檢查在外住宿的情況。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學校不負相關責任。
十五、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級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在參加學校或者班級組織的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學生而不管不顧。班主任要密切關注學生的出勤狀況,建立嚴格的班級點名制度,對無故曠課或不明原因早退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了解去向,并在1小時內報告學校并及時通知家長。如遇不安全事故發生,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上報學校。
十六、此責任書經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名后生效,存于安全辦公室。 以上各條要嚴格遵守,凡有違犯造成不安全事故者,責任自負。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游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并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著、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復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范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墻、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
學校(幼兒園)的無責范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并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后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后、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后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范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并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確保我校田徑運動會期間的安全,為創造良好的運動會環境,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的實際要求,經我校領導會議研究決定在運動之前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并要求每位學生必須保證做到:
1、運動會期間,全校白天課堂停課比賽,上學放學時間照常。晚上自修照常進行,家長注意提醒學生每天按時到校參賽、上課。校運會期間,要求全體學生穿校服。遵守學校紀律,不出校園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須請假。
2、在比賽中觀眾和運動員: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發生;不影響、不干擾、不侵犯運動員、裁判員、工作人員;尊重對手、尊重裁判、尊重觀眾。
3、在比賽中,要避免身體接觸、違規搶(或串)道等危險行為發生。
4、比賽中,運動員有身體不適的一定報告班主任或裁判員,有必要的到醫務處檢查、治療。
5、運動員比賽前一定要檢查:穿適宜競賽的運動服和運動鞋,衣服上不要帶校徽,不帶各種首飾,衣、褲的口袋內不要裝小刀、釘等鋒利的物品。
7、運動前要做準備活動,給機體一個適應的過程。運動后要做整理活動,讓機體逐漸安靜下來,以免造成對心臟的傷害。
8、無項目的同學不在賽場內串行、玩耍和觀看比賽,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觀看比賽,以免被飛來的實心球砸傷,嚴禁非運動員到比賽場地帶跑,避免和正在比賽的運動員發生碰撞。
9、在比賽中要遵守賽場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服從教師的管理,不得隨意穿越跑道,應按劃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終點附近和投擲區嬉戲、打鬧、逗留,不得進入禁區,以免造成傷害。
10、注意飲食衛生。教育學生不買、不食三無產品:不買、不食腐敗變質的食品。不能再比賽后馬上飲食,也不能在運動場上邊走邊吃,不得在塑膠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講究飲食衛生,切實做到飲食安全。
11、運動會期間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以免出現財產安全事故。
12、校運會期間,不經請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門的(放學時間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責任自負。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周一班會應加入“安全法制教育”內容。用《守則》、《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住宿生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夜不歸宿或翻越圍墻外出造成的事故由自己負責。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持假條方可出門,并在門房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xx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學校和家長各保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安全重于泰山”,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責任自負。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家長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責任自負。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做好學校暑假安全工作的要求、精神,切實做好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堅決杜絕暑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定暑假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責任:學生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學生暑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要把學生暑假期間防溺水,防觸電,注意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二、學生責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保證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暑假期間必須做到:
1.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嬉戲,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營運車;行車走路不闖紅燈、不搶道,不騎快車、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遵守公共秩序,排隊等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
2.防溺水安全: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準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準不會水性的學生下水施救。
3.用電安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等。
4.防火安全: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小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便放煙花、爆竹等。
