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對鎮政府財務管理,達到“減少漏洞、節約開支”的目的,保證鎮政府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的支出由經手人(兩人以上)在報銷憑證簽經手后,交分管領導審核,再經鎮主要領導審批。
二、辦公用品的.購買,原則上按需要向辦公室提出,經主要領導同意后安排辦公室人員統一購買。
三、大宗物品的采購須兩人以上經手,要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成本,并向經銷商索要正式發票。
四、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借款須填寫借款單,經主要領導批準后到財會室支取。所借款項須在10天內報帳結清。
五、因公出差產生的車費、住宿費,經主要領導審批后,按標準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認真把好財務關,為主要領導當好參謀助手。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2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限額xx元),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月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財務人員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總經理,并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xx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xx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公司領導的檢查監督。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財會人員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
(1)進行業務收款之前,財務人員應根據將發生業務的數量,準備好收據、發票,收據、發票數量應略多于將發生業務數量;
(2)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
(3)會計人員當天根據原始會計憑證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納人員應保管好所收款項;
(5)項目收款結束后,核對賬、款無誤后,出納人員將所收款項存入公司賬戶;
(6)會計人員于每月月終登記會計賬簿。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在當日進行帳務處理,并登記相應的帳簿。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修訂、解釋,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2、總經理辦公室及財務部對本制度共同擁有解釋權。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3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裁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4
一、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政方針政策和財經紀律。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會計法、貫徹執行河南省公路財務管理辦法。
三、正確制定、嚴格執行計劃,搞好資金平衡。做到專款專用,不搞無計劃項目開支,合理組織資金供應,切實掌握資金動態,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四、貫徹增產節約和經濟核算制度,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執行省公路局頒發的費用開支標準,不準擴大開支范圍。
五、堅持原則,嚴格開支手續,壓縮非生產性開支,執行開支審批一桿筆。
六、認真開展“增收節支”活動,節約各項經費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5
為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切實做好單位后勤保障工作,開源節流,以確保我單位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在每年的'財政經費下達后,將經費措施及支出項目、支出數額計劃向領導辦公會報告,提交領導辦公會討論審議通過。
二、半年時由財務負責同志及報賬員將半年的收支情況、計劃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向領導辦公會報告,以便討論修訂支出計劃,調整支出項目,增加開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須按局領導要求,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員未經辦公室領導交待安排不得擅自開支。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公務開支的,由辦公室負責人統籌安排,以便整體掌握經費支出情況。
四、所有報銷票據需經辦公室負責同志簽注審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票據上臺照、內容(事項)、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款、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等相應內容應齊全,否則,不予報銷。
五、因應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費用時,由借款人填寫票據,經單位領導簽注意見和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照審簽數額借款。事后,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報銷手續,抽調借據。否則,借款期限超出一個月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記收利息,并予以批評處罰。
六、堅持民主理財,增強收支透明度。辦公室應厲行節約、儉樸辦事。年初制定出當年的大致開支項目和支出計劃,嚴格按照計劃控制執行。
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6
一、敬崗敬業,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結算業務。
三、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更正。
四、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職工公出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帳憑證后面。職工出差回來三天內應向財務報帳。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款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憑證。要及時清收欠款。
六、正確計算銷售收入和經營業務收入,認真審查收入憑證,正確計算和分配利潤。
七、按照稅法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應交稅金。
八、按照會計管理檔案的辦法、規定和要求當年會計檔案年終后,由會計檔案管理員審查核對,整理立卷,制定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7
一、在上級主管部門和辦事處的領導下,負責搞好本單位的會計、資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發揮財務工作的'監督和控制職能。
二、依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制定并實施本單位財務管理的實施細則。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費用開支有計劃,有考核、有監督,杜絕不合理開支。
三、實施“雙增雙節”活動,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四、定期編制、報送財務決算報表,經常分析資金收支執行情況,定期對單位經濟運行情況做出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根據。
五、搞好會計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與上級機關、外單位業務往來結算、與銀行資金結算,做到日清月結,按時編制銀行存款未達帳項余額調節表。
六、及時處理固定資產入帳、折舊、調撥、變賣和清理工作,監督固定資產的使用、維修、大修和及時處理低值易耗品分攤工作。
七、負責辦事處職工、離退休職工工資的計算發放、日常報銷和各類結算工作,執行工資福利待遇和差旅費規定,審核各項費用的報銷。
八、協同勞資部門搞好全體職工工資獎金支付審核工作,配合勞資部門搞好工資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資支付。
九、經常對財務會計工作總結經驗,堵塞漏洞,對重點問題向主管部門呈送專題報告。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8
1、幼兒園報賬制度。報帳員負責本單位日常經費支出及專款支出的報銷業務,在業務上接受財政會計核算中心的指導。
2、審批制度。經費開支要有嚴格的審批手續。應由有關部門寫報告,總務主任和主管財務后勤工作的校領導審批。2014元以上的開支由校行政會議集體研究決定,主管財務的園長簽字,要做到“一支筆”的.審批。
3、經費支付報銷驗收制度。報帳員應根據會計核算中心有關條例和幼兒園有關報銷規章制度辦理報銷事務。幼兒園采購用品的憑證和旅差費報銷單位應驗收,發現問題應及時查清。報賬員將報賬單據交會計核算中心審核,按審核權限批準后,予以報銷;對于審核結果與報賬金額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額報銷;對于原始憑證不準確、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錯誤的,報賬員須退回原經手人,按規定進行補充、更正或更換后再辦理報銷。
4、備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會計核算中心根據單位具體情況核撥定額備用金,用以單位日常零星開支的周轉使用。備用金由報賬員妥善保管。報賬員對備用金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并對備用金實行嚴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盜、防遺失。
5、民主財務制度。幼兒園除應堅持政治民主、教學民主外,經濟上也應堅持民主,做到民主理財,群眾理財,幼兒園經費的預算編制應在全校教職工討論的基礎上進行,廣泛聽取教職工的意見。財務人員應向幼兒園領導和教職工報告經費的預算決算的編制安排和執行情況。經費的收支帳目根據會計核算中心提供的月收支情況進行月報,使大家了解經費收支情況和掌握經費使用的動態,真正做到民主理財,群眾理財,依靠全體教職工節約開支。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9
1、財務管理采取綜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節約激勵制相結合的機制。財務室對全年經費安排要作好綜合預算,預算方案報部務會研究決定。
2、以州財政對本部的預算總額對項目經費、包干經費和公共經費進行綜合預算,經費開支優先保工作運轉,年度節余和超支都結轉下年。和財政共管的專項經費由相關科室報審后實施。
