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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考勤制度

時間:2024-02-19 16:13:28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學考勤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考勤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考勤制度

小學考勤制度1

  為了嚴格出勤、請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請假、考勤制度,使全體教職工有章可循,依規操作,進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辦法

  1、會議、學習及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

  2、教師上課出勤情況有教導處負責考勤。

  3、教師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有關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由值日老師監督下執行。

  4、每周對全校教工的出勤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作半天事假處理。

  5、每位教師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權利和義務。

  6、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與缺勤者同樣處理。

  7、負責考勤統計人員每月28日前將本月的考勤情況送總務處。

  二、請假手續

  1、教師因公、因事、因病請假,均需在事前填寫請假單。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教導處批準,請假時間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時間超過兩周,需校長簽署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超過兩天的應持病例或醫院證明到校長室請假,經批準后方作病假處理。

  3、假畢或續假應輸銷假或手續。

  4、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最遲須在離崗次日辦理補辦手續。

  三、假期處理辦法

  (一)規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雙方均達晚婚年齡者):半個月;

  (2)喪假(指直系親屬亡故):三天;

  (3)小產:(指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二周;

  (4)產假:(指晚育者)98天(含產前半個月,產后2個半月);

  (5)哺乳期(得經報告后批準)六個月。

  2、待遇:

  (1)婚、喪假期限內,工資照發,可享受學校及上級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享受校發的月考勤獎。超出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2)小產、產假(指符合計劃生育的)期限內,工資照發,可享受上級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不享受校發月考勤獎。產前請假按病假處理。

  (3)哺乳假(指已批準的)期限內,工資按上級文件執行,不享受期間校發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個人利益應服從集體利益,提倡敬業精神,一般情況不得請假,但如確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時,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

  病假:經批準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類推,扣完為止。病假2周(含雙休日),扣發當月全勤獎。

  事假:經批準的事假,自負代課金(按每節15元計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類推,扣完為止。事假7天(含雙休日),扣發當月考勤獎。

  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師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每日二次,教師本人簽名,教師之間不得代簽。

  2、時間:上午到校8:10,下午離校4:00;值日老師上午提早30分鐘到校,下午推遲30分離校。

  3、教師婚假、產假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春節福利因病事假(產假除外)按請假月數比例扣除,其它節日福利逢請假滿一個月不享受,教師節除外。

  4、教師直系親屬紅、白喜事,經學校批準可請假3天,祖輩可請假1天,不扣考勤獎(不影響學期全勤獎)。

  5、確因身體健康問題,需在工作時間內到醫院就診,可憑醫院有關證明,調整好功課后,經教導處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資,但一個月限二次以內。

  6、一學期全勤,無一次遲到、早退、請假,獎300元,累計一天內獎200元,累計二天以內獎100元,請假超過二天,不享受學期全勤獎。

  五、曠工范圍

  1、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缺課(含值周、值日、值操、會議活動等)。

  2、非特殊情況臨時電話、字條、口信等辦法請假。

  3、未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

  4、未經有關領導同意,擅自調課。

  5、拒不接受教導處或教研組確定的公開課等任務或在接受后無特殊原因逾期兩周未完成的以曠工一天論。

  曠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發考勤工資。情況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小學考勤制度2

  為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紀,維護學校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溫鹿教[20xx]10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職工請假制度的實施意見》,結合本校實際,特修訂本制度。

  一、請假程序

  1、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離崗),可向各校區校長口頭請假,有課的教師還須自行調課,待安排好功課后方能離校,并在指紋機上簽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須到各校區校長室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報批。請假者須自行調課,確實無法調課的到教導處辦好代課手續后方可離校。

  3、請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經校區校長同意并報總校長批準后方可請假。

  4、請事假1個月以上或病假2個月以上的,經學校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請假。

  5、請假手續要齊全。請假者必須填寫《浦南小學教師請假條》并報批,急病急事必須通過電話口頭請假或代為請假,返校后兩天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凡不補辦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6、請假期滿后,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逾期未辦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處理,并給予通報批評。

  二、請假類別及待遇

  1、病假: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可以請假休息治療。請病假者必須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一個月內請病假一天,不扣考勤獎,但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天的,從第二天開始,每天扣發考勤獎20元,并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病假累計超10天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2、事假:確因特殊原因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處理者可以請事假。事假每天扣發考勤獎40元,并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事假累計超5天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3、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或學校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習考察或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公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若發生學校安排功課的,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4、學習假:教職工因參加學歷進修,需參加面授學習、考試者可給予相應天數的假期(以有關書面通知為準)。學習期間工資待遇不變,但應自行調好功課。若發生學校安排功課的,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5、婚假:教職員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齡結婚時,可給予1—3天的假期。教職員工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條件結婚時,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婚假期間的課時原則上由同組教師分擔,學校按每節15元的標準支付代課金。

  6、生育假:

  (1)女職工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90天(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難產或雙胞胎另增假期15天。

