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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員工手冊范本-員工手冊
酒店員工手冊范本-員工手冊1
一、員工入職培訓基本要求
(1)新員工在上崗之前應對酒店全面了解,熟悉酒店的規章制度,樹立基本的服務意識。
(2)培訓期間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者代打。
(3)進出酒店要走員工通道,使用員工電梯,不準使用客用設施,不準在任何一個非崗服務區域內出現。
(4)在培訓教室內不準吸煙、進食,也不得大聲喧嘩、吵鬧。
(5)服裝整潔、大方。
(6)參加培訓的員工需認真做好筆記。
(7)在培訓結束時將進行考核,考核通過者方可進入工作崗位。
(8)若在培訓期間嚴重違反規定者,酒店將不予錄用。
二、員工獎懲制度
1.員工獎勵
(1)獎勵形式
酒店通報、大會表揚、授予稱號、頒發獎品與獎金、晉升工資或職務。
(2)獎勵行為
①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
②維護酒店正常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
③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
④積極參加培訓并獲得優異成績。
⑤全年出滿勤,安全無事故,表現良好。
⑥為客人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受到客人表揚。
⑦發現事故苗頭,及時匯報,防止重大事件發生。
⑧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成績顯著。
⑨在技術革新、設備改造方面作出貢獻。
⑩為酒店的發展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為保護和搶救國家、酒店、客人財產及生命安全奮不顧身。在技術考核方面成績特別優秀。
努力拓展業務,使酒店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
2.員工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①進出酒店拒絕保安部員工的檢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時儀容儀表不整,如歪帶名牌工卡、頭發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墻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飾物、濃妝艷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遲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或私自會客。
⑧上崗前或下班后無故在酒店內逗留。
⑨公共區域逗留串崗,使用客人設施。
⑩與客人交談有不禮貌的行為舉止。如在客人面前梳頭、打呵欠、伸懶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時間吃零食、看報紙、聊天等。下班時間私自穿制服在酒店內消費。
隨時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
在客用場所內粗言穢語、高聲喧嘩、爭吵或嬉笑唱歌。工作時服務效率差,工作粗心。在非吸煙區吸煙。
(2)書面警告
①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認真,紀律松懈,工作時間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③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舉止。
④不服從上級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與客人發生爭執或對客人不禮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財產受到損失。
⑦擅自動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動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條。
⑩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擅自調班、調休。嚴重違反酒店員工餐廳或宿舍管理條例。非工作需要,未經同意進入客房。擅離崗位。
當班時打瞌睡。泄露酒店機密。
工作時間喝酒或酒后上班。
對可能發生的事情不匯報或隱瞞。
違反酒店的安全條例與安全管理制度。
將客人、同事財物遺失、破壞,卻沒有及時上報,對調查提供假信息。未經批準在自己的更衣柜內存放酒店、客人或其它員工財物。
(3)嚴重警告
①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
②在酒店內挑撥打架事件。
③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酒店長途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和電腦等。
④未經許可擅自將酒店財產移到別處。
⑤拒不接受上級或有關部門的調查。
⑥損壞客人與酒店財產。對聚眾賭博或其它違法行為知情不報,不規勸,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⑧違反安全防火規章,造成事故隱患。
⑨利用公職謀私利。
⑩私自經商,倒買倒賣。向客人索取財物、小費等。
偷錢、偽造單據、與客人串謀損害酒店利益。傳播、收看黃色淫穢書刊、錄像等黃色物品。酗酒、賭博。
(4)開除或辭退
①當班時間在酒店內飲酒。
②在酒店內銷售私人物品。
③服務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書面投訴并經調查屬實。
④偷竊財物,未構成犯罪的。
⑤私換外幣。
⑥涂改、假造單據、酒店公文,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
⑦在酒店范圍內打架斗毆。
⑧蓄意破壞酒店設備設施。
⑨未經批準,私自兼職。
⑩不按規定保管或使用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和責任事故。
因管理指揮不當,造成客人對酒店服務質量問題進行投訴并經調查屬實。在酒店內外有損害酒店形象的`言行舉止。丟失酒店重要鑰匙、印章、單據。
