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上下班考勤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上下班考勤的管理制度1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四、考勤處罰規定
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六、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上下班考勤的管理制度2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匯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并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匯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上下班考勤的管理制度3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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