  (2)女職工妊娠三個月內流產的,給予產假20至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計劃外流產的,按病假處理

  (3)新教師在見習期內休產假,見習期相應延長。計劃內生育第二胎產假按正常假期批準。教職工產假正值寒暑假時,其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夫妻為雙職工的,可給男方1周陪護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由本人書面申請,在不影響學校工作的前提下,經學校批準,可給予9個月以內的哺乳假。

  (5)產假工資待遇: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他工資待遇按上級規定執行。

  (6)哺乳假工資待遇: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其他工資待遇按上級規定執行。

  7、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請喪假,假期為1—3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超過假期的.按事假處理。

  三、曠工的界定和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崗的。

  (2)本人雖提出請假,但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的。

  (3)該請事假而弄虛作假請病假的。

  (4)請假批準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超假的。

  (5)口頭請假者返校后經催促仍不補辦請假手續的。

  (6)查崗中發現擅離工作崗位的。

  2、對曠工的處理:

  (1)曠工一天,扣發考勤獎100元,并進行批評教育。

  (2)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取消當年的評先評優資格。

  (3)對經常曠工者要責令其檢討,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個月的,上報區教育局,視為自動離職。

  四、考勤規定及處理辦法

  1、學校全體教職工(包括臨時代課人員)均系考勤對象。校長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和每月的考勤匯總工作,并將考勤情況存檔作為教師考核的依據。

  2、學校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表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崗。

  3、教職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師負責實施,教師每天簽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離校未簽的按早退處理),每周由各校區校長進行不定期查崗。中途離崗事先未請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應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包括晨會),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的必須向各校區校長請假,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先無請假的扣發20元。

  5、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2次以上,第三次開始,每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值周值日遲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發10元,不到崗的扣發50元。

  6、目標考核獎、節假日慰問金等獎金均按教師實際出勤時間發放。一學期內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當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療養。

  7、一年內請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法定產假除外),不能參加當年的學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獎金。

  五、本請假考勤制度中未盡事宜或與上級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六、本請假考勤制度自二〇xx年xx月x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校長室。

小學考勤制度3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保證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1、考勤形式:每日兩次,本人手簽為憑。

  2、考勤時間:第一次,上午到校;第二次下午離校。

  3、教師月考勤規定:

  (1)教師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暫時離校時,不論公、私事應及時向校長室通報并在保安處做好填寫離校記錄,回來做好回校記錄,不能經常,也不得影響任何功課。

  (2)病(事)假、生育假、喪假嚴格按照區教育局文件精神執行,呈報上級備案或審批。

  (3)月考勤獎在結構工資中確定200元。遲到或早退不超過三次,遲到四次記一天缺勤,扣30元,依此類推。上午考勤9:00以后到校的,當4次遲到處理,上班(下班)未簽到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4)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30元。(如需安排代課,代課費由請假者本人支付,在其結構工資的考勤工資中扣取;病假以病歷為依據或區級、區級以上醫院證明。)

  (5)值日值周遲到,每次扣10元。上課中經常離崗、玩手機三次視為曠課一節,扣30元,超過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扣100元。

  (6)未經教導處批準而私自調課,一旦發現,扣除主調課人月結構工資50元;因私自調課導致無人上課,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扣除雙方月結構工資100元。

  (7)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應提早半日(特殊情況除外),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審批表,然后再到教導主任處辦理調課手續,請假條由校長室存入教師個人檔案。若無辦理請假手續,按曠工扣除月考勤獎。

  (8)病、事假累計15天以上(包括15天)不發當月結構工資。

  (9)由教育部門、學校組織的有關政治和業務學習,參加教(科)研、公益活動等一般不予準假。可急需請假的,按病(事)假論處(特殊原因除外),如會議、學習、活動不到半個工作日,按請假半個工作日計算;會議、學習、活動遲到按遲到論處。在工作期間需要安排其它培訓、學習的,需經校長室批準同意。

  (10)全學年考勤匯總后記入業務考績檔案,作為學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晉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11)本考勤制度20xx年2月開始實施。

小學考勤制度4

  一、教師

  1、儀表大方、得體、精神飽滿。

  2、課前做好充分準備,準時上課,上課時不得擅自離開課堂。

  3、穿著服裝符合規定要求(著運動服或運動便服,球鞋或運動球鞋)。

  4、上課堅持考勤制度,合理安排見習生活動,對無故制度缺席者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

  5、認真按照教學進度上課,上課時必須用普通話。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上課時不準帶手機。

