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匯總[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的縮短應收賬款占用資金的時間,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參與應收賬款管理活動的各相關部門。
本辦法明確了參與應收賬款管理活動的相關部門的職權、責任;規定了本公司應收賬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壞賬核銷的管理程序。
3.定義
應收賬款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收取的款項及代墊的運雜費等。
4.收款方式
4.1 賬款收取方式分為:銀行轉賬、現金或票據。
4.2 以銀行轉賬收款方式為最優,不允許收取商業承兌匯票。若收取支票和銀行承兌票據時應注意開票日期、票據抬頭及其金額、章印是否正確無誤,如不符時應及時聯系退票并重新辦理。
4.3 原則上不能直接收取現金。
4.4 任何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一律予以開除,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
(2)截留、挪用、坐支貨款未及時上繳納;
(3)使用假印鑒套取資金的;
(4)因過失造成應收款項大額壞賬的;
(5)侵占、貪污收回款項的;
(6)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5.管理組織與職責分工
5.1 財務部
5.1.1 財務部負責銷售與收款等應收款項的結算與賬務處理,監督管理貨款回收。
5.1.2 負責本公司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與控制。
a、按公司核定下達的應收賬款合理額度和周轉率監控管理。
b、根據壞賬損失的處理程序核銷處理壞賬損失。
5.2 業務部
5.2.1 負責處理客戶管理,簽訂合同、執行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5.2.2 負責催收貨款、對賬確認債權、取得貨物簽收回執、銷售退回審批。
5.3 倉儲部門
負責審核銷售發貨單據是否齊全,按照銷售發貨單據組織發貨,確保出庫實物與銷售出庫單據一致,確保出貨貨物安全、及時送達客戶。
6.工作內容
6.1應收賬款的核算
6.1.1財務部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明細賬,及時反映每一客戶應收賬款的發生,余額的增減變動,監督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
6.1.2 財務部編制應收賬款明細表,并對應收賬款賬齡進行分析,提供給業務部和公司領導,根據信用政策對應收賬款數額過大或超過信用期、賬齡延長等情況提供預警信息反饋。
6.1.3 業務部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臺賬,詳細記錄應收賬款基礎資料。包括每個客戶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發票記錄,回款記錄和對賬、催收記錄。
6.1.4 應收賬款的發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銷售交易情況和貨物所有權交割情況的有效憑證,包括經過授權審批的合同,經過授權審批的信用政策及客戶簽收回執及相應客戶印章。以上材料應作為銷售貨物、形成應收賬款的原始資料歸檔保存。
6.1.5 發生銷售退回,由倉儲部門、品質部、業務部負責。倉儲部依據客戶退貨單清點產品,確認無誤后辦理銷退手續;品質部應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明,并跟蹤客退維修進度務必今早返退客戶;業務部對客退信息及時跟蹤及銷退單的處理;財務部在手續完備的情況下相關賬務處理。
6.2 應收賬款的催收
6.2.1 業務部對應收賬款全程負責,并對客戶的經營情況、償付能力進行追蹤分析,及時了解客戶資金持有量與調劑程度,保證應收賬款的回收。
6.2.2 業務部應對應收賬款客戶分類管理,報備財務部登記。信用期限內的應收賬款應及時提醒客戶按約付款,不能放松監督以防發生新的拖欠。超過信用期的應收賬款,業務人員提交分析說明及清收措施交銷售部門領導審閱。對于惡意拖欠、信用品質不良的客戶應當從信用清單中除名,并加緊催收。催收無果而金額較大的應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對于超過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記錄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戶,爭取再延續、增進相互業務關系中妥善的解決應收賬款拖欠問題,如果逾期的應收賬款金額較大,應在訴訟時效內及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6.2.3 銷售業務人員工作調動,該銷售業務人員經辦或接管的應收賬款應作為主要內容逐筆進行交接,后任業務人員必須接任應收賬款清欠責任,發生逾期呆賬、壞賬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同時追究前任、后任銷售人員的責任。
6.2.4 對于以上處理方式都已使用任然無法收回應收貨款的`,由業務部經辦業務員出具說明報告,經由總經理簽字后,交予財務部進行相應賬務處理。
6.3 應收賬款的清查
6.3.1 業務部業務人員應定期與客戶對賬,對賬結果可使用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加以確認。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應由雙方蓋章,并及時交財務部,確保債權明確有效。雙方對賬有異議的,必要時由財務部提供對賬支持,和業務部人員共同與客戶對賬。
6.3.2 業務部、財務部、倉儲部門應定期(至少每季度末)全面清查應收賬款和庫存商品,對已經發貨實現物權轉移的必須開具發票,核實確認應收款項。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業務部人員應追究其責任。
6.3.3 財務部在清查應收賬款時,相對應的應付款項應當一并清查。對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同一債權人,應由業務部、采購部共同說明情況,經業務部、采購部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進行賬務抵扣處理,以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數額。
6.4 應收賬款的考核
6.4.1財務部負責核定應收賬款占用額、賬齡結構和周轉期,與銷售額、回款率一并考核。
6.4.2公司對造成壞賬損失的銷售業務人員,追究責任,扣減提成獎勵。
6.5 應收賬款管理費用
6.5.1 在管理和追索逾期應收款項過程中發生的勞務費用、訴訟費用,作為當期費用計入損益,不得掛賬。
6.5.2 為了減少壞賬損失而與債務人簽訂協議按一定比例折扣收回的,需經總經理簽字批準,交財務部賬務處理,折扣部分作為損失處理。
6.6 壞賬核銷管理程序
6.6.1 壞賬損失確認原則
6.6.1.1 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資料,在扣除以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后,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賬損失;
6.6.1.2 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后,作為壞賬損失;
6.6.1.3 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裁定其訴訟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作為壞賬損失;
6.6.1.4 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磋商記錄,并且能夠確認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后的余額,作為壞賬損失;
6.6.1.5 逾期三年的應收款項,債務人在境外及我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經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機構出具的債務人逃亡、破產企業證明后,作為壞賬損失。
6.6.2 壞賬損失應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經審批后處理。
6.6.3 壞賬損失企業內部處理程序
6.6.3.1 業務部提出壞賬核銷申請,闡明壞賬損失的原因和事實,提供企業內部證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6.6.3.2 財務部根據核銷申請經核實后,出具具體意見提交總經理審定。
6.6.3.3 涉及訴訟的壞賬損失,由企業委托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6.6.4 注意:所有應收賬款形成的壞賬損失,實行賬銷案存,繼續保留追索權,由業務部門負責追索。