3、各科室包干經費以職能與職數為依據計算,主要用于辦公、出差、會議、調研、接待、培訓、用車等開支。經費使用要優先保證調研、會議支范圍。財政預算外爭取或聯系贊助支持的項目經費,必須經會計核算中心進部里賬戶,為厲行節約,部里預留20%,其余經費由科室憑工作實際開支發票報帳。涉及科室收費的,須由部財務人員開具收款收據。爭取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須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才能蓋章。凡年初財政已預安排預算經費的工作項目,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部務會研究審定列入項目開支范圍。
4、嚴守財務紀律。財務審批實行分管財務副部長一支筆審批,大額支出須報部長同意或部務會研究決定,其中,凡價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必須經部務會研究;各科室辦公用品的.購置,須先報辦公室備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經費列支需按預算科目和撥款項目進行,嚴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長和分管財務的副部長報送一次財務收支情況;采取適當方式對各科室及相關人員包干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點對點通報;因公出差必須先報告,再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并嚴格按州財行文件規定及時報銷差旅費。
5、經費開支憑發票報銷。科室包干經費支出,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專項經費需科室負責人報分管副部長簽批后,再經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發票上必須有經辦人簽“經手”,分管副部長簽“屬實”,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同意”后才能報銷,否則,財務室拒絕報銷。
6、本部各項收款,經手人必須在收到款項的次日,足額向財務室交帳,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經費開支堅持做到日清月結,凡差旅、活動、辦公、借款等經費開支,必須在公務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完成報賬,逾期不再簽字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8、每三年組織機關婦女同志在“三八”節期間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組織機關全體人員體檢一次。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10
1、資金審批制度
縣委辦公室有關財務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義的`各種經費,均由主任一支筆簽批。
正常辦公經費數額較少,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后,要按期報主任簽字,數額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職工子女入托費由分管財務副科長直接確定支付。
工作人員差旅費由主任簽字支付。
2、主管會計和現金會計之間的業務責任
主管會計負責管理總帳,分類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各種報表。
現金會計負責記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負責管好各種支票和現金。
兩個崗位要做到錢帳兩分開,錢物兩分開,票印兩分開。
3、醫療費報銷制度
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必須到縣醫院就診,憑醫療費收據和處方箋到財務報帳。
4、車輛費用報銷制度
車輛維修及更換易耗材料,如數額較小,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并按時報主任簽字支付;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橋費由隊長統計后由分管主任簽字并報主任簽字報銷,一次一結。
5、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實行統一采購、保管、發放,實行定點采購,享受最低價,嚴把質量關。
具體實施由行政科長統計,報主管主任確定,并與分管財務副科長一同購買,現金會計保管。如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報主任同意后實施。
出、入庫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辦公用品不重復購置。
6、監督和審計制度
要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違紀現象。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和本單位領導的監督和審計,反映情況要實,提供資料要準。
對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問題嚴重的要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11
一、為了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正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財務管理范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貨幣資金等,以及財務分析和監督檢查。
四、醫院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總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院長負責制。各醫療分支機構預算內的支付,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復核,執行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經醫院總院長審批或由總院長書面授權的執行院長審批。
五、院長為醫院財務總負責人,對醫院財務負總責。執行院長為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總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負總責。醫療分支機構的財務主管人員由醫院任命,接受醫院財務部門的管理。
六、各醫療分支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定期上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服從醫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七、醫院的財務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第三條、醫院是公益性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四條、醫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保持醫院的公益性。
第五條、醫院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真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加強經濟管理,實行成本核算,強化成本控制,實施績效考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維護國有資產權益;加強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六條、醫院應設立專門的財務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人員,會計人員須持證上崗。
三級醫院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設置。
第七條、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醫院的財務活動在醫院負責人及總會計師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集中管理。
第二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八條、預算是指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九條、國家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地方可結合本地實際,對有條件的醫院開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繳、差額補助、獎懲分明”等多種管理辦法的試點。
定項補助的具體項目和標準,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條、醫院要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包括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條、醫院應按照國家有關預算編制的規定,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根據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收入的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收入預算;根據業務活動需要和可能,編制支出預算,包括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醫院預算應經醫院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后上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
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行業發展規劃,對醫院預算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穩妥性等進行認真審核,匯總并綜合平衡。
財政部門根據宏觀經濟政策和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對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申報的醫院預算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批復。
第十三條、醫院要嚴格執行批復的預算。經批復的醫院預算是控制醫院日常業務、經濟活動的依據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標準,醫院要嚴格執行,并將預算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醫院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定期將執行情況與預算進行對比分析,及時發現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證預算整體目標的順利完成。
第十四條、醫院應按照規定調整預算。財政部門核定的財政補助等資金預算及其他項目預算執行中一般不予調整。當事業發展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需要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醫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調整預算建議,經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調整預算。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五條、年度終了,醫院應按照財政部門決算編制要求,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編制決算。
