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伴我成長的優秀征文(通用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寫過征文,肯定對各類征文都很熟悉吧,征文具有標題醒目,讓人一目了然的特點。為了讓您在寫征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憲法伴我成長的優秀征文(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憲法伴我成長的優秀征文1
公權力如何行使,不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離不開群眾的支持。美國一個叫B ·蓋伊·彼得斯的學者認為,只要有一個不完美的政府,人們就會持續不斷地尋求理想的治理形態。如果這里的人們可以代表我們的廣大人民群眾,那這句話恰巧與我們憲法不謀而合。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這正是我們尋求理想治理形態的路徑,"群眾路線".正如,"政務服務中心"這個政府接待群眾最多最直接的機構,為了更好地實踐"服務行政"的理念,每月通過第三方機構對辦事群眾進行回訪,并公布結果。公布的結果受到工作人員的極大關注,他們不但希望了解滿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滿意的是哪些問題,如何才能不再發生。這些離不開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應當不受抑制、充滿活力并廣泛公開。
"人民"創造了我們的憲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這最終之盾的庇護下,一勞永逸,等待折斷的長矛,那樣即使矛頭掉落也能傷到自己。憲法能量的釋放,地位的鞏固,依賴我們對它的信仰和維護。作為人民的一份子,我們不能因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擁有的權力躺在歷史的長河中銹。我們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個有容忍雅量的"公",帶領引導一群積極參與的"非公",疏通"中國夢"之路上的障礙,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墻,樹立更多的律法之門,在堵與疏之間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維護我們憲法的尊嚴,這是我們能為她做到的,誰都沒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維護者之外。
憲法伴我成長的優秀征文2
這副信仰的盾牌,釋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鑄就的是權力的牢籠,看不到卻又無處不在。
憲法賦予我們權利,正如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同時我們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我們日常工作、生活點滴,都與憲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比如,網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給老人讓座的視頻,有網友就對其進行人肉搜索,導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眾,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征文;憲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憲法在我心中3篇。雖然憲法第三十五條賦予我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憲法第三十八條保護著"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盡管我國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提出隱私權這個定義,但是未經任何合法授權,公布他人隱私的行為,已然侵犯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人格尊嚴權。這把本來指向"不給老年人讓座"不良現象的利劍,在不經意間,伸得太遠觸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變成了一起更為嚴重的違法行為。如果我們能在心中常樹一面行為邊界之盾,也許很多違法的行為在醞釀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惡的。
不僅之于私權,之于公權亦如此。雖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規那般被頻繁地運用于司法審判實踐中,但是沒有一條法律條文,一個審判案例或一項政府舉措可以違背憲法的基本條款。她時刻提醒著我們無論是從法律還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權力始終制約著國家機器的運轉。"情系于民,利謀于民,權用于民"應是一切公權使用者的座右銘。正如,鐫刻在"南通市政務中心"的入口處"為人民服務"五個鮮紅的大字,它時刻告知著辦事群眾這里"服務行政"的理念,也時刻警示著工作人員這里"以人為本"的歸宿。
憲法伴我成長的優秀征文3
學習貫徹實施憲法,要把握和深刻領會憲法的精神實質。我們學習憲法,要全面掌握憲法的基本內容,領會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我國的國體、政體和基本社會制度,準確把握國家的根本任務,準確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盡的基本義務,準確把握國家機構設置及其組織與原則等,并將憲法各項規定作為互相聯系的有機整體,深刻認識憲法是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是從根本上保證國家的社會主義本質屬性,是從根本上保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基本主張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基礎,從而增強貫徹實施憲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說到憲法的制訂,我們可以放眼認識一下其他國家。如美國的憲法,它制訂之初經由大小諸州116 天的激烈討論產生,但是其制憲會議的55 位代表,有9 人是種植園主,有15 人是奴隸主,有14 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師,有29 名代表受過高等教育,是一場小部分新舊階級領導者為主的勢力較量的結果。最終,資產階級作為統治階級,舊貴新寵的意愿在憲法之中得到充分表達。然而,"資產"之列的人畢竟是少數,多數依然是沒有"資產"的。而我們的憲法,其"人民"的范疇卻覆蓋了絕大多數有和沒有"資產"的。在這一點上,我們的憲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們憲法的至高無上,不僅在于出身,還在于這副久經打造的盾牌上呈現出的時代智慧。她記載了四次與時俱進的自我完善,猶如鐫刻其上歷史劍痕;她記載著1840 年以來中華民族的偉大變革,"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猶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圖騰。中華民族在曲折中前進,憲法也在曲折中不斷完善。正因為如此,這樣的憲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來。
憲法伴我成長的優秀征文4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國家正在一步步邁向法律法規健全的法治社會,因此在當今社會法律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了。我們國家還把 12月4日定為憲法日。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一種威嚴,神圣,崇高的之感。當你遇到麻煩而無助時,法律會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幫,你解決棘手的難事;當你誤入歧途時,法律會幫助你走回正道;當你受到冤枉委屈時,法律會以公平公正來幫你洗清冤屈。所以,在我們學校不但讓法律走進了校園,還讓法律走進了課堂,讓我們每個少年兒童都從小就要學法、知法、懂法,做一個法治少年。
12月4日,我們學校還特地邀請了江北派出所的副所長來我們學校給我們講解法律知識。她講到我們少年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未來的希望,所以我們少年兒童一定要做一個擁有法治觀念的人,做一個有知識,有素養,有良好品質的人,做一個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有用的人!