5.飲食安全: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后勤洗手,防止傳染病的發生;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能購買食用;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凈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爛、變質的瓜果;不準隨便吃不認識的野果,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注意飲食衛生等。
6.防汛防暑安全:在夏季雷雨天氣,不在大樹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避免被雷電擊中;大雨天氣,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高溫天氣,長時間在室外要采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等。
7.自然災害方面的安全:不到涵洞、陡坡等事故多發地區游玩;掌握地震、雷電等自然災害發生時自救、逃生的知識,掌握野外防災自救常識;盡量不參加帶有危險性的旅游活動,堅決杜絕到人跡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開放的區域旅游或探險。
8.網絡安全:不要輕信陌生人的網上邀請,不和陌生人聊天;禁止上網吧,禁止到游戲室、臺球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準未告知家長和網友私自外出見面、外宿和遠游,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禁止玩、恐怖、等網絡游戲等。
9.學生要熟識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學生家長為了孩子的健康發展,為了孩子的美好未來,希望你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讓我們的孩子高高興興回家去,安安全全到校來!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從完小到各分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必須牢固樹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讓全校師生每天都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現將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責任公布如下,望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認真履行相關責任。
第一條: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校長具體抓,一層抓一層,層層落實,形成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人人都參與并認認真真抓好抓落實的工作管理體系。
第二條: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時處理好,有關突發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則,出現失職造成事故后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條:門衛或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教學時間內嚴鎖校門,嚴禁外來人員自由進出,嚴禁外校學生進入校內。未到放學時間,不允許學生走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出校的學生必須有家長在場。否則,出現學生走失或被拐被騙,門衛、值班人員或相關教師將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條:門衛或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護校工作條例,管好用好有關治安防范器械。
第五條:從完小到各分校,必須嚴格實行學前班幼兒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許放行。否則,出現學生被拐被騙或走失,將由有關教師負全部責任。如果家長不主動配合辦理接送卡的,出現學生放學走失現象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家長要求不辦接送卡的,必須向學校寫出承擔責任的責任書。
第六條:從家庭到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認真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高、防盜、防拐、防騙、防走、防兇、防易燃易爆等工作,并重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攀越圍墻或騎坐陽臺,嚴禁攀爬樹木和有危險的高處,嚴禁學生打架斗毆,嚴禁家長、學生和外來人員攜帶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彈簧刀、彈繃、西瓜刀、彈子槍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嚴禁家長將車輛(包括摩托車)開進學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立急制止停車,收繳有關兇器或危險品并及時報送學校處理。
第七條:校園周邊如果出現打架斗毆或發生盜竊、搶劫、傷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及時報告學校和華西派出所(分校同時報告各村治安聯防隊),并立即制止事態的發展。全校教職工要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學生發現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學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條:后勤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校園建筑設施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的應急時向學校報告。同時,認真檢查校園內各種用電設備是否老化,如發現有老化現象的應及時更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條:值日教師或各班教師,在離校前應對電燈、門窗進行檢查,是否關好。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將等額處罰有關責任人。
第十條:每天上學放學時,教師和家長應提醒學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時要時刻牢記“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戴好安全小黃帽。
第十一條:學生上下樓道時,必須按標志去左來右分向行走,嚴禁一涌而下或一涌而上。集合解散時,應組織有序上樓。否則,出現嚴重后果的將追查直接責任班級的相關教師。
第十二條:凡由學校組織學生外出舉行重大活動(如:春游、秋游、掃墓、上街參加公益勞動等)時,必須做到統一集合,各班教師對學生進行點名,統一出發,統一行動。回校時仍實行集合、點名、統一回校。凡出現教師失職造成嚴重事故的將對有關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凡組織學生乘車到郊外旅游或舉行其它活動時,必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同意后方可舉行。否則,出現不良后果的將將由組織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學校規定,學生下午到校的時間為1:50,此前的時間段由家長負責管理并按規定時間返校,如不按規定的時間返校,1:50以前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同時,1:50進校后,由于各校的活動場地狹窄,嚴禁學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課間時間),嚴禁帶有危險性質的玩具進行游戲活動,否則出現后果的將由有關責任學生的家長負主要責任。雙方玩耍意外受傷等由雙方家長承擔主要責任,學校協助解決。