  8、體育教師提前二分鐘進入課堂上課。

  二、學生

  1、學生上體育課必須穿著運動服或輕便服、球鞋或運動鞋,不準穿皮鞋、涼鞋,女生不準穿裙子。

  2、室外課,學生隨身不準帶小刀、鉛筆、玩具及2危險類物品,以防傷害事故。

  3、學生在教學大樓內排隊進出不得大聲喧嘩。

  4、課堂中,學生有事要請假,不得隨意離開課堂(操場)。

  5、遵守課堂紀律,服從老師的指揮。

  6、嚴禁學生攀爬墻、房屋、樹木、籃球架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

  7、每天必須對學生進行體育安全常識、體育教學常規和自我保護措施的教育。

  8、學生有嚴重疾病要向體育老師書面報告,因病不能上體育課要向體育老師書面請假。

  9、一、二年級上體育課,體育教師提前二分鐘到班級,帶領學生排好隊進入操場上課。三、四、五年級上體育課,課前由體育課代表向體育教師聯系,并帶領班級學生提前到達操場,準備上課。

小學考勤制度5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1、學校實行領導值日制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中、晚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校長,按周匯總填表于下周工作例會公布。

  2、考勤實行周公布、月小結、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績效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必須于7:30前準時到校。

  下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于1:00前準時到校。

  2、教師工作例會為周日下午(冬春季5:30、夏秋季6:00)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簽批。請假期間的各項工作,自己病事假自己安排(在請假條上顯示班主任由誰代理、課由誰上、值日誰頂替),公差教導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

  2、教師病假三天以下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到中心學校請假(請假時限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后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培優扶困、學校會議、教師家訪、教研活動、值日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6節視為請假1天。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時須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婚、喪、產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所有工作自己協調。

  8、教師因公出差(如:出外聽課、考試、參加業務競賽等與教學有關的業務),不計缺勤。

  9、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員。

  四、獎懲規定

  1.周日例會曠會(缺)者一次扣0.3分,請假3次扣0.1分。

  2.上班遲到1次扣0.1分。

  3.誤課1節扣0.5分。(上課期間不在教室者視為誤課)

  4.中途檢查(不定時)不在崗者1次扣0.2分。

  5.曠工1天扣5分。

  6.早退1次扣0.2分。

  7.缺簽1次扣0.05分。

  8.中午值日不到崗,不履行職責者扣0.3分。

  所扣分在學期匯總與績效工資掛鉤兌現。

  五、本制度從2xx-20xx年9月1號起執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小學考勤制度6

  一、考勤對象

  城沙一小全體教職工

  二、考勤金額

  考勤約占獎勵性績校工資的18.8%。

  三、計算方法

  每人每月考勤分為100分,一學期以5個月計算,學期出勤分滿分為500分,考勤獎按每月實際所得考勤分計發。每分考勤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8.8%÷2個學期÷總人數÷500分)=4元/分;每月考勤獎=4元/分*實際得分值。每月全勤者,每月再加獎考勤分5分。

  四、考勤辦法與細則

  1、考勤辦法

  (1)實行“工作坐班制,上班簽到制,離崗請假制”。

  即所有教職工人員在校規定時間內都必須在自己崗位做好工作;每天到校上班先簽到,下班離校要簽退;無論私事或公事要離開崗位(或學校)的教職工須填“離崗請假條”,并交學校辦公室處。

  (2)考勤內容包括早晚到校離校簽到;學校規定必須出席的會議及活動(包括政治業務學)、例會、教研活動、期中期末評卷等。

  (3)考勤分為出勤、曠勤、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

  (4)教師出勤以教師簽到、簽退相結合進行考勤;各種會議、活動以次為單位,由學校辦公室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匯總,每月公布一次。

  (5)考勤人員必須嚴格、準確登記教職工出勤情況。考勤人員每天按考勤時間登記兩次,凡不在崗的教職工一律按曠勤登記,是否請假由校長室審核。

  (6)政治、例會、教研活動、期中期末評卷、已接受的'代課及必須參加的集體活動應準時參加(除已辦理請假手續的人員外)。

  (7)值日教師提前30分到校:離校時間一律為學生清校后。

  (8)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為法定假(法定假按國家規定天數計算)。教職工除法定假外,一個月內沒有遲到、早退、曠勤、病事假的視為全勤。

  2、考勤細則

  (1)計算方法:每人每月考勤分為100分,一學期以5個月計算,學期出勤分滿分為500分,考勤獎按每月實際所得考勤分計發。每分考勤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8.8%÷2個學期÷總人數÷500分)=4元/分;每月考勤獎=4元/分*實際得分值。每月全勤者,每月再加獎考勤分5分。

  (2)教職工均實行到校上班天天簽到,下班離校實行天天簽退。無故遲到或早退(或人在沒簽到)1次扣1分,一次未簽視為1次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6次除機動外(含6次,下同)以上,當月考勤獎只發1/2。其中一個月遲到或早退12次以上,不發當月考勤獎。簽到單由辦公室計算、核查、存檔,辦公室負責人應注明請事病假、公出、遲到者。

  (3)教職工平時出勤實行坐班制,按校規定沒課,但無故缺勤者缺一節扣1分,以此類推。坐班時間內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網上炒股、看影視劇等。若發現坐班時間內有上述情況者,扣發當月考勤獎,其他處理按相關部門規定進行處理。

