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推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1.日常財務管理
1.1日常財務業務管理
1.企業一切經營、勞務、中介、咨詢等各種經濟收入(含代管代收資金),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的,都一律歸綜合部財務人員統一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扣留、轉移。
2.綜合部參與制訂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從會計、稅務、金融政策等方面提供建議,保障企業的經營發展和經濟活動健康有序地進行。
3.嚴格做到收支兩條線。一切收入和支出均分別按規定在綜合部財務人員處辦理,杜絕自收自支、以收代支的現象。
1.2日常財務決算管理
1.每月根據會計賬簿記錄的資料,通過整理分析、總結,全面系統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經營情況,由財務主管會計及時向總經理匯報企業財務狀況。
2.定期開展經濟活動分析,使會計報表、會計資料在企業管理中發揮作用。
3.財務負責編報各類會計報表,于每月10日前將報表呈交總經理。
4.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視情況每日庫存現金5000元以下),超過限額的庫存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挪用現金。
1.3會計人員管理
1.公司會計人員必須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會計職稱。且必須是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2.會計人員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制度和財經方針、政策,維護企業利益,對經濟活動進行嚴格核算、監督。
3.會計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樂于奉獻,有主人翁精神,對財務信息及商業機密高度保密,廉潔奉公,實事求是。
4.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不斷豐富會計理論知識,提高業務工作能力,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5.加強對會計工作的指導,組織會計人員的學習,積極參加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會計人員做到相對穩定。會計人員因故離職時,要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離任或離職會計人員需進行考核和審計。
2.會計憑證和賬薄管理
2.1原始憑證管理
1.原始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原始憑證的取得必須真實、有效、正確、完整。
2.原始憑證的使用要求: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印章。
(2)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其本人的簽名或蓋章。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和企業主要領導的簽名或蓋章。
(4)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企業的印章;。
(5)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6)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必須用雙面復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復寫
紙功能的除外)套寫,并連續編號。
3.按規定應該使用網絡電子發票、稅控機打發票或定額發票的必須按其規定辦理。
4.憑證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撕毀或遺失。
5.經批準的經濟業務,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將批準文件復印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
6.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7.已審核的原始憑證需有審核人簽字并注明審核日期。
2.2記賬憑證管理
1.記賬憑證是根據原始憑證的經濟內容確定會計科目作為記賬依據。
2.會計人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3.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4.填制記賬憑證應包括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記賬人、財務負責人等內容。
5.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并在其他記賬憑證上注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復印件。
6.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本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即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等。
7.已登賬的憑證,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應調整相關科目;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損益類的應當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用藍字更正。
8.記賬憑證填制完畢后,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后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畫線注銷。實行賬務電算化后,計算機打印的記賬憑證不必在空行處畫線注銷。
9.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財務人員需設置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微信明細賬、支付寶明細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臺賬等賬冊。
3.貨幣資金管理
3.1現金管理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賬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賬,出納管錢。
2.為保證公司經營工作的正常進行,必須保持適量的庫存現金,庫存現金每日不能超出5000元,超出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公司現金必須存放綜合部保險柜內。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嚴禁以收抵支,收支必須分開。
6.嚴禁其他單位和個人在我公司套取現金。
7.嚴禁以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8.嚴禁私設小錢柜,不得將長款存放一邊,脫離賬務監督。
9.嚴禁將公款攜帶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嚴禁挪用公款。
10.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負責人審核、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11.出納不得擅自將公款借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準簽字,并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12.出納人員要認真、逐筆、順序登記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天業務終了,應核對賬、款是否相符。
13.綜合部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出納人員的庫存現金進行清查盤點,如有長短款,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3.2銀行存款管理
1.根據公司的資金性質,分別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戶和一般存款戶。
2.銷售及其他業務收入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生產經營所需要的現金可從銀行存款中支取。
3.嚴格執行結算業務中超過限額(500元以上)實行銀行存款轉賬結算的規定。
4.任何人不得將公司銀行存款賬戶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5.建立銀行存款日記賬簿,由出納逐日逐筆核算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及時結出銀行存款余額,防止開空頭支票。
6.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逐日逐筆與銀行核對賬目,防止錯賬亂賬,造成公司財產損失。
7.預備銀行的印鑒章由出納和主管會計分管,不得一人兼辦。
8.嚴禁在任何空白紙張上加蓋銀行賬戶印鑒。
9.加強對銀行賬戶、網銀U盾、密碼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一律不得外泄。
10.定期對銀行賬戶進行清理,對于半年內不使用、不需用的銀行賬戶應及時予以注銷。
4.財務預算管理
1.公司財務預算要根據發展規劃和全年運營項目進行全面預算,資金計劃作為預算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部分財務預算的具體體現。
2.公司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編制每月用款計劃,于每月23日前將次月用款計劃報至綜合部負責人。由綜合部匯總編制公司月度資金開支計劃經總經理確認上報投資公司審批。財務以最終審批的資金開支計劃作為各部門當月的付款依據,嚴格按決算或合同付款。
3.對計劃內支付的款項必須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會計審核,最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對超出計劃的.款項不予支付,特殊情況需要支付款項需由各部門負責人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增補單,經總經理審核,呈報投資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執行。
4.財務人員受理按程序簽批完整的《付款申請書》、《費用報銷單》辦理付款時如按合同已超付或當月沒有用款計劃,財務部有權拒付,一旦造成超付或誤付,財務人員要負全額追討或賠付責任。
5.財務付款原則上必須取得發票,要求一款一票。即按照本次付款額度取得等額發票,減少往來賬的重復處理,及時真實地反映成本費用。不同行業可以索取該行業的專用發票,但不得收取假票或廢票。凡收取了假票、廢票或不應有的白條報賬,財務人員要承擔相應責任。
5.費用支出及報銷管理
5.1費用項目
費用項目主要包含:工資、員工福利、業務招待費、辦理手續上繳的各項規費、辦公費、差旅費、通訊費、交通費、廣告費,固定資產、培訓費等,綜合部是費用控制的責任部門。
(1)工資開支:工資開支按公司規定執行,每月6日(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由綜合部制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發放。發放工資時應將月份的考核或獎勵一并增、減后據實發放,現金領款時要有本人簽字認領。本月工資如有變動以總經理簽字的工資變動表為準。
(2)員工福利:員工福利開支按公司規定執行,在節日前由綜合部制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發放。領款時要由員工本人簽字認領。福利明細如有變動以總經理簽字的工資變動表為準。
(3)業務招待費:各部門如有業務招待需求,提前通過OA提交《業務招待申請》請示總經理,經批準后方可招待。報銷時須憑用餐發票及OA簽批的《業務招待申請》到財務審報,超出限額部分需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全報。
(4)辦公費:辦公費用包含辦公用品、辦公耗材、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辦公費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和控制,財務人員對報銷費用進行必要的審核。
(5)差旅費:差旅費是指在十堰市城區以外的地區的出差費用。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外出,需在OA上提交《出差申請》請示總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出差。期間發生的差旅費用實報實銷,具體報銷標準按照差旅費相關規定執行。
(6)通訊費:包含公司固定電話費和個人通訊費,固定電話使用及費用支出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7)交通費:員工因工作需要產生的交通費用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審核,每月有交通費補助的人員不得在補助外再次報銷交通費。
(8)廣告費:市場運營組是廣告費的管理與控制的主要責任部門,廣告費用和其它費用一并列入計劃管理,費用原則上不超過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市場運營組根據年初審批的收支預算確定的廣告投入總額,逐步按方案明細實施,并根據進度按月編報用款計劃。
(9)固定資產:各部門因辦公需要購置的固定資產,先由本部門領導確認,綜合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相關固定資產,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10)培訓費:由公司委派外出學習的,培訓費用由公司全額承擔。
5.2借款管理規定
1.公司內部使用經費可事先通過辦理借款手續取得,非因公使用經費不予借款。
2.凡借款均由經辦人填寫《借款單》,簡要說明借款理由、借款期限及還款時間,一律報總經理審批后,遞交財務辦理。
3.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OA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后3個工作日內憑《差旅費報銷單》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4.公司內部人員辦理涉外業務借款如因緊急事項必須借款時,遇總經理不在,由借款部門負責人或借款人電話向總經理報告借款情況并闡明事由,總經理同意并告知財務后支付,事后補辦簽批手續。
5.員工借款不得超過2000元,經理借款原則上不得超過5000元,試用期員工、實習生、非正式員工不得借款。
6.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
7.借款使用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借款人應于款項借出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沖賬或還款手續,如遇外出情況,可順延5個工作日辦理,逾期未辦理沖賬或還款手續的從當月工資中予以扣回。
5.3費用報銷規定
1.報銷費用實行三級審核和一級審批,即報銷單據由報銷人填制(報銷人、費用類別、金額、單據數量)并初審;部門負責人二級審核,負責內容的真實性;綜合部財務人員進行三級審核,負責原始票據的真偽、完整性及費用的合理性,最后報總經理審批。
2.總經理的費用報銷計劃內的報柳投公司總經理審批,計劃外的需按增補用款流程辦理增補手續后方可報銷。
3.費用報銷實行計劃管理,當月資金開支計劃內的費用報銷由總經理審批,超出計劃不予報銷。
4.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填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6.合同管理
1.財務人員作為費用管控部門,負責合同款項的支付及收取,應建立合同臺賬,避免遺失,借閱簽字,限期歸還。
2.在審核收款業務類合同時,要明確合同金額、收款周期、開票開具要求,把控回款進度,依據合同方要求規范開具發票。
3.在審核支付業務類合同,要明確合同主體、標的產品、合同金額,把控付款進度。合同所需要提供的發票原則上一款一票,但發票額不得低于付款額的90%。
7.納稅管理
1.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必須從公司戰略、經營以及理財三個層面考慮,綜合立體地進行思維,通過對公司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減輕納稅負擔、降低企業納稅成本。
2.納稅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和社會責任,要分清企業必須繳納的稅費、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遵循稅收籌劃與納稅協調一致的原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各項目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XX電子商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員工