第十五條:以上制度,請全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嚴格遵守執行,確保校園安定,師生平安,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與您簽訂肖營子初級中學《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1、學校應當對經常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交通、飲食、用電、意外傷害、防火、防疫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確保平安健康。
二、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和責任
1、全校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安全紀律教育,遵守學校安全紀律制度,服從學校安全紀律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學生若有特殊情況,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越圍墻、門窗、校門和各種護欄,不追逐嬉鬧,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等。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單車返校,嚴禁坐“三無車”和多人乘坐一輛摩托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者責任自負。(三無車是指:無營運證、無行駛證、無牌照)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不買“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禁止學生帶寵物入校
9、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三廳兩室一吧是指:歌舞廳、電子游戲廳、錄像廳;臺球室,X牌室;網吧)
10、不準私自下塘下河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以外的時間內,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2、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4、寄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學生宿舍安全協約書》,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到校外去,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況學生需要離校的由家長親自接送,并負責學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長同意學
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在家住的學生,安全教育由家長負責。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15、同學之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16、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17、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1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若違反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造成了意外傷害和其它后果的,由學生及其家長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學生各執一份,請家長務必認真閱讀,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子弟并履行自己的責任。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本人自愿參加煙臺大學海洋學院xx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并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了解,詳細閱讀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xx年9月xx日生效)。在我團隊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于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一、學生個人安全責任
1、在無團隊指揮責任下,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于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本人在活動中不聽從領隊指揮和其他隊員勸告、違背活動安全準則,私自開展不屬于xx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范疇之內的活動而造成損失及人員傷害,該種情況下的安全責任及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5、實踐過程中如發現或發生有關安全問題,學生本人要在第一時間向領隊報告,學生本人不得在未經領隊許可情況下擅自對安全事故采取措施或發表相關言論,如遇緊急情況學生本人可以采取正確的救援措施以減輕事故損失,但仍需及時向領隊報告相關情況。學生本人如不履行該條款內容,將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嚴格執行外出請假制度,服從組織的統一安排,不得擅自離隊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帶隊老師請假,外出必須有兩人以上,經批準方可行動;
7、本人對參與社會實踐情況已告知家長,并征得了家長同意;
8、由于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9、學生本人已經詳細閱讀并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二、指導老師安全責任
1、學生本人參與商定活動安全預案,領隊根據安全預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提出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并提前提醒學生本人并阻止學生本人參與帶有安全隱患的活動;
2、認真指導學生制定實踐計劃,教育學生增強安全意識;
3、密切關注學生的實踐行程,及時指導學生在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惑;
4、及時處理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件,并在第一時間報告校團委及有關部門。
三、其它事宜
此責任書一式四份,校團委、院(系)團委、領隊和學生本人各執一份。
我已閱讀并同意以上規定,保證在實踐過程中嚴格遵守,并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 注意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 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系,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于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5、 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學生處老師登記后方可離開(特事特辦)。
7、 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長打招呼。
8、 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 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游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墻、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桿、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 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發、不染發、不留長發、女生不化妝。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沖突后,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后班主任保存。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加強我校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創建安全的校園育人環境,學校實行校園安全責任制。一、目標與任務:學校校園安全目標:保持學校政治穩定和良好的校園治安秩序,確保師生員工和學校財產安全,實現全年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無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
