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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項目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基建項目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1
根據學校規模和學校長遠規劃,從實際出發,著眼發展,編制校園規劃。學校基建應根據校園規劃有計劃進行實施。
1、學校成立基建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成員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產生。
2、大型拆、擴建項目工程規劃、設計均要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與建議,充分論證。經基建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報行政會議批準確定后,由總務處負責實施。
大型工程均應采取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施工單位。小型工程由學校基建領導小組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企業投標竟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施工前期準備,領取規劃許可證和建設許可證,大型基建項目工程實行監理制,在施工招標前確定監理單位,委托全過程、全方位監理。小型工程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對工程實行監理,以確保工程質量。
對于招標工程的暫定價,一律由學校采購小組實行市場詢價采購。對于工程確需變更的部分,須經過學校基建領導小組進行充分論證、研究決定。工程變更和暫定價的聯系單資料包含:
(1)會議記錄,
(2)相應的證明材料,
(3)教師代表簽字認定,
(4)監理人員的簽字認定。
興建、擴建項目施工,根據工程量大小,基建領導小組指派專人做為校方施工代表,按設計要求檢查監督。嚴把質量關,并填表寫好施工日志。隱蔽工程要有多人驗收簽字,定期召開工程例會,確保順利施工。
基建項目竣工后,及時組織勘察、設計、規劃、質監、消防、環保等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基建、擴建項目的財務工作,由總務處嚴格根據合同按工程進度分期分批付款,不得提前支付或透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進行決算,由分管校長向基建領導小組匯報,必要時要進行工程審計。
竣工驗收后將全部基建資料進行整理,建檔并及時交學校檔案室存檔。
學校校舍維修由總務處負責。總務處要經常檢查校舍使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提出維修項目和用工用料計劃,經分管校長或校長同意后實施。
校產維修采用承包方式時要認真審核工程預算,集體研究確定,防止偏差。嚴把工程質量關、驗收關。臨時請小工要確定工作內容,派人檢查工作情況,記清工日,定期核對、結算。
負責基建維修的管理人員要盡職盡責,秉公辦事,不謀私利,不徇私情。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2
一、學校重大基建、維修、裝璜工程等,應進行事前論證,編制項目預算,經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報鎮政府批準。
二、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按規定立項,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由市發展計劃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項目由教育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下項目,由學校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通過。
三、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按規定進行招標,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0-50萬元的工程項目在市教育采購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10萬元的.零星維修項目,由學校按規定進行組織招標。
四、鑒于實行收支兩條線后,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由鎮政府扎口管理,由鎮財政按結付工程款的現狀,學校配合鎮政府建管科進行竣工決算并審計。
五、學校派指定人員負責工程的質量和工程進度的監督。
六、由學校直接負責的零星維修項目,其立項批復、工程預算、招投標手續、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決算并審計、工程款支付等情況,要向教代會或校長辦公會進行公開通報。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規范本項目水利基建財務管理行為,控制費用支出,節約基本建設資金,提高投資效益,確保基建資金專款專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本項目水利基本建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資金預算管理
本項目屬中央財政專項項目,因此,對本項目基本建設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廳批準的用款計劃執行。
二、資金使用管理
1、該項目資金設立專帳、專戶管理;資金使用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必須符合概算,預算確定的范圍和標準;必須完備手續,符合規定的程序。
2、資金的申請和撥付應根據項目概算、年度投資計劃、施工計劃支出預算,施工進度,支出預算等辦理資金的申領和撥付。
3、資金的使用必須進行認真審查,包括的`內容:
(1)支付憑證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善,金額是否正確;
(2)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3)是否符合財務預算,用款計劃;
(4)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規定等。
三、工程預付款的管理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報,經監理工程師審核,項目部施工組人員審核后,呈項目法人審批,并提供合法的預付款收據。
2、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轉賬結算,嚴禁現金支付。
3、工程預付款由財務部門按合同,承包單位及標段進行管理,項目部及施式組要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同承包商及時核對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況,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設單位管理費的管理