明知險情卻不及時報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時執行。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者。
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及國家任何法律。
備注:口頭警告一次扣50元,書面警告一次扣100元,嚴重警告扣200元。以上提及的種種行為僅舉例,過失行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圍。
三、員工的基本福利
1.醫療制度
(1)員工當班時間因病需要就診,應先向其直接上司匯報,并征求上司同意后方可到醫務室就診。
(2)員工就診時應配合醫生,不得與酒店醫務室醫生發生沖突,或與醫生糾纏,以要求醫生索取病假條或要求外出就診。
(3)員工當班時間因病外出就診,必須有酒店醫務室的證明方可,否則部門不得擅自作主讓員工外出就診。
(4)經醫務室診斷需要外出就診的,需到酒店指定的醫院就診;否則,酒店不予報銷相關費用。外出就診后,需及時將相關的證明交回醫務室予以確認。
(5)員工外出就診或急診,應在當日上班時間前通知部門主管并征得其同意,無論病休時間長短,均需于每天回酒店復診,并將相關的病歷證明交醫務室予以確認。若有特殊原因者,也可請同事或親朋好友及時向酒店請假。
(6)所有已確認的病假證明,由部門在月底同考勤表一起送交人力資源部。
(7)員工外診,如病情經醫務室診斷無需住院時,其醫療費自理。
(8)員工由工作造成的工傷醫療費將由酒店依國家相關規定全額報銷。
(9)經醫務室診斷需要外出就診的,需到指定的醫院治療,否則所有醫療費自理。
(10)住院僅限酒店醫務室指定的醫院,住院時只能住普通病房,住院治療病情穩定后,醫院方認可可以離院的,應立即出院;否則自醫院通知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不給予報銷。
(11)酒店員工一年內的限額報銷醫療費用為3000元,超出部分自理,每年的限額不能累積。 2.假期制度
(1)法定假期
酒店每位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一年七天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節3天、國際勞動節1天、國慶節2天。
(2)婚假
①符合國家規定婚姻法的,在酒店服務滿1年的員工,婚假為3天,晚婚者,另增加10天晚婚假,共計13天。
②員工的婚假需要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半年內申請,經本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半年后申請無效。
(3)喪假
喪假為3天,申請條件為申請者直系親屬去世,即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產假
符合國家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2年的女員工,懷孕7個月后,可視其工作需要及其本人的身體狀況,憑醫院的有效證明向酒店申請休3個月的產假,休產假期間只能領取每月固定工資部分。
(5)工傷假
員工工傷假期享受全薪待遇。但員工的工傷需經酒店醫務室及指定醫院的確認。
(6)年休假
根據酒店不同級別的員工可享受不同時間長短的年假,主管級(包括主管級)以下的人員每工作滿1年的,可享受1年8天年休假;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每工作滿1年的,可享受1年12天的年休假;每工作超過1年的,增加1天年休假。但最終不得超過15天。
員工休年假期間,如遇法定假日的,不可增加在年假內。年休假應盡可能一次休完,這要視酒店的營業狀況來決定。
申請年休假必須提前15天,經所屬部門與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方可有效。同時年休假不可以累積。不經總經理批準而未按規定休假的,視為其自動放棄休年假的權益。
(7)探親假
①探親假適用于在酒店服務滿1年的員工。探親假的對象必須是本市以外的人員。
②探親假為15天,在享受探親假期間,如遇法定假期,不可增加在探親假內。
③員工探親假屬于有薪假期,但往返路費自付。
④休探親假的具體時間由員工本人與所屬部門協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給予安排,并交人力資源部確認備案。
(8)病假
①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有薪病假,月病假超過3天的,按試用不合格作勸退處理。
②試用期滿的員工每月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但不可累積。
酒店員工手冊范本-員工手冊2
第一章酒店簡介
成都嘉云置業有限公司××酒店是由四川××集團按照四星級標準傾力打造的豪華主題酒店。酒店位于郫縣西大街309號,地處城市商貿黃金地段,交通便捷,距離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和成都市中心為30分鐘和45分鐘。酒店客房有“歐式、地中海、東南亞”三種風格,共有豪華舒適套房、標準、單間110間,環境幽雅,設施豪華,為八方賓客提供溫馨、舒適的商務、旅行環境。酒店還配有簡潔雅致的茶坊,大廳可容納40人,配有專屬貴賓茶室5間,麻將室11間,可提供品茗、咖啡、棋牌服務,典雅、個性化的休閑空間是娛樂、商務洽談、私人聚會的完美場所。××酒店全體管理人員及服務人員本著“以客為尊、禮行天下”的服務宗旨,熱忱歡迎廣大賓客蒞臨。
第二章組織機構圖
成都嘉云置業有限公司××酒店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實行從上至下垂直管理模式。現主要由: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綜合管理部、銷售部、前廳部、客房部、茶餐部、保衛工程部組成。
××酒店組織機構圖
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營銷副總副總經理行政綜管部出納銷售部客房部工程物管部前廳部采購茶餐部廚房
第三章企業文化
企業宗旨:誠信立業回報社會務實嚴謹開拓創新共同發展同創輝煌
服務理念:“以客為尊、禮行天下”
用人原則:“能者上、庸者下”
第四章勞動管理
一、招聘
1、××酒店實行公開招聘,自愿報名,擇優錄取。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有一定專業知識,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的求職者,符合××酒店招聘與錄用標準的,經過嚴格的審查和業務考核,均可于相應崗位受聘或錄用;
2、員工招聘事宜由××酒店綜管部統一負責.