  (4)教職工準時參加學校規定必須出席的會議及活動(包括政治業務學)、例會、教研活動、期中期末評卷等。無故缺勤者按曠工處理扣4分/次(注:沒簽到的視同無故缺勤者);請假者(公出除外)扣2分/次;遲到、早退扣1分/次;每次活動,教師都要自己簽到,由校辦公室在會前點名統計,若有事不能到會的需要向校辦公室請假。因公外出不計缺席。

  (5)事假按每節0.75分扣發出勤分(每天按6節課計算),事假以書面形式向校長室請假,并通知教務處調好課。病假在15天之內的不扣當月考勤分,但需醫院證明或看病發票存根,并以書面形式向校長室請假,月累計事假達8天以上者,扣發當月考勤獎。月累計病假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考勤獎。

  (6)無故曠課一節扣4分,即班級無人上課,事先又沒有向有關人員請假(突發事件除外),視同一次教學事故。

  (7)私自調課每次扣3分。調課應通過教務處,教師不能私自調課,私自調課由任課教師負責。

  (8)婚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在法定假規定時間內不扣當月考勤分,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計算。產假、哺乳假期間不發考勤獎。

  (9)短時外出辦事,以請假條形式向考勤人員請假。

  (10)以上幾項扣分,當月、學期需累計計算。

  (11)公傷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補充說明

  (1)教職工公出不扣考勤分。

  (2)教職工超額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且履行了崗位職責者發放獎勵性績效考勤工資。全勤者,每月再加獎考勤分5分。

  (3)教職工出勤納入教職工學期考核工作,凡全學期扣分在100以上者,學期綜合考評不能評為優秀,凡扣分在200及以上者學期綜合考評為不合格。

  (4)以上考勤制度如與國家或上級有關制度相抵觸的,以國家或上級部門有關制度為準。

  (5)以上條例適合全校教職工。解釋權屬學校績效工資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6)獎金總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8.8%。

  (7)該項目資金若有多余滾入優績教師綜合考評,資金不足從優績教師綜合考評中提取。

小學考勤制度7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定,依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因事因病不能上學者,要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時上學,可以先用通訊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師請假,回來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2、每個班設點名冊,做好有關考勤情況的登記。每月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缺勤情況填入手冊和學籍冊。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3、學生請事假、病假要有家長證明。請假一天之內由班主任批準,請假三天以內由教導處批準,請假四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未辦好請假手續(病假及特殊情況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論處。

  4、學生請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處申請請假條,并認真填寫好交到班主任。

  5、對經常曠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與家長密切配合教育熱情幫助,不能拒于校外,自動退學的.也應千方百計動員其復學。

  6、患有傳染性疾病不宜上學的學生,應請假治療,由醫生確認并具有證明沒有傳染性,方可回校學習。

  7、患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可申請休學,直到病愈可再根據時間長短編入相銜接的年級學習。

小學考勤制度8

  一、在崗工作時間規定:

  1、教師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學校值周教師提前30分鐘到崗,樓層值日教師提早20分鐘到崗。若因交通、車輛故障等客觀原因要遲到的,必須立即與校級領導電話匯報,并在到校后在簽到本上注明批準領導的姓名,便于辦公室核實,可按零星假處理。

  2、周五下午的會議,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若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征得校長同意,遇學校重要會議或重要活動,一般不予批準。

  二、離崗請假有關規定:

  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未到崗,一天以上(含一天)都要事先報校長同意并書面向校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直接書面向校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遇有急事,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

  1、教師在工作時間內出入校門,要協助門衛做好教師出入登記,如不接受登記作擅自離崗處理。

  2、教師因病不能堅持教學工作,病假一天以上須持市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同意后才能請假。如確系臥床不起或急診,應及時打電話或托人請假,回校后辦理補假手續。

  3、原則上不請事假,如確需請假,一至三天必須書面向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報教育局同意,允許后方能請假。

  4、教師的婚假、產假、喪假等法定公假,按有關規定給假,具體如下:

  婚假:晚婚15天(經學校同意可分散在一個月內安排),不符合晚婚規定或再婚的婚假為3天。對放棄婚假提前回校上班的,學校給予獎勵(每天50元)。

  喪假:直系親屬及雙方父母死亡后,可給予3天喪假;教師本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過世可給予1天喪假。喪事在外地料理的,可給予路程假(省內1天,省外2天)。

  產假:順產九十天,難產一百零五天(遇寒暑假可順延)。(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原則上不請哺乳假,哺乳期間每日享受一小時哺乳假。)

  上環假:安置宮內節育器、進行節育手術,準予休假三日(建議盡可能利用周五或雙休日,學校發放相應的調休單,持醫院證明。);取環假:1天。

  小產假:計劃內的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給予十五天的產假;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給予四十二天產假;計劃外第一次意外懷孕流產,給予十五天的產假,以上情況的產假期間,工資照發,月考勤獎扣除。計劃外意外懷孕,第二次按病假計算。