6.6.5 “壞賬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號碼、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業務部、財務部和總經理批準后,連同賬單或差額票據轉財務部處理。
6.6.6 凡發生壞賬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應按壞賬金額的20%扣減業務員的工資,可分月分期扣減,直至扣完為止。
7.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經總經理審定授權,批準之日起生效。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減少壞賬損失,防范財務危機;為了避免工作人員面臨道德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信用、財務、會員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管理應收賬款。
第三條 信用、財務、會員服務中心等部門應按分工明確、責權對應、責任清楚。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應收賬款是指協會因授權等發生的應收款項,其涵義與會計準則中應收賬款科目相同。
第二章 應收賬款限額管理
第五條 財務部根據協會資金運用和需求情況,確定費用緩交的限額(即:應收賬款的總規模)。
第六條 財務部在每年 12月28日之前將下年《應收賬款限額表》,送達給信用管理部。
第七條 如有必要,財務部可以同時確定季限額或月限額,作為信用管理部確定長期賒銷合同的依據。
第八條 財務部制定的限額送達后,確實需要調整的,應在信用管理部對外賒銷合同生效前提出,并須經總裁批準。
第三章 費用緩交管理
第九條 會員服務中心等接到客戶的緩交費用申請后,將相關資料轉給信用管理部。由信用管理部負責確定賒銷額度的審批。
第十條 除非有特別情況,協會不批準會員或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費用緩交申請。
緩交申請書中應承諾交費時限和 CS條款。
對于經濟確實困難的社會人士、對于貸款上學的大學生提出的信用資格考試及相關費用的緩交申請,無論是否超過了財務部的應收賬款限額,信用管理部均應批準緩交申請。
緩交批準后,應為申請者建立信用檔案,記入《應收賬款管理臺賬》,跟蹤記錄、監控該單位的信用情況。發現不正常情況時,應當及時調整賒銷額度。
第十一條 信用管理部批準的賒銷額度不得超過財務部門確定的應收賬款限額。
第四章 商賬催收
第十二條 會員服務中心等負責應收賬款未到期時的'提示付款和逾期 15日內的欠款催收,并制作催收記錄,催收未果的應收賬款應當連同催收記錄立即移交給信用部門負責。
第五章 本制度的評價、完善與反饋
第十三條 制度的定期評價。每年于 9月1日之前,對本制度進行評價,評價的內容是:本制度的作用與意義,本制度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然后根據評價的結果,完善本制度。
第十四條 制度的不定期評價。協會內每一位員工和每一個部門均有權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議,建議應當詳細說明完善的理由、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議一般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口頭形式,采用口頭形式的,信用管理部應根據口述內容制作書面的建議書。信用管理部接到制度修訂建議后,立即向總裁匯報,由總裁決定是否修訂或召開專門會議討論修訂建議。
第十五條 制度評價后,如需要完善,填寫《文件更改申請表》,經原批準人或其繼任者批準后執行文件更改。
第六章 責任追究與獎懲措施
第十六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工作人員,將根據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降職、辭退處分,性質與情節嚴重的,將記入違規人員的個人信用檔案,或者進行公開投訴或永久曝光。
第七章 記錄
第十七條 本制度使用的記錄有:通用記錄《制度評價、完善與反饋表》、《信用監督體系獎懲情況表》、《文件更改申請表》格式見文件管理制度;專有記錄《應收賬款限額表》、《應收賬款管理臺賬》,文書格式見附件。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公司的產品銷售,同時又要以最小的壞賬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地縮短應收賬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應收賬款,包括發出產品賒銷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應收銷貨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的管理。
三.權責部門
應收賬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銷售部門具體負責:賬款催收;客戶真實信息的收集與反饋;客戶品質的判斷與反饋;市場及行業情況的預測與反饋;客戶風險信息的反饋(客戶單位采購人員離職,管理團隊變更);解決影響應收款確認的各種事項。財務部門具體負責:應收款項賬務處理與對賬;分析與風險提示;保護性手段的發起;定期客戶拜訪;超期應收客戶拜訪與協商;聯系和推動催收程序。
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四.客戶資信管理規定
4.1.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銷售部門完成。
4.2.公司銷售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部門經理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市場營銷部,銷售經理為該檔案的最終責任人,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1、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市場產品銷售的業務人員通過對客戶的訪問來收集。
2、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3、客戶的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4、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4.3.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負責各區域、片的業務員負責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數在2次以上,且單次交易額達到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為資料收集的范圍,時間期限為達到上述交易額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內完成并交部門經理匯總建檔。
4.4.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善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分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4.5.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況,隨時匯總整理后
交部門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4.6.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負責各市場區域的業務主管、銷售經理、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在總經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按季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
4.7.“市場管理委員會”對市場客戶的資信狀況和銷售能力在業務人員跟蹤調查、記錄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每個客戶可以享有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由銷售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4.8.初期信用額度的確定應遵循保守原則,根據過去與該客戶的交往情況(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凈資產情況(經濟實力如何),以及其有沒有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跟其他企業之間有沒有法律上的債務關系(潛在或有負債)等因素。凡初次賒銷信用的新客戶信用度通常確定在正常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的50%以內,如新客戶確實資信狀況良好,須提高信用額度和延長信用期限的,必須經“市場管理委員會”形成一致意見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4.9.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五.產品賒銷的管理