1、實行預算控制,嚴格按省水利廳批準的用款計劃數額內控制使用。
2、建立并規范審批手續,由項目法人一支筆審批。
3、遵守規定的內容和開支標準
五、工程價款結算形式與手續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確定定期(每月)或階段性進行結算。
1、由承包單位按合同約定將結算申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并附本次結算工程量的證明材料。
2、工程監理按照合同約定及工程完成情況進行審核,審核主要內容為本期工程量是否屬實,單價是否為合同約定,若存在差異,要求承包商重報,若無問題,編制月進度支付憑證,簽發計量支付憑證,報項目部現場管理機構。
3、項目部現場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對監理審核上報結算進一步核定,重要為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若無問題,簽發工程款結算支付單,報項目法人審批。
4、財務部門付款時,必須重點審核累計結算款,預付工程款的扣回數,質量保證金累計數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數計算是否正確等,若沒有問題,辦理工程價款支付手續。
六、財務報告的編制要求
財務部門應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主要包括的有資金平衡表、基建投資表、待攤投資明細表以及附表。財務報告的編制要做到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編制依據一致性的要求;會計報表要逐級匯總上報。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4
一、學校新建改建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所有基建維修項目必須遵循滿足使用功能、節約建設經費、兼顧美觀,確保經費的原則和先預算審核,后組織施工的程序。
二、根據學校年度維修預算或教育、教學、師生生活等的緊急需要,總務處相關人員及時擬定基建維修項目、計劃,做好工程預算,預算應詳細、清楚,明確工料及施工方式,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項目,經學校研究決定后按相關規定辦理。一般采用招標的辦法,參與招標的單位可以由校內教職工推薦,但必須具備相關的施工資質。中標單位應與學校簽訂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項目由總務處負責詢價比價,詢價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寫好詢價記錄,推出信譽好、質量優、價位低的'單位,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
四、總務處應加強施工項目質量、進度等的監督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做好督工記錄,發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況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如因故變動施工方案(包括更換材料、改變設計方案等)應與校方協商,并有書面同意意見,否則視作違約,應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總務處相關人員應會同校保衛干部加強對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紀守法。
六、基建維修項目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向校方提交完工決算單。總務處安排2人以上對完工項目進行復核驗收,復核必須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做好詳細記錄,復核員及總務主任在完工單上簽字后交校領導審批。
七、施工項目完成后,總務處負責做好固定資產帳簿增減處理工作。
八、學校高檔儀器設備的維修參照本制度執行。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用印管理,嚴格審批程序,并結合工作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為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保留原辦公室印章壹套,包括:“x辦公室”公章壹枚,“x辦公室財務專用章”壹枚。
2、對外聯絡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領導小組”公章壹枚,“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實行專人專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員不得委托他人代蓋印章,不得私自隨意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設立用印登記冊,主要登記用印時間、用印部門、用印事由。用印數量、用印批準人、經手人等。登記冊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辦法
經以下三種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規定在文件資料上加蓋印章。
1、已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可直接加蓋印章。
2、未經領導審簽的文件資料,用印經辦人先填寫“蓋章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加蓋印章。
四、財務專用章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使用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6
學校基建處關于基建項目施工管理的辦法暫行)
一、施工前
1、依據建筑工程立項計劃、施工圖說、施工合同、施工執照、施工技術規范、投資額,組織、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務主要由基建處承擔,有關部門密切配合。
3、基建處施工科根據工程的規模、施工技術要求,配備各專業工地代表,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履行職責。工地代表應將工程質量做為首要管理目標,為建設高質量的工程盡職盡責。
4、施工科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依據設計確定的工程位置、標高,進行場地的“四通一平”。
5、根據工程的規模、施工技術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設的速度、施工條件的情況等,由施工科編制工程招標文件,綜合科負責辦理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確定施工單位。
6、施工單位選定后由施工科辦理工程承發包合同的會簽,經各科會簽后,方可辦理合同的正式簽訂。