三、財務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本部門的財務預算、公司支付寶賬戶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本部門記賬、對賬、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財務檔案管理工作。
四、店鋪和賬戶管理
4.1企業店鋪相關信息包括店鋪賬戶名稱、登錄密碼、綁定手機號、綁定郵箱及郵箱登陸密碼須提交財務做備案。
4.2企業店鋪支付寶分為店鋪直屬支付寶和企業支付寶兩種。店鋪直屬支付寶與淘寶店鋪緊密相連,承載店鋪所有的收支業務;企業支付寶賬戶在申請企業店鋪的時候,僅用于驗證企業身份,在店鋪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收支業務,不經由企業支付寶賬戶辦理。
4.3客戶店鋪需綁賬號和錢包賬號的,因按客戶要求進行綁定,嚴禁使用任何個人或其他公司銀行賬戶,公司店鋪需綁定的`電話號碼和郵箱的,都應綁定公司總經理的手機號碼和郵箱,嚴禁使用他人手機號碼和郵箱;
4.4各店鋪錢包由項目經理進行管理,并在接收賬號后重置登陸密碼和支付密碼,嚴禁向他人泄露錢包信息,項目經理可根據運營情況進行資金提現到綁定賬戶
4.5需由用錢包付款的一切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店鋪裝修、維護以及繳納各種業務保證金,均需由項目經理書面申請,并報總監、總經理審批簽字后方可進行。
五、費用報銷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部關于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財金〔〕185號)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山東省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山東省轄區內由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服務“三農”和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第五條各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第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后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分立、合并、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在依法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后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文件復印件備案。
財政部門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上報的備案資料后,應妥善保管并建立相應檔案,作為財政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和對其實施考核、績效評價、獎勵補貼、風險救助等各項政策的依據。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稅費。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二章職責、職權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重點面向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按照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關規定,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通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
(二)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
第十條財政部門履行下列財務管理職責:
(一)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執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財務信息管理,實施績效評價,監督小額貸款公司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
(四)制定并實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應通過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并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權限;
(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置;
(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處置重大資產、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六)決定聘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投資者可以通過制度規范、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經營者。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考核;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組織財務事項審批;
(四)組織繳納各類稅費;
(五)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六)歸集財務信息,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八)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估和監督檢查;
(九)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管理的規定,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擬定籌資方案,履行規定的程序。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額貸款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法定資本金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經投資者決議后,資本公積可以用于轉增資本金。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籌資目的,考慮資金需求和債務風險,簽訂書面合同;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應符合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有關規定,并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統一管理資金賬戶,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有效合同和合法憑證辦理手續,不得私存私放資金。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庫存現金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應當滿足流動性要求,并控制現金資產總量。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財務審核,跟蹤履約情況,明確債權,及時清收應收款項。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定期清查核實各類固定資產,落實使用和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小額貸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捐贈的范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五章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應計入損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應當一致。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范圍、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重點監控。
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并按規定列支。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依法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國有資源等費用應據實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傭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范圍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稅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本年實現的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49號)及《財政部關于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90號)有關規定,于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準備金(一般準備金年末余額不低于年末貸款余額1%),用于彌補尚未識別的潛在損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并入本年實現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三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四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五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六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七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八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九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二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三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四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五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 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 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 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 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 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 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 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十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 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 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 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 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 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 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 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 附 敗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時,必須遵守的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第四條、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第六條、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八條、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條、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條、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二十四條、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5)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2)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3)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4)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5)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第四十二條、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第四十三條、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第四十五條、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第四十六條、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條、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第四十八條、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第四十九條、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第五十條、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第五十一條、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第五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一、資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1.1、現金科目設兩個子目---貨款戶和費用戶,具體核算見第二章。
1.2、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貨款現金必須送存銀行,不準坐支。
1.3、庫存現金定額核定為5000元,如有多余費用現金應該及時送存銀行,保證現金安全。
1.4、會計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審核出納編制的“銀行余額調整表”,對未達事項進行落實。
2、銀行存款管理
2.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戶,即貨款戶和費用戶;賬戶資料交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貨款賬戶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戶;費用賬戶用于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稅金等支出結算。
