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獎懲制度(精選6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管理獎懲制度(精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管理獎懲制度1
一、獎罰目的: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進行、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積極性,激勵員工的敬業愛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獎罰范圍:凡本司所屬員工。
三、執行 權限:當事員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級、公司保安部。
四、獎罰流程:具體獎罰事情發生后4小時內,由崗位直接上司、部門主管、行政人員或保安部依據情節輕重及實施權限填寫員工動態表,交當事人 簽名確認,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審核生效,并記入員工檔案。
五、獎罰標準:所有獎罰均用分數體現,每員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辭工),以此為標準,每被扣除1分,將從扣分當月薪金扣除20元,當底分為0或者低于0時,將被辭退出廠,如符合獎勵條件而受獎分者,獎分將在現有底分的基礎上累積,獎罰分數相互抵消,年終獎勵將按照超出標準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給予獎勵。
六、獎勵依據(根據實績給予1-6分獎勵):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書面形式),被采納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創新,主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 ,取得實效者;
3、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舉發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經查屬實;
6、連續3個月表現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績。
七、懲罰依據:
1、對以下行為一次扣1分(重犯扣兩分):
A、上班時間不帶廠牌或不按規定佩帶,穿拖鞋者;
B、上班時間吃零食、玩手機、聽隨身聽或看與工作無關之報紙、雜志;
C、工作時間 內打瞌睡、嬉戲、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離工作崗位(未辦理有關請假、離崗手續);
D、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門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偽造出勤紀錄;
F、對上級安排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過規定最晚時間回廠,關燈);
I、高空拋物、灑水者;
J、不遵守飯堂用餐規定;
K、上班時間酗酒者。
2、對以下行為一次扣2分:
A、不服從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態度惡劣;
B、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C、虛報生產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數據;
D、擅自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
E、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F、在廠區內賭博者;
G、有不珍惜勞動成果的行為。
3、對以下行為視情節輕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B、辦事不力,未盡職責或積壓工作延誤時效;
C、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準則;
D、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者(嚴重者并移交司法機關);
E、仿冒他人簽字或偽造、變更、盜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眾鬧事,拉幫結派者;
G、員工損壞、遺失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扣分并按比例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
八、員工申訴途徑:若員工對所處理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于事發當日對獎罰實施人提出申訴,若申訴結果未達成一致意見,則向上一級或行政人事部申訴。在規定時間(處理后半天內)未提出申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通知單強制生效。
九、若實施者存在有包庇屬下過失或有不公正的獎罰行為,經上級查證,按情節輕重給予罰款當月薪金50-200元。
十、如果所犯(其它有違反國家法律、公司其它規章制度或者有不良品行)不在上述之列將按照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或移交司法機關,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某項規定,須向上級領導請示,上級領導權衡后可以適當批準,未經同意而擅自主張將照章處理,本制度將附公司其他規章制度一并實施并不斷完善本制度,請各位員工熟知并遵守。
公司管理獎懲制度2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于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并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并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并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公司員工獎罰條例
員工獎懲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 責任與權限
第3條 (責任與權限)
3-1 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
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
3-2 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運營程序
第4條 (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 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 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 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來自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4-5 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 獎金額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出自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 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 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處罰方式:
(1) 通報批評;
(2) 一次性罰金;
(3) 減薪;
(4) 留用察看;
(5) 辭退;
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 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 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 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 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識。
8. 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公司管理獎懲制度3
1、目的
為建立有功必獎,有過必究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持續地創造性地實現工作目標,進一步端正工作態度,改進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個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強公司的凝聚力、競爭力,促進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的提高。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建立、修訂、獎懲意見的審核和執行的歸口管理。
3.2各部門和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按照本制度規定對所屬員工進行日常檢查、考核,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4.2.2條款規定處罰的審批。
3.3分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4.2.3條款處罰的審批及獎勵的審核和4.2.4、4.2.5條款處罰的審核。
3.4總經理負責經濟獎勵及200元以上處罰的審批。
4、工作程序
4.1獎勵規定
4.1.1獎勵條件和獎勵方式
4.1.1.1對下列先進事跡的個人將視情況給予通報表揚,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動交公的;
(2)關心企業的發展,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3)其他值得全體員工學習的先進事跡。
4.1.1.2對下列先進事跡的部門或個人給予50-200元的獎勵,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加2~5分:
(1)受到業主書面表揚的;
(2)在節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過實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為規范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增加經營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盡職盡責,為保護公司財產或業主財產做出貢獻且受到公司或業主表彰的;
(5)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在當事業主(使用人)不理解而發生過激語言或行為時,仍能堅持原則,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
(2)對突發事件處置得當,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災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應受到獎勵的行為。
4.1.1.3下列情況給予200——500元的獎勵,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加5~10分:
(1)見義勇為,同違法人員作堅決斗爭,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并英勇負傷的;
(2)其他應受到獎勵的行為。
4.1.1.4員工的經濟獎勵經相關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完善相關手續,一般情況于當月工資中兌現。
4.1.1.5多次獲得以上獎勵的員工可獲得調薪調級的優先機會。
4.1.2獎勵執行程序
4.1.2.1屬4.1.1.1款規定的獎勵情況需在小區范圍內通報表揚的,由管理處負責人批準后執行,需在公司范圍內通報表揚的,應報辦公室按公司規定程序完善手續后執行。
4.1.2.2屬4.1.1.2款、4.1.1.3款規定的獎勵情況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辦公室及分管領導審核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2處罰規定
4.2.1員工處罰經相關領導批準后,經濟處罰由辦公室于當月工資中扣除相應罰款,扣分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在當季績效考核時扣除相應分值。
4.2.2屬以下“輕微過失行為”的第一次處罰20元,第二次處罰30元,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扣2~5分。在本條款規定范圍內的《獎(懲)通知書》經辦公室審核,填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1)不符合《員工服務行為規范》要求的;
(2)工作時間或在工作區域內講粗話的;
(3)未經批準使用客用設施的;
(4)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愛護環境衛生的;
(5)最后離開辦公場所未檢查并關閉電源、辦公設備等的;
(6)擅自標貼、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業辦公區域、員工生活區域、設備房等物品亂擺放、環境衛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時間著工作服在小區內活動時抽煙、進食、打鬧或著裝不規范的;
(9)工作時間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報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0)小區在崗值班人員在崗位上接聽或把玩手機的;
(11)各類工作日記、質量記錄等未及時填寫或填寫不實、不規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誤,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違規行為。
4.2.3屬以下“一般過失行為”的第一次處罰50元,第二次處罰100元,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扣5~10分。在本條款規定范圍內的《獎(懲)通知書》經辦公室審核,當事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1)兩次犯有“輕微過失行為”的;
(2)受到1次員工或客戶有效投訴的;
(3)同事之間在上班時間爭吵的'(給予雙方處罰)或不遵守辦公環境規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計劃或領導交辦的事項未按時完成的;
(5)對相關職能工作及計劃檢查、督導不及時或不到位的;
(6)對公司的各項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時貫徹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給予責任人處罰);
(7)未按時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資料、報表的;