7、對施工單位進入現場人員的管理水平,施工技術水平,施工隊伍的技術素質,工種的配備、設備情況等,施工科應做全面的了解,以便進行管理。
8、單位工程原則上應該選擇一個總包單位。若要分包,總包單位必須事先報告我方,經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
9、為了把設計圖紙的問題,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順利進行,在選定施工單位后,施工科應組織我方專業技術人員和施工單位審學圖說,并提出審圖意見。
10、施工科負責組織設計交底,解決審圖時提出的疑點。工程開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單位編寫施工組織設計,經工地代表審查、施工科審核同意,報基建處處長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準備工作,施工進度計劃,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技術指標,各分項用工、材料的采購、施工設備機具的進場、臨建設施的搭設、物資的運輸)計劃,安全衛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應計劃應由材料科審核同意)。
二、施工階段
1、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后,施工科應通知施工單位到校保衛處辦理入校、住校的具體手續。對施工現場的情況,施工科應書面通知保衛處,以便其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2、施工單位應根據學校建設計劃和合同工期,詳細制訂總施工進度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并匯制計劃網絡圖,報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審核,同意后報主管處長批準。施工過程中,工地代表應嚴格按進度計劃控制工期,確保工程按計劃完成。
3、甲乙雙方的管理組織機構應在工地現場掛牌公告,內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員,乙方項目經理、施工隊長、質量檢查員、材料員等。
4、工程開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統一評定標準、操作規程、驗收規范和規程項目的具體設計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管理監督。
5、施工科應定期組織施工調度會,重點解決施工的質量問題如有重大技術問題,應組織專業調度會解決)。協調各施工單位、專業工種之間的關系。會議由工地代表負責記錄,必要時要寫出會議紀要,發放相關單位。會議上提出的問題,由工地代表會后負責實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開工時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堅持每天記錄,內容包括:質量檢驗記錄,試塊、試件的取樣檢驗記錄,事故處理記錄,甲乙雙方辦公會議記錄初驗及驗收情況,質量返修,獎懲事項,天氣情況,出勤和勞力組織情況等。該日志在竣工時作為施工技術資料交檔案室存檔。
7、根據規劃建設部門批準的建設文件和學校總體規劃要求,由施工科組織勘測單位、施工單位和工地代表進行工程項目的定位、放線和確定標高。經檢驗后,組織規劃建設部門和設計單位的有關人員驗線。方位、軸線、標高、控制樁、龍門樁標高等數據復核準確無誤后,有關人員簽證確認,方可開挖基槽。
8、基槽開挖后,施工科組織工地代表和校審計處有關人員確定土石方的類別。對數量較大,地形復雜的土石方類別的確定,應報主管處長,共同研究確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時辦理簽證。
9、基槽開挖后,應及時釬探,工地代表要跟蹤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對基槽進行初驗,作質量評定。施工科應及時組織勘察、設計、質檢、施工等單位有關人員進行驗槽。如發現地基與勘察設計不符時,由設計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工地代表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釬探、驗槽和地基處理記錄,各方人員簽證。未經簽證或基槽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準進行下道工序
10、工地代表對沙漿、混凝土的配料,要經常進行檢查驗證,必須達到配比規定。
11、隱蔽工程隱蔽前,施工單位應首先進行自檢評定,然后由施工科組織設計、施工、質檢單位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達到合格后及時辦理簽證手續,進行隱蔽。如發現未經檢查驗收,或檢查驗收不合格而隱蔽,有關責任人必須負責。
12、建筑工程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質量,由施工科組織設計、施工、質檢部門的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及時辦理驗收簽證。
13、工地代表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隨時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處理。在未做出妥善處理之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問題和事故重大隱患,除通知施工單位外,應向科長匯報,必要時用書面文件通知和匯報。同時,施工科應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協助施工單位訂出處理的措施,經處長同意后,由施工科負責監督實施。
15、各專業工地代表應密切配合,協調各專業工種的施工程序,保證施工順利進行。水電暖衛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預埋卡鉤應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應檢查是否牢固規范。
16、裝飾階段開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單位首先做出樣板,由施工科組織有關人員對樣板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計劃創優工程必須優良)后,方可進行全面裝飾。工地代表嚴格按樣板標準,監督施工單位按程序施工。
17、對工地發生停水、停電等由我方責任造成的停工現象,工地代表應及時和有關部門聯系,爭取盡快解決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如不能及時解決,要按合同規定,予以簽證。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科要嚴把材料質量關,施工科工地代表應積極協助。
2、工程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設計要求,對材料的型號、規格、性能等質量指標。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場采購的物資,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把關,對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標準的材料,一律不準使用。