  其他假:女教師產前檢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無特殊原因,時間不得超過半天,有醫院證明);男教師的妻子生產可享受一周護理假(建議其中三個工作日要求來校完成教學任務)。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女教師產假和男教師護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一工作日獎勵50元。

  以上假期中除產假外,其他假期如遇法定節假日,不重復計算。

  5、校假:每位教職工每月可享受6小時機動假,一次不超過兩小時,在安排好工作,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向辦公室主任報告;后勤人員向總務主任或分管校長報告;學校中層、職能部門負責人請假,需向校級領導報告,征得同意后,方能離校,并在臨時外出登記本上記錄完整(登記本上要填寫審批人名字、離校時間、返回后填寫返校時間。登記外出時間要與請假時間一致),可以不計缺勤。但逢學校集會、教研或有其他活動一般不予準假。超過6小時按1天計算。

  6、請假未批準而不上班,按曠工計;假滿未續假而又未上班,按曠工計。

  7、教師如提前結束假期,應向批準人銷假,請假時間予以更正。

  8、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請假。

  三、加班和調休有關規定:

  1、教職工節假日、下班后接受學校委派,承擔臨時性、突發性任務,必須填寫加班登記單,先交分管校長審批,再交給年級組長匯總后報辦公室主任處。每月25日,由辦公室統計、發放調休單(2小時以內作為奉獻,2-4小時為半天,5小時以上為一天),沒有加班登記單,不予認可。

  3、需要調休的`教師,不能影響正常工作,遇學校集會、教研或有其他活動一般不予批準。調休時間原則上一次不能超過半天,一天及一天以上連續調休需經校長批準,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課務安排情況報備教導處,然后將調休單交給校辦公室。調休單使用本學期內有效,一學期結束未作調休的按加班費予以結算,半天40元,一天80元(法定節日加班,加班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每代課3節可作調休半天處理,但未調休的代課單按每節課10元結算。

  四、在崗工作有關規定:

  1、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熱愛學生,熱愛教育工作。

  2、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教師要自覺遵守辦公制度,空課時間必須在學校的辦公室辦公,不能私自外出,辦公時間不離崗串室,不閑聊,不吃零食,不進行網絡游戲,不做私事。

  4、保持辦公桌、教室講臺上的物品安放有序,經常打掃,保持整齊清潔。

  五、根據出勤制度,月出勤考核得分如下:

  1、一月內教師出全勤,無遲到、早退、缺崗現象得滿分15分。

  2、一月內累計病假天數1天,得14分,2天得13分,3天得12分,以此類推,累計病假7-15天,月考核獎發放一半,累計病假16天及16天以上的不發當月考核獎。

  3、一月內累計事假天數1天,得13分,2天得11分,累計事假3-5天,月考核獎發放一半,累計事假5天及5天以上的不發當月考核獎。

  4、一月內教師有1次遲到、早退現象得14分,2次得13分,以此類推,累計遲到早退現象超過3次的,月考核獎發放一半,超過5次的不發當月考核獎。

  5、一月內有曠工現象的,出勤分為0分,不發當月考核獎,并影響學期考核。

  6、一月內教師沒有請過任何假并且沒有調休,無遲到早退現象,除得滿分15分外,再額外獎勵20元。(用法定節假日加班發放的調休單調休的情況除外)

小學考勤制度9

  為搞好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使全體教職工能認真履行自己本職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如下教職工考勤制度及實施辦法。

  一、有關請假的規定

  1.婚喪假:符合規定年齡結婚的,享受婚假一周。直系親屬喪假一般3天,旁系親屬喪家一般1天。

  2、產假: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產假98天。哺乳期女教師(嬰兒在1周歲以內)參與考勤,不參與抽查。

  3.事假:教職工因事請假,要在事前履行請假手續,且須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確實不能當面請假的,要電話聯系,事后補齊請假手續。教職工1天以內的假由分管領導批準,并且向值日領導請假。1天以上7天以內的事假由校長室批準,7天以上的事假須報教育局批準。

  4.病假:教職工因病請假,應履行請假手續。屬于特殊病須請長期病假須持醫院病歷、藥費收據等報教育局處理。

  5.培訓、進修學習。參加會議,需持上級通知到學校請假,經批準方可離崗,返校后及時銷假,不能按期返崗的`,需提前補假,否則視為曠工。

  6.非上述情況請假按具體情況辦理。

  二、考勤方式

  學校實行按時點名和隨機抽查點名相結合的方式。

  三、考勤時間、地點

  1.考勤時間:上午從第一節課上課鈴響前15分鐘;下午從第一節上課鈴響前15分鐘。

  2.抽查時間為:早晨上班到上午第三節課下課,下午上班到下午第三節課下課為每天抽查時間。

  3.考勤地點為:辦公室、教室以及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等辦公、教學活動場所。如果當日逢集,教職工須參加考勤,上午處理好工作后,可以外出購買生活用品,下午正常上班。

