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托管班安全責任書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責任書,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多用于平行的文書。什么樣的責任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托管班安全責任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托管班安全責任書1
尊敬的學生家長:
目前社會上、校園內突發性暴力事件和校園不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為了進一步加強兒童之家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管理,有效遏制托管學生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托管學生無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傳染病,確保你孩子的安全和身心得到健康發展。為創建良好育人環境,建立和諧的學習氛圍和師生關系,確保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家長安心工作服務,為此,特制訂本責任書。希望您大力支持,并積極參與管理。
一、進入托管中心上課期間嚴禁學生走出教室,如未經允許走出教室發生不安全事故自己負責,輔導完畢離開托管中心需及時回家,路上逗留發生不安全事故自己負責(含家長接走或代接走及自己回家)。
二、嚴禁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托管中心,一經發現全部沒收。
三、離開托管中心,必須按規定,走時老師同意.在上學、放學路上要靠公路右邊行走,不準爬車、欄車、打車、橫穿公路等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避免不安全事故的發生。上下樓梯靠右行。
四、托管中心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做劇烈運動或危險游戲。不準攀越欄桿、門窗、書架、桌凳等,嚴禁進入廚房。
五、離開托管中心不準攀爬高墻、大樹、電線桿、渡橋或攀玩光纜設施等,避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六、不準用語傷人,嚴禁打架斗毆或敲詐勒索現象發生,男女生相互尊重。
七、不準私自出門,必需時要經家長或老師同意。
八、家長不能及時接學生的,需要電話告知我校教師,否則不予以放行。路途出現安全問題,與我校無關。
九、寫完作業后家長允許學生自己回家的,離開托管后(監控為準),學生應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嬉戲玩耍。出現安全問題,與我校無關。
十、注意個人衛生,不喝生水,不吃發霉變質食物,不買不帶零食吃,不吃野生菌、野果等,嚴防食物中毒。
十一、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燃煤等,嚴防觸電、煤氣等。
十二、本責任書含與安全工作相關的未盡事宜。本責任書經托管中心、學生家長簽字后生效。
十三、凡本責任書所涉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負責,必要時托管中心參與調解。
xxx
20xx年xx月xx日
托管班安全責任書2
因我校沒有為學生提供食宿服務的條件,部分學生在托管班食宿,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因學生在外托管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個人傷害均與學校無關:
1、學生在外托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托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應承擔一切責任;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5、托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6、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學生家長不得安排親屬朋友臨時直接從學校接走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知班主任和托管中心(只能用學校和托管中心登記的電話),由托管老師簽字確認之后方可離校。否則學校有權不予批準學生離校。
7、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負責。
8、托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衛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托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托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托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床、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狀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
托管班安全責任書3
為了確保學生在托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凡要托管學生不認同本責任書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幼兒園。幼兒園與學生只是托管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托期間幼兒園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幼兒園托管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幼兒園有過錯的,按幼兒園過錯的大小確定幼兒園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幼兒園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幼兒園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幼兒園的設施有關,但幼兒園的設施并無缺陷;(2)托管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5、嚴禁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或由托管老師和幼兒園共同負責,但托管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負責任。
6、日常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擅自離開幼兒園,幼兒園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7、幼兒園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8、幼兒園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此協議一式二份,簽字后立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
【托管班安全責任書】相關文章:
托管班安全責任書12-16
托管班安全責任書5篇12-16
學生托管安全責任書01-24
托管學生安全責任書06-16
學生托管安全責任書01-30
小學生托管安全的責任書10-27
托管中心安全責任書01-24
學生校外托管安全責任書05-01
托管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02-15
學生托管安全責任書9篇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