5.1.在市場開拓和產品銷售中,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必須由經辦業務員先填寫賒銷《請批單》,由部門經理嚴格按照預先對每個客戶評定的信用限額內簽批后物管部(倉庫)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5.2.財務部主管應收賬款的會計每10天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超過信用期限10天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通知財務負責人,由財務負責人匯總并及時通知銷售部門立即聯系客戶清收。
3、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4、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必須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領導簽批后方可蓋章發出。
5、對信用額度在20萬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客戶,業務經理每年應不少于走訪一次;信用額度在50萬元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除業務經理走訪外,主管市場的分管領導(在有可能的'情況下總經理)每年必須走訪一次以上。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六、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1、財務部門應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提交給銷售部門、主管市場營銷的分管領導。由相關業務人員核對無誤后報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安排賬款回收工作。該表由業務員在出門收賬前要再次與財務部門核對其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有誤,不得有損公司形象。
2、清收賬款由銷售部門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業務員在外清收賬款,每到一客戶處,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業務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機游山玩水;款項收回時業務員需整理已收的賬款,并填寫應收賬款回款明細表,若有折扣時需在授權范圍內執行,并書面陳述原因,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及時向財務交納相關款項并銷賬。
3、業務員收賬時應收取現金或票據,若收取銀行票據時應注意開票日期、票據抬頭及其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如不符時應及時聯系退票并重新辦理。若收匯票時需客戶背面簽名,并查詢銀行確認匯票的真偽性;如為匯票背書時要注意背書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書時背書印章是否與匯票抬頭一致,背書印章是否為發票印章。
4、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賬款時非經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貨款。
5、收款時客戶現場反映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同意,若在權限外時需立即匯報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客戶以答復。如屬價格調整,回公司應立即填寫價格調整表告知相關部門并在相關資料中做好記錄。
6、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一律予以開除,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 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7、銷售部門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門報來的《賬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和反饋信息給分管領導。
8、業務人員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如超過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規定處理:
(1)超過1~10天時,由經辦人上報部門經理,并電話催收。
(2)超過11~30天時,由部門經理上報分管領導,派員上門催收,并扣經辦人該票金額20%的計獎成績。
(3)超過31~90天時,并經催收無效的,由分管領導報總經理批準后作個案處理(如提請公司法律顧問考慮通過法院起訴等催收方式),并扣經辦人該票金額50%的計獎成績。
七、壞賬管理
1、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三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賬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賬的須報經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2、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30%以上的金額(注:疏于訪問意謂未依公司規定的次數,按期訪問客戶者)。
3、銷售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賬齡分析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
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特別以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否則此類賬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形成呆賬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 20%以上的金額。
4、業務員發現發生壞賬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部門經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并妥為處理以避免更大損失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5、“壞賬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號碼、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連同賬單或差額票據轉交業務主管處理。
6、凡發生壞賬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50%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八、應收賬款交接
1、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賬款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凡離職的,應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離職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1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就不予辦理離職。
3、離職業務員經手的壞賬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4、“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管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并經監交人簽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管人一份,公司檔案存留一份。
5、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賬單,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6、公司各級人員移交時,應與完成移交手續并經部門經理認可后,方可發放該移交人員最后任職月份的薪金,未經同意而自行發放由出納人員負責。
7、業務人員辦理交接時由部門經理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嚴重的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