2.2、新開賬戶。銷售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若因業務需要而必須開設新的銀行賬戶,需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同意。銀行賬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于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戶要及時消戶,并報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
2.3、回款。對于銷售回款要及時匯入總部銀行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貨款賬戶余額達到2萬元時,或貨款停留達一周以上,必須即時匯入股份公司總部指定賬戶,每月25號前必須把所有貨款賬戶的余額匯入總部賬戶。
2.4、費用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費用開支等所需資金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月度預算下撥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賬戶,具體辦法詳見《費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并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銷售公司財務經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支票所需的財務章由財務經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納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并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序順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3、銀行承兌匯票的管理規定
3.1分公司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必須經股份公司財務部(書面報告)才能收取,嚴禁收取省轄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注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承兌匯票。
3.2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要素必須齊全:日期大寫;金額大、小寫要一至;并必須有銀行的“匯票專用章”的鋼印或紅印(目前只有農行為鋼印,其他銀行均為紅印)。銀行承兌匯票下面左邊“承兌申請人蓋章”處必須由承兌匯票申請單位(即出票單位)蓋上預留銀行印簽,出票人的全稱與出票人簽章的財務專用章必須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必須核對無誤。
3.3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A、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B、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C、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4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即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不得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轉賬背書回股份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取得連續背書,第一背書人必須同票面收款人全稱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書人同第一背書人相同,依次前后銜接,最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資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銀行承兌匯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在當地向開票銀行查詢確認其為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并確信開票銀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級的銀行),才能發貨。
3.6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除了通過分公司開戶行向開票銀行查詢外,還必須帶銀行承兌匯票到分公司開戶行找銀行票據的專業人士辨別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同城銀行開出的,要求財務經理親自到出票行落實該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分公司為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且必須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二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寄回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在背書欄蓋分公司銀行印鑒章的同時,必須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以免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給總公司造成損失,如在背書欄內蓋章,而沒有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如果該銀行承兌匯票遺失,任何單位或個人即可將該銀行承兌匯票送往銀行解付或貼現。
4、借支制度。公司人員借支應該根據需要核定額度,填寫借支單,由財務經理和銷售分公司經理審批。上一筆借支未清賬,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員工出差借時需附經審批后的《出差申報單》。
5、關于嚴禁非授權人員向經銷商(客戶)收(借)取“錢、物”的規定
為防范風險,防止經濟糾紛,現就關于禁止分公司員工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事宜規定如下:
1、股份公司嚴厲禁止銷售分公司任何人員到公司的任何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禁止業務人員為任何經銷商(客戶)帶款、帶貨。
2、銷售分公司財務經理要負責給與分公司有往來關系的每一個經銷商法人發一份書面函件(一式二份并蓋公司財務章,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發,經銷商法人簽章確認后,分公司財務部回收一份存檔備查,經銷商自留一份),明確股份公司嚴禁業務員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及其他任何經手錢、物的事情。
二、往來賬管理制度
1、應收賬款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規范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在減少呆賬、壞賬,對銷售分公司應收賬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規定:
1.1公司的產品銷售規定是:“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所以原則上銷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許有應收貨款余額。
1.2各銷售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對確需賒銷的,應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必須要說明出現應收賬款單位的資信狀況(包括其經營資格、資信狀況及經營能力等)并有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報告經股份公司財務部、銷售總監、總經理審批,且該應收賬款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應收賬款超過一個月的單位,分公司必須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解決。
1.3有應收賬款的分公司財務經理每月應編報“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明細表”對分公司的對外應收賬款作詳細的分析,不得只報余額不作賬齡分析。每月末都必須與經銷商對賬,并獲得經銷假商簽字、蓋章的確認書。
1.4銷售分公司不得以“應收賬款”來調節銷售額,任何虛增虛減“應收賬款”發生額、人為提高或降低銷售業績的做法,均屬做的假賬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按違反財經紀律從嚴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分公司必須要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堅決杜絕呆、壞賬的發生,特別是分公司財務經理,絕不能做的假賬,否則,股份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直至免職。
2、內部往來管理
內部往來科目核算分公司與股份公司貨款、費用等經濟業務往來的結算,各銷售分公司之間不能有任何往來掛賬。
2.1、本科目按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2.1.1當收到大連分公司開具的稅票時,按稅票上的價款借記“庫存商品”,按稅票上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稅票總額貸記“內部往來”。當分公司把貨款劃回股份公司總部時,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貨款戶”。
2.1.2股份公司撥付給各銷售分公司費用時,分公司借記“銀行存款—費用戶”,貸記本科目。
2.2、為了保證股份公司與大連分公司、各銷售分公司的往來賬項清楚準確,有據可查,所有往來賬項均需使用有編號的一式三聯的《轉賬通知單》,《轉賬通知單》由經濟業務發生的單位填寫,并送交雙方同時入賬。內部往來業務必須每月核對,根據總公司的對賬單編制一式兩份的《內部往來調節表》,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調節項目只允許是時間差的調節,并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
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入賬原則及折舊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
2、管理部門:銷售分公司的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取得后,即由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標簽;低值易耗品由倉庫保管。
3、移交:對于固定資產應按所列使用部門詳細列清冊辦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按照庫存商品出庫程序審批后領用。
5、盤點:銷售分公司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另外應該于每季度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后應填造“盤點表“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報分公司總經理,一份送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對于盤盈或盤虧除應專門說明原因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根據盤盈盤虧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6、購置審批程序及相關手續:銷售分公司無權購置任何固定資產,若需購置,必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在月度預算中列出預算,并專項報告,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力部門批準后購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預算中申請,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險: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求辦理財產保險。
8、費用承擔: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使用費由分公司承擔。
四、發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銷售公司購、銷貨發票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1、對外銷售開具發票的規定
1.1、各銷售分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1.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1.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經辦人是客戶的,還需注明客戶的身份證號碼,然后由業務員簽字確認,或附該客戶的單位介紹信,隨同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1.4、發票由業務員親自送達的,須向對方索取簽收證明,并有收到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該證明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門,附發票記賬聯后入賬。
1.5、所有對外出具的發票,均得經辦人在發票登記簿上簽字登記。
1.6、凡是已實現銷售,客戶未索取發票的,必須開具普通發票附于記賬憑證后,并計提銷項稅,客戶聯單獨由會計保管,并在發票登記簿登記。
1.7、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2、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規定
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除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2.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對象僅限于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公司,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2、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須提供該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在稅務機關備案的單位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2.3、公司具體經辦業務員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收據,或對方的收貨單據,或收回的普通發票等,按稅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名稱,編制開票申請單(開票申請單附后),要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計算準確;由對方的具體經辦人員來辦的,應由來人簽字并填寫其身份證號碼,公司業務人員簽字確認后,送公司經理審批,然后由財務經理審批,審核無誤后的開票申請單才能開票,開票申請單和發票記賬聯一同作為記賬憑證附件。
2.4、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具體經辦人員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不得遺漏。
2.5、開票申請單要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入賬。
2.6、對于增值稅發票上的記載事項有變動的,客戶要及時提供變更證明,以利業務結算;變更證明要即及時作附件入賬或歸檔管理。
2.7、退貨發票的處理:對于批準的退貨,將已開具給客戶的蘭字銷售發票聯及抵扣聯(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或原未交給客戶的發票聯及抵扣聯)或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銷售退回及折讓證明單》(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粘附在紅字發票存根聯后,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并按照退回單據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附紅字記賬聯外,其他聯次均不得撕下),編制通用記賬憑證,并在紅字發票存根聯注明原蘭字發票及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地點。
