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宣傳報道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宣傳報道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宣傳報道管理制度1
為扎實有效開展宣傳報道工作,切實提高人員投稿積極性,不斷加強外宣工作,結合近期公司新聞宣傳報道審核情況,特制定本專業宣傳報道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班站長作為本班站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完成本班站的宣傳報道任務,將本班站發生的新聞事件、好人好事、先進典型人物、日常工作等及時進行宣傳報道。
2、各站上稿任務為每月2篇,專責為每月1篇。
3、凡新聞稿件被采用,對稿件作者進行相應的獎勵。被公司內網主頁采用每篇獎勵20元;被市級報刊采用每篇獎勵30元;被省級主頁及省級報刊采用每篇獎勵50元;被國家級報刊采用每篇獎勵100元。兩人合作稿件,每人按半篇任務及半篇稿費計算。所投稿件未發表按1/4篇幅任務計算。
4、對完成宣傳報道任務的班站,獎勵班站長100元;多發表一篇,每篇獎10元。完不成上稿任務的,對班站長進行相應的'處罰:完成上稿任務的5/6,扣20元;完成上稿任務的2/3,扣60元;完成上稿任務的1/2,扣120元;完成上稿任務的1/3,扣200元;完成上稿任務的1/6,扣300元;發表篇幅為零,扣420元。
5、專責人每多發表一篇,獎10元;少發表1篇扣20元;少發表2篇扣60元;少發表3篇扣120元。
6、按季度考核,全年不累計。每季度第一個月的6日前,通報上一季度各班站和專責人稿件任務完成和獎懲情況。
7、本考核將作為班站及班組長、專責人年度評先的參考依據。
8、望各班站組織職工積極撰寫稿件,上報的稿件。
9、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宣傳報道管理制度2
一、xx大市場內所有空間廣告發布權屬xx大市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于霓虹燈、廣告牌、橫幅、條幅、宣傳單等形式)
二、xx大市場三期的廣告包括:
1、利用公共場地的建筑物、空間設置的樓頂、跨街、路牌、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屏)、大型噴繪、櫥窗等廣告。
2、利用大市場運營車輛、交通工具、設置、繪制、張貼的廣告。
3、以其他形式在戶外設置、懸掛、張貼的廣告。
三、商鋪使用人可制作門頭廣告、平面廣告或橫式燈箱廣告但其尺寸必須符合物業公司的規定,并將色彩效果、廣告申請呈報物業公司,經書面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四、使用人制作的'廣告必須支撐牢靠、抗風力強、確保安全,如出現由于廣告牌原因導致商鋪損壞、倒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一概由使用人承擔一切責任。
五、凡未經物業公司審批同意設置的廣告設施,公司有權拆除,并由廣告制作發布戶賠償拆除費用及其它相應損失。
六、市場內嚴禁發布虛假和非法廣告。
七、單位、個人、社會團體或商戶到xx大市場三期內進行宣傳活動時,必須報物業公司審批,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宣傳活動。
八、物業公司是光彩大市場內所有空間廣告制作、發布的唯一機構。凡須發布樓頂、跨街、臨街、橫幅、燈塔廣告的使用人,應提前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并按規定繳納廣告費用,由物業公司根據使用人提出的廣告樣稿進行制作發布。
九、大市場內所有戶外廣告的發布使用期為一年,期滿后如需繼續使用,應到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如需變更廣告,使用人應在變更前到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并繳納相關的管理費用。
十、任何人不得利用消防設施、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標志設置廣告,不得利用路燈、燈桿和落水管懸掛條幅、彩旗和張貼廣告。
十一、使用人制作的廣告應接受大市場統一規劃,統一管理,不得妨礙公共設施和大市場整體規劃。如大市場整體布局調整時需拆除的廣告,使用人應無條件配合。
十二、商鋪的使用人可制作門頭廣告,門頭廣告標準位置為:二樓窗戶下檐到外墻面下檐高1.2米(調整幅度不得大于1%);寬:由門兩側柱子中線分別向己方一側縮0.35米;厚:由墻面到廣告表面0.3米。
十三、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各類廣告招牌,物業公司有權責令其限期拆除,否則物業公司采取強制措施,同時視情節輕重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十四、為了促進大市場的繁榮,物業公司將定期舉行商品博覽會、交易會、展銷會、商品節等活動,費用由市場內所有商戶共同分攤。
宣傳報道管理制度3
為了發揮職工們的集體智慧,宣揚我隊在生產中出現的新事物、先進人物、新工藝新技術,做好“樹形樹人”宣傳報道工作,我隊支持全體職工參與寫通訊報道,題材不限,可以是生產中出現的故事,有關安全小故事、個人的工作學習心得體會、散文、圖片新聞、人物傳記等等,投稿時間不限,稿件請交由通訊報道小組或者指導員,待收集修改后發往《五普通訊》、局報和《中國石化報》。除去以上刊物刊登的稿酬外,井隊將另行獎勵。
一、井隊宣傳報道組織機構
井隊成立宣傳報道領導小組,負責井隊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和審核工作。
組長:李海平
副組長:孫旭東張東俊
組員:張繼格羅海軍姚海樂
二、井隊宣傳報道要求及獎勵
宣傳報道要積極向上,反映出我隊朝氣蓬勃的精神面貌、井隊的先進事跡、先進人物。宣傳報道小組要保障每月向《五普通訊》投稿不少于3篇。具體獎勵如下:
1、職工寫出報道后,經通訊報道小組或指導員審核通過,即給予10元/篇的獎勵,并報往隊刊;
2、稿件在《五普通訊》上刊登,即給予30元/篇的`獎勵;
3、稿件在《華北油氣信息》上刊登,即給予40元/篇的獎勵;
4、稿件在《中國石化報》上刊登,即給予50元/篇的獎勵。
【宣傳報道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法院禁毒宣傳報道06-02
宣傳報道工作總結07-16
安全生產月宣傳報道06-01
運動會宣傳報道稿07-14
宣傳報道工作心得體會08-29
企業宣傳報道工作總結06-17
6月安全生產月宣傳報道09-06
三八婦女節宣傳報道09-19
春運宣傳報道選題策劃方案(精選8篇)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