1、保持政治穩定,反對邪教,防止和杜絕集體上訪、罷工、、失泄密等影響社會和校園安定的重大事件發生。
2、維護校園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絕各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健全完善各項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園安全防范機制。使校園“三防”(防火、防盜、防意外傷害事故)工作落到實處。
3、建立校園安全責任制度,完善校園安全防范管理責任制。二、責任與要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按照《校園治安安全責任書》所規定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校園治安安全任務的完成。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該部門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2、層層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各部門要根據校園治安安全目標的要求與下屬教職工簽訂目標責任書,確保校園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制定教育計劃,對教職工、學生進行法制、紀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加強對本部門物品和重點部位的管理,要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
5、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好部門內部的集體活動,活動前要進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嚴禁組織無安全措施的集體活動。
6、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各部門每季度至少要對本部門的治安安全工作情況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本部門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寫出報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園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整改。
7、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檔案,逐步使校園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8、對校園安全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盜,要落實防范責任人和防范措施,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按照《左店中心校消防安全制度》的規定執行。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二、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乘車;不得自行去考場和回住宿點(要求結伴而行)。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準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霉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1、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斗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學生周二(6月9日)下午5:35離校,回家作考前準備,周四早8:00到校,集體乘車去考點,周日中午11:00考試結束,大約12:00返校,1至2點學生能回家。
2、學生回家需要準備的物品:蚊帳一頂,薄褥子,毛巾被各一床,枕頭一個,毛巾等洗刷用具一套,換洗衣服一身(包括拖鞋),學習用品(簽字筆兩只,鋼筆,2b鉛筆,普通鉛筆,三角板,圓規,小刀,橡皮,墊板,準考證等)統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內,生活費50至60元左右。
3、考試期間,若家長帶學生到考點之外,請務必告知班主任老師。
4、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中考結束之后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
最后,祝全體考生:沉著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和諧的補課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們補課的實際情況,制定補課《學生安全責任書》。
1、全體補課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由家長親自寫請假條,學生若有特殊情況,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越圍墻、門窗、校門和各種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車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搡等。
4、上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單車返校,嚴禁騎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違者責任自負。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9、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斗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0、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2、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同學之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14、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15、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違反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取消補課資格,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和學生各執一份,請家長務必認真閱讀,與學校共同做好補課工作以達到最好的補課效果并履行自己的責任。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安全責任書》如有變更,將重新簽訂。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了使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的安全問題落到實處,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作為班級學生的管理者,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責任書:
1、班主任要堅持主題班會制度,利用隊會、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教育學生。系統學習《中小學生守則》、《日常行為規范》、《教育法》《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提高思想認識。讓學生逐步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行為。
