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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電氣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型電氣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型電氣管理制度1
1、照明、信號、電話等小型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
2、照明、信號、通信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或非鎧裝通信電纜,橡套電纜或mvv型塑力纜。
3、井底車場及附近、機電設備硐室、運輸大巷、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帶式輸送機巷道、采區車場、主要絞車硐室都必須有足夠的照明,照明燈的間隔不得大于30米。
4、地面通風機房、絞車房、變電房、發電機房、調度室等必須設有應急照明設施。
5、通信線路進入井下,應在井口安設避雷裝置,主井、絞車房、井底車場、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乳化液泵站、采掘工作面都應裝有電話,并能與礦井調度室直接聯系。
6、井下通訊線路嚴禁用大地作回路。
7、礦井電氣信號應能同時發光和發聲,重要信號裝置附近應標明信號的種類。
8、主要井口絞車的信號裝置的直接供電線路上,嚴禁分接其它負荷。
9、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
10、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號和控制等裝置,應優先采用本質型。
11、井下電纜接線盒應保持清潔、無雜物和水珠,接線盒應掛在巷道壁上,不用的接線嘴要分別用密封圈和擋板依次壓入壓緊。
12、連接動力鎧裝電纜的每個接線盒都必須設有接地極。
13、每班值班人員必須保證各點的通訊暢通。
小型電氣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了加強項目對主要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和項目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
產法》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危險源,是指在危險源明白卡上所規定的危險源。
第三條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四條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協調辦公室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五條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饕kU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ǘ┲饕kU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六條項目在施工前應填寫《主要危險源明白卡》,報送安全協調辦公室備案。
第七條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安全協調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項目安全協調辦公室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九條安全協調辦公室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可按照新員工培訓方案進行實施)。
第十條安全協調辦公室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第十一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在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上報機械部和安全協調辦公室進行備案。
第十三條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協調辦公室。
第十四條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協調辦公室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協調辦公室應當制定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饕kU源基本情況;
。ǘ⿷睓C構人員及其職責;
。ㄈ⿷痹O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ㄎ澹┦鹿蕬背绦蚺c行動方案;
。┦鹿屎蟮幕謴团c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六條安全協調辦公室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七條安全協調辦公室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八條安全協調辦公室應當定期對主要危險源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落實情況;
。ㄈ┲饕kU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主要危險源的安全檢測、監控情況;
(五)主要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饕kU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ò耍⿷本仍M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ㄊ⿷本仍鞑、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主要危險源日常管理情況;
。ㄊ┓、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安全協調辦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條安全協調辦公室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生產經營單位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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