(8)因組織不力、通知不明、準備不周致使會議、培訓、講座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
(9)不遵守會場紀律的;
(10)擅自攜帶家屬、小孩進入工作場所的;
(11)擅自帶領家屬于員工生活區域住宿的;
(12)違反公共區域禁煙規定,未在指定地點吸煙;
(13)在工作或生活區域發現聚眾賭博知情不報的;
(14)擅自換班、頂班、脫崗、竄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時間私自會客,影響工作;
(2)上班時間上網聊天、打游戲或使用公司設備辦理私人事務或工作時間辦理私人事務的;
(16)當班時未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或可疑人員,使公司或業主蒙受損失的(給予當班值班人員及當值部門負責人處罰);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違反安全規定或擅自變更作業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對小區公共區域、辦公區域、員工生活區域、設備房等標識不明或無標識的;
(20)小區門崗值班人員未嚴格履行職責,對外來人員未嚴格詢問、登記或不主動向進出業主致意的;
(21)對小區各方面的監管不力,造成環境衛生、維修、裝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給予當事人及主管部門負責人處罰);
(22)無故不參加安排的培訓或會議;
(23)小區內有不規范的張貼通知、廣告或有散發傳單(如公司相關部門檢查發現前小區未作處理的給予管理處負責人處罰);
(24)小區張貼欄、看板等未及時更新的;
(25)不服從上級安排、頂撞上級或未經上級許可而從事其他工作;
(26)負責人對下屬疏于指導、監督不力,未盡領導職責的。
(27)其他違規行為。
4.2.4屬以下“重大過失行為”的可視情節輕重,給予200元處罰,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職、調整崗位或重新試用、開除等,對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本條款規定范圍內的《獎(懲)通知書》經辦公室及當事部門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兩次犯有“一般過失行為”的;
(2)受到2次員工或客戶有效投訴;
(3)出現重要及重大情況不及時匯報、虛報或隱瞞不報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門工作目標連續兩次不達標的;
(5)違反安全規定或擅自變更作業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生活區域賭博或圍觀賭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崗前飲酒的;
(8)散布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本公司聲譽或客戶、員工名譽的;
(10)在公司內挑撥、鬧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況、假資料或假報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虛作假欺騙上級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費或私分酬勞的;
(15)危害、威脅、恐嚇公司員工或工作場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機密,含泄露薪金、獎金或打聽他人薪金、獎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職按月領取報酬的。
(18)其他違規行為。
4.2.5屬以下“特大過失行為”的可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薪、降職、調整崗位或重新試用、開除等,對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本條款規定范圍內的《獎(懲)通知書》經辦公室及當事部門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毆打公司員工或相互斗毆的;
(2)藏匿或盜竊本公司或本物業及他人物品的;
(3)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陷、提供偽證、制造事端的;
(4)毀壞、涂改企業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業商業機密,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的;
(6)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7)盜用或偽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業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企業名譽受損害的;
(9)行為不良、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企業內部造成惡劣影響的;
(10)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生活區域賭博;
(11)以行為或語言調戲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職或違反安全規定、操作規程,使公司、客戶以及同事受到經濟、財產、聲譽、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損失的;
(13)其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4.2.6其它
(1)違規行為未列入上述各類的,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確定其過失性質并予以相關處理。
(2)員工違規行為較嚴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標準予以處罰外,可根據其情節予以降職、降級,直至調換工作崗位或開除。
(3)公司有權對《獎懲制度》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修訂。
4.3申訴程序:
員工對處理有不滿之處,有權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級申訴,受理申訴的直接上級領導或部門須于3天內予以回復。如對裁定仍不滿意,在3天以內可再向上一級或本公司辦公室申訴,受理人須于5天內予以回復。
管理者打擊報復下屬員工的,員工可直接越級向公司總經理申訴,同時,總經理也可指派專人直接越級到最基層調查了解、收集員工反映的打擊報復的問題和證據,如查實有打擊報復的行為,相關責任人將按照“重大過失行為”進行處罰。
5、記錄
5.1《獎(懲)通知書》
5.2《員工申訴受理單》
公司管理獎懲制度4
一、總則
(一) 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獎勵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 職責:
行政綜合部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解釋之起草工作;總經理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解釋之核準工作。
(四) 簽署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齡服務獎:
1. 員工每工作滿一年,月工資上浮50元的工齡工資。以此類推,上限為10年。
(二) 年度優秀團隊獎:
1. 評選標準:
①本部門工作高效完成,無拖沓及工作延誤現象出現;
②在部門工作進度、部門內各項工作等關鍵節點把控嚴格,盡全力、想辦法保證工作進度及順利執行,保障公司戰略經營計劃、業績的不斷提升;
③候選部門年度考核業績必須是80分(含)以上;