8、應收賬款交接后1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賬款由接管人負責接手清收(財務部應與客戶辦理對賬,以確定業務人員手中賬單的真實性)。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賬目不符時由接管人負責。
九、本制度由公司制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4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業收入確認、客戶信用管理、賬款回收等多個環節。該制度旨在確保公司資金的有效流轉,降低壞賬風險,提高經營效率。
內容概述:
1. 客戶信用評估:對潛在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制定信用額度和支付條件。
2. 銷售合同管理:明確應收賬款的.條款,包括付款期限、違約責任等。
3. 應收賬款記錄:準確記錄每筆銷售產生的應收賬款,定期更新賬齡分析。
4. 賬款催收:設定催收流程,及時跟進未付款項,必要時采取法律手段。
5. 壞賬準備:根據歷史數據和行業標準,計提壞賬準備,合理估計可能的損失。
6. 內部控制:設立審批權限,防止虛假銷售和內部欺詐。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5
1.目的為規范公司的應收賬款管理,進一步加大應收賬款回收力度,保持生產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平衡,提高流動資產的變現能力,提高應收賬款的周轉率,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參與應收賬款管理活動的各相關部門。本辦法明確了參與應收賬款管理活動的相關部門的職權、責任;規定了本公司應收賬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壞賬核銷的管理程序。
3.定義應收賬款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收取的款項及代墊的運雜費等。
4.管理組織與職責分工
4.1財務部
4.1.1財務部負責銷售與收款等應收款項的結算與記錄,監督管理貨款收。
4.1.2負責本公司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與控制。
4.1.2.1按照總公司核定下達的應收賬款合理額度和周轉率監控管理。
4.1.2.2根據壞賬損失的處理程序核銷處理壞賬損失。
4.2經營部
4.2.1負責處理客戶管理,簽訂合同、執行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4.2.1負責催收貨款、對賬確認債權、取得貨物簽收回執、銷售退回審批。
4.2.3負責清收二年以上的應收賬款。
4.3物流部
負責審核銷售發貨單據是否齊全,按照銷售發貨單據組織發貨,確保庫存賬物相符。
5.工作內容
5.1應收賬款的核算
5.1.1財務部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明細賬,及時反映每一客戶應收賬款的發生,余額的增減變動,監督銷售合同的執行情況。
5.1.2財務部編制應收賬款明細表,并對應收賬款賬齡進行分析,提供給公司領導及經營部,對應收賬款數額過大或超過合同付款期等情況提供預警信息反饋。
5.1.3經營部在招投標環節應重點考查建設方的資信能力、項目審批手續、資來源渠道、履約能力等,應選擇誠信、合法、有實力的客戶。
5.1.4經營部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臺賬,并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詳細記錄應收賬款基礎資料。包括每個客戶的信用度、合同付款期限、每筆業務的合同號、經辦人員、批準人員,發貨方式和日期,發票記錄,回款記錄和對賬、催收記錄。
5.1.5應收賬款的發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銷售交易情況和貨物所有權交割情況的有效憑證,包括經過授權審批的合同,經過公司授權審批的銷售政策及客戶簽收回執。以上材料應作為銷售貨物、形成應收賬款的原始資料歸檔保存。
5.1.6發生銷售退回,由經營部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并負責向客戶索取當地主管稅務機構出具的退貨證明,據此證明開具紅字發票。生產部應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明,應清點貨物,依據退貨產品評審表辦理退庫。財務部在手續完備的情況下調整應收賬款及相關業務處理。
5.2應收賬款的催收
5.2.1經營部銷售業務經辦人員對其經辦的應收賬款全程負責,并對客戶的經營情況、支付能力進行追蹤分析,及時了解客戶資金持有量與調劑程度,保證應收賬款的回收。
5.2.2經營部銷售業務人員應對應收賬款客戶分類管理,合同期限內的應收賬款應及時提醒客戶按約付款,不能放松監督以防發生新的拖欠。超過履約期的'應收賬款,銷售業務人員提交分析說明及清收措施交經營部門領導審閱,并呈報總經理。對于惡意拖欠、信用品質不良的客戶應當從信用清單中除名,并加緊催收。催收無果而金額較大的應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對于超過履約期但以往信用記錄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戶,爭取在延續、增進相互業務關系中妥善的解決應收賬款拖欠問題,如果逾期的應收賬款金額較大,應在訴訟時效內及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5.2.3經營部銷售業務人員工作調動,該銷售業務人員經辦或接管的應收賬款應作為主要內容逐筆進行交接,后任業務人員必須接任應收賬款清欠責任,發生逾期呆賬、壞賬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同時追究前任、后任銷售人員的責任。
5.2.4對于在制定本辦法前已形成的超過訴訟時效并且原銷售業務經辦人已調離本公司又沒有業務往來的應收賬款,由公司制定專門的清欠辦法進行清收。
5.3應收賬款的清查
5.3.1經營部銷售業務人員應定期與客戶對賬,對賬結果可使用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加以確認。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應由雙方蓋章,并及時交財務部,確保債權明確有效。雙方對賬有問題的,必要時由財務部提供對賬支持,和業務人員共同與客戶對賬。
5.3.2經營部、財務部應定期(至少每月末)全面清查應收賬款和庫存商品,對已經發貨實現物權轉移的必須及時開具發票,核實確認應收款項。
5.3.3財務部在清查應收賬款時,相對應的應付款項應當一并清查。對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同一債權人,應由經營部共同說明情況,經經營部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進行賬務抵扣處理,以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數額。
5.3.4與總公司形成的應收賬款,財務部應定期對賬,編制對賬調節表,并由雙方蓋章確認。
5.4應收賬款的考核
5.4.1公司每月對應收賬款回收設定目標指標,對超額完成應收帳款回收目標指標的業務員予以專項獎勵,對未完成應收帳款回收指標的業務員,公司將根據實際完成情況,與薪酬水平掛鉤。
5.4.2應收帳款回收采取“月度下達指標、季度實現懲罰、年度匯總獎勵”的方式進行考核評價。公司運營計劃按月下達應收帳款回收目標指標,按季度進行懲罰,按年度進行獎勵。季度完成情況為當季連續三月完成情況的加權平均數,年度完成情況為當年連續12個月完成情況的加權平均數。
5.4.3公司對造成壞賬損失的銷售業務人員,追究責任,扣減當月績效工資。
5.5應收賬款的獎懲標準
5.5.1應收帳款回收額度達到年度目標指標的100%以上,超額部分按照10‰對經營部予以獎勵。對總公司參與協調回收的工程款,超額部分按照5‰對經營部予以獎勵。
5.5.2對應收帳款回收低于季度指標的單位,按照應收帳款回收比例發放經營部副部級以上成員及主管領導月度績效工資,月度應收帳款回收為零的單位,僅發放經營部副部級以上成員及主管領導基本工資。
5.5.3應收帳款回收以自然年度為考核周期,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完成應收帳款回收指標,扣罰的績效工資部分可予以補發;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未完成應收帳款回收指標,扣罰的績效工資部分不予以補發。
5.6應收賬款的考核程序:
5.6.1財務部每月6日將上月應收帳款回收指標完成情況及每季度首月6日將上季度應收帳款回收指標完成情況報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小組,經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小組審議后執行。
5.6.2對應收帳款回收獎勵,由經營部自主分配,經營部接到行政部下發的獎勵通知單后,制作分配單,經主管領導審批、總經理批示后,上報行政部備案。嚴禁不經備案私自分配使用,對違反規定的公司有權收回獎勵。
5.6.3對未完成應收帳款回收指標的單位,行政部依據“經濟責任制考核小組”審議后的處理意見,執行薪酬浮動。
5.7應收賬款管理費用
5.7.1在管理和追索逾期應收款項過程中發生的勞務費用、訴訟費用,作為當期費用計入損益,不得掛賬。