二、入職
1、員工錄用采取逐層審核:一般員工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綜管部審核;主管及以上人員由總經理審核。凡被××酒店錄用的員工,應當真實地填寫《員工登記表》;
2、新員工一經錄用,需按要求辦理入職手續,并領取工裝等工作物品; 3、××酒店提供工作服給員工使用,但是在聘用期間若人為造成服裝毀損的,員工應予以賠償,希望員工對××酒店財物認真愛惜;
4、新員工入職后,應按規定向××酒店綜管部提交區級以上疾控中心出據的本人“健康證”;財務會計人員應提供“會計證”、“會計電算化證”等證明文件,以及職能部門規定的其它相關證件。
三、試用期
1、員工經培訓合格后上崗,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職手續。
2、員工需經過一至三個月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后經考核確定轉正或辭退。對工作表現優秀的人員,經總經理同意,可縮短試用期。
3、在試用期內,雙方均可以書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
四、工作期
1、××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員工不得以失實、蒙騙、隱瞞等手段與××酒店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其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并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新員工入職后在勞動合同簽訂的試用期內,必須參加酒店入職培訓及考核,培訓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
3、新員工培訓期滿,酒店以書面形式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經綜合部門審核和總經理審批,方可轉為酒店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或者經過再次培訓,在試用期內進行第二次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或者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至少工作一個月以上、綜合表現優異者,考核合格,經××酒店綜管部審核并報請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可酌情縮短試用期;
5、酒店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的專長、工作能力及表現,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所有在店工作的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服從安排。五、工作安排
1、酒店所有工作崗位和工種,均按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員工必須服從; 2、為有利于酒店的長遠發展,對于有潛力的員工,酒店將著力培養,酒店會對有進取心、工作能力強及表現良好的員工適時地采取職務調整、崗位調動等方式進行培養,以實現人力資源優化配置。六、晉升
1、酒店的基本政策,是盡可能從內部提拔合適的人選,所有員工均有升職的機會。升職考察的主要依據是員工在崗的工作能力和職業道德狀況。升職與否還須視職位是否空缺而定;
2、管理人員的任免、晉降職應在已核定的部門管理人員編制數額內進行。部門管理人員的任免由運營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3、新晉職人員均有一個月至三個月的見習期。見習期結束后,須經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考核意見,上報經總經理核準后轉正。七、解除勞動合同(離職)
1、員工工作期間,如遇酒店因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因裁減工作崗位而必須解除與員工的勞務關系,酒店將以《員工辭退表》的形式提前七天通知被辭退員工;
2、試用期內,酒店和試用員工都有選擇對方的權利,應提前七天向對方提出解除試用合同。
3、對于不服從工作安排、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酒店造成重大損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等,酒店將以《員工辭退表》的形式立即對其予以辭退。表上將注明辭退時間及理由;
4、員工單方面要求離職的,應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酒店提出離職申請,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提前離崗而給酒店造成損失,員工應給予酒店相當于本人七天工資的現金賠償,并按礦工處理。
5、員工離職流程
(1)離職時間:辭退以酒店綜管部書面通知的簽發日期為準;自動離職以離開工作崗位之日的考勤記錄為準;
(2)離職人員將填妥的《員工離職申請表》報部門審批,經直屬領導簽字批準后,至綜管部退還《員工手冊》、工牌、考勤卡、車牌、更衣柜鑰匙、員工服裝等,在結清有關手續后,由酒店綜管部填寫《離職手續單》與各部門簽字確認后,離職人員將在下月酒店正常發放工資之日至財務部領取其離職工資;
(3)工作未交接清楚者,不予批準離職。離職人員若損壞酒店物品,由酒店綜管部按《賠償標準》的規定從離職人員工資中扣除賠償金;
(4)離職員工領取離職工資時間為酒店下月正常發放工資時間。
6、賠償金及其它
(1)如因××酒店原因辭退已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合同未到期的正式員工,工作時間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個人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自動離職人員、試用期人員及因違紀違規被酒店勸退的人員,酒店不予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2)員工凡有本手冊提及的嚴重過失行為或違反酒店其它規章制度的行為,酒店有權立即終止勞動關系,不給予任何補償,并按相關規定處罰;
(3)員工離職后,一般情況下六個月內無資格參加酒店招聘活動。
第五章薪資與福利制度
一、薪資確定:
酒店本著以崗定職、以職定薪、按勞付酬的原則,根據《員工崗位級別及薪資結構》的規定,結合員工承擔的責任和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的結構和數額。