2. 評選對象:公司各部門(以部門為單位)
3. 評選流程:
年度考核業績在80分(含)以上的部門依據本獎項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標準:獎金3000元 。
(三) 年度“優秀員工獎”:
1. 評選標準:
① 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對公司忠誠并具有奉獻精神。 ② 本職工作突出,對公司發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議。 ③ 全年無警告以上懲處。
④ 用心做事,誠信做人,得到各部門同事的認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戰,全力達成目標,工作完成出色;能換位思考,協作意識強,表現出高品質的工作水準。 ⑥ 工作滿一年(含)以上員工;
⑦ 個人年度業績考核必須是85分(含)以上;
2. 評選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由部門內部推薦并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
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推薦)、行政綜合部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標準:獎金1000元,晉升一檔工資。
(四) 特別貢獻獎:
1. 評選要求:
①在公司經營和內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工作成果對公司經營業績及未來發展有重大作用或對管理有重大價值。 ②對本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對提高本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
③創新的項目或建議被公司采納、實施,對公司業務的發展或提高,對節省經費、提高效率或對經營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貢獻者;
④對本公司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損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減低損失;
⑤遇到突發事件,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不懼風險,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脫離危難;
2. 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各部門負責人或本人依據貢獻事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并提交,經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標準:500—10000元,晉升一檔工資,職務晉升優先。
(五) 特別榮譽獎:
1. 評選標準:
在各類比賽或評選活動中獲得名次,為公司贏得榮譽。
2. 評選對象:公司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個人依據自己所獲獎項進行申報,填寫申報材料時須附獲獎證書(章)、參賽(評)原稿,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行政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金額:
①國際性比賽(評選):一等獎 20000元,二等獎15000元, 三等獎 10000元,入圍(選)獎 5000元;
在國際性刊物發表文章 5000元。
②國家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15000元,二等獎10000元, 三等獎 5000元,入圍(選)獎 1000元 ;
在國家級刊物發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10000元,二等獎8000元, 三等獎 3000元,入圍(選)獎 1000元;
在省部級刊物發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廳)級比賽(評選):一等獎 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 1000元,入圍(選)獎 500元;
在市(廳)級刊物發表文章 500元。
⑤集團內部比賽(評選):一等獎 1000元,二等獎500元, 三等獎 300元;
在集團或縣級刊物發表文章按公司創作獎勵標準再次獎勵。
(六) “好人好事”獎
1. 評選標準:
① 見義勇為、舍己救人
② 熱心公益、志愿服務
③ 拾金不昧
2. 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個人或者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 獎勵金額:200-20000元
(七) 創作獎勵:
1. 評選標準:
①積極創作,用文字、圖片或書法美術作品表達對公司的熱愛和感恩之心;
②所創作作品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網站或內刊上發表;
③所創作作品必須為員工本人原創作品。
2. 評選對象:全體員工
3. 評選流程:
員工每月28日以前將所創作作品交行政綜合部,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綜合部在公司網站
公司管理獎懲制度5
1、員工在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等情況,凡屬于滿勤的均獎勵100元全勤獎
2、為優秀員工獎者,獎勵100元。(按全面表現評定,如無表現優秀者當月獎金存入專項資金)
3、網吧鼓勵員工多提合理化建議,使網吧效益明顯提高探索改革被網吧采納的(需提交書面文本)保護網吧利益,積極與壞人壞事做斗爭,避免網吧損失,可領取30-200元的的獎金.
4、重大節假日加班雙倍工資計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員工會員號60小時上機費。
6、貢獻獎不限時間、名額及崗位。為網吧贏得榮譽或作出貢獻,由網吧視其貢獻大小作出獎勵。如拾金不昧、降低水電運營成本等。
7、若要申請假期,必須提三天申請,特殊情況必須得到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準
(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請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簽字
員工額外福利
員工福利待遇滿半年工齡并續簽合同的員工每半年工資增加50元。 (即為一年后的每半年給予長薪一次)
節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婦女節由網吧發給每位女員工紀念品一份
㈡ 五元旦當班員工發加班費20元。
㈢ 端午節、中秋節員工每人補助伙食費8元,春節從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標準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標準不低余100元
㈣ 初初初三上班員工雙倍工資計發。
㈤ 所有員工生日,網吧發給20元紅包一個,以示祝賀。(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員工聚餐。(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專項資金解釋
員工專項資金的積累存入須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長/經理 100元/月
領 班 30元/月 網管/收銀 30元/月
員工專項資金用于網吧員工遇到如(生日,傷病,聚餐,等其他困難)等情況支出.
員工專項資金任何個人沒有支取使用權.員工資金僅代表員工與員工間的關懷.