怎樣才能做一個有用的人呢?首先要學好法律,要知法守法,不違法,還會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和他人。學好法律會使人永遠有良好的品德,良好的品德可以匯成的美好的心靈。讓人懂得怎樣應該怎樣堂堂正正做人,怎樣服務于社會和他人,怎樣做一個有助于社會的有用之人。
擁有良好品德是很重要,但學會自我保護更重要!當遇到壞人時,我們應該保持鎮定,不要驚慌,更不要用武力解決,要正確地用自己的智慧與壞人周旋,以拖延時間以迎得機會逃跑或等待別人的救援。
警察阿姨還講,在道德抉擇面前,我們一定要堅守自己的原則,要抵制住金錢、權利、地位等的誘惑!因為只有禁得住誘惑的人,才不至于走向犯罪的深淵,才能享受到人生最簡單的幸福!
警察阿姨還教導我們,想要做個優秀的小學生,就應該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不要做叛逆少年,也不要做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小皇帝,要學會自食其力。在學校里,我們不能遲到或者早退,不能打架罵人,要遵守校規校紀;在家里,聽父母的話,對父母要心懷感恩之情,要幫父母排憂解難,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通過這次講座,我深刻地認識到“法”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管是誰,只要觸犯了法律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所以我們要好好學法懂法,把法律永遠記心中,讓法律永伴我們身邊,做一個法治少年,用我們的行動來要維護法律的尊嚴,使我們的社會更和諧更美好!?
憲法伴我成長的優秀征文5
俗話說的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讓社會變得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
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都離不開法律。《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法,人人都要養成學法,懂法,守法的好習慣。法律也無處不在,我們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行為。
記得有一次科學老師問:“如果有人故意謾罵你,你會怎么做?”竟然有多數同學不約而同地回答:“當然是扁他一頓了,而且還要不留情面地回罵他。”我很慶幸自己沒有那樣無法律的回答。老師聽了,問道:“難道你們只想著報復?其實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懲罰他,這樣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的行為。”
就在上周,我為了買一本小人書,掐指一算,媽媽平時給的零花錢不夠。“這可怎么辦呢?媽媽平時是最反對我看這種書了,問她要,肯定是行不通的。”我自言自語道。我絞盡腦汁,冥思苦想,可還是想不出辦法,后來我靈機一動,上次回老家,奶奶不是給了我一百元錢嗎?于是,我便偷偷地拿了一百元錢。接下來的兩天里,都平安無事,因為媽媽沒有發現,我也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
直到有一天,媽媽跟我聊天時,她跟我講了一個遵紀守法的故事。聽后,我頓時感到心虛,想到自己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就拿了一百元錢,我意識到那是不對的,而且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那也是犯法的行為。我連忙把剩下的八十元錢交給了媽媽,也明白了她給我講講這個故事的良苦用心,媽媽笑著撫摸著我的頭,說:“要切記小錯不改,大錯難改的道理呀!”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只有從小養成好習慣,才會成為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長大以后才會受人尊敬。
同學們,讓我們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增強法律意識,擺脫沖動與魯莽,理性對待任何事物。法制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在與法律同行的道路上,描繪更加美好的明天,爭取做一個優秀的共產主義接班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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