二、薪資組成:由基本工資+考核工資+全勤獎+績效獎+工齡工資等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參照社會平均收入水平,根據員工的學歷、資歷、所在崗位等,在規定的崗位級別內確定;
2、考核工資:根據不同職位,不同級別,從個人工資總額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工資,依據基本經營指標任務、工作職責進行考核(詳見每月考核細則);
3、績效工資:以經營指標完成情況為基礎,結合工作業績、工作效率、紀律性、協調性、責任心等方面進行考核后確定,并上下浮動。(績效獎根據員工工作情況進行評定,原則上員工不超過50-100元/月,領班級員工以上(含領班)原則上不超過100-200元/月);
4、工齡工資:入職滿一年的正式員工,不受級別限制均進行工齡工資增長。具體增長辦法為:
◆服務員級:員工轉正之日(入職之日)起,連續工作滿一年,增長一次工齡工資,工齡工資可連續增長三年,每年增長100元,累積增加金額最高為300元;
◆主管級別職員以上:員工轉正之日(入職之日)起,連續工作滿一年增長一次工齡工資,工齡工資可連續增長三年,每年增長100元,累積增加金額最高為300元;
◆工齡工資單獨核算,員工級別變化,崗位工資調整時不影響工齡工資的增長;
4、崗位津貼:員工所在崗位的補貼,將根據員工職別及工作狀態進行補貼:原則上:員工級崗位津貼:50-100元/月,領班級以上員工(含領班):100-200元/月;
5.全勤獎:員工出正常公休外,在無任何形式的休假。獎勵金額:50元/月。
三、說明
1、新進員工均以所在崗位初級計薪,試用期為雙方考察期,酒店和試用員工都有選擇對方的權利,應提前七天向對方提出解除試用合同。
2、員工薪資級別升降,以酒店業績考核制度和《員工手冊》規定進行綜合考評的結果為依據;
3、特殊崗位上的技術工人薪資按技付酬,數額參考就近相應級別的標準;
4、正式人員因酒店原因被辭退時,工作每滿一年,可獲補發一月工資做
為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補發半個月工資。處于試用期內,或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酒店規章制度而被辭退者,酒店不予補發工資。
四、所得稅及其它應繳交費用
員工工資標準的額度概為稅前薪資數額。員工收到薪資后,應交納個人所得稅和國家規定的其它稅金及社會保險費的個人應付部分等。該稅費每月由酒店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代繳。
五、勞動保障
××酒店按照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因工受傷致殘致死,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執行。
第六章
一、工作時間
規章制度
1、每周工作不超過48小時,工作時間之編排由酒店制定。因酒店運行的需求,×些崗位會超時、加班工作。超時、加班工作部分將由企業予以補休,不計發超時及加班工資。
2、排班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員工排班。每月29日前為排班時間,每月1日前各部門將本月排班表(注明班次)交至酒店綜管部。排班表覆蓋時間為每月1日至月31日(按當月實際天數排制)。
3、休息日
(1)員工每周可享有一天全薪休息日(包括試用期,不影響全勤獎金),但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根據部門運營需要做出編排,實行輪換休息制度;
(2)每月30日前部門主管、領班需將次月的排班表向員工公布,排班確認后,任何員工不得擅自修改,如因特殊原因換班或調休,須提前申請,填寫“員工換班調休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換班,私自調休一律作曠工處理。
4、換班
員工因故需換班或調休,必須提前一天填寫換班(調休)表,報部門主管/領班批準(經理、主管/領班需報總經理批準)方可換班。員工換班、調休,每人每月限兩次。
5、加班
(1)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酒店原則上不提倡加班;
(2)如需加班,必須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理由,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有效;
(3)加班(不含用餐時間)統計由部門主管/領班每月26日進行,統計結果交綜合部確認;
(4)主管及以上人員不填報加班申請;
(5)對加班人員,酒店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補休的,支付相應的金額補助,加班時間可沖抵相同時間病、事假,員工加班時未打卡、未做加班登記或事先未審批的,其加班不予承認。
二、考勤管理
1、指紋打卡
(1)員工每日上下班須親自在指定地點打卡;
(2)員工打卡時必須著制服、佩工牌,著裝不規范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因特殊情況未打卡,當事人應填寫《漏打卡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兩日內交綜管部。
2、遲到及早退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無故缺勤一天,視為曠工,并記小過一次;曠工兩天計大過一次。一月內累計或連續曠工兩天,視為嚴重違紀,予以開除。
3、請假
(1)請假手續:員工因事、因病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確
定本崗位職務代理人,呈上級主管批準;未經批準休假、超假不續及續假未獲批準者,將視為曠工。如因特殊原因無法事前請假,需通知部門負責人,事后補辦手續。事假每月累計不能超過3天;
(2)請假核定權限:所有請假須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再依核定的批準
權限上報,請假獲批后,將相關請假資料交綜管部存檔。核定批準權限為:
部門主管/領班權限:1日運營經理權限:2日總經理權限:3日以上
(3)請假工資計扣標準
假類病假(非工/傷)以曠工論處事先請假,無全勤獎;事假以天計全工資100%事先沒請假以曠工處理缺勤30分鐘曠工以上(不含30分鐘)以次數計遲到(5-30分鐘以內)以次數計早退(5-30分鐘以內)
三、有薪假工傷假
1、員工工傷的認定,需憑酒店認可的醫院證明。部門負責人應在工傷事
時段計扣基礎扣計標準要求市級醫院證全勤獎50元明,無證明日全工資150%一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或連續每次5-30元遲到3次,另按曠工一天扣罰,無每次5-30元全勤獎