凡對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長/經理)詢問
新員工培訓規程
1目的
為規范員工進廠培訓和上崗考核,使新員工盡快適應公司需要,企業盡快發揮新進員工聰明才智,達成雙方的相互認知和協調統一,特制訂本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新進公司員工的培訓和聘用資格考核。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新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及組織公司相關制度的培
3.1.1質量部負責產品質量知識的培訓。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
3.1.2安技處負責企業安全知識的培訓。
3.2綜合部負責介紹公司相關情況,員工行為規范以及辦事原則和程
序的培訓。
3.3保安部負責新員工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的訓練工作。
3.4各生產車間負責新員工熟悉本車間的工藝流程。
4具體規定和要求
4.1公司介紹(責任部門: 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來自適用范圍
適用于新進公司員工的培訓和聘用資格考核。
3 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 負責新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及組織公司相關制度的培
3.1.1質量部 負責產品質量知識的培訓。
3.1.2安技處 負責企業安全知識的培訓。
3.2 綜合部 負責介紹公司相關情況,員工行為規范以及辦事原則和程
序的培訓。
3.3 保安部 負責新員工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的訓練工作。
3.4 各生產車間 負責新員工熟悉本車間的工藝流程。
4 具體規定和要求
4.1 公司介紹 (責任部門:綜合部 4課時或1天)
4.1.1 公司的地理位置:公司地處湖北省公安縣。
4.1.2 公司生產的產品:公司生產各種型號的汽車齒輪和前后橋。
4.1.3 公司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的介紹。
4.1.4 公司的采購網絡和營銷網絡的介紹。
4.1.5 公司通過的質量認證的介紹。
4.1.6 公司的發展思路:
通過股權轉讓工作,公司引入新的股東,新股東為公司帶來了新的發展思路和運作機制,大大促進了公司業務的發展。新員工獎勵制度及新員工培訓規程安全管理常識。
1、主導業務:汽車零部件的生產與經營。
2、路橋建設。
3、城市基礎設施。
4、房地產開發。
5、高科技領域。
4.1.7 公司的創新機制:
通過資產重組,公司的主業將會更加突出,并將在新的業務領域面臨更大的發展機遇,切實轉換經營機制,以創新促發展,公司必將迎來一個嶄新而輝煌的明天。
1、管理創新。
2、技術創新。
公司管理獎懲制度6
1、目的
為規范部門主管的考核、獎懲提供準則,充分開發并利用人力資源,使部門主管能夠嚴于律已,起模范帶頭作用,以進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質量水平,維護體系運行為最終目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組長級及組長級以上的所有部門主管。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所有部門主管的最終考核評議及獎懲決定。
3.2各部門主管的日常考核及獎懲工作由上級主管負責,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予以執行,并通知人事部門存檔。
3.3企質辦負責監督對部門主管考核及獎懲的執行情況。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向總經理提出獎懲意見,對所有部門主管進行獎勵或處罰。
3.4企質辦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門監督,并由總經理負責考核。
4、管理要求
4.1考核制度
4.1.1管理水平的考核
a.部門主管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運作情況,不斷完善管理規章制度,并對本部門所制定的管理細則及規章制度負有監督其確認實施的主要責任,以支持體系的運作,提高內部管理。
b.積極維護并推進體系運作,教育部門內的員工認真按文件要求工作,有義務處理好屬于部門內部的所有事務,有責任承擔本部門違背體系運作要求的連帶責任,對部門內的員工負有管理、培訓、考核、獎懲的職責,并有具體運作制度及記錄。
c.做事公正、胸懷寬闊、賞必信、罰必果,有責任做好崗位職責上所要求的所有事務。
4.1.2質量控制工作的考核
a.所有部門主管都應以提高質量水平為管理的最終目的,任何影響產品質量水平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b.嚴格要求部門內的員工認真按照工藝文件和有關標準執行,控制好質量,有義務處理好本部門內部發生的質量問題,不得推卸責任。
c.發現質量問題,有義務查明其原因并進行分析,屬相關部門的,應善意反饋給相關部門,如不能協商解決,要及時報交企質辦處理。
d.任何部門主管都要善于聽取或接收相關部門的意見或建議,遇事敢于承擔責任,處理問題講究實效。
4.1.3成本控制工作的考核
a.任何部門主管都有責任為降低公司成本出策獻力,任何浪費及不合理使用,或是不嚴謹的報廢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b.對于部門內部員工,主管有監督及處罰的權力,同時對造成損失的確認事實,負有連帶責任。
4.1.4敬業及協作精神的考核
a.作為起碼的職業道德,任何部門主管,不僅要有從事部門工作的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還要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b.屬于部門主管份內的工作,不允許有推、拖、拉的現象。
c.協作精神是管理人員必備的管理技能之一,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屬于部門內部的事務,任何部門主管都有責任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為公司的總體發展擔負責任。
d.部門之間處理問題時,對事不對人、工作務實。
4.1.5生產進度考核
a.生產是企業的生存之本,進度是企業的發展之源,生產滿足客戶要求的產品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之一,而生產進度是企業信譽和效益的保證,任何部門主管都應該將直接或間接服務于為滿足客戶要求的生產及進度,作為其工作的重心之一。