4、對沙漿及混凝土,必須按規定留試塊,材料科材料員、工地代表應跟蹤檢查施工單位的沙漿、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和試壓檢驗情況。
5、為防止假冒偽劣建材進入施工現場,對于重要材料和現場不易檢驗辨別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須派專人跟蹤施工單位采購。
6、所有進場材料必須“三證”合格證、準用證、出廠證)齊全,其中鋼材、水泥、磚、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應同時具有合格證和試驗報告。
7、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或構配件仍應現場于是核查,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8、材料員和工地代表應仔細復驗材料,一旦發現所用材料與圖紙設計不符或存在疑點,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停止使用,并立即匯報。
9、材料檢驗要按國家的有關標準規范進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進行檢驗。
四、工程完工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應督促施工單位首先進行自檢自驗,合格后,提交“竣工報告單”,經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長簽證同意后,進行工程初驗。
2、初驗由施工科組織,要求盡量詳盡細致。主要部位要進行實測實量,裝修安裝工程要逐件項)檢查,不放過任何細節。初驗由工地代表做詳細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負責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組織復驗,復驗合格后,正式向規劃建設部門申請竣工驗收。
3、竣工驗收工作由基建處組織,約請規劃建設部門、質量監督部門、設計單位及學校有關部門共同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時辦理有關驗收手續。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基建項目全過程管理,保證公司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和建設進度,發揮投資效益,建設一流項目,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指的基建項目,是指由公司建設的新建項目。
三、基建項目管理的范圍,包括從項目前期準備、核準文件和施工圖的編制及審查、招標采購、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直至項目后評價全過程的項目管理工作。
四、公司項目管理職責劃分。
基建部為公司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向主管部門上報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申請,參與項目核準報告、設計文件的審查,審批項目招標方案、開工申請、建設目標責任書、工程變更,參與項目竣工驗收,負責對項目經濟性進行動態評價和風險評估,負責對項目進行后評估,重要事項及時向公司報批。
五、基建部負責審查項目建設目標、審查設計優化、審定項目執行概算、審批開工報告、審查批復概算調整、組織項目驗收和竣工決算,是工程質量、進度、造價、安全和廉政目標責任主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
六、基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必須形成完整的記錄。
第二章項目前期準備管理辦法
七、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開展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辦理審批手續。
八、編制項目地質災害評估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等的工程咨詢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工程咨詢資質和業績。
九、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報公司批準。
十、公司參與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消防設施設計的審查。
十一、項目開工前必須對照國內先進水平和標準,從工藝系統、設備選型和設備布置三方面進行設計優化。設計優化由基建部組織進行,公司參加、審查。
十二、項目開工條件完備,方可正式開工,開工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1、主體工程施工、設計、監理招標工作完成,簽訂合同;
2、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和總概算,審查通過;
3、進行項目施工場地“三通一平”(供水、供電、道路和場地平整);
4、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審查通過;
5、編制施工圖;
6、進行施工機械、臨建、人員、材料和技術準備工作;
7、組織進行設計優化,通過評審;
8、完成必要的審核批準手續。
十三、項目開工必須履行書面申批手續,由公司批準。開工申請應詳細說明開工準備情況、項目進度計劃,項目建設目標。
十四、項目開工前,基建部與公司簽訂項目建設目標責任書,責任書將明確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造價和廉政五項建設目標;
2、簽署責任狀各方的職責;
3、管理流程;
4、考核獎懲辦法;
5、調整目標的原則和程序;
6、考核兌現的.原則和程序;
7、其它事項。
第三章項目建設過程管理辦法
十五、項目建設實行全面全過程監理。
十六、基建部在每月28號前將建設情況上報公司,以下情況要及時上報:
1、預計竣工時間推遲一個月以上;
2、發生安全考核事故;
3、發生其它對公司有較大影響的事項。
十七、發生工程停工,執行概算調整,更換設計、施工或監理單位時,基建部應及時上報公司。
十八、基建部成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項目建設過程的安全檢查與監督,安全管理機構由基建部、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項目經理組成,負責人由基建部主要領導兼任。
十九、對項目建設單位、參建單位和個人可以予以經濟獎勵,獎勵辦法在目標責任狀中明確。不得在責任狀以外增加獎金支出。獎金發放方案由基建部報公司批準。項目未完成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造價和廉政五項建設目標中任一目標,取消一切獎勵,超發獎金或未經批準發放的獎金,發放給參建單位的從質保金中扣除,發放給項目建設單位或個人的全額退回。