  四、考勤實施辦法

  1.教職工遲到或早退每4次折算為事假一天;考勤和抽查均不在崗,且無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2.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教研活動、組內聽課、集會、例會、義務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等),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扣5元(出差、請假除外)。

小學考勤制度10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后補。公假不記入獎懲范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并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后,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并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后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 培訓考勤

  每學期公布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鉤。

  三 培訓

  學習時,全體參培人員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不說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認真聽講,認真筆記。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小學考勤制度11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嚴肅勞動紀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體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活,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早晨7:50以前到校(執勤老師7:20到校、有早讀教師7:40到校),11:20下班;下午2:20以前到校(執勤教師1:50到校),5:50下班(隨學校作息時間及時調整)。

  2、上課:上課小預備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四、考勤辦法

  1、實行個人簽到制。全體教師一律在每天上午、下午規定到校時間在簽到處簽到,屆時不簽視為遲到,不能代簽。

  2、坐班考勤。對有事外出人員,一律實行請假登記制。

  3、會議及其它活動均采用實名簽到制,不得替代簽名。

  五、缺勤界定及考勤獎勵和扣發

  ▲遲到:晚到十分鐘以上作遲到處理(災害性天氣等特殊情況除外),如當月遲到累積滿三次,在績效工資中扣1分;情節嚴重者另作處理。遲到十五分鐘后作事假處理。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按曠工處理。

  ▲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請假。如遇特殊情況,為了不影響學校的正常工作,應先口頭告知相關人員(教導處、組長)。請事假者每節課扣1分,每天計8節課,當月全勤獎扣完后從績效工資扣除,請假超過2天期末扣除學期全勤獎。

  ▲曠工: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請假未準而或不請假擅離職守,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次扣50元。 。

  ▲上班期間出入校門要登記,被查到1次不登記外出,又無請假記錄者扣10元。

  ▲教職工當月全勤計30分,全學期全勤,發學期全勤獎50元。

  六、有關婚、喪、產假的規定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

  (1)婚假:職工本人結婚,經校長批準,給予7天婚假(包含雙休日)。

  (2)喪假: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喪假期為7天(包含雙休日)

  (3)產假:參考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哺乳期到孩子一周歲為止。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學校考勤制度補充規定

  1、病假:

  請假兩個月以下者,由學校批準,每月扣除480元(按照每天16元,30天計算);

  兩個月以上至一學期者,單位校務會研究批準并報區教育局備案,請假人員必須持個人書面請假條(因病請假者,還須持病例及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逐級簽字審批,假期滿后立即銷假,因特殊情況需續假的,應及時辦理續假手續,每月扣除600元;

  一學期以上者,每月扣除800元。凡未經批準者,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以曠工處理。

  2、事假:

  請假兩周以內者,按照以前考勤制度規定每天扣16元。

  請假兩周到一個月者,按照每天20元,一個月按照30天計算,扣除600元。

  請假兩個月以上至一學期者,單位校務會研究批準并報區教育局備案,請假人員必須持個人書面請假條逐級簽字審批,假期滿后立即銷假,因特殊情況需續假的,應及時辦理續假手續,每月扣除800元;

  請假一學期以上者,每月扣除1000元。

  3、嚴禁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它職業,一經發現,視為自動辭職。

  4、因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的教職工節假日值班,給予適當的值班補貼。

小學考勤制度12

  1.全體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制度,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有事或因病要及時請、銷假。

  2.請假范圍:

  事假、病假(出據醫院證明)、產假、婚假、喪假等。

  3.請假程序:

  園長請假,超過一天(含一天)以上或離開市區需經局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局主要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副園長請假,一天之內,由園長批準,超過一天或離開市區需經園長同意后,報局分管領導批準,并告知園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之內的由分管園長批準,超過一天的或離開市區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報值周管理人員備案,一天以上的或離開市區需經各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園長批準,超過三天(不含三天)需經分管園長同意后報園長批準。工作人員中途外出,除了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外還須向值周人員備案,并履行登記手續。

  4.中途外出超過兩小時算半天事假。

  5.請假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工作崗位時,須向批準假期的'領導續假。

  6.批準假期的領導不在時,由同級副職代批、代續。

  7.教職工請假期滿上班或提前上班均要向批準假期的領導銷假。

  8.教職工請假,必須申請寫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除外。

小學考勤制度13

  第一條聘任原則

  (一)全員聘任原則。學校聘任的對象是本校在編的全體教職工,聘任的總數應嚴格控制在核定的編制數內。因事設崗,按需定員;因崗定責,量才聘人。

  (二)實行雙向選擇。學校對教職工有聘任、試聘、待聘、解聘和不聘權;教職工有受聘和拒聘權。

  (三)擇優聘任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擇優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民主的聘任要求,做到任人唯賢、競爭上崗。

