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責任書,責任書是寫明責任、針對不同的部門的文書。責任書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1
甲方:xx
乙方:學生監護人
貴家長:
我校坐落在交通發達的新蔡縣工業園聚集區,校門緊鄰駐新公路,交通非常繁忙,過往車輛多,車速快,學生出行安全讓我們深感憂心,故學校再次要求所有走讀生能夠克服困難回校住宿和就餐。如果仍堅持走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要求學生臨護人(家長),按學校作息時間,督促或接送學生按時上學、放學,且必須由家長同校方簽訂責任書。
學校警醒走讀同學及家長:
1、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個人人身安全,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
2、遵守學校紀律,憑走讀證出入校園,把學校作息時間告訴家長按時到校,按時回家;在預備前5分鐘到校,因事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系。子女在該回家的時候沒有到家,家長必須立即查明情況。
3、遇雷電交加的暴風雨、暴風雪天氣,不要在樹下、巖石下等危險處避雨;
4、上學、放學盡量結伴而行,不斗毆,不圍觀;中途不停留游玩,不上網吧。
5、不購買街頭零食,亦不替同學購買違禁物品(煙、酒、火種、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
6、家長要隨時同班主任聯系,全面了解、匯報學生的學習、生活、思想狀況,共同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空間。
7、非上課時間內所發生的一切事故、上課期間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學生安全意識要加強,家長安全防范要到位,學校安全教育要具體。對于走讀生的校外安全及校外監護,家長一定要負起全責。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不承擔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交通、人身、食品安全等責任,不承擔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的一切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如上網、打架、偷竊等)。請家長慎選是否走讀。
如果仍堅持走讀,請細讀以上條款。學生、家長簽字后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協議一式二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xxxx
xxx中學(蓋章)
20xx年X月xx日
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2
鑒于目前社會環境復雜,治安形勢嚴峻,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保重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要求學生統一在校食宿,但為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愿,(暑假安全責任書)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方便學生,針對特殊情況準許附近學生走讀,在家吃住,但需征得學生家長及班主任的同意。走讀學生離開校門,在校外若出現意外事故,責任由其監護人(學生家長)負責,學校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家長須知:
作息時間送接時間
1、上午8:00預備---11:45放學上午7:20以后----中午11:40前下午2:00預備---晚5:30放學下午1:30以后----晚5:20前
2、家長須按時接送您的學生
3、當班教師、門衛將于規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您的學生
4、請家長安排好您的學生在家午休,走讀生既不得過早到校,也不準遲到,學生有事須請假。
5、切實加強安全監管,教育好孩子上下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結伴而行,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在途中逗留,特別不要下河玩耍、游泳。
6、晚上不亂竄亂跑,不熬夜,不進網吧,注重學習。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家長簽名:xxx
班主任簽名:xxxx
20xx年xx月xx日
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3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并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范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于一切,提高防范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準后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于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后才接納:
1.學生自愿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后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xxx
年級:xxx
家長簽字:xx
聯系電話:xxx
xxx中學(蓋章)
20xx年2月25日
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4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并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糾纏學校:
(1)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游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3)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閑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5
鑒于目前社會環境復雜,治安形勢嚴峻,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保重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要求學生統一在校食宿,但為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愿,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方便學生,針對特殊情況準許附近學生走讀,在家吃住,但需征得學生家長及班主任的同意。走讀學生離開校門,在校外若出現意外事故,責任由其監護人(學生家長)負責,學校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家長須知:
作息時間送接時間
1、上午8:00預備---11:45放學上午7:20以后----中午11:40前下午2:00預備---晚5:30放學下午1:30以后----晚5:20前
2、家長須按時接送您的學生
3、當班教師、門衛將于規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您的學生
4、請家長安排好您的學生在家午休,走讀生既不得過早到校,也不準遲到,學生有事須請假。
5、切實加強安全監管,教育好孩子上下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結伴而行,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在途中逗留,特別不要下河玩耍、游泳。
6、晚上不亂竄亂跑,不熬夜,不進網吧,注重學習。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走讀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廟口鎮實驗學校
年月日
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6
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承諾書,以明確學校與家長的責任:
一、家長的管理職責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離校時間分別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學部五年級以下8:20);上晚修的同學由家長自行接送;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我校將派老師在馬路兩側負責接送。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校、離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長要規定好學生回家的時間。晚自習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口來接;
3、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或不能上學,家長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4、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節假日到校自主學習補課的學生必須簽訂就讀協議,一切按學校要求執行;凡是違返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刀棍、煙酒、不健康書籍等違禁品進入校園;
7、放學途中不準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10、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于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于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系,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監護人簽字:xxx
班主任簽字:xxx
學生簽字:xxx
政教處簽字:xx
xxx中學(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7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范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并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臺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xxx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xxx
聯系電話:xxx
政教處負責人簽字:xx
班主任簽字:xxx
聯系電話:xxx
20xx年xx月xx日
走讀安全承諾責任書8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系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校園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學校為了要求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和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 xx學校
乙方: 家長學生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教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為跑讀學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跑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并要求家長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確保孩子來校、回家途中的安全。上學、放學路途中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孩子不得單獨騎乘任何車輛到校上學,乙方使用任何車輛接送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或班主任取得聯系,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家長(監護人)必須根據放學時間準時接學生離開校園(除值日生、家長或監護人等待外),不準學生在校園滯留,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4、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需向班主任書面請假。學生擅自離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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