3、接受發票的管理規定
3.1、接受發票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違反發票管理的處罰》的條款進行審核。
3.2、接受的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金額為準,票面要整潔,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并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協議的單位名稱要與關于該單位的往來款項的單位名稱,及提供發票的單位名稱相一致;如果名稱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對方一定要提供變更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作附件入賬或存檔備查。
3.4、對于接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參照以上規定審核外,應先到稅務機關及時辦理認證手續,然后再辦理業務結算手續;
3.5、接受發票要根據業務的性質和實際情況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以降低成本、費用;對無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或無資格提供該類發票的單位,可以讓其提供無抵扣作用的發票,但要以扣除稅額后的金額結算。
3.6、業務人員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稅發票后,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票據入賬手續,不得拖延,暫時無法完成貨物品質鑒定的,可先辦理入庫、入賬手續,但須通知財務部門暫不作為付款依據。
3.7、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列支裝卸運輸費必須取得“運輸行業專用發票”,“運輸行業專用發票”是指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貨物代理業的發票和定額發票不予抵扣。合規的運輸發票,按照結算金額的7%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或根據稅務局要求進行調整),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3.8、無法按規定取得合法發票的,應向當地稅務局要求代開的發票,并征詢當地稅局抵扣應當具備的條件,全項詳細填寫。
4、違反公司發票管理規定的處罰
對于已開具的發票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將對經銷公司有關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違反規定觸犯刑法的,后果自負;違反規定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繳稅款的,或者因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往來結算損失的,直接責任人要負賠償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保證公司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潛力競爭力、抵御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一、認識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應在國家統一會計規范和有關法規的指導和約束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符合會計核算要求的內部會計制度。在公司內部懷集制度中:會計估計等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以指導公司會計實踐;保證會計共組規范運行。適用范圍專一、內容條理清晰、程序方法明確和實踐造作方便等特點。有利于加強日常會計工作,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資金管理
1、資金的預算管理
資金的預算管理由資金預算收入、資金預算支出兩大主體內容構成。其中資金預算的收入最核心的內容是公司通過經營活動帶來的現金凈增加額。通過公司有預見性的編制次月的資金預算計劃。以及當月所接工程量所需投入的資金計劃。針對具體單項工程所需投入資金的`控制,資金運作的重點。便于公司日常資金控制,節約公司的出資成本,避免盲目貸款和不合理存款情況的發生。
2、資金的風險管理
公司的資金風險主要有使用風險,在無風險和或有風險,投資風險它是一種事先可控制的風險。公司對此類風險加強事先控制。
3、資金的日常管理
主要指資金的使用過程中得審批管理、報表管理和跟蹤管理。通過日常的報表了接全面情況,又通過專項檢檢查管理資金預算執行過程中得深層次問題。特別是合同應收賬款日常開支支出賬款、備用金使用賬款。必須在首次借支備用金清帳完畢采礦再次支取備用金。以及其他應收賬往來賬目應逐筆實行跟蹤管理。
4、實際操作與建議
在加強預算管理方面,財務部門應在每個月錢編制下二個月的自己預算,加強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調查論證。項目評審做到科學化、專業化。盡量把預見風險發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在同城業各中主要以“貨證憑證”、“轉賬支票”為結算手段。在資金的日常管理方面,公司應定期、不定期的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工程款及時收回,用出去的錢每一分在刀刃上。把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集中核算與控制
1、各分區、各班組在每月的二十五日應將各項開支經各主管負責人審核、確認,上報公司財務。財務部分每月應將公司簽訂的合同總價、每月已收回款項、個單項成本、開支、外部欠款等應打成表格給各相關負責人,協同監督各負責人同各相關單位、班組結算收款。
2、完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內部職能部門、各相關工作人員之間,在外處理經濟業務過程中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一種管理制度。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證公司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財產的安全和完整;可以防止、發現并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貫穿、融匯于跨級制度與其他公司管理制度的各方面。公司只要存在經濟業務事項,就需要有相應的控制制度給予制約。
3、實際操作方法與建議:內部控制制只要做到三點。①首先要確定公司內部行政領導和各職能部門擁有的職權和相應承擔的責任,以及據以確定他們在外處理經濟業務是所處的地位作用。②要明確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程序和手續。③要明確處理每一項經濟業務的人員之間相互制約方式,相互之間能否形成制約關系。每個人員是否置于他人的監督之下。
總之,財務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的規程,公司財務制度編制需從公司的實際出發,結合公司各項業務外理程序;體現成本掛歷內部要求等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范財務操作,提高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水平,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學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為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并結合公司今后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定的原則和宗旨是: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總綱。全體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及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第四條本制度經必要的程序討論通過后,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觸部分同時廢止。本制度由董事長簽署轉發總經理執行,并授權財務部負責具體解釋。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六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和出納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二)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三)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五)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六)參加總經理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或其它經濟文件;
(七)協調財務部與公司的關系,正確處理銀行、稅務部門關系;
(八)及時與財務部人員溝通,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督促檢查財務部人員業務工作和公司財務核算,嚴格考核,并做好檢查記錄,提出整改意見。
(九)財務部定期召開例會,對本公司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分析,一經發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解決;
(十)審核公司財務報告及稅務報告,簽發材料、設備、費用等資金的收支,確認后進行另協調與其他單位的資金往來與結算。
(十一)定期收集公司:會計月結報表、財務分析報告、進行分析整改處理、向總經理匯報情況。
(十二)合理分配會計部門的人員的工作。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一)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二)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挪用現金,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四)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五)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六)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賬相符。
(七)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八)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九)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十)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一)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錢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三)除上述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轉賬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五)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六)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七)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備用金申請》,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八)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預支現金的,需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會計審核簽字,最后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九)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填制記賬憑證并進行賬務處理。
(十)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簿,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十一)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記錄,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十二)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一)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驗資報告、審計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人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和長期經濟合同等。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三)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五)年終過后,應將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各種賬簿及有關文件資料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成卷或裝訂成冊并編寫查找目錄,實行歸檔保管。歸檔保管時,應存放有序,以便于查找。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重毀損、散失和泄密。
(六)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的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給指定的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會計資料保管期限: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15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總賬、會計明細賬、輔助賬15年。月會計報表5年,年度決算報表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合同章等。上述印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二)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三)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需要外帶的,經領導審批后,必須在《印章外帶使用登記表》上予以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界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視同為固定資產。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第十四條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第十五條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第十六條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第十七條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單位價值5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備固定資產界定條件的各種設備、用品、物品;
(一)領用時,由使用人填寫《物資領用申請》,經審批通過后方可領用,倉庫負責人要做好記錄,月底與財務部進行盤點核對。
(二)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需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鑒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三)對報廢低值品的,財務部設相應賬簿進行數量反映,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為嚴格控制非生產性費用開支,防止鋪張浪費,提倡勤儉節約,費用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福利費、醫藥費、宣傳廣告費等。