醫院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對財政部門批復調整的事項,醫院應及時調整相關數據。
第十六條、醫院要加強預算執行結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將預算執行結果、成本控制目標實現情況和業務工作效率等一并作為內部業務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逐步建立與年終評比、內部收入分配掛鉤機制。
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應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對醫院預算執行、成本控制以及業務工作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并將結果作為對醫院決策和管理層進行綜合考核、實行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收入是指醫院開展醫療服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八條、收入包括:醫療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教項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醫療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門診收入和住院收入。
1.門診收入是指為門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掛號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化驗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衛生材料收入、藥品收入、藥事服務費收入、其他門診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為住院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化驗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護理收入、衛生材料收入、藥品收入、藥事服務費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按部門預算隸屬關系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補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補助收入和項目支出補助收入。基本支出補助收入是指由財政部門撥入的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經費、政策性虧損補貼等經常性補助收入,項目支出補助收入是指由財政部門撥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承擔政府指定公共衛生任務等的專項補助收入。
(三)科教項目收入,即醫院取得的除財政補助收入外專門用于科研、教學項目的補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業務、科教項目之外的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訓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資收益、
財產物資盤盈收入、捐贈收入、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第十九條、醫療收入在醫療服務發生時依據政府確定的付費方式和付費標準確認。
第二十條、醫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醫院門診、住院收費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并切實加強管理,嚴禁使用虛假票據。
醫療收入原則上當日發生當日入賬,并及時結算。嚴禁隱瞞、截留、擠占和挪用。現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條、支出是指醫院在開展醫療服務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發生的資產、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二十二條、支出包括醫療支出、財政項目補助支出、科教項目支出、管理費用和其他支出。
(一)醫療支出,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服務及其輔助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耗用的藥品及衛生材料支出、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提取醫療風險基金和其他費用,不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科教項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其他費用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
(二)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即醫院利用財政補助收入安排的項目支出。實際發生額全部計入當期支出。其中,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發生的支出,應同時計入凈資產,按規定分期結轉。
(三)科教項目支出,即醫院利用科教項目收入開展科研、教學活動發生的支出。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發生的支出,應同時計入凈資產,按規定分期結轉。
(四)管理費用,即醫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為組織、管理醫療和科研、教學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醫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發生的人員經費、耗用的材料成本、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費用,以及醫院統一管理的離退休經費、壞賬損失、印花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經費,不包括計入科教項目、基本建設項目支出的管理費用。
(五)其他支出,即醫院上述項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及維修費、食堂支出、罰沒支出、捐贈支出、財產物資盤虧和毀損損失等。
基本建設項目支出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醫院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項目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向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報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報送項目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四條、醫院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醫院規定。醫院的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醫院應嚴格控制人員經費和管理費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有關規定并結合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工資總額和管理費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標。
第二十五條、醫院應當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和國家關于藥品采購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條、成本管理是指醫院通過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醫療成本的活動。
第二十七條、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實、準確反映醫院成本信息,強化成本意識,降低醫療成本,提高醫院績效,增強醫院在醫療市場中的競爭力。
第二十八條、成本核算是指醫院將其業務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耗費按照核算對象進行歸集和分配,計算出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過程。
成本核算應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關性、分期核算、權責發生制、按實際成本計價、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則。
第二十九條、根據核算對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可分為科室成本核算、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核算、病種成本核算、床日和診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應以科室、診次和床日為核算對象,三級醫院及其他有條件的醫院還應以醫療服務項目、病種等為核算對象進行成本核算。
在以上述核算對象為基礎進行成本核算的同時,開展醫療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醫院,應將財政項目補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納入成本核算范圍;開展醫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醫院,還應在醫療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將科教項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納入成本核算范圍。
第三十條、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將醫院業務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耗費以科室為核算對象進行歸集和分配,計算出科室成本的過程。
(一)科室區分為以下類別: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醫療輔助類和行政后勤類等。臨床服務類指直接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并能體現最終醫療結果、完整反映醫療成本的科室;醫療技術類指為臨床服務類科室及病人提供醫療技術服務的科室;醫療輔助類科室是服務于臨床服務類和醫療技術類科室,為其提供動力、生產、加工等輔助服務的科室;行政后勤類指除臨床服務、醫療技術和醫療輔助科室之外的從事院內外行政后勤業務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歸集。
通過健全的組織機構,按照規范的統計要求及報送程序,將支出直接或分配歸屬到耗用科室,形成各類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計入方法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科室為開展醫療服務活動而發生的能夠直接計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計算后直接計入的各種支出。間接成本是指為開展醫療服務活動而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則和標準分配計入的各項支出。