二十、項目建設過程中,基建部應委托公司審計部門在現場對月工程量及付款、材料認價等進行跟蹤審計并簽署意見。
二十一、工程建設過程中,應按季對工程建設狀況(包括項目經濟性評價和項目風險評估)進行動態評價,評價報告上報公司。
第四章附則
二十二、本辦法由基建部負責解釋。
二十三、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8
一、為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投資環境和生活環境,提高城市的綜合配套服務水平,根據省人民政府和國家計委、財政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指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基本建設、更新改造、房地產開發和零星建設形式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擴大的建筑面積繳納的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費用。
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供氣、供熱等設施工程建設和城市規劃道路的改造、鋪裝等工程的配套建設。
四、按國家規定取消現行各級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水、電、氣、熱、道路上加收的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專項配套費、增容費等,將其統一規并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五、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由省物價局會同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發展規模和城市公用事業價格改革、調整情況,分不同檔次制定。
收費標準控制在下列標準以內:
(一)蘭州市(不含市轄縣)每平方米80元;
(二)其他地級市(不含市轄縣)每平方米50元;
(三)縣級市每平方米30元;
(四)其他縣每平方米20元。
具體收費標準和用于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道路建設等的比例按下列程序報批:
(一)地級市及州、行署所在地的市(縣)由物價、財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上述收費標準內提出意見并經市、州人民政府和行署同意,報省物價、財政部門審批;
(二)縣及縣級市由物價、財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上述收費標準內提出意見經縣、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報地(州、市)物價、財政部門審批,報省物價、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個別地方要高于上述標準的,地級市由同級物價、財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省物價、財政部門審批;縣及縣級市由當地政府提出意見,報上一級物價、財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物價、財政部門審批。
六、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應按規定繳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未繳清的建設項目,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提供供水、供氣、供熱等設施。
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取,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執收單位收費前應向同級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憑證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票據。
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屬預算外資金,實行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管理。按城市人民政府的計劃安排,分項目使用,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年終結余全額結轉下年度,繼續用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九、下列建設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一)敬老院、孤兒院、社會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
(二)醫院門診、住院用房,大、中、小學教學用房;
(三)為殘疾人就業興辦的建設項目及生活服務設施;
(四)納入計劃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六)遠離城市建成區且生產生活配套設施自成系統的建設項目。
享受免征配套費的項目,由建設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關證明文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按配套費收費標準審批權限報物價、財政部門核準。
十、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執行情況和收支使用情況定期向同級物價、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各級物價、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十一、違反本辦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按《價格法》、國務院《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和《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的規定查處。
十二、本辦法由首物價局會同省財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十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9
1總則:
1.1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嚴格執行基建程序,組織開展醫院的基本建設工作。
1.2加強基建隊伍與人才建設,積極培訓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選擇懂業務、懂技術、事業心責任心強、作風正、干勁足、能吃苦、廉潔奉公的同志從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2建設程序管理:
2.1建設程序是指建設項目從立項、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整個過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據本院基本建設需要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提出擬建建設項目,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2.3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正式批準后要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變動。必須更改變動時,須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2.4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編制概(預)算報有關部門審批。
2.5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建設項目要求,辦理有關工程建設手續。
2.6進行工程招標工作,優選施工隊伍,簽訂施工合同,委托質量監督,申請開工。
2.7施工前期準備工作就緒,籌集建設資金,即可組織施工。
2.8工程竣工后,編制竣工圖、竣工決算報告,報有關部門審批,組織竣工驗收,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建立健全工程技術檔案。
3建設項目設計管理: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級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資格的設計單位編制設計文件。委托設計時,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有關工程設計招投標辦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選定設計單位,并根據有關規定簽訂委托設計合同,不得委托無證單位或個人進行設計。
3.1設計文件的編制,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設計規范,嚴格以上級審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為依據,結合醫院特殊要求,認真聽取專業用戶意見,及時溝通設計與用戶之間的`信息,采用先進技術,合理確定設計標準。對節約用地、節約能源、布局合理、店構安全、建筑防火、環境保護等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技術措施,努力達到設計方案的最優化。
3.2建設項目設計一般可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
3.3方案設計的總建筑面積私投資估算,不得超過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所確定的建筑面積和計劃投資額。設計方案要公開招標進行多種方案的比較篩選,以求得最佳的設計方案。方案設計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初步設計。
3.4初步設計的內容包括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部署、設備選型、主要建筑物、構筑物和公用設施、建筑規模、總占地面積、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建設工期、總概算等。初步設計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圖設計。
3.5施工圖設計是建設項目最后設計階段。應把初步設計中確定的設計原則和建設方案,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需要進一步具體化、精確化,以圖樣和文字加以確定。在設計內容上要求切合實際,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4基本建設前期管理: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好規劃、消防、環保、人防、交警、綠化、防疫、電力、通訊、市政、供水、供氣等職能部門的申報審批工作。
5招投標管理:
5.1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浙江省重點建設工程發包承包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5.2凡甲方負責的項目(不論設計、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公司招標。
5.3招投標工作在蕭山區招標投標辦公室負責指導監督下進行。
5.4招投標按蕭財預〔2006〕207號和蕭招管辦〔2006〕14號執行。
5.5執行中央七部委新頒發的條例,結合工程實際,遵循公正、民主、科學的原則擇優選擇中標人。
6工程合同管理:
6.1根據各行的建筑項目的需要,依據《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規定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分別與有關單位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設備供應合同及其它有關合同,共同完成建設任務。
6.2各種工程合同文本應使用國家工商局及建設部制定的統一版本。合同內容應符合實際情況,措詞準確嚴謹,并經公證部門公證認可。
6.3工程合同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范圍、內容和施工期限,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工程質量、工期要求、取費標準及優惠條件,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式及質量標準,資金的撥付形式和結算方式及獎懲條件等。
7概(預)算、決算管理:
7.1概(預)算是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概(預)算應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設項目自開工至建成的各單位工程造價,是控制和確定建設項目造價,編制基木建設投資計劃,簽訂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和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
7.2概(預)算審查的主要內容:
a按定額計算規則確定工程量計算范圍、核實工程量;
b以定額綜合項目的內容為依據,防止隨意套項、增項、重項、生項;
c正確套用定額單位估價表,審查定額單價和材料價差;
d核實取費標準及其適用范圍。
7.3工程決算是反映基本建設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的文件,是辦理交付使用資產的依據,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設計劃、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投資效果的依據。所有項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竣工決算,并填寫施工圖預(預)算審查表。