第二十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1、員工出差經批準報銷招待費的,當日餐費不再報銷;
2、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1、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2、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乘坐火車符合上述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2、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3、部門經理出差,需乘坐火車,若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或過夜超過6小時的,可申請7折以下機票。
4、普通員工出差確需乘坐飛機或火車的,須出差前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或火車,否則不予報銷。
5、員工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須注明日期、起止地點、事由,如有特殊情況,須注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須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如確屬特殊情況需超出標準,須注明原因,批準后方可報銷;
1、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2、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3、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一)凡超支的差旅費一律由個人承擔。人員趁出差機會,事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而擅自繞道探親、訪友、旅游者,其繞道費用全部由出差者個人自行支付,同時作違紀論處,并以相應工資及浮動工資處罰。
(二)以上標準只限于短期公差,不適宜銷售人員及長期住勤、學習和會議。長期住勤、學習及會議由派出單位和財務經理視情況共同商定。
(三)市內及省內附近地區出差的,夜晚盡量爭取返回,不得隨意借故入住酒店,特殊情況除外(時間緊迫或來回費用高出酒店費用的)。
(二)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從嚴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確需出外就餐時,公司的陪伺人員不得過多,變成內部消費。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一)公司節日福利、活動福利,一律經總經理批準后采購,憑單據據實報銷。
(二)公司員工因工傷而發生的醫療費用,據實報銷。
(一)宣傳廣告費的開支范圍:宣傳公司的印刷品、年歷、贈品、大型演出活動的贊助開支,報刊、雜志等媒體的廣告宣傳、電視廣告制作及播放開支等。
(二)宣傳廣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評估,廣告費的開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監管措施,總經辦必須參與詢價談價、評估結算的全過程,當客觀條件不便參與時,可委托或授權其他部門人員參與,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策劃設計、詢價、結付均由一人經手完成,否則追究總經辦和審批人的責任。
(三)宣傳廣告費的總量控制在全年銷售收入的2%的范圍內。
辦公用品應提倡節約精神,公司各部門用于辦公所需的文具、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報領導審批后,統一交由采購部門購進,由倉庫保管,各部門按需領用。凡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購買外,各部門不得自行采購。
為了有效合理地控制財務開支,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審批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借款時需先在釘釘發起《備用金申請》,按要求填寫好之后提交,等待審批。
(二)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三)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位代理人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填寫好該憑證后,審批程序同上。
(四)日常費用借款及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五)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七)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一)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報銷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收據上必須有對方簽章,沒有簽章的,由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復印件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5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字報銷。
(三)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四)報銷時需先從釘釘上發起《報銷申請》,相關單據需拍清晰照片上傳,如果報銷前有借款,需將預支金額及日期填寫清楚。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財務部審批,審批通過后,報銷人將有關單據交予財務部并當面予以結算,最后在報銷單上簽字。
(五)補充說明: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六)員工離開公司的,由部門負責人追索欠款;如該欠款屬超期、財務部又已通知過借款審批人,則由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借款人的上級從未接到通知,則相應處罰財務主管。
合同是具有合作關系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確各方責權關系的契約,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關系到企業的興亡,因此必須加強對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及成員企業管理人員要提高對合同重要性的認識,組織下屬學習合同法規,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財務部為公司經濟合同的監督機構,公司常務副總對所有經濟合同進行審核管理;具體合同按不同的種類由歸口部門管理與執行。所有法律文件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存檔,一份給財務部作付款依據和監控依據。
第三十一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格式必須符合規范。簽訂的合同包括:購銷合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貨物運輸合同、采購合同、銷售合同等。
第三十二條凡公司與外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業務時,總金額在10,000元以上,完成時間需要延續15天以上的,均必須簽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簽訂,總額在10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或授權總裁辦他人簽署,臨時授權他人簽署的合同,需經授權人在我方保存的合同上簽名確認,財務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三十四條公司因業務需要簽訂合同,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均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簽名確認,再呈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定簽署。合同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必須由董事長親自審定簽署。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發生的合同糾紛,須盡快與常務副總聯系,并盡快報告董事長備案后,由常務副總會同公司代表與對方協商、談判或提出仲裁、訴訟。
第三十六條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工程發包、設備訂購等合同,必須連同工程竣工圖或設備說明書和維修說明書原件交一份公司存檔;財務部支付尾款時必須有總裁辦收齊各相關存檔的憑證資料方可支付。否則,同時追究總裁辦及財務人員的經濟責任。總裁辦為文控中心的責任部門,負責合同的存檔管理與審擬工作。
第三十七條財務會計的工作交接,直接影響到財務會計的工作的連續性及交接人責任是否明確的問題,務必引起控股及子公司有關領導的重視。
(一)基本要求: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所經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變動工作或者離職,不得結算工資等。
(二)移交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及時辦理完畢未了事項,包括對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憑證的,應填制完畢;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加蓋經辦人員印章;整理應該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證明等,同時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各種賬簿、報表、現金、有價證券、印章、相關的文件資料及其他業務用品,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三)交接雙方要按照移交清冊列明的內容,進行逐項交接: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余額進行點交,不得短缺;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所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銀行存款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各種財務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核對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業務用品等,也必須移交清楚,密碼和有關數據應當在電子計算機上進行實際操作移交,以檢查電子數據的運行和有關數字的情況,交接工作結束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以及單位各執一份,以供備查。
(四)專人負責監交,財務會計和主管級人員辦理工作移交時,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移交時,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五)監時工作交接。對財務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因病暫時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應該按照以上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六)移交后的責任。移交人對自己辦理且已移交的財務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財務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一)公司的收支情況、有關財務數據、財務文件資料,是公司高度商業秘密,未經公司董事長批準,不得向無權獲悉的人員提供資料或透漏。
(二)貪污、盜竊物品處理:凡貪污、挪用、盜竊、擅吃公司物資、物品、錢財和侵占員工利益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是金錢的按金額,是物品的按原價給予二十倍以內的罰款,對舉報有功者,獎勵罰款的30%。
(三)不按公司規定辦理而造成公司損失的,誰經辦誰負責。如負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為送審稿,即使經修改通過后,在實施過程當中,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改、完善、刪減等補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范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著健康和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為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項目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項目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核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范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抵觸,并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或備案后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準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為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于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核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總公司主要下達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并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并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為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周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總公司財務本部除提供投入資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于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
第十一條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為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于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為其墊付的貨款、項目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審核批準后,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
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十二條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核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各企業要制訂關于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并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優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為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項目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占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項目,以及超出授權權限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審核批準。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核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戶,納入本單位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并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項目、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項目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準。