(三)科室成本的分攤。
各類科室成本應本著相關性、成本效益關系及重要性等原則,按照分項逐級分步結轉的方法進行分攤,最終將所有成本轉移到臨床服務類科室。
先將行政后勤類科室的管理費用向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和醫療輔助類科室分攤,分攤參數可采用人員比例、內部服務量、工作量等。
再將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向臨床服務類和醫療技術類科室分攤,分攤參數可采用人員比例、內部服務量、工作量等。
最后將醫療技術類科室成本向臨床服務類科室分攤,分攤參數可采用工作量、業務收入、收入、占用資產、面積等,分攤后形成門診、住院臨床服務類科室的成本。
第三十一條、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為對象,歸集和分配各項支出,計算出各項目單位成本的過程。核算辦法是將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和醫療輔助類科室的醫療成本向其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進行歸集和分攤,分攤參數可采用各項目收入比、工作量等。
第三十二條、病種成本核算是以病種為核算對象,按一定流程和方法歸集相關費用計算病種成本的過程。核算辦法是將為治療某一病種所耗費的醫療項目成本、藥品成本及單獨收費材料成本進行疊加。
第三十三條、診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診次、床日為核算對象,將科室成本進一步分攤到門急診人次、住院床日中,計算出診次成本、床日成本。
第三十四條、為了正確反映醫院正常業務活動的成本和管理水平,在進行醫院成本核算時,凡屬下列業務所發生的支出,一般不應計入成本范圍。
(一)不屬于醫院成本核算范圍的其他核算主體及其經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二)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資本性支出。
(三)對外投資的支出。
(四)各種罰款、贊助和捐贈支出。
(五)有經費來源的科研、教學等項目支出。
(六)在各類基金中列支的費用。
(七)國家規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條、醫院應根據成本核算結果,對照目標成本或標準成本,采取趨勢分析、結構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時分析實際成本變動情況及原因,把握成本變動規律,提高成本效率。
第三十六條、醫院應在保證醫療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種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預定的成本定額、成本計劃和成本費用開支標準,對成本形成過程中的耗費進行控制。
醫院應建立健全成本定額管理制度、費用審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費用支出差異,
控制成本費用支出。
第六章、收支結余管理
第三十七條、收支結余是指醫院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業務收支結余、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科教項目收支結轉(余)。當期各類收支結余計算公式如下:
業務收支結余=醫療收支結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醫療收支結余=醫療收入+財政基本支出補助收入-醫療支出-管理費用
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財政項目支出補助收入-財政項目補助支出
科教項目收支結轉(余)=科教項目收入-科教項目支出
第三十八條、業務收支結余應于期末扣除按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后,結轉至結余分配,為正數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為負數的,應由事業基金彌補,不得進行其他分配,事業基金不足以彌補的,轉入未彌補虧損。實行收入上繳的地區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業務收支結余率、次均費用等控制指標。超過規定控制指標的部分應上繳財政,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統籌專項用于衛生事業發展和績效考核獎勵。
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科教項目收支結轉(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九條、醫院應加強結余資金的管理,按照國家規定正確計算與分配結余。醫院結余資金應按規定納入單位預算,在編制年度預算和執行中需追加預算時,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安排使用。醫院動用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應嚴格執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和報批程序。
第七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醫院的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四十一條、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醫院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醫院在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醫療款、預付賬款、財政應返還資金和其他應收款等。
醫院對應收及預付款項要加強管理,定期分析、及時清理。
年度終了,醫院可采用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個別認定法等方法計提壞賬準備。累計計提的壞賬準備不應超過年末應收醫療款和其他應收款科目余額的2%-4%。計提壞賬準備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主管部門確定。
對賬齡超過三年,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醫療款和其他應收款可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壞賬損失經過清查,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報批后,在壞賬準備中沖銷。收回已經核銷的壞賬,增加壞賬準備。
第四十三條、存貨是指醫院為開展醫療服務及其他活動而儲存的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藥品、其他材料等物資。
購入的物資按實際購入價計價,自制的物資按制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盤盈的物資按同類品種價格計價。
存貨要按照“計劃采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進行管理。合理確定儲備定額,定期進行盤點,年終必須進行全面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對于盤盈、盤虧、變質、毀損等情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根據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及時進行處理。
低值易耗品實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舊換新”等管理辦法。物資管理部門要建立輔助明細賬,對各類物資進行數量、金額管理,反映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況。低值易耗品領用實行一次性攤銷,個別價值較高或領用報廢相對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攤銷法。低值易耗品報廢收回的殘余價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醫院要建立健全自制藥品、材料管理制度,按類別、品種進行成本核算。自制藥品、材料按成本價入庫。
第八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四條、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醫院固定資產分四類:房屋及建筑物、專業設備、一般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圖書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加強實物管理,不計提折舊。
第四十五條、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計量。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相關支出作為成本。
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或類似資產價格的比例對購置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成本。
(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運輸費、運輸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作為成本。
(四)無償取得(如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比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確定。
大型醫療設備等固定資產的購建和租賃,要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經過科學論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批準。
第四十六條、在建工程是指醫院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按規定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醫院除按本制度執行外,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嚴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概、預算管理,工程完工后應盡快辦理工程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并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
第四十七條、醫院原則上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性質,在預計使用年限內,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見附1)。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殘值。計提折舊的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規定或審批。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四十八條、為增加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壽命而發生的改建、擴建或大型修繕等后續支出,應當記入固定資產及其他相關資產;為維護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修理費等后續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支出。大型修繕確認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十九條、醫院應設置專門管理機構或專人,使用單位應指定人員對固定資產實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賬一卡制度,即:財務部門負責總賬和一級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二級明細分類賬,使用部門負責建卡(臺賬)。