故發生后5小時內向××酒店綜管部提交工傷事故書面報告。綜管部調查并確認后,方可按工傷處理。重大工傷事故的認定,以勞動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為準。工傷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經確認為因工負傷的員工,其休假期間,按酒店規定扣發補貼。 3、醫療期滿后仍不能恢復健康的,或康復后不能從事原有工作、并拒絕酒店新安排工作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合同或辦理離職手續。
婚假
1、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一年者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三天婚假;達到國家規定的晚婚年齡,即男25歲、女23歲以上結婚者,可享受八天晚婚假(不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
2、婚假只能一次性使用。享受婚假需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超假者視情況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3、婚假期間基本工資不變,按酒店有關規定扣發補貼。產假
1、酒店已婚女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產假期,享受產假的女員工須有準生證;產假只能一次使用。
2、本人分娩可請產假90天(不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24歲以后初次分娩可增加產假30天,妊娠五個月以上流產者,可請產假40天;妊娠三至四月流產者,可請產假30天;妊娠三月內流產者,可請產假15天。因妊娠流產享受產假,需出具醫院證明和結婚證明;
3、產假期間基本工資不變,按酒店有關規定扣發補貼。
喪假
1、員工遇有喪事,須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2、員工的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準假三天(遇法定假日和公休日順延)。死者在外地的,另加往返程時間。
3、符合以上規定的喪假,其間基本工資不變,按酒店有關規定扣發補貼。
年假
員工轉正(入職)工作年滿一年以后,可申請休帶薪年假3天,以后每工作滿一年,每年遞加一天,最高帶薪年假不得高于5天。具體的休假辦法由酒店制定。原則上年假應一次性休完,不得將年假積累至下一年度使用。年假之使用應按規定執行。申請年假需提前30天由本人書面申請。
四、員工通道及攜帶物品出入
1、員工須經指定通道進出酒店各工作區域(特殊情況除外),保安人員有責任及權利做好監督,所有人員必須主動配合。
2、攜帶物品出入:員工若有私人物品帶入酒店,須經保安人員登記。若有未登記物品帶出酒店,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簽署書面意見后方可帶出。
五、客用設施
除因工作需要,任何員工都不得使用客用設施,包括客用電梯、客用衛生間、餐廳、用茶坊等,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使用客用設施,將依照規定予以處罰。
六、私人客訪及電話
1、工作時間員工不得在工作區域內接見親友,如遇特殊情況,需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
2、除工作需要外,員工工作時間不得在工作區域以外的地點逗留;
3、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內撥打和接聽私人電話,緊急情況時,需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且應盡量簡短,避免影響工作;
4、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內,應將移動電話置于振動方式,并不得顯露在外。
七、吸煙
員工不得在工作區域及營業區域內吸煙,只許在指定的區域內吸煙,違者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八、索取財物
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索取財物,如:向供應商、客人等收取傭金、小費及物品,違者將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酒店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失物及遺留物品
1、酒店區域內發現無主財物,應立即交至總臺失物招領處,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2、若失物在六個月內未被失主認領,失物由酒店有關部門按規定做出處理。
十、儀容儀表
員工外表整潔與衣著適當,是酒店重要的品牌標志之一,是酒店與客人保持良好關系的基礎,酒店要求員工在工作期間始終保持如下狀態:
1、頭發應梳理整齊。男員工頭發應蓋不過耳部及衣領,不允許留胡須;女員工短發不過肩,長發應用黑色發夾或發帶束扎;
2、制服應干凈、平整、無污漬、鈕扣齊全,無開線處;
3、皮鞋應擦拭干凈,保持光亮;
4、指甲應修剪整齊,保持干凈,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
5、穿裙裝女員工應著肉色絲襪,襪子不能有破洞或抽線;男員工應著黑色襪子;
6、化妝品與香水應使用恰當,女員工著淡妝上崗;
7、穿制服時不佩戴過多飾品(手表和結婚、訂婚戒指除外);
8、注意個人衛生,應防止體味和口臭。
十一、保密制度
1、凡涉及酒店經營發展、直接影響酒店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酒店的規則、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酒店經營情況等,均納入酒店保密范圍,資料嚴格保管,禁止擅自外傳;各類信息禁止擅自外泄;
2、酒店內部所發生的負面事件和消防、衛生事故等情況不得擅自外泄;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罰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酒店秘密,未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已泄露酒店秘密但采取了有效補救措施的;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令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酒店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保密制度規定,替他人或競爭對手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酒店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七章公共設施