  (四)回避制度原則。校長不得將有親屬關系的對象聘任為教師或聘任在人事、財務等崗位上。

  第二條聘任的范圍對象

  (一)聘任的對象是本校在編的`全體教職工和其他學校的優秀教師。

  (二)學校中層干部由教職工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初聘后,再按有關干部管理權限的規定任免。

  第三條聘任量化依據

  教職工聘任制以《發展性教師評價量化表》(以百分制計算)及年度考核為主要依據。

  第四條聘任的基本條件

  (一)受聘的教職工,應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敬業、愛生,富有奉獻精神。

  (二)受聘教師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相應學歷或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

  (三)年度考核或任職期滿考核,必須稱職及以上。

  (四)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職務崗位職責。

  第五條聘任程序

  (一)建立學校教職工聘任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

  (二)學校公布聘任崗位、聘任條件、聘任期限和聘任方法,聘任工作一般一學年進行一次。

  (三)教職工對照崗位和任職條件,自愿提出應聘申請。

  (四)教職工聘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職工的應聘意向和崗位需要進行初聘。

  (五)校長根據初聘情況進行確聘后,與被聘人員簽訂聘任合同,辦理聘任手續,發給聘書。

  (六)未被原校聘任的教職工,自行與區人才交流中心聯系聘任。

  第六條聘任關系的變更

  聘任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義務,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校長按有關程序可以解除或變更聘任關系:

  (一)嚴重失職,擅自離崗,發生較大責任事故者;

  (二)嚴重違法師德規范或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家長、師生反映強烈,造成很壞影響,且教育不改者;

  (三)由于其他原因不適宜在原崗位上工作者。

  第七條聘任制的其他規定

  (一)應屆師范院校畢業生見習期內不實行聘任。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未聘人員的處理方法:

  1.校內試聘

  (1)學校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對未聘教職工予以試聘,試聘期限不超過一個學期;試聘者達不到要求,轉為待聘。

  (2)在試聘期間,試聘人員的國發檔案工資(包括津貼)照發,學校結構工資中的其余部分,按不超過相同等級聘任人員的50%發給。

  2.校內待聘

  (1)待聘人員自聘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國發檔案工資(包括津貼),第4個月起發給50%,第7個月起停發。

  (2)待聘期限為一年,待聘期間報教育局備案。待聘期滿,仍未能上崗的,將人事關系及本人檔案轉入人才交流中心。待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前往辦理人才掛靠手續。逾期不辦理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3.提前退休

  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以上,且連續工齡滿20年,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教職工,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區教育局批準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辭退:

  (1)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者。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者。

  (3)不履行崗位職責,違反師德規范,屢教不改或造成惡劣影響者。

  (4)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者。

  (5)因學校需要工作調整,受聘人拒絕合理安排者。

  學校辭退教職工,經區教育局批準后,將被辭退教職工的人事檔案和辭退費轉入區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被辭退對象按有關規定前往辦理人才掛靠手續。辭退費的發放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原工齡同養老、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可與其以后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第八條拒聘人員的處理方法

  (一)拒聘人員需在接到聘任書后三天內,向校聘任領導小組提出書面拒聘意見。

  (二)拒聘人員在三個月內,學校只發給國家檔案工資(包括津貼),三個月后,停發工資及津貼,學校將人事關系和本人檔案轉入人才交流中心。拒聘對象按有關規定前往辦理人才掛靠手續。

  第九條被聘人員請病假、產假、哺乳假,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條待聘人員在待聘期間,不參加評優、評職稱、晉級增資、不計教齡。

  第十一條待聘人員重新聘任后,待聘期間所扣發的一切工資、補貼等不予補發。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小學考勤制度14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以人為本規范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加大教師的德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班主任要早于學生20分鐘到校,其他教師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記錄.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30分鐘以內),應事先向校長或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病事假,只視為遲到或早退。

  二、請假和扣罰

  1、請假程序:請假1天以內,教師自己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校長批準;請假超過1周,學校調課和安排其它事務,報中心校批準;但請假結束,教師應盡量將所調的課時和其它事務補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請假的,返校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2、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不能按時到校上班者,學校按以下條款扣罰年終獎勵工資: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資。

  ②請假不夠半天,但超過1節課的.,按每節課2.5元計算,課時小數點只進不舍。

  ③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請假不超過30分鐘,只在個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資。

  ④教師產假、婚假、喪假(婚喪假指教師直系親屬)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⑤曠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時計算,扣發工資。

  ⑥一個學期累計曠工3天者、累計事假7天者、累計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處理。

  三、要求

  1、教師要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鐘到校),不曠工,不隨意遲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時間不私自處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廚房提前做飯)。每天要自覺簽到,無特殊事情不請假。

  2、每位請假的老師都要填寫請假表并簽名,急事電話請假的一定要補填。

  3、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4、全體教師要互相監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遙遠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接受電話請假。