大型醫療設備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醫院應當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建立資產共享、共用制度。
第五十條、醫院應當對固定資產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并根據規定的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及時進行處理。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對固定資產采取電子信息化管理,定期與財務部門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第五十一條、醫院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者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時,
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處理。
第九章、無形資產及開辦費管理
第五十二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醫院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版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醫院購入的不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組成部分的應用軟件及其他財產權利等。
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自行開發并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支出計價;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捐贈方提供的資料或同類無形資產估價計價;商譽除合作外,不得作價入賬。
無形資產從取得當月起,在法律規定的有效使用期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單位申請書的受益年限攤銷,法律和合同或單位申請書都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攤銷。
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處理。
第五十三條、開辦費是指醫院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開辦費在醫院開業時計入管理費用。
第十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五十四條、對外投資是指醫院以貨幣資金購買國家債券或以實物、無形資產等開展的投資活動。
對外投資按照投資回收期的長短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投資回收期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為長期投資。
第五十五條、醫院應在保證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對外投資,投資范圍僅限于醫療服務相關領域。醫院不得使用財政撥款、財政撥款結余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
投資必須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并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和財政部門批準。
第五十六條、醫院投資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并按評估確定的價格作為投資成本。
醫院認購的國家債券,按實際支付的金額作價。
第五十七條、醫院應遵循投資回報、風險控制和跟蹤管理等原則,對投資效益、收益與分配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十一章、負債管理
第五十八條、負債是指醫院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醫療款、預提費用、應付職工薪酬和應付社會保障費等。
非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第五十九條、醫院應加強病人預交金管理。預交金額度應根據病人病情和治療的需要合理確定。
第六十條、醫院應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還的負債,按規定計入其他收入。
第六十一條、醫院原則上不得借入非流動負債,確需借入或融資租賃的,應按規定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并原則上由政府負責償還。
醫院財務風險管理指標和借款具體審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第十二章、凈資產管理
第六十二條、凈資產是指醫院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事業基金、專用基金、待沖基金、財政補助結轉(余)、科教項目結轉(余)、未彌補虧損。
(一)事業基金,即醫院按規定用于事業發展的凈資產。包括結余分配轉入資金(不包括財政基本支出補助結轉)、非財政專項資金結余解除限制后轉入的資金等。
事業基金按規定用于彌補虧損,用于彌補虧損的最高限額為事業基金扣除醫院非財政補助資金和科教項目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凈值。
醫院應加強對事業基金的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對于事業基金滾存較多的醫院,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安排一定數量的事業基金。
(二)專用基金,即醫院按照規定設置、提取具有專門用途的凈資產。主要包括職工福利基金、醫療風險基金等。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業務收支結余(不包括財政基本支出補助結轉)的一定比例提取、專門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的資金。
醫療風險基金是指從醫療支出中計提、專門用于支付醫院購買醫療風險保險發生的支出或實際發生的醫療事故賠償的資金。醫院累計提取的醫療風險基金比例不應超過當年醫療收入的1‰-3‰。具體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醫院應加強對職工福利基金和醫療風險基金的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對于職工福利基金和醫療風險基金滾存較多的醫院,可以適當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暫停提取。
其他專用基金是指按照有關規定提取、設置的其他專用資金。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專用基金要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三)待沖基金,即財政補助收入和科教項目收入形成的資本性支出凈值。
(四)財政補助結轉(余),即醫院歷年滾存的有限定用途的財政補助結轉(余)資金,包括從業務收支結余轉入的基本支出結轉以及項目支出結轉(余)。
(五)科教項目結轉(余),即醫院尚未結項的科教項目累計取得科教項目收入減去累計發生支出后,留待以后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醫院已經結項但尚未解除限制的科研、教學項目結余資金。
(六)未彌補虧損,即事業基金不足以彌補的虧損。
第十三章、財務清算
第六十三條、醫院發生撤銷、劃轉、合并、分立時,應當進行清算。
醫院清算時,應由各級政府授權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財政部門負責按有關規定組成清算機構,并在相關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開展工作。清算機構負責按規定制訂清算方案,對醫院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債權清單、債務清單,通知所有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清算機構申報債權,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處理醫院財產。
醫院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的全部財產和清算期間取得的財產。
清算期間發生的財產盤盈、盤虧或變賣,無力歸還的債務,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等按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十四條、在宣布醫院終止前六個月至宣布終止之日,下列行為無效:
(一)無償轉讓財產;
(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五)放棄應屬于醫院的債權。
(一)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
(二)應付未付的醫院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障費等;
(三)債權人的各項債務;
(四)剩余資產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后并入接收單位或上交主管部門。
醫院被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先按照規定支付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再按照比例進行清償。
第六十六條、醫院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驗證后,報送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和財政部門審查備案。
第六十七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宣布醫院劃轉、合并、分立時,其資產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四章、財務報告與分析
第六十八條、財務報告是指反映醫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開展成果的總括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業務收入支出明細表、財政補助收支明細情況表、基本建設收入支出表、現金流量表、凈資產變動表、有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醫院的業務開展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狀況、成本控制情況、負債管理情況、資產變動及利用情況、基本建設情況、績效考評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六十九條、醫院應通過相關指標對醫院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具體分析參考指標詳見附2。