一、員工更衣室、更衣柜
1、為員工配備的更衣柜應保持清潔;
2、不得在更衣柜內放置貴重物品、易燃、易爆危險品及食品飲料;
3、更衣柜隨時緊鎖,如有物品丟失,應及時報保全部協助查找;
4、更衣柜不得私自換鎖,不得占用他人更衣柜,或相互對換更衣柜,特殊情況下需員工合用更衣柜時應服從安排;
5、更衣柜鑰匙忘帶或遺失,不得私自撬柜、換鎖,經酒店行政人事部批準方可設法打開更衣柜;
6、更衣柜若有人為損壞情形,需照價賠償,并按規定給予當事人處罰;
7、員工有責任保持更衣室的清潔,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或其它有礙衛生整潔的行為,嚴禁在更衣室內高聲喧嘩、娛樂或未經批準留宿;
8、當酒店出于管理工作需要授權有關部門檢查員工更衣柜時,員工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9、員工離職時須清理更衣柜,并將門鎖打開。
二、員工用餐
所有員工均在指定的區域就餐,員工每次用餐時間規定為30分鐘,就餐時間根據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輪換就餐。
三、員工工號牌(工號牌)
1、員工工作時間必須佩帶工號牌;
2、若工號牌損壞或遺失,須立即上報酒店行政人事部,盡快予以修補或補發(按規定支付補發費用20元);
3、若發現上班未佩帶工號牌或佩帶非本人的工號牌,視為違紀,按相應規定處罰;
4、員工工號牌一律佩帶在制服左前胸。
四、制服
1、酒店根據工作崗位為員工提供制服;
2、在員工離職時,須驗證服裝完好無損,如果出現破損,則按300元/套的標準進行扣除;
3、員工制服由個人保管,員工有責任保持制服的整潔完好,若因疏忽或惡意導致制服損壞,所發生的縫補、購置費用由員工按比例承擔;
4、除非工作需要和獲得特別許可,員工不得在酒店區域之外穿著制服;
5、員工應按要求穿著制服,制服上不得佩帶任何規定之外的飾物,不得私自修改制服。
五、員工告示欄
1、酒店的通知、人事令、重要信息、文件刊物等,將通過員工告示欄發布,所有員工應留意并認真閱讀。若因疏忽未能及時了解,責任自負;
2、未經許可,員工不得私自在員工告示欄內張貼任何通知或告示;
3、禁止任何針對員工告示欄的干擾或破壞行為,違者將按酒店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六、員工宿舍
1、員工申請住宿條件:若酒店所在區域內無尋求適當住所的條件或交通不便,在該酒店工作的員工,可以用書面形式申請住宿,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經酒店行政人事部同意后,可按照行政人事部安排的宿舍入住。入住期間,每月產生的水、電、煤氣費用自理;
2、酒店為員工提供住宿,以居住人在酒店服務為先決條件,若員工離職,應立即搬離員工宿舍并辦妥相關手續,否則酒店有權強行將其搬離宿舍。
第八章安全守則
一、火災
(一)、火災發生時的應對辦法
1、關掉電源、燃氣源;
2、立即報警;
3、組織撲救(初期火災);
4、疏散顧客;
5、保護現場;
6、協助消防部門調查起火原因。
(二)、疏散辦法
1、樓梯是疏散的唯一途徑;
2、禁止乘坐電梯;
3、盡可能使用消防樓梯間;
4、走廊充滿煙霧時,應注意“緊急出口”指示燈,向指示燈方向走;
5、當直立行走呼吸困難時,應彎腰前行或趴在地上爬行。
(三)、火災的防范
1、對員工進行火災安全防范教育,要求每一位員工均能“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產生火災的危險性、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本崗位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本崗位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2、定期對各崗位滅火器材、電線開關等進行全面檢查,對壓力不足或超過使用期的滅火器材進行更換,對自動噴淋裝置不能正常使用的進行報修并落實跟進處理情況;
3、定期對天然氣泄漏報警器進行檢查維護,確保使用天然氣的安全; 4、對庫房進行專人管理,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更不得在庫房使用明火吸煙,一經發現,將對管理人及庫管員進行嚴肅處理。
二、火災報警
當火災發生后,每位員工都有權力和義務報警;以最快的速度報告主管負責人、總經理;除非特別緊急的情況,都必須先向酒店內部報警,由總經理視情況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1、記住內部火警電話:
2、報告火情:將火情發生的位置、地點、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自己所在崗位及姓名報告主管負責人。
三、接警后的措施(火警報警電話設置的位置在)
1、要詳細記錄報警人姓名、部門;
2、冷靜詳細了解火情發生的位置、地點、燃燒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所在崗位等情況;
3、由發現隱患者及時報告總經理、保安負責人等相關人員;
4、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組成調查、甄別、確認小組,趕赴現場查清下列問題:
A、火情的具體位置、燃燒物品、燃燒范圍及火勢走向;
B、火源是電起火還是其他原因;
C、火場有無人員被困,有無貴重物品,有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
5、迅速組成火災臨時指揮部,指揮長為總經理,成員包括保安負責人、部門經理以及相關管理人員,由指揮長迅速做出是否119報警的決定;
6、派專人到酒店門口岔道迎接消防車,引導配合消防車抵達火災現場。
四、部門措施
1、義務消防隊
A、立即帶好消防器材和工具趕赴現場,等候命令; B、按照指揮部的指令進行撲救。
2、酒店總經理與運營經理立即到過現場,根據火情大小,派專人迅速關閉燃氣爐灶閥門、通風、抽風閥門、空調和有關電器設備;
3、由部門管理人員及男性員工組成人員疏散組,對女員工、客人進行疏散,疏散路徑嚴格按照消防預演路徑、消防疏散圖的逃生路徑執行;
4、妥善處理食用油脂,組織男性員工將部門內所有液化氣瓶、可燃物搬離火災現場,集中在火災指揮部指定的安全地帶由專人看管;
5、如火情發展,在工程部人員撤出前,配合將所有電源、燃氣閥門、制冷設備和門窗全部關閉。
五、組織疏散
如無法控制火情,迅速按照酒店制定的疏散計劃組織人員疏散。
1、二次報警(119報警)后,指揮部應立即做出疏散決定;
2、立即利用背景音響系統(消防廣播系統)進行反復廣播。內容主要是要求賓客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從最近的疏散通道撤離火場以及不要乘坐電梯等;
3、廣播的同時,員工迅速檢查區域內有無客人,檢查完畢將門窗關好,在房門上做出“已檢查”標志;
