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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駕駛員目標責任書(精選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責任書,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增強我們的責任意識。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責任書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車駕駛員目標責任書(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駕駛員目標責任書1
(一)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chuàng)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huán)境。
(二)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并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下午兩點半。
3、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tǒng)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上車。
4、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lián)系,寫好好請假條(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5、做好兩個登記:
(1)接送單登記,不乘車同學須有請假條,無請假條又未乘車同學馬上尋找并告知班主任通知家長。
(2)檢查單登記,對接送車駕駛員的駕駛證進行核對、對車輛的行駛證進行核對是否過期、對車上設備是否符合校車要求進行檢查。
6、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7、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lián)系,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8、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后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9、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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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校車駕駛員目標責任書2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guī)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jiān)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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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校車駕駛員目標責任書3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chuàng)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fā)[2012]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專門用于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xù)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guī)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yè)務培訓,提高專業(yè)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guī)則和駕駛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fā)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fā)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fā)交通事故。
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xù)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qū)域,并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jiān)護人聯(lián)系處理后續(xù)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zhí)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
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
車輛所有人簽字:
日期:
校車駕駛員目標責任書4
學校的接生安全關系到千萬個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學校《接送人員崗位職責、標準及要求》的.相關規(guī)定,為確保學生在接送過程中的安全,杜絕一切可能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特與接送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責任
1、學校應對接送學生工作高度重視,經常對接送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及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接送服務質量。
2、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并及時上報或報警,妥善處理后續(xù)工作。
二、接送人員責任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工作培訓,自覺配合司機工作,經常學習有關接送工作的相關要求,牢記接送人員崗位職責、標準和要求。
2、忠于職守,遵規(guī)守紀,送學生時提前5分鐘到崗,接學生提前10分鐘到崗,不遲到,不脫崗、有事請假,履行請假手續(xù)。
3、熟練掌握職責規(guī)范,根據接送名單,詳細掌握接送人數、所在班級、姓名、上下車地點、聯(lián)系電話,與班主任及家長交接好學生,不漏接漏送。
4、組織學生按順序上車,維護秩序,定好學生座位,定好接送時間,下車時,待車停穩(wěn)后方允許學生起身離座,老師攙扶學生下車,并安全將學生送到家里或家長手中。
5、行車途中不得與司機聊天,密切注視前方行人、車輛,及時提醒司機不開快車,不違反規(guī)則。教育學生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無特殊情況或家長不允許,不得讓學生在非接送點下車。學生橫過馬路,老師必須在視線好的地方經觀察安全后帶學生過去。
6、對家長沒有及時接又不認識家的學生要與家長聯(lián)系或帶回學校后妥善處理。
7、教育學生在車上要團結友愛,互相謙讓,不準高聲喧嘩,保持車內安靜,愛護車上物品,保持車上整潔。
8、若遇自然災害或突出事故,要冷靜處理,及時打電話通知學校領導或打110報警。
三、學校、接送人員雙方責任
1、若學校未對接送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未建立接送人員管理制度,而發(fā)生事故,由學校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2、若因接送人員違反接送人員責任中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接送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接送人員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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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校車駕駛員目標責任書5
甲方:xxx幼兒園
乙方:xxx
為了保證坐車幼兒安全上園返家,跟車教師必須盡量做到以下安全責任: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有固定人員持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lián)系,才能讓他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或無卡接孩子的;一律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無卡的要在登記冊上簽字;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tài)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下車時,老師不得接打電話;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額頭是否發(fā)燒)、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下車時老師要先下車將孩子安全的抱下車;不得提著孩子的`胳膊讓孩子跳車。
五、跟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盡量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wěn),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要時刻注意不得讓孩子在乘車時吃零食;以及喝飲料或牛奶;防止食物誤入器官,發(fā)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十、如若出現安全事故,本園有權追究當事人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本協(xié)議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甲方:xxx
乙方: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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