5.7.2為了減少壞賬損失而與債務人簽訂協議按一定比例折扣收回的,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折扣部分作為損失處理。
5.8壞賬核銷管理程序
5.8.1壞賬損失確認原則
5.8.1.1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資料,在扣除以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后,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賬損失;
5.8.1.2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后,作為壞賬損失;
5.8.1.3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裁定其訴訟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作為壞賬損失;
5.8.1.4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磋商記錄,并且能夠確認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后的余額,作為壞賬損失;
5.8.2壞賬損失應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經審批后處理。
5.8.3壞賬損失企業內部處理程序
5.8.3.1經營部提出壞賬核銷申請,闡明壞賬損失的原因和事實,提供企業內部證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5.8.3.2執行總公司應收賬款管理辦法有關內容規定,財務部根據核銷申請經核實后,出具具體意見提交公司經理辦公會審定。
5.8.3.3涉及訴訟的壞賬損失,由企業委托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5.8.3.4總公司內部單位相互拖欠的款項,債權人核銷債權應當與債務人核銷債務同等金額、同一時間進行,并簽定書面協議,互相提供內部處理債權或債務的財務資料。
5.8.4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形成的壞賬損失,實行賬銷案存,繼續保留追索權,由業務部門或單位內部清欠部門追索。
6.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之前與此辦法沖突的文件,以此文件為準。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銷售公司的產品,同時又要以最小的壞帳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的縮短應收帳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應收帳款,包括發出產品賒銷所產生的應收帳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具體有應收銷貨款、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三條: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業務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清欠辦負責合同的審核,歸檔,和應收款的呆壞賬清理。稽查辦負責應收款及其帳務的巡查監視監督。
第二章: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第四條: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業務部門完成,公司營銷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銷售經理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清欠辦,一份保存于銷售辦,銷售經理為該檔案的最終責任人,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A、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業務聯系人、財務負責人、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市場產品銷售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訪問收集來的;
B、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C、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D、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第五條: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負責各辦事處的業務員負責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數在兩次以上,且單次交易額達到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為資料收集的范圍,時間期限為達到上述交易額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內完成并交銷售經理匯總建檔。
第六條: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慎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份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第七條: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況,隨時匯總整理后交銷售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第八條: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信息中心、銷售經理、財務經理、在總經理(或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資信管理工作小組,按季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并維護到ERP系統中去。
第九條:“資信管理工作小組”對市場客戶的資信狀況和銷售能力在業務人員跟蹤調查、記錄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每個客戶可以享有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由銷售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第十條;初期信用額度的確定應遵循保守原則,根據過去與該客戶的交往情況(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凈資產情況(經濟實力如何),以及其有沒有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跟其它企業之間有沒有法律上的債務關系(潛在或有負債)等因素。凡初次賒銷信用的新客戶信用度通常確定在正常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戶確實資信狀況良好,須提高信用額度和延長信用期限的,的必須經“資信管理工作小組”形成一致意見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第十一條: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公司資信管理工作小組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第三章:產品賒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在市場開拓和產品銷售中,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必須由經辦業務員先填寫賒銷《請批單》,由業務經理嚴格按照預先每個客戶評定的信用限額內簽批后倉庫、信管、財務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十三條:財務部門內主管應收帳款的會計每十天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帳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帳款的回收和結算。及時把應收回來的賬款和開出發票的錄入系統。銷售辦要隨時檢查信用的底數,便于及時和業務員溝通,預防因為其他原因導致正常業務開展不順。