第七十條、醫院應當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告。
醫院年度財務報告應按規定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七十一條、醫院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并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按本制度規定及時處理。
第十五章、財務監督
第七十二條、財務監督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醫院的財務活動及相關經濟活動所進行的監察和督促。
第七十三條、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預算管理的監督、收入管理的監督、支出管理的監督、資產管理的監督和負債管理的監督等。
第七十四條、醫院的財務機構履行財務監督職責。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和經濟責任制。
第七十五條、醫院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接受財政、審計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的監督。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七十六條、醫院舉辦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的收支是醫院財務收支的一部分,必須納入醫院財務統一管理。
第七十七條、醫院必須在取得行醫資格之日起30日內,持批準文件向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進行財務登記,并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向財政部門備案。
第七十八條、醫院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除按照本制度執行外,還應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投資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可依照本制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衛生部備案。
第八十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八十一條、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八十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執行,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國執行。1998年11月17日財政部、衛生部發布的《醫院財務制度》(財社字[1998]148號)同時廢止。
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借支款項及預付款管理、日常辦公費用、采購支出、銷售費用、車間費用、固定資產購置支出、稅費支出、其它費用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三、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審批權限
四、經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有關銷售方面的支出歸銷售總經理審批,除此之外的支出歸常務總經理審批。以下簡稱總經理。
第三章公司報銷制度的基本原則
五、公司費用開支必須遵循“先申報、審批,后支出、報銷”的原則;購物支出時必須遵循“貨比三家,性價比高優先”的原則,原則上購物人為二人,并在購物發票背面簽名。此原則為公司報銷制度的.基本原則,后面不再重復。
(一)對未進行申請、審批的一切費用開支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二)報銷人員所報銷的費用支出必須真實、合規,嚴禁和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三)報銷人員必須憑真實、合規、有效的原始憑證報銷,所持票據原則上是國家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票據。并要填寫完整、數字清楚,能取得正規票據的盡量取得正規票據。嚴禁費用支出項目與所附票據不符以及其他違規行為。
(四)報銷人員所報銷費用的票據必須按時間順序分類整理、粘貼并按規定和要求填寫費用報銷憑證,待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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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了加強夜間值班管理保證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
三、職責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值班工作的執行情況、每月值班表的制定及值班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值班人員負責配合保安對廠區范圍內的`檢查及反饋。
四、管控說明
1、夜間值班人員由中層領導及一般管理人員組成(不含女性、銷售員及退休返聘)。
2、值班室設在辦公樓三樓。
3、所有值班人員需按規定錄入指紋。
4、值班時間為晚6:00----次日早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到廠區內及各車間進行巡查。在夜間10:00后至少進行一次夜查。夜查內容包括生產車間設備狀況、消防安全情況、各科室人員在崗情況等。
5、值班人員應對值班期間發生的特殊事件如實記載,并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理。重大事件或相關部門不能處理的應及時請示上級領導或上報公司經理。
6、因出差、病假、事假不能值班,需要授權他人值班的提前24小時告知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
7、綜合管理辦公室每月28日前在大共享中發布下一個月夜間值班表,值班人員請自覺查看。
8、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以便隨時取得聯系。
9、值班人員必須遵守值班時間,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授權或曠勤,一年內累計達到3次的將報送公司經理從嚴處罰。
五、罰則
1、違反上述各條款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情節嚴重者將報請公司經理實施處罰并對責任人給予不低于200元罰款。
六、其它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對夜間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對未按本規定執行的依據本制度給予責任人考核并在公司范圍內進行通報。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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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確保醫院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醫院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等國家有關財政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在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下,講求經濟效益;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預算,統籌安排各項資金;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四條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余與分配、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
第五條醫院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醫院的財務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總會計師協助院長管理財務工作。
第八條醫院財務處是醫院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一級部門,在院長領導下,統一管理醫院的財務工作,組織會計核算,實施財務監督。
第九條醫院的財會人員必須持財政部門統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并具有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技能。
第十條醫院的會計人員必須在內部控制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下開展工作,并進行定期輪崗。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預算管理是醫院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醫院事業發展在年度經濟工作中的計劃安排,具有權威性、嚴肅性和可操作性。醫院不得隨意變更和突破。預算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原則:醫院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精打細算,勤儉節約。
第十三條預算編制方法:醫院預算以會計年度為期間,采取零基預算方式,充分體現全年收入和支出的'全貌。收入預算,結合預算年度業務量預計變動情況編制;支出預算,參照上年實際執行情況,結合當年事業發展因素優先保障人員經費,重點傾斜醫教研和基礎設施建設,緊縮公務性開支。
第十四條醫院支出結構要不斷優化,各項支出預算應保持合理的比例,醫教研方面的支出保持逐年增長,基本建設的支出要兼顧單位的長遠發展,體現可持續發展。
第十五條預算制定和執行:醫院財務處組織相關部門編制預算,經院長辦公會同意后報醫院財務處。醫院財務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匯總,提出修改建議或意見。經院長同意后,上報主管部門,并遵照執行。不經批準,任何處室和個人不能隨意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預算調整:醫院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可根據預算執行情況作適當調整。有關處室提出調整方案,由醫院財務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匯總,經院長審批后執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收入是指醫院在開展醫療、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和主管部門取得的補助經費。