4、疏散人員時走安全通道(安全梯),絕對禁止乘坐電梯;
5、引導客人排成一路縱隊,從安全梯疏散;
6、酒店財務部的現金和貴重物品需由專人在保安的護送下撤離;
7、疏散可能助燃的易燃物品和煤氣罐、氧氣瓶等危險品;
8、疏散前保安要認真檢查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應急照明和安全指示標志等安全疏散設施,確保暢通;
9、疏散到安全地帶后,要集中客人,由運營經理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保安員進行登記,核實人數。
六、滅火器適用范圍
1、泡沫滅火器:用于油脂、木材、棉絲品著火;
2、二氧化碳(CO2)滅火器:用于600V以下電器、貴重設備、儀表儀器著火;
3、干粉滅火器:用于石油制品、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著火;
4、1211滅火器:用于易燃、可燃液體、氣體、電器設備著火和初期火災。
七、出現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多因食品、飲料貯存不當所致,其中毒癥狀多見于急性腸胃炎癥狀,如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為保障的賓客以及酒店員工的人身安全,在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能有效控制事態,藍酒店損失及影響降低到最小,酒店特制定應急預案如下:
(一)、事故防范
1、采購人員嚴把采購關,收貨人員嚴把驗貨關,倉庫人員把好食品入庫關,廚師嚴把制作關;
2、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切實執行“五四”制度; 3、廚房員工個人衛生做到“四勤”:①勤洗手、剪指甲;②勤洗澡、理發;③勤洗衣服、被褥;④勤換工作制服;
4、用(食)具實行“四過關”:①一洗②二刷③三沖④四消毒,用(食)具清洗消毒完畢,必須將水漬擦拭干凈放入保潔柜內,避免二次污染; 5、環境衛生采取“四定”辦法:①定人②定物③定時間④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
6、廚房操作人員在操作成品時,必須佩戴口罩,患有感冒、傷風等傳染性疾病的員工,必須立即停工休息,不得帶病上崗;
7、員工上班期間做到“三要”――工作前后、大小便后要洗手,工作前要漱口;“五不”――在賓客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抓頭皮、不打哈欠、不摳鼻子;“兩個注意”――服務前注意不食韭菜、大蒜和大蔥等有強烈氣味的食;在賓客面前,咳嗽、打噴嚏須用手帕掩住口鼻,并轉身背向賓客;
(二)、應急措施
1.及時逐級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總經理則向上級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醫院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
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應向公安機關報告,并立即查找并控制嫌疑人,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偵破; 2.立即搶救中毒顧客
當總經理作出通知急救中心或送醫院搶救時,應立即撥打“120”與急救中心或醫院聯系,講清楚地點、中毒人數、中毒程度、癥狀等。待救護車到達后,派專人護送前往醫院救治; 3.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立即停止營業,疏散客人,做好解釋工作。病人吃剩的食物不得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得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痰跡、血蹟等)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4.如實反映情況
酒店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人員,如廚房工作人員、部門經理及病人等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5.對中毒食物的處理
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應立即停止食用。在衛生部門已查明情況,確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對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時進行處理。對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鐘后掩埋或焚燒。液體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堿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來蘇溶液進行消毒。
※如遇有意外傷亡發生,員工應保持冷靜,立即將情況向上級匯報; ※如遇火災、水災及其他人力所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員工將被要求作額外加時工作,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聽候指揮調度;
※加設警示標志,警告他人勿靠近危險;
※在緊急情況下,希望每位員工鼎立合作,確保酒店及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九章獎懲條例第一條處罰
(一)處罰等級參照過失行為情節輕重及對酒店利益、聲譽影響程度確定。具體對應如下:
1、口頭警告:過失行為情節輕微,對酒店利益、聲譽未造成不良影響;
2、記小過:過失行為情節嚴重,對酒店利益、聲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3、記大過:過失行為情節非常嚴重,對酒店利益、聲譽造成嚴重消極影響;
4、辭退:過失行為情節惡劣,對酒店利益、聲譽造成巨大傷害,若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違紀員工本月內累計警告三次,即視為記小過一次;凡本月內累計記小過兩次,視為記大過一次;凡本年內累計記大過兩次,即予以辭退。
(二)員工若有以下過失行為,酒店將按照不同處罰等級予以處罰:口頭警告凡在工作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者,予以口頭警告處分:
1、工作期間,未經許可會見訪客,處理私人事務的;