第十四條: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十五條:業務員在簽定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必須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主管業務經理和清欠辦會簽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十六條:對信用額度在50萬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客戶,業務經理每年應不少于走訪一次;信用額度在100萬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除業務經理走訪外,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在有可能的情況下總經理)每年必須走訪一次以上。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并根據認證管理要求填寫“客戶滿意度調查表”。
第四章: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部門應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提交給總經理、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和稽查辦。
第十八條:業務部門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們報來的〈帳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和反饋信息給主管副總經理。
第十九條:業務人員在與客戶簽定合同或的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
第二十條:財務部門應于月后5日前向業務部門、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該表由相關業務人員核對后報經業務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安排進行賬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一條:業務員在外出收帳前要仔細核對客戶欠款的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數據差錯,有損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預先安排好路線經業務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項收回時業務員需整理已收的帳款,并填寫應收帳款回款明細表,
第二十二條:清收帳款由業務部門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業務員在外清收帳款,每到一客戶,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業務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
第二十三條:業務員收帳時應收取現金或票據,若收取銀行票據時應注意開票日期、票據抬頭及其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如不符時應及時聯系退票并重新辦理。若收匯票時需客戶背面簽名,并查詢銀行確認匯票的真偽性;如為匯票背書時要注意背書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書時背書印章是否與匯票抬頭一致,背書印章是否為發票印章。
第二十四條: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帳款時非經業務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帳款;
第二十五條:收款時客戶現場反映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同意,若在權限外時需立即匯報主管,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客戶以答復。如屬價格調整,回公司應立即填寫價格調整表告知相關部門并在相關資料中做好記錄;
第二十六條: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帳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 發現,分別給于罰款或者予以開除,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4、代銷其他廠家產品的;
5、截留,挪用,坐支貨款不及時上繳的;
6、收取現金改換承兌匯票的;
第五章:壞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兩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根據青天一字......
第二十九條:業務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帳齡分析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特別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否則此類帳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形成呆帳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xxx%以上的金額。
第三十條:業務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業務主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第三十一條:“壞帳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號碼、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業務部門及經理批準后,連同帳單或差額票據轉交清欠辦處理。
第三十二條:凡發生.壞帳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第六章:應收賬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條: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帳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帳款、庫存產品等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凡離職的,應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離職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帳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就不予辦理離職;
第三十五條:離職業務員經手的壞帳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三十六條:“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并監交人簽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檔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條: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帳單,遇有疑問或帳目不清時應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三十八條:公司各級人員移交時,應與完成移交手續并經主管認可后,方可辦理相關的離職、調動手續
第三十九條:業務人員辦交接時由業務主管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應收帳款交接后一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帳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稽查辦應隨意對客戶辦理通訊或實地對帳,以確定業務人員手中帳單的真實性。); 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帳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第七章;帳務稽查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帳務稽查辦公室負責應收賬款,庫存商品,應付賬款紅數等所有涉外經營活動的檢查,審計,抽查,監督。并對上述行為的結果擬定處置意見,上報公司領導。
第四十二條:對于往來帳務(截至20xx年5月30日)各業務員、辦事處、業務經辦人員若主動提報整改的,挽回經濟損失的一律從輕處理。一旦查處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第四十二條:稽查辦根據客戶性質,市場情況,應收款情況以及各方面的信息匯總前期對正常業務戶全面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各業務員、辦事處根據稽查辦的工作安排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必須每月提供各項余額的對賬情況,庫存情況;
2、提供業務變化情況,包括對方業務經辦人的更換,法人代表的更換,重大的組織機構變化,企業性質和公司名稱的變化和更改......