7.4決算審查的主要內容:
a以經過審查的施工預算為基礎,審查因設計變更增減的工程量,核實全部工程量;
b核實套用定額和單位估價表;
c核實材料用量、材差和調價系數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適用時限;
d核實取費計算基礎、適用范圍;
e核實自供設備、材料價格以及提供設施等折價扣工程款;
f按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執行獎懲辦法;
g按規定比例扣留質量保證金。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基建、維修工作的管理,降低成本,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基建、維修所指總部公共場所及有關部門的各種零星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管道敷設、水電安裝等小型工程。
三、管理部門和職責:
1、行政部總務科為公司總部基建維修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總部基建工作的管理。
2、負責公司總部(除車間)所有電器、電路、水管、燈泡(管)、門窗、大門、桌椅、辦公設施、洗手間設施等的檢修、維護和改造工作。
3、負責全公司所有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具體的檢修和更新。
4、負責對基建維修工程的'預算編制,決算管理。
5、負責組織安全、審計和使用部門共同對基建工程的驗收。
6、負責聯系有關部門基建維修,協議的簽訂,施工中的監督工作及工程俊工后的驗收并辦理相關移交手續工作;
7、負責維修基建工程款的請款、付款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管理工作。
8、服從上級領導,在職責范圍內協助或配合其他部門開展的相關工作。
四、對基建工程的管理要求:
1、申報
①公共工程、維修由行政部總務科填寫工作聯系單,報行政部。
②相關部門工程由有關部門填寫工作聯系單→部門主管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報行政部。
2、審批權限
單項預算基建維修在1000元以內的項目經費審批權限:
①單項預算在200元以內的小型維修項目,由行政部副部長、總務科科長共同審批。
②單項預算在200元—500元以內的中型維修項目,由行政部部長、副部長審批。
③單項預算在500元—1000元以內的大型維修項目,行政總監、行政部長、副部長審批。
3、落實
行政分管領導審批獲準后由行政部務科落實施工。
4、預算
施工方根據工程要求,設計圖紙,確定材料,參照國家相應時期工程定額結合市場實際編制預算。
5、審計
①由審計部負責對工程、維修預算進行審計;
②由安全部門負責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安全審核;
③由部務科對工程、維修材料進行審核。
6、施工方要求
①行政部總務科負責施工單位的聯系及選擇。
②選擇的施工單位及維修材料必須有《國家資質證書》,至少要有2家以上施工單位做為選擇,選擇內容:報價、產品質量、產品產地、品牌名稱、服務態度、工作效率、售后服務質量等。
6、簽訂合同(協議)
以國家頒發的最新標準規定和設計施工技術規范為依據,與施工方簽訂施工協議(合同)(對總金額小于300元的小工程可不簽協議,但總務科要做好監督工作,保證工程質量,總金額300元以上的工程必須簽訂協議)。
7、施工管理
①根據合同,嚴格實行質量監督,工程應嚴格按圖施工;
②工程量嚴格按照設計要求監督施工,負責監督施工安全、施工質量、施工進度;
③隱蔽工程在覆蓋前進行現場驗收(材料質量、施工質量),并作好記錄;
④工程施工時,如有工程量需增加或減少時,必須由相關部門出具工程量增、減聯系單,并報行政部審批獲準后,由后勤科聯系施工方落實施工。
五、基建工程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由雙方及相關部門在一周內按照施工圖紙、國家
頒發的標準嚴格細致進行驗收,經驗收合作后方可進行竣工決算。
2、驗收合格后,由相關部門接收。
六、決算、請款、付款:
1、行政部總務科負責基建維修人員應堅持基本程序、基建計劃辦事,堅持按圖施工,監督工程質量。不擴大基建規模,認真做好隱蔽工程記錄。經甲乙雙方簽字后作為辦理基建維修決算的依據。
2、經審計通過的預算并以施工合同(協議)作為工程清算請款、付款的依據;
3、公司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進行基建維修時,應切實加強基建材料的管理,建立健全材料采購、驗收、保管和領用制度,設置基建專帳核算。
4、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量增、減必須與通過審批的工程增減聯系單和施工合同及通過審計批準的工程預算一同作為工程決算的請款、付款依據;
5、工程竣工后,行政部總務科及相關人員應認真審查、復核工程數量、造價,然后報分管領導審核。
6、工程款在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給施工方。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基建項目管理制度 篇11
為健全本集團內部管理機制,針對企業新建,擴建、技改項目對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著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土建工程項目報批制度
1、企業新建、擴建、技改的所有土建工程項目(造價在10000元以上)由待建單位做好項目概算計劃報告書,報送集團總部審批。
2、經總部審核批復后,企業才能依據批復報告內容進行項目的規劃、設計、預算,并報送總部存檔。
3、企業必須做好土建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前期的準備工作,為項目建設順利進行提供充分人力、物力保證。
二、建立項目組織管理機構
根據土建工程項目的規模及企業自身實際情況需要成立工程項目管理小組;在企業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由有關業務骨干,技術人員組成,對項目建設工作進行有效的管理,對集團董事長直接負責。
項目組設置:(4~6人)
組長:項目負責人一名(企業副總經理)
副組長:技術負責人一名(企業技術骨干擔任)
其他組員:
質量監督員:一名以上(工程技術骨干組成)
安全監督員:一名以上(業務骨干組成)
核算員:一名(負責資料整理存檔,簽證核準)
項目驗收特派員:一名(項目改建所在單位負責人)
項目組內部管理實行以組長為中心,在組長的帶領下,制定各小組成員的工作目標及工作職責,協調相互之間的協作關系。小組成員按照所制定目標
開展工作,各負其責,互相配合。企業總經理要及時掌握工程進展情況,并每兩周向集團公司作書面匯報。
三、項目工程發包制度管理
1、建筑工程發包形式:工程項目有兩種發包形式,一、包工包料;二、包工不包料。現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適合以第一種形式,即以包工包料形式發包工程。對工程項目已做好施工圖設計的,可選擇總價包干的形式進行發包;對未進行圖紙設計的工程,可選擇以實施現場簽證,以總價下浮方式最終確認工程造價的形式發包。