2、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妨礙酒店工作秩序和團隊和諧的;
3、不按崗位職責規定工作,違反操作程序,服務不規范的;
4、工作時不按規定著裝、佩帶工牌,及個人衛生、儀容儀表不符合酒店規范標準的;
5、考勤打卡前不著制服的;
6、隨地吐痰或亂扔紙屑雜物,影響環境衛生的;
7、未經許可使用客用設施或非員工通道的;
8、無故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
9、班前班后不清場、不打掃環境衛生的;
10、下班后無故逗留營業場所的;
11、不按時參加班會的;
12、未經批準,私自換班、替班的及工作期間私自離崗、串崗的;
13、未能保持更衣柜整潔、以及違反更衣柜、制服管理規定的;
14、未經許可,不在指定地點用餐的;
15、未按規定張貼、懸掛酒店、部門資料的;
16、工作時間聚眾閑聊、打鬧、高聲喧嘩,吃零食,睡覺,看書、報刊、雜志或從事其它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17、逾期未辦理、出具酒店所需手續的;
18、其它與上述情節、性質類似的違紀行為;凡工作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小過處分:
1、脫崗、串崗20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的;
2、私自處理賓客遺留財物、不上交的;
3、未經主管批準、私自外出的;
4、未經主管批準、使用酒店電話的;
5、在酒店告示欄或其它場所隨意撕毀、更改洋藍酒店張貼的布告通知的;
6、一月之內無故遲到、早退3次,時間在15分鐘以內的;
7、不了解酒店開展的活動,對客人敷衍了事、待客不耐心的;
8、拒絕讓保全檢查衣柜、皮包等;
9、擅自在酒店區域內散發與酒店工作無關宣傳品的;
10、行為不當有損酒店信譽,情節輕微的; 11、從第一次被警告之日起,一月內累計滿兩次的;
12、故意涂改、損壞工號牌、考勤卡等類似行為;凡工作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大過處分。被記大過者,必須下崗培訓:
1、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內與同事或賓客發生過分親密或爭執現象,造成不良影響的;
2、消極怠工,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公開頂撞上司,影響工作開展的;
3、工作失職、失誤、瀆職,造成酒店利益受損的;
4、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5、在更衣柜內發現酒店財物的;
6、偷吃、偷拿酒店食物、財物的;
7、一月內遲到5次以上(遲到5次算曠工一天)累計時間在30分鐘以內的;
8、一月內被記小過兩次。
9、怠慢客人,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問題受到賓客口頭批評或書面投訴的;
10、對酒店會議精神和文件、規章制度傳達貫徹不及時的;
11、由于自身原因被電臺、電視臺、報刊等媒體曝光,對酒店造成不良影響的(曝光情況不屬實者除外);
12、工作時間內賭博或圍觀賭博的;
13、遇事故發生,借故逃避,虛報、謊報案件、險情,造成酒店損失的;
14、擅自脫崗一小時以上的;
15、其它與上述情節、性質類似的違紀行為。辭退凡屬下列范疇的員工,即作辭退處理:
1、再次培訓后,考核仍不合格者;
2、在經營場所與他人爭吵或謾罵、威脅、恐嚇他人,打架鬧事,影響惡劣者;
3、損毀、涂改酒店文件、資料者;
4、偷竊、侵占、挪用、破壞酒店、客戶、同事財物,或擅自將酒店物品帶離酒店區域者;
5、在上崗一年內受到記小過兩次處分者;
6、偽造、盜用酒店印章、介紹信、營業執照、資料者;
7、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證明、記錄,經查屬實者;
8、散播損害酒店利益的謠言,引起嚴重后果者;
9、泄露酒店機密,導致酒店利益受損者;
10、利用酒店名義進行私下交易,收取好處費、回扣,損害酒店利益、影響酒店聲譽者;
11、故意包庇違紀、違法行為,窩贓或作偽證者;
12、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侵吞酒店財物者;
13、煽動或以暴力脅迫他人消極怠工、罷工或集體離職者;
14、年度內累計記大過兩次未能依規定抵消者;
15、一般員工無故連續曠工2天者;
16、其它與上述情節、性質類似的違紀行為。
(三)處罰辦法:
1、口頭告誡:適用輕微過失行為;
2、罰款:為“辭退”以外所有級別的處罰形式。罰款須開處罰單;
(1)口頭警告:罰款10-30元;
(2)記小過:罰款30-50元;
(3)記大過:罰款50-100元;
(四)處罰適用對象:全體員工。
第二條獎勵
(一)、獎勵等級
對員工的獎勵包括嘉獎、記小功、記大功三個等級。三個等級的獎勵除給予精神榮譽、作為晉升參考外,并酌情發放獎金:嘉獎:獎金50元;
記小功:獎金100元;記大功:獎金200元;
(二)、嘉獎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嘉獎:
1、維護集體榮譽,事實具體的;
2、工作勤奮、品行優良,有具體表現的;
3、整理編輯重要資料、報告,內容完善優異的;
4、拾金不昧的;
5、具有其它事跡,足以成為員工楷模的。
(三)、記小功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對經營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用后確有成效的;
2、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確有成效的;
3、遇到火災、勇于負責,并處理得當的;
4、對違反酒店規定或損害酒店利益之人和事,勇于檢舉揭發的;
5、防患于未然,在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方面起到突出作用的;
6、承辦、執行、策劃或督導重要事務成績顯著的;
7、具有其它先進事跡,足以表揚的;
(四)、記大功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遇到意外事故或災變,奮不顧身盡力搶救從而減輕酒店損失的;
2、對酒店有重大貢獻或顯著提升××酒店榮譽的;
3、具有其它重要先進事跡,足以成為其他員工表率的。
第十章附則
1、凡屬酒店員工,均適用本《員工手冊》;
2、本《員工手冊》遇有不夠詳明之處,請參見《洋藍酒店管理手冊》;
3、本《員工手冊》內容解釋權歸成都嘉云置業××酒店;
4、酒店有權根據經營管理實際情況的變化,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訂、增補;
5、本《員工手冊》嚴禁涂寫、損壞,離職時必須交回酒店綜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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