3、配合稽查辦聯系稽查過程中的有關事宜。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銷售公司的產品,同時又要以最小的壞帳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的縮短應收帳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應收帳款,包括發出產品賒銷所產生的應收帳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具體有應收銷貨款、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三條: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財務部們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業務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財務部們和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第二章: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第四條: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業務部門完成,公司業務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業務經理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業務部,業務經理為該檔案的最終責任人,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A、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市場產品銷售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訪問收集來的;
B、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C、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D、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第五條: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負責各區域、片的業務員負責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數在兩次以上,且單次交易額達到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為資料收集的范圍,時間期限為達到上述交易額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內完成并交業務經理匯總建檔。
第六條: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慎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份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第七條: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況,隨時匯總整理后交業務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第八條: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負責各市場區域的業務主管、業務經理、財務經理、在總經理(或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按季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
第九條:“市場管理委員會”對市場客戶的資信狀況和銷售能力在業務人員跟蹤調查、記錄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每個客戶可以享有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由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第十條;初期信用額度的確定應遵循保守原則,根據過去與該客戶的交往情況(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凈資產情況(經濟實力如何),以及其有沒有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跟其它企業之間有沒有法律上的債務關系(潛在或有負債)等因素。凡初次賒銷信用的新客戶信用度通常確定在正常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戶確實資信狀況良好,須提高信用額度和延長信用期限的,的必須經“市場管理委員會”形成一致意見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第十一條: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第三章:產品賒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在市場開拓和產品銷售中,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必須由經辦業務員先填寫賒銷《請批單》,由業務經理嚴格按照預先每個客戶評定的信用限額內簽批后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十三條:財務部門內主管應收帳款的會計每十天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帳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帳款的回收和結算。超過信用期限10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通知主管的財務部門經理,由財務經理匯總并及時通知業務部門立即聯系客戶清收。 第十四條: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 十五條:業務員在簽定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必須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主管業務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十六條:對信用額度在50萬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客戶,業務經理每年應不少于走訪一次;信用額度在100萬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除業務經理走訪外,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在有可能的情況下總經理)每年必須走訪一次以上。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
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第四章: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部門應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提交給業務部門、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由相關業務人員核對無誤后報經主管及總經理批準進行賬款回收工作。該表由業務員在出門收帳前核對其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不得有損公司形象;
第十八條:業務部門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們報來的〈帳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和反饋信息給主管副總經理。
第十九條:業務人員在與客戶簽定合同或的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如超過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規定處理:
超過1-10天時,由經辦人上報部門經理,并電話催收;
超過11-60天時,由部門經理上報主管副總經理,派員上門催收, 并扣經辦人該票金額20%的計獎成績;
超過61-90天時,并經催收無效的,由業務主管報總經理批準后作個案處理(如提請公司法律顧問考慮通過法院起訴等催收方式),并扣經辦人該票金額50%的計獎成績;
第二十條:財務部門應于月后5日前向業務部門、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該表由相關業務人員核對后報經業務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安排進行賬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一條:業務員在外出收帳前要仔細核對客戶欠款的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數據差錯,有損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預先安排好路線經業務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項收回時業務員需整理已收的帳款,并填寫應收帳款回款明細表,若有折扣時需在授權范圍內執行,并書面陳述原因,由業務經理簽字后及時向財務交納相關款項并銷帳。
第二十二條:清收帳款由業務部門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業務員在外清收帳款,每到一客戶,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業務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機游山玩水。
第二十三條:業務員收帳時應收取現金或票據,若收取銀行票據時應注意開票日期、票據抬頭及其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如不符時應及時聯系退票并重新辦理。若收匯票時需客戶背面簽名,并查詢銀行確認匯票的`真偽性;如為匯票背書時要注意背書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書時背書印章是否與匯票抬頭一致,背書印章是否為發票印章。
第二十四條: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帳款時非經業務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帳款;
第二十五條:收款時客戶現場反映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同意,若在權限外時需立即匯報主管,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客戶以答復。如屬價格調整,回公司應立即填寫價格調整表告知相關部門并在相關資料中做好記錄;
第二十六條: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帳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 發現,一律予以開除,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第五章:壞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兩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25%以上的金額。(注:疏于訪問意謂未依公司規定的次數,按期訪問客戶者。) 第二十九條:業務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帳齡分析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特別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否則此類帳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形成呆帳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以上的金額。
第三十條:業務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業務主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第三十一條:“壞帳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號碼、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業務部門及經理批準后,連同帳單或差額票據轉交業務主管處理。
第三十二條:凡發生.壞帳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第六章:應收賬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條: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帳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帳款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凡離職的,應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離職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帳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就不予辦理離職;
第三十五條:離職業務員經手的壞帳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三十六條:“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并監交人簽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檔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條: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帳單,遇有疑問或帳目不清時應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三十八條:公司各級人員移交時,應與完成移交手續并經主管認可后,方可發放該移交人員最后任職月份的薪金,未經主管同意而自行發放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三十九條:業務人員辦交接時由業務主管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應收帳款交接后一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帳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財務部應隨意對客戶辦理通訊或實地對帳,以確定業務人員手中帳單的真實性。);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帳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下面是我們公司的應收帳款管理概況,肯定存在不盡合理之處,請大家予以指點,謝謝!)