2、招標方式:在工程造價機構出具的詳細預算的.基礎上,都應通過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進行工程發包,參加投標的工程單位應具備有相關資質及施工經驗;公開招標的應聘請招投標代理機構進行代理招標;邀請招標的,公司成立評標小組,邀請三家以上施工單位參加進行招標。采取什么招標方式發包工程,由建改企業提出意見,報集團公司同意,并在集團公司的成員指導下進行招標。
3、合同簽定:發包后項目組要以合同或協議形式確定發包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合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要求,由律師審核后簽訂.并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合同簽訂建立逐級審批程序: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律師企業負責人。
4、建立健全工程項目資料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賬,統計及合同資料歸檔制度。
5、項目發包過程中的進展情況須及時向董事長口頭匯報,發包結果以書面形式向集團匯報,由集團存檔。
四、土建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管理制度
1、工程項目質量管理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這是項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投資額在100萬元
以上單項工程,應聘請專業的監理公司,項目部設置專職的工程質量監督員,負責項目的現場監督及指導,實行三級質量管理體系,通過施工隊自檢,質量員(監理工程師)常檢及項目部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抽檢等工作;以確保項目質量達到設計規范要求。還要將工程質量管理的過程分為:
(1)、事前控制:必須做到施工前組織施工圖紙審核及技術交底工作。核實和補充對現場調整及收集的技術資料,應確保可靠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建立保證工程質量的必要試驗設施。
(2)、事中控制:即對施工過程中進行的所有與施工有關方面的質量控制,也包括施工過程中的中間產品的質量控制。
(3)、事后控制:通過施工過程所完成的具有獨立功能和使用價值的最終產品(單位工程或整個建設項目)及其有關方面(質量檔案)的質量進行控制。
2、項目進度管理制度
為能使項目順利按計劃完成,必經嚴格按合同工作要求計劃用工及材料調配工作,制定進度計劃表,加強對施工隊的協調工作,采取靈活,緊奏的穿扦交叉施工方法,做到有預見性,及時性隨時調整進度計劃,確保項目能按時保質完成。還必須進行目標進度管理:
(1)、對于能分解建設工程項目,應根據盡早提供可動用單元的原則,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設,以盡早投入使用;盡快發揮投資效益。
(2)、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參考同類建設工程的經驗來制定施工進度目標,避免只按主觀愿望盲目確定進度目標,從而在實施過程中造成進度失控。
(3)、合理安排土建與設備的綜合施工。
(4)、做好資金供應能力,施工力量配備、物資供應能力與施工進度的平衡工作,確保工程進度目標的要求。
(5)、對外部協作條件的配合情況要有預見性。
(6)、充分考慮工程項目所在地區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限制條件。
3、工程項目成本管理
盡可能地按計劃,按圖紙預算的投資額進行控制管理。實施監控管理步驟有:
(1)、現場工程項目簽證管理;由項目組成員組成(三人以上)工程量簽證組,對在施工過程中的超深、超出預算部分的基礎及穩蔽工程量進行認真核測,由施工方、監理方及項目組成員共同在簽證單上簽字確認后方可作為工程結算原始認證依據;否則不予結算。
(2)、進場材料驗收管理
對包工包料形式工程項目,項目組在施工方進場的主要原料(水泥、鋼材)都必須由質量監督員審核材料的質量,產品規格,確認為合格品后方可使用。對包工不包料方式的進場建筑材料應由項目組成員負責采購驗收材料數量、質量。嚴格按采購驗收制度執行;施工隊要有項目組成員簽字的領料手續才能使用。
(3)、對于一般市場浮動的包干工程項目材料價格按預算價格執行;浮動指標超過原定價格的10%以上時(不含10%)才能追加到工程造價內,審核手續也要按原始簽證制度執行。
(4)、工程款支付管理
工程款的支付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進行控制;不主張開工備料款支付;工程預付款要按施工隊已完成的工程量80%支付進度款,每筆進度款必須經過項目組成員逐級審核簽字后才能支付,不能超支。留5%質保金,剩余工程款在最后完工通過驗收合格后根據工程造價機構出具的造價結算書一次付清。
(5)、嚴格按財務制度執行,對項目組各種管理費用或間接費用開支建立逐級審批制度;項目組經費開支由企業總經理審批。
4、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以人為本,安全生產是項目管理順利進行的保證,除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范操作及管理以外,還必須設置專職的安全監督員,對項目施工過程中全程檢查監督每個生產環節及有安全隱患的部位,以防為主,進行必要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五、項目驗收制度
1、每完成一分項工程(如土方開挖、裝模、鋼筋綁扎、混泥土搗制等)都應由施工隊申請項目組成員參加并組織有關設計、監理等有關技術員現場驗收簽證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2、每完成一分部工程(如主體工程、扶灰工程、安裝工程)都應由監理或項目組提出并組織設計、監理、質檢等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才能繼續施工。
3、每單位工程項目竣工后(如廠房、車間、倉庫、宿舍等)都要由項目組提出由企業負責人、集團總部組織有關設計、監理、質檢等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結算程序及設備安裝工作。
4、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條件
(1)、建設項目按照工程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要求已全部施工完畢,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能夠滿足生產和使用要求。
(2)、交工工程達到窗明地凈,水通燈亮及采暖通風備正常運轉。
(3)、主要工藝設備已安裝配套,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構成生產線,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文件中所規定的產品。
(4)、職工公寓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設施,能適應生產的需要。
(5)、生產準備工作能適應投產初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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