第四章稅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稅收征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稅,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稅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稅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稅款上繳總公司。
第二十二條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稅后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法定公積金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稅后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余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并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并報表的企業,應于當月終了后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于當月10日出匯總合并報表。
第二十五條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說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于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說明。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章、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各股東投入的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
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1、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準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 。
2、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
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于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2、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會計在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后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后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后辦理收付款,并在收付憑證及所屬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3、對零用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從備用金中開支,然后匯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后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現金,以補充部門備用金。單項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在7日內報銷,臨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
(2)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應由用款部門填制“借款單”,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款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支票或現金。
用款部門在購置物品經驗收入庫等手續辦妥后,應及時匯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后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單項報銷手續。如預支款與實際支付不一致時,應在報銷時辦理多退款(或少補款)手續。
單項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及時報銷列賬,時限為7天。
(3)審批權限規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②專項用途資金支出,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③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總經理審核批準,但必須堅持先收后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2)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于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批準。
(3)庫存現金采用核定限額管理,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
(三)銀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須經過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簽章方為有效。支票和財務專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得由一個人包辦。
(2)必須按順序號簽發支票。簽發支票在支票備查簿上登記。
(3)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確屬需要,也要填寫簽發日期和款項用途,并封住最高限額。
(五)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1)根據業務需要合理選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證金等結算工具。
(2)及時辦理結算,對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按規定及時轉回。
(3)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貨幣資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六)現金日記賬按幣種設置,銀行日記賬要按賬號分別設置,每日要結出余額。
庫存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每日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每月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調節相符,由會計人員按月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存檔。
第四章、對外投資管理
(一)長期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1、長期投資項目必須在市場預測的'基礎上,立項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后進行,由總經理授權負責長期投資項目的部門和主要負責人。對外合資合作參股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工商、稅務等手續。財務部門要為決策提出參考意見,履行嚴格的財務手續,督促、檢查項目的執行和效益情況。
2、健全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登記保管和嚴格記名登記制度。主管長期投資的業務部門,要有兩人以上的人員共同管理,對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的名稱、數量、價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詳細記錄,分別建立登記簿。除無記名證券外,企業購入的應盡快登記于企業名下,不得登記于經辦人員名下。
3、對長期投資業務做好詳細記錄,建立定期盤點制度。
對所屬企業,每隔半年(經營年度)清點(清理)一次資產負債和檢查經營情況;對非控股企業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投資和收益檢查工作。對股票和檢查債券投資,由財務部門做好會計記錄,對每一種股票和債券分別設立明細賬、并記錄其名稱、面值、證券編號、數量、取得日期、經紀人(證券商名稱)、購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對個別其他投資也應設置明細賬,核算投資及其投資收回等業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4、如長期投資出現虧損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公司視情況授權財務部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虧損單位或項目進行審計,并據此對虧損予以確認,做出處理決定。
5、公司所屬企業因故撤銷、合并、出讓時,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資
1、短期投資業務,要由總經理授權的主管業務部門和主要負責人辦理該項業務。一般按照經辦提出——主管審核---總經理批準---實際投資---驗收登記---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有價證券的會計記錄、登記保管、定期盤點等制度可參照長期投資辦法進行。
3、短期投資如出現虧損時,公司授權財務部對業務部門經營情況進行審計,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列虧。如出現較大虧損,公司可委托會計事務所對該經營項目進行審計。
(三)對外大額存款
1、對外大額存款業務,由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辦理。一般按信用調查---利息比較---主管審查---總經理批準---對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大額存款利息商定要有兩人在場,還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詳細記錄,及時入賬、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確性。
第五章、銷貨與貨款管理
(一)企業的銷貨業務應統一由業務部辦理,其他部門及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銷售業務一般按接受定單---確定采購---銷貨通知---賒銷審查---發(送)貨---開票---收款結算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和市場預測,編制銷售或營業收入計劃,承接購貨客戶的“訂貨單”,組織采購工作。
(三)發貨通知單由業務部開具,由財務審核確認辦妥所有手續后,交給倉庫發貨和運輸部門發運或送貨。普通銷售發票由業務部門專人登記、保管、開具。
(四)銷貨業務的貨款,全部通過財務部審核結算收款,在發票上加蓋財務收款專用章。賒銷業務應經過信用審查,財務部門應將銷貨發票與銷貨單、訂貨單、運(送)貨單相核對。
(五)由業務部制定價格目錄或定價辦法及退貨、折扣、折讓等問題的處理規定,由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六)銷貨業務發生的退貨、調換等事項,同樣通過業務部按規定辦好業務手續后,憑單證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轉賬等手續。
第六章、商品采購與付款管理
(一)企業的商品采購業務統一歸業務部負責辦理,其他部門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商品采購業務和付款業務一般按請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應根據銷售需要和庫存情況編制采購供應計劃,對計劃采購定貨要簽訂合同或訂貨單。合同定單要求條款清楚、責任明確、內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貨款有據,拒付有理。
(三)市場臨時采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求提出“請購單”,報經總經理審批后辦理。
(四)所有購貨業務做到:情報準、質量好、價格低、數量清、供貨及運輸方便、就地就近。
(五)采購到貨,要由倉庫和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并由倉庫保管員、質量檢查員及有關負責人在驗收單上簽章。
(六)購貨付款手續,商品采購由業務部辦理,市場臨時采購由使用部門辦理,按規定到財務部辦理請款付款手續。
(七)到貨驗收后,由經辦部門請款,經辦人將審核無誤的定貨單、驗收單、發票賬單付在請款單后,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審核報銷轉賬手續。
(八)財務部將從倉庫簽收的一份驗收單與業務部報銷轉來的發票所附的驗收單進行核對,以掌握購貨業務的請款,報銷及在途物資的情況,。
第七章、商品采購成本與費用管理
(一)商品采購業務由業務部負責。對于商品采購成本費用的控制,應由業務部和財務部建立成本責任制,降低成本。財務部應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資的管理,嚴格考勤,核實工資的計算與發放,正確處理工資及福利費的核算與分配。
(三)對期間費用項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憑證手續要符合規定。
第八章、存貨與倉庫管理
(一)加強存貨和倉庫的管理,建立倉庫經濟核算,搞好有關基礎工作,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二)對存貨實行“永續盤存制”。建立收發存和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及定期盤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與賬面結存核對的辦法。銷貨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領發貨憑證計價確定。
(三)存貨計價方法:
商品采用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進先出法計價。
(四)領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攤銷法。如一次領用數額較大,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可通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進行登記管理。
第九章、工薪與人事管理
(一)職工的聘用、解聘、離職和起薪、停薪及工資變動等事項,應由事務部及時以書面憑證通知財務部和員工所在部門,作為人事管理和 計算工資的依據。
(二)工資的計算和支付,要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資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計算和發放。并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標準,正確計提應付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
(三)對職工的責任賠款,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勞動法規,并經職工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轉財務部門扣款。
(四)領取工資均應由本人簽章。本人不在應由其指定人員或其同組人員代領,并由代領人簽章。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財務部開具收據,記入“其他應付款”賬戶。
(五)根據成本核算辦法,將工資及職工福利費,按職工類別合理分配記入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賬戶。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管理
(一)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與對應的主營業務成本相互配比,減去當期應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后的余額,即為主營業務利潤,要能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二)當期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并與對應的其他業務支出相配比,計算出其他業務利潤。