  6、教師考勤由學校統一管理、統計,月末向全體教師公示。

  7、教師節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處理。

  8、值班教師的考勤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9、全校教師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小學考勤制度15

  為了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保證各項教學任務順利完成。

  根據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參照國家人事和勞動保障部門對勞動保護、勞動權

  益、計劃生育等的相關規定,對我校教職工的考勤、請假作如下規定:

  一、x病事假

  1、x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證明,請假三天以內向校區負責人請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長請假,征得同意后要協助教導處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診先電話請假,再補辦手續。

  2、x因病半休人員不參加中午班、困難班的管理。

  3、x病假期間工資待遇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月考勤獎病假x天扣分,x天扣x分,三天及以上不發全勤獎。

  4、x事假需事先寫請假條,如遇急事可先電話請假后補辦手續。一天以內向校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向校長請假,征得同意后要協助教導處做好交接班工作。學校中層干部直接向校長請假。事假x天及以上沒有月考勤獎。

  5、x事先不請假,又無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崗半天時間者作曠工處理,扣除當月考勤獎和各類考核獎。

  二、x婚喪產假等

  1、x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享受兩周(含雙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適當獎勵,不請婚假的獎勵x分,享受不足每個工作日獎勵分。若延后請婚假,則必須事先向校領導書面提出申請,根據學校工作情況再定。

  2、x喪假。凡直系親屬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實際路程時間)。

  3、x產假:女教師產假為x天,其中產前可休假x天,若有特殊情況,可上報校領導班子討論。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x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x天。計劃內的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給予十五天的產假;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給予四十二天產假;計劃外第一次意外懷孕流產,給予十五天的產假,以上情況的產假期間,工資照發,月考勤獎扣除,月考核獎及中午班、困難班值班費根據實際時間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應扣除(需醫院證明)。計劃外一年之內連續兩次意外懷孕,第二次按病假計算。以下三種情況按全勤計算(事先向辦公室主任和教導處請假):

  ①x安置宮內節育器、進行節育手術,準予休假三日(建議盡可能利用周五或雙休日,學校發放相應的調休單);

  ②x女教師產前檢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無特殊原因,時間不得超過半天,有醫院證明);

  ③x男教師的妻子生產可享受一周護理假(建議其中三個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學任務)。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女教師產假和男教師護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個工作日獎勵x分。

  4、x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教職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x分鐘,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x分鐘,按全勤計算。

  5、x遇上述應由學校安排其休假期內工作的請假教師,能自己解決困難、自行

  安排好教學工作的,學校將對其發放課時獎勵(每節x分)。

  6、x以上各類請假期間正副班主任津貼以實際天數扣除,發放給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職工。

  三、零星假

  1、x教職工每月可以請不超過x小時的零星假,原則上一次不超過兩小時,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零星假時間的,向校長電話請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補填零星假登記表。請零星假的老師在安排好工作,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向年級組長請假,組長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區負責人或辦公室主任報告;后勤人員向總務主任或分管校長報告;學校中層、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年級組長請假,需向校級領導報告,征得同意后,方能離校,并在臨時外出登記本上記錄完整(登記本上要填寫審批人名字、離校時間、返回后填寫返校時間)。沒有登記擅自離校半天作曠工處理,扣除當月考勤獎和考核獎。

  2、x每月超過x小時零星假部分作事假處理(小時以內計半天,小時以上計一天)。

  3、x遲到、早退每次扣x分(正常離校無簽退扣x分),月內發生三次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月考勤獎,學期全勤獎發放見

  (六)中規定。若因交通、車輛故障等客觀原因要遲到的,必須立即與校級領導電話匯報,并在到校后在簽到本上注明批準領導的姓名,便于辦公室核實,可按零星假處理。

  4、x周五下午的會議,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若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征得校長同意再上報辦公室主任,因私請假一次扣除x分,遇學校重要會議,一般不予批準。

  四、x公假

  因公外出開會或學習,需及時向分管領導請假,并在臨時外出登記本上登記,天及以內自行調課,并報教導處備案,天以上的先自行調課天,其余由教導處安排,若有特殊情況與教導處商量。

  五、x加班和調休

  1、x教職工參加學校節假日值班,發放相同時間的調休單,代課x節自愿不享受代課金的,可換半天調休單。前一個月的x日至后一個月的x日為一個周期,每月x日,由年級組長統計,報辦公室主任處,月底前發放給教職工。前一個月如有遺漏沒報的,在下一個月上報、補發。需要調休教師,不能影響正常工作,遇學校重要教育教學活動,一般不予批準,調休時間一次不能超過一天,連續調休兩天需經校長批準,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課務安排情況報教導處,然后將調休單交給校區負責人。

  2、x教職工節假日、下班后接受學校委派,承擔臨時性、突發性任務需要加班時,必須填寫加班登記單,先交分管校長審批,再交給年級組長匯總后報辦公室主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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