2、班主任作為班級學生安全的責任人,要以高度的責任心關注學生的安全問題,注重防范措施。
3、學生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教室,不準在教室、校內濫用電器,不準抽煙、喝酒。發生問題,后果自負。
4、打掃衛生期間班主任必須跟班到位,組織學生打掃衛生,負責管理好學生,管理好勞動工具。
5、嚴禁在校園、教室、樓道內追逐打鬧,嚴禁在校園內騎車,嚴禁攀樹、爬圍墻、柵欄等。
6、學生無特殊情況不準外出、不準打架,私自逃學者,出現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
7、注意飲食,講究個人衛生,防止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
8、學生不準損壞消防設施,以保證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學生之間發生的突發事件由班主任負責處理,同時向校領導匯報。
10、冬季注意樓梯、樓道的防滑,防止踩踏事故的發生。
11、利用班、隊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12、學校舉行的重大活動時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做到責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加強對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的組織管理,增加我班活動組織者的安全責任意識,提高警惕,確保我班組織外出活動期間每個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明確帶隊老師、學生干部以及我班學生的責任,學生干部和全體同學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 學生干部職責:
此次外出活動成立以班長、團支書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并將全班分為若干小組,任命班干部為小組長,明確個人責任,責任到人。安全領導小組和各小組長為我班組織外出活動第二安全責任人,對外出活動期間的各種安全問題充分估計,精心策劃,認真組織,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不擅自做主。組織活動事先要有計劃,事后要有總結。
二、學生干部及全班同學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 不單獨行動,決不獨自到網吧等娛樂場所;
2、 不到野外游泳,不到河邊等偏僻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3、 在此期間如有特殊情況,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
4、 路上注意交通安全;
5、 不與其他游客發生沖突、糾紛或斗毆現象;
6、 保證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維護我院形象,注重文明禮貌和環境保護;
三、書經全班同學簽字后立即生效,班級每個人應嚴格遵照執行。若有不聽從帶隊老師安排指揮的,從今取消任何外出活動的資格,并且出現任何意外,責任自負。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健康成長,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交通安全:
1、保證12周歲以內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低年級學生要由家長親自接送上學、放學,高年級學生可以步行上學、放學。
2、禁止學生乘座無證、無牌及手續不全的機動車輛以及非客運車輛。
3、嚴禁學生在無家長帶領下,私自結隊外出旅游。
4、嚴禁學生在公路上玩耍、嬉鬧,嚴禁家長酒后駕車接送。
5、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兇器類、刀類乘車、上學、外出。
6、嚴禁家長使用非客運車輛大批拉學生。
二、衛生、防溺水及其它安全:
1、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做到飯前、便后洗手,不吃、不買無證攤點假冒偽劣、變質食品、腐爛瓜果,夏季盡量不吃貝類海產品。
2、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曬被褥,常開門窗。在感冒或傳染病流行季節盡量少到人員聚集的地方。
3、嚴禁在無家長帶領下到河塘壩游泳、戲水,嚴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一會”要求,雷雨季節要約束學生外出,冰凍季節走路要小心,盡量不單獨外出。
4、不玩危險品,不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
5、嚴禁學生喝酒、吸煙、吸毒、打麻將、賭博。
6、嚴禁學生到游戲廳、練歌廳、舞廳、網吧玩耍。
7、晚上督促學生及時入睡,早上及時起床。
8、不提倡學生隨意到同學家寄宿。
9、嚴禁學生隨意操作或拆卸家用電器,嚴禁學生私自進行各種電工操作,家中電線、電器以及外接電源,要做到無裸露,合標準,安全,并及時更新。 做好消防工作,學生使用電熱毯及電暖爐取暖,要有家長監督,及時關閉,家中取暖煤爐,要在晚八點前滅掉,嚴禁封爐。
10、居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嚴禁學生參入劇毒農藥的攪拌及噴灑,危險品的存放要隱蔽,以免誤食。
11、嚴禁學生參入危險品的加工及搬運。
12、學生身體不適,上學時要親自向教師交待清楚進行監管,以防不測。
13、嚴禁女學生起早貪黑單獨外出或在有高秸作物季節單獨到野外勞動。
三、其它事項:
1、本責任書是指學生在入校門前和離校門后家長的責任,并承擔可能產生的后果。
2、學生入校門后,學校按國家法律依法對學生的安全負責,依法承擔法律規定的任務和責任。
3、學生間發生矛盾,學生應如實向老師和家長反映情況,嚴禁家長私下進行處理。
4、本責任書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有效。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并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6、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非在校時間、周末和節假期內的監管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8
安全是家庭幸福、學習快樂的保證。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如下學生安全承諾書。
一、珍惜生命,不做危險的事情,善于自我保護
1、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絕不在上下學路上和節假日私自到河流、水庫、池塘邊玩水、游泳。
2、不在無證攤點買東西,不吃過期、變質食品,講究個人衛生,預防傳染病。
3、懂得安全自救常識,熟悉“110”、“119”、“120”等急救電話。
二、遵守學校規定,維護校園安全,建設和諧校園
1、不追逐打鬧,不坐在走廊欄桿上、窗戶上,不高空拋擲任何物品,打掃衛生擦窗戶時一定要確保安全。
2、不攀爬翻越圍墻、建筑物,不到學校建筑施工場地玩耍,活動。
3、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的不觸摸,不自行修理,及時報告學校或老師。
4、實驗課、體育課聽從老師的指揮,遵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嚴防安全事故發生,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5、不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電動車或摩托車。
6、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學,放假期間不滯留學校,及時回家,按時返校。
三、遵守交通法規,不做違法事情,維護社會秩序
1、遵守交通法規,安全乘車,騎車,過馬路。
2、不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人不宜進入的營業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進營業性網吧。
上述承諾,承諾人將嚴格守約,請老師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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