第十八條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包括:人員經費撥款、特色學科撥款、科研經費撥款和其他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教學、科研以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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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依據章xx義工團程相關精神制定,義工團任何人必需遵守該條例,該條例的修改權在常務義工會員大會。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的xx義工團進展,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制度,結合xx義工團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 本會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民間非贏利組織會計制度》。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監督資金的正常開支,對定向捐助嚴格按捐贈方用途使用善款,維護資金安全,對非限制性捐款做好資金流向統計,并可依據捐贈方需求,報資金使用狀況明細表。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仔細做好財務收支的方案、掌握、核算、分析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供應財務信息的精確性和準時性。
(四)監督捐贈資產的使用。
(五)定期編制財務收支明細表并進行財務公開,接受捐贈方及會員的監督。
其次章 接受捐贈公示制度
(一)捐贈款項由財務部負責統一管理,接受全體會員監督。
(二)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三)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需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需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四)建立財務檔案管理,以接受社會及相關部門審查。
(五)對于捐贈的現金和物品都要根據捐贈者的單位及組織名稱或個人姓名、性別、年齡以及所捐現金或支票金額多少、所捐物品種類與數量多少等內容具體列明并隨時登記造冊。
(六)在接到捐贈款項后應準時向社會公布。
(七)對所接受捐贈的現金和物品的用途、去向和使用的金額與數量等狀況也要準時公布。
(八)捐贈人或xx義工團會員對所捐贈的現金和物品有疑問的,可隨時來財務部查詢。
第三章 收入的管理
(一)本會的經費來源:政府、企業及個人向xx義工團的定向贊助
(二)xx義工團可接受社會或個人贊助資金,捐助資金由捐贈人存入義工團專用銀行帳戶,捐贈人可指定資金的專項用途,義工聯將嚴格按專項用途定向安排資金。
(三)做好對捐款的接受、登記、存放、入賬工作,保存全部財務的資料和檔案。
第四章 經費支出及報銷制度的管理
(一)本會經費必需用于與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進展,不得在會員中安排。
(二)各工作部門、義工在需要申請活動開支經費時,由理事提前一周向秘書處申報活動開支預算。財務預算須報理事長或副理事長同意后方可。
(三)通過審批的經費由財務主管、理事成員監督使用,相關工作部門、活動負責人對活動經費的使用進行詳細支配。
(四)財務部負責對每筆開支的用途、受助對象及開支明細進行登記,并依據有效票據入帳。報銷時,需持有效票據并有2名以上義工經手,費用報銷由所在部門部長、理事長和副理事長簽字審批,經財務主管(財務部)審核后報理事會審批方可報銷。每次活動所發生費用在500元以內的報副理事長簽字審批;金額在500元以上的理事長簽字審批;金額在800元以上需召開理事會會議爭論通過。
(五)報銷項目主要有:
1、用于必要的辦公費用、旗幟、服裝費、等等。
2、用于活動開展產生的費用開支,包括宣揚費、場地費、車費用等。
第五章 資產監督制度
(一)本會收到的資產捐助,必需由后勤財務部建資產臺帳,對資產進行管理,并在臺帳中具體記錄資產捐助來源、資產名稱、數量、
資產去向。各工作部門收到的捐贈實物都需交負責資產管理的義工統一管理。捐助方指定了資產捐助對象的,財務部嚴格按捐助方的要求準時送到捐助對象手中。財務部對資產將定期進行核對,必需做到帳實相符,資產狀況明細帳也定期公布。
(二)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財務公開
(一)對捐贈款項、實物來源進行公開(捐贈人要求保密的除外),并依據捐贈人的要求將款項或實物用于指定用途和救助對象。捐贈人有權知道款項的詳細開支,并可向捐贈人供應開支的相關明細及有效單據。
(二)在網站專設財務公開版塊,每次活動準時上報開支明細,讓捐贈人和每個義工在這里都能查到義工團的每一分錢的開支去向。
(三)每季度編制財務收支報表,定期進行公示。
第七章 財務監督
(一)本會全部收支帳目會在每月例會時由參與會議的理事審核。
(二)接受本會全部會員、捐贈人及愛惜支持我們工作的廣闊市民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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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濠江區教育系統單位財務內控制度》、《濠江區教育系統會計工作職責》和《濠江區教育系統出納工作職責》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與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制定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規范財務和會計行為;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本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稅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二節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一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和財經紀律。
第二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三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督辦法。
第四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會計工作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行《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第二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條:做好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第四條: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審核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五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帳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會計資料,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第四節出納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在主管校長和主管主任的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條:認真學習,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大局,愛崗敬業。
第三條:認真學習、掌握并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四條:根據有關制度規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并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五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匯報查明原因,并根據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六條:根據每天發生的收付憑證,分別現金和轉賬,及時按科目記好現金收付賬,銀行存款賬,核對現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八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第三章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處理程序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小學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定設置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業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置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申購單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序是:
(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4)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余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第二節財務監督制度
第一條:財務監督的依據:
(1)國家的方針、政策。
(2)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各類財政、財務制度和其他財經制度。
(3)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根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補充規定。
(4)學校內部財會管理制度及內部各種經濟、業務計劃等。
第二條:財務監督的對象:本單位資金活動情況。財務監督的內容:
(1)預算編制的真實性、科學性、合理性,預算執行的進度與計劃是否適應、是否及時合理地調整。
(2)各種收入的計劃性、合規性是否有增加的潛力、是否及時入賬、是否全額納入預算管理。
(3)各種開支是否符合標準、是否按計劃與預算開支、是否履行審核和批報手續。
(4)貨幣資金、往來款項、存貨、固定資產、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的領用、購建盤點情況。
(5)負債的規模,各種應繳款項有無及時、足額解繳,債務是否及時結清,債務是否在可控范圍內。
(6)國有資產是否流失,專用基金是否專款專用,結余資金的分配情況。
(7)有無亂發獎金福利、揮霍浪費、xx盜竊等問題。
(8)其他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
第三條:財務監督工作由校長室、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職。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小組成員由教代會推選。對本單位所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第四條:財務監督人員有權監管學校財經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權監管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有權監管資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實性和財務資料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對于監管檢查出的問題及違法違紀行為,監督人員有權提出處理意見,并有權向單位領導人反映。