(三)按規定計算投資收益,對投資收益的確定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計算要合規,入賬要及時,處理要恰當;對投資損失的計算要合法、正確,實事求是。
(四)對營業外收支項目的設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項目的數額要真實、正確,財務處理要恰當。
(五)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然后按規定的順序和一定比例進行分配。
(六)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或者經董事會審議后依次用企業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彌補。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1、財產主管部門—設備及土建安裝工程為資產管理部,辦公設備為事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建設和購置、處置和報廢等業務;
2、財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
3、財產核算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綜合價值管理,每年組織清查盤點一次。
(二)固定資產的建設與購置,一般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購建—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主管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購建報告;
2、審核批準—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3、對外訂貨—由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建設安裝—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按工程進度付款;
5、驗收使用—由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6、結算付款—根據固定資產購建報告-訂貨、驗收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單、竣工決算、發票收據等憑證單據,由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報總經理批準,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結算手續。
(三)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固定資產的停用、出售或報廢處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門提出意見交主管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處理,并報財務部門審核后作賬務處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財務評價指標: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100%
3、應收賬款周轉率=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平均余額×100%
4、存貨周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100%
5、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6、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7、營業收入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
8、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二)本公司各部門實行內部考核。各部門費用按費用計劃開支,節超按比例獎罰。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制度經公司經總經理批準后,于20xx年7月1日起實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度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度,結合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董事長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五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超過還款期限從當月工資扣還,原則上試用期內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經董事長批準方可借款。
6、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2、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字,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3、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4、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5、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6、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董事長批準。如果董事長不在公司,應以電話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董事長批準;
4、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7、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準,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審核人、批準人要對由本人審核、批準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范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于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準支付的單據,各相應審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
8、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并做進一步處理;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后應審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粘貼規范,是否經過有效批準,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制作報銷憑證并交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并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后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于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帳,由領用人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準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復寫,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頂,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范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涂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八)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填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或以轉帳形式轉入工資帳戶由員工自行提取。
(四)差旅費報銷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注明出差隨同人員、事由、地點、天數、時間、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憑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批后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原則上之前出差借款沒報銷的,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與原出差申請單上的時間、地點、人數等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等需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方可報銷;
3、出差期間發生的共同費用報銷,報銷單上需同行人員簽名確認;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后附出差申請單及原始報銷憑證,按程序審批后交財務部,由會計審核借款金額,出納開收據沖抵借款;
5、出差報銷標準見行政相關規定。
(五)電話費的報銷
1、普通員工手機通訊補助見行政相關規定;
2、固定電話實行定額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報銷。
(六)交通費的報銷標準
普通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應盡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以上(含)事先批準,可以乘坐出租車,報銷憑證上需注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市場人員交通費補貼見行政相關規定。
(七)辦公費及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報銷
由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采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后附"辦公用品請購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采購專員在借款之后3個工作日內,必須采購完成并辦理報銷事宜,執行公司費用報銷流程(月結另議)或是不借款先采購后報銷付款給供應商。
(八)招待費報銷
1、公司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注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九)教育經費及培訓費報銷
1、教育經費及培訓費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經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后傳一份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范圍內使用費用。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后的托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紙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折疊好);
3、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4、報銷單據金額、類型相同的(如車票等),應盡量張貼在一塊,并按金額大小排列;
5、報銷票據在粘貼時,確保審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6、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
7、報銷單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并經部門領導有效批準;
8、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9、出租車票據需注明業務發生時間、起至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0、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銷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粘貼;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粘貼(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粘貼。
11、以下情況不予報銷: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的損失浪費,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1、送貨人員在為客戶送完貨驗收完成后,應要求收貨人員簽回《送貨單》。
2、原則上現金支付必須由財務人員親自辦理,若送貨人員接受委托在收取客戶現金貨款后,必須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并填寫《現金繳款單》,與公司出納進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3、出納應在收款后第一時間知會會計,便于應收帳務處理。
4、會計應定期統計整理欠款客戶名單、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預處理方式等。
1、對于月結付款客戶或者欠款客戶,由會計建立應收賬款管理臺帳,列出明細,月結時間之前一周由會計向客戶發出《請款單》傳真,由會計向對方相應人員催欠。
2、收到貨款的同時寄送貨款發票或是收款人攜帶發票上門收款,如需要進行現款回收時公司派出收款人員收款,以下為公司委托員工向客戶收取貨款的規定:
①有關人員進行收款業務時,須先到財務處辦理客戶回簽白單的領出登記以及有關委托手續。對于未收到款項的白單在回到公司后及時返還給財務,并作出還單登記;對于已收到的款項,收款人要憑有出納蓋章確認的《現金繳款單》到財務處進行銷單手續。
②有關人員收到的貨款,必須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項屬打折收取的,必須經得董事長簽名認可,否則財務部將按單據的實際金額向收款人收繳。
3、在公司發出《請款單》且對方無法明確貨款清結時間時,會計將此項貨款催欠工作移交給該項業務聯系的業務員,進入欠款處理流程。
1、采購部必須根據多途徑,少環節,貨比三家,適時、適質、適量、適價保證原物料的供給,提供報價單至少有三家可選擇比較。
2、采購部必須有完整的采購結算檔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購分析檔案。采購部應在每批原料收貨后一周內及每月底與供應商核對帳務,防止出現差錯。采購部和財務部應于每月末與供應商核對供貨數量、應付貨款和商務處理等資料,采購部應對供貨市場,供應商情況,需購原物料質量、價格、數量、運輸資料、進銷數據、原物料庫存、原物料耗用情況等作出定期分析,并及時提交原物料的市場行情、月原物料采購計劃、外欠貨款及資金需求計劃給董事長(部門負責人)。
3、一批原物料驗收完畢,采購部應及時整理各種單據,打印"付款申請單"一并送財會部做為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有:采購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
(1)必須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應商,對貿易公司性質的供應商不得采用預付貨款的結算形式。
(2)必須事先派專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采購、品管人員一起去實地調查,供應商的實物供應,質量保證情況和目前的經濟狀態等情況,并將調查報告提交董事長。
(3)必須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須經國家認可的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在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交貨地點,交貨期限,質量標準,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范圍內履約。
(4)原物料預付貨款支付以后,采購部和財會部必須同時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原物料和貨款的追蹤記錄,直至該合同履行完畢。