b.各部門主管都有責任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積極主動的克服各方面的困難,為保證生產進度服務。
c.任何阻礙生產進度的主觀因素都應該予以取締。
4.2獎懲制度
4.2.1對于試用期的部門主管,由上級主管負責考核,企質辦、辦公室負有監督的職責,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幫助。試用期滿后,由上級主管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予以評審。必要時,請總經理或廠長列席,評審結果報由總經理審批,合格則任用,否則調離崗位或予以辭退,寧缺勿濫。
4.2.2對于部門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部門制定的細則文件及規章制度不能監督并有效實施的,或是不符合體系文件要求,或是不具備實際運作的可行性,卻未能及時更改的部門,主管以失職論處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在管理方面,成績突出的部門主管,公司優先確認調薪或升職的機會。
4.2.3對于類似事例,有三次以上被投訴(以ⅰ類信息反饋單的形式出現)的部門,上級主管要負責及時查明其原因,如果屬部門主管處理不當或是因為沒能引起重視造成的,則對其進行能力評審,并報總經理。同時,在此基礎上每增加類似一項,并處30元的罰款。一般事例每3個月為一個考核周期,較嚴重事例每半年為一個考核周期,重大事例由公司確定。事例程度確認由上級主管負責,企質辦監督。必要時,可組織相關部門共同予以分析確認。
4.2.4任何部門主管和員工,均不得
有違背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說明:若其運作比文件規定完善,可提出文件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準前,均屬違章行為),否則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酌情處罰。對于員工如確認部門主管有責任的,將直接追究部門主管的連帶責任,可對部門主管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多次糾正(不超過3次)仍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的,企質辦要責成其上級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時糾正。
4.2.5對于隱瞞質量問題或夸大事實,或是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推脫責任的部門主管,企質辦有權對其提出警告。情節惡劣者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在質量控制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由上級部門主管提出,企質辦確認落實后,可申請對其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4.2.6對于不能嚴格控制成本,由于失職造成損失的,或是管理不完善,內部員工造成損失的,可根據其實際損失情況,對部門主管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任何袒護人員,予以同等處理。對于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主管,由其主管部門提出,企質辦提供綜合意見,可申請對其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4.2.7對于不具備敬業精神的部門主管,經說服教育沒有較大起色的,堅決予以辭退,對于不具備團隊協作精神或協調能力差、不接收不同意見、我行我素,影響與相關部門協作的部門主管可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敬業精神和協調能力都特別出色的部門主管,由其上級主管提出,企質辦提供綜合意見,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實施。
4.2.8每月26~30日,由企質辦匯總出各部門上一月各類不合格項的處罰情況,予以公布。并對確因部門主管責任心所引起的不合格項,將對主管處以此類處罰金額總數10的處罰。
4.2.9所有的部門主管,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必須上交年度述職報告,由總經理批閱,并由總經理組織相關人員予以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對各部門主管予以相應的獎勵和懲罰。
4.2.10對于影響生產進度的直接或間接部門主管都將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罰,但確因客觀因素人為無法克服者除外。
5、說明
5.1處罰不是目的,但無規矩,不成方圓,有法可依時,才可以有法必依,只有這樣,才可以為公司的發展維護一種正常的、合理的管理秩序。
5.2獎勵也只是一種手段,它是為了能激發部門主管的潛力,使其能勇于擔負責任,真正發揮主管的作用,為公司的發展排憂解難。
5.3上級主管負責對所屬部門主管提出獎懲申請,企質辦本著處事公正,賞罰分明的原則,為各部門主管提供綜合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執行。相關部門可予以監督指正,并可透過人事部門向總經理投訴。
5.4具體獎懲情況參見《企業員工獎懲制度》。
有違背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說明:若其運作比文件規定完善,可提出文件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準前,均屬違章行為),否則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酌情處罰。對于員工如確認部門主管有責任的,將直接追究部門主管的連帶責任,可對部門主管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多次糾正(不超過3次)仍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的,企質辦要責成其上級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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