第三節內部牽制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的財務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可靠,保證會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必須實行內部牽制。內部牽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經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或部門參與的各種會計處理程序規定和實物控制措施。每項經濟業務處理,都要使下級受上級的'監督,上級受下級的制約,促進上下級均忠于職守。
第二條:財務工作按照機構分設,職務分離,錢、賬、物分管的原則進行管理。每一項業務的各種經辦人員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出納、記賬、審批和財務保管崗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物保管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審批出入庫手續的人員不得擔任采購員和保管員的工作;資產核算與資產保管崗位分離;物資采購與物資保管、物資核算崗位分離;報賬人員與內審人員崗位分離。
第三條: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人員要與執行崗位相分離,并對執行情況和執行結果進行監督。任何一項經濟業務的辦理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分工辦理。經辦人員之間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相互監督。重大經濟事項必須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四節財務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收支審批分為審核和批報。審核由財務室負責人負責;批報由學校校長擔任,實行“一支筆”批報。審核和批報兩項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條:學校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后,經辦人首先要辦理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等簽名手續,然后把和經濟業務相關的所有憑證如物品申購單、入庫單、工程決算書、購物清單等原始資料附在原始憑證后報審核人審核,最后由學校校長批報。
第三條:學校重大購置、維修和活動費用需報校長室集體研究討論決定,并報請教育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四條:審核和批報人員應嚴格執行各類收支審批手續,財會人員嚴格把關。審核和批報人員對違反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收支承擔責任,財會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節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第一條:原始記錄的基本內容包括:
1、原始記錄名稱;
2、填制日期;
3、填制單位或填制人姓名;
4、原始記錄編號;
5、經濟業務內容;
6、數量、單價和金額或其他計量單位;
7、經辦證明、驗收和審批人的簽章等。
第二條:原始記錄的格式按財政部門具體管理和核算的要求執行。各種原始記錄要由業務部門和總務部門進行認真審核,重點是真實性、準確性、規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填寫的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反映的經濟業務符合實際情況。
2、各種內容要按規定的格式填寫齊全,不得遺漏,并由有關人員簽字蓋章;經辦人員必須認真審查,簽字蓋章,做到手續齊備。
3、文字簡明扼要,數字清楚,易于辨認,阿拉伯數字要逐個寫清楚,不得連寫,在金額數字前面應填寫人民幣符號,屬于套寫的憑證一定要寫透。
4、各種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便檢查。在發生錯誤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并將作廢單據全部保存備查,不得撕毀。
5、不得涂改、刮擦、挖補,填寫錯誤需要更正時,應加蓋經辦人印章。
6、原始記錄要及時填寫,按規定程序進行傳遞。
7、原始記錄記載后按財務管理規定科學保存,不得遺失。
第六節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庫存現金的存放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限額部分,當日必須及時送存銀行。調整庫存現金限額需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主管校長批準后,由開戶銀行核定。
第二條:收取大額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三條:不得保留賬外公款,不得用轉賬憑證、編造用途或利用賬戶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更不得將學校的現金收入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
第四條:從銀行支取現金,出納員應在支票上寫明用途,現金收入必須當日送存銀行,不得將當天收取的現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現金;不得用不符合規定的“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五條:出納人員每天必須按照現金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筆序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將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和日記賬上的結存數核對,保證賬實相符,如有差錯,即時查明原因。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校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資金。收入包括財政撥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收入管理的要求:
1、必須按規定的渠道、標準取得收入,不得違反規定通過非正常渠道組織收入。
2、各項收入應按規定管理,對撥入經費要按國家預算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對行政性收費按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執行,實行財政專戶管理,接受財政監督。
3、各項收入必須統一納入財務處核算,不得設立“小金庫”或賬外賬;各項收入要統籌考慮,綜合安排,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4、根據收入類別,合理設置明細賬,并及時、準確地記賬,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準確性度。
第三條: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1、學校收取的資金,統一按規定上繳財政專戶,再根據財政部門的核定,從財政專戶撥回。
2、調整收費標準和范圍,必須按規定程序報經有關部門批準。
3、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范圍收取費用,憑《收費許可證》亮證收費,并實行收費公示制,嚴禁亂收費。
第四條:其他收入納入學校預算統籌安排使用,作為財政撥款的補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須符合國家政策規定,不得違法取得。按照預算管理要求,對其他收入如實填報,不得瞞報、不報或虛報。
第五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條:支出是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
第二條:支出管理的任務是:維護本校的正常運轉;保證學校基本工作任務的完成;節約使用各項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支出管理的要求是:嚴格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適度從緊、實行保障與控制并重的原則;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制度,增強支出管理的科學性,積極采取措施,強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完善和執行重大支出項目的審批程序。對金額較大或專項支出項目的立項、審批等決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審批制度,嚴格審批程序。要嚴格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基本建設投資、固定資產管理、大宗物資采購的規定執行。學校的重大支出應由校長辦公會集體討論決定,并列入學校預算和財務計劃予以實施,防止造成無計劃開支和損失浪費。對需要報有關部門批準的,要履行報批手續。
第五條: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不得自行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用于職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人事、勞動、財政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經有權部門批準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包括用于個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執行。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條:支出管理要重點保證人員經費和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開支,對批準的人員經費支出和維持學校基本運轉的公用經費支出要予以落實。在執行過程中,努力保證國家規定所必需的人員經費支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經費支出。
第七條:堅持艱苦奮斗、勤儉節約,采取有效措施,對薄弱環節加強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絕花錢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的行為。尤其是要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分別制定管理辦法,從嚴控制這些支出的過快增長。必要時可根據情況適當運用經濟手段來管理與個人利益有關的支出。
第八條:專項資金要專項審批,對于其支出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定期報送使用情況,同時建立專項資金包干負責制,落實到人。專項工程完工后,要進行專項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損失浪費、資金積壓等情況,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自修訂之日起實施,學校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各項經濟活動。本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學校上級財務單位監督執行。
第三條:本制度與上級新出臺的政策和規定不相符的,則按新政策和規定執行。
第四條:本制度視國家有關財務制度更新和實際執行情況而定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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