5、如發生付款后進貨量不足等情況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應商欠款,財務部要責成具體經辦人員盡快追回,必要時應采用法律手段追回。
6、經辦人員根據采購憑證、入庫單或相關協議(合同)與財務部確定付款方式,由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按財務權限審核。要求供應商或請款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同會計審核請款手續。
8、對于頻繁業務往來或超過一定金額的應付款,公司原則上進行月結或分批付款,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準后進行。
(四)其他付款管理1、公司人員工資、獎金的發放,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的工資、獎金由人事主管部門填寫發放表,經會計、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同意后,財務部審核發放。
2、需交納的各項稅,,按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辦理,經財務部會計審核,董事長批準后繳納。
3、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生產、技術和管理人員外出培訓費用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按管理預算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批準。
4、所有付款憑證必須由財務部負責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才進行辦理。
5、經辦部門持發票報銷時,發票內容必須與付款申請表內容相同,且金額不得超出付款申請表金額。發票必須有效、填寫齊全、規范,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時,必須更換發票,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6、經辦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付款憑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未注明相應合同編號、訂單編號以及不按合同規定辦理預付款和結算款的,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1、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
2、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3、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1、目的
規范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范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 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3.2 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匯總后編制公司的預算案,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匯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3.3 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系。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 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 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 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 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 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 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并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于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 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后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并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 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 預算期間為公歷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 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 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 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 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 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 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采購預算、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 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 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 預算編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并反復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 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并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
2) 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并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 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范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 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反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 審議批準: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核準,最后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6) 下達執行:經批準后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 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 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 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 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 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預算結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預算分析 :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匯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并匯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通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 預算的調整
5.5.1 預算調整的原則
1) 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 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于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后,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采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 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 預算調整的條件
1) 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 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 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 發生不可抗力;
5) 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 預算調整的方式
1) 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后,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 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 預算調整的類別
1) 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后,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 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后,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后,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對于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于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 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 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周期執行。
5.6.2 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 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 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后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 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后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匯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說明與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抵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 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于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 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 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并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 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審核批準。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 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 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 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 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采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并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準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準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分別采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 批準、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并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后,于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匯總、平衡后批復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 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并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 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并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項目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 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項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并逐步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 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 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 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 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 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 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 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采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 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后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 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 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 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 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 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準,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并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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