在應收帳款的管理上,公司最高層的態度最最關鍵,因為這會直接決定著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對應收帳款管理的態度。比如我們公司,因為高層非常重視應收帳款回收情況,因此業務主管、財務主管不敢有絲毫怠慢,必然會督促下屬人員做好相應的工作。
我們公司的應收帳款管理,主要是通過財務部門、業務部門來實現的,其中財務部門處于比較強勢的監督控制地位,主要是管理應收帳款,督促業務人員回收貨款,而非直接向客戶催款;業務部門相對顯得弱勢,負責與客戶聯系的一切事宜(包括取得訂單、回收貨款等),并承擔所有回收責任。(這與公司高層的態度直接相關)
我們公司的客戶分為兩類,一類有信用額度及帳期,一類沒有。關于前者,信用額度及帳期一年確定一次,一般根據對方的注冊資金、出貨量、歷史信用狀況等確定。至于后者,一般針對新客戶,而且只是暫時的,條件適當的時候,可以由業務主管提出申請,給予客戶一定的信用額度及帳期。
對于客戶的管理,主要是按區域劃分,不同的區域設置相應的業務主管及業務人員,并形成清晰的責權利關系。
應收帳款管理的具體操作細節: 針對第一類客戶:
客戶要貨的時候,由業務人員幫忙填寫訂貨單。因為業務人員負責的客戶相對固定,因此對于客戶的應收帳款情況就很清晰,所以業務人員自己會注意到該客戶是否有超帳期、超信用額度的狀況,若有,則取消該筆業務,待客戶前面的貨款回收后再予繼續。如果客戶不存在上述情況,則業務人員把填好的訂貨單交給財務。財務取得訂貨單后,就核查該客戶的應收帳款情況,核實出貨金額是否確實在信用額度之內,且無超帳期情況,核實一致則開具增值稅發票,準予出貨,不一致則通知業務人員取消該筆訂單,直到貨款回收后予以繼續。
在上面的程序中,財務人員是控制關鍵點。如果該筆業務不符合應收帳款政策,則財務人員有權利、也有責任取消業務。如果財務人員沒有取消該筆業務,而是準予出貨,那么一旦出現問題他就要承擔責任。一般來講,財務人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不太會允許這種情況發生。
業務人員直接負責應收帳款的回收,他們的報酬就是按照回收額來確定的,所以他們有動力。此外,如果應收帳款沒有及時回收,業務主管、公司高層也將會予以關注(財務人員負責每日提供應收帳款管理報告,有問題的應收帳款一覽無遺),因此業務人員也有壓力。
實施上面的控制程序,一般不會出現超信用額度的情況。而超帳期的情況卻很難控制。對于超帳期的客戶,一方面停止出貨,一方面由業務人員提出申請報告,延長回款期限,并承諾何時按何金額回收,這樣也強化了他們的責任。在這樣的操作程序下,一般來講不太會出現壞帳問題。
針對第二類客戶:
這類客戶由于沒有信用額度和帳期,屬于款到發貨。當客戶要貨時,由業務人員填寫訂貨單,并同時取得支票或其他支付結算憑證,一并提交財務,財務核對無誤后開增值稅發票準予發貨。由于某些原因無法立即取得支票原件時,則先取得支票傳真,由業務人員在傳真上簽字確認后與訂貨單一起提交財務開票發貨。如果業務人員無法提供支票或支票傳真,則財務不予受理,擅自受理則需承擔責任。
款到發貨的方式,具體操作起來很不方便,一般針對新客戶,且是暫時的。時機成熟的時候,可以由業務主管提出申請,給予業務人員一定的支票回收期,或給予客戶一定的信用額度及帳期。如果出了問題,業務主管、業務人員都要承擔責任,所以他們也會比較慎重考慮。
總的來看,我們公司應收帳款管理的特點主要是:
1、公司高層高度關注,這樣的關注是實實在在的,并因為高層的關注,層層往下,高層-->主管-->業務人員,最終使得管理政策的落實。
2、財務部門監控地位的落實,這主要是由1決定的。雖然貨款最終是由業務人員收回的,但是財務人員在其中處于管家地位,并及時上報應收帳款回收情況,使得高層-->主管-->業務人員的層層關注得以具備相應的條件。
3、形成一種清晰的權利、責任關系,主要是通過各種政策、申請報告等書面文件來加以確定。財務人員、財務主管、業務人員、業務主管,都承擔相應的責任,并通過一些書面文件使得責任得到強化,因此每個人都會根據各種政策作出理性的分析決策,實行自己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責任。使得公司得以一種有序的狀態運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確保xx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利益,保證公司現金流,減少問題賬款、壞賬損失,增加有效銷售,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釋義
本辦法所指“應收賬款”指公司因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
第三條 應收賬款的確認
在收入實現時,確認應收賬款。
第四條 應收賬款的計價
應收賬款原則上按照實際發生額計價入賬。
應收賬款計價時要受到公司所給予客戶的信用政策的影響,公司營銷中心應在合同簽定時及時將對客戶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計劃財務部,以便于計劃財務部準確計算應收賬款。
第二章 應收賬款管理中各部門職責
第五條 公司應收賬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質的部門承擔不同的職責。
第六條 公司計劃財務部
(一)負責應收賬款的核算和監控;
(二)負責應收賬款、壞賬準備金的定期分析與通報;
(三)負責壞賬處理的財務操作;
(四)負責制作、發布賬務報表,與客戶對賬,為催收提供賬務數據確認等支持工作;
(五)監控、協調和支持催收工作;
(六)負責問題賬款案件的訴訟工作。
第七條 營銷中心
(一)負責組織各中心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確定客戶等級,制定不同等級客戶的信用限額標準;
(二)負責公司合同款項回收、應收賬款催收;
(三)對照合同,根據計劃財務部所傳遞的信息對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還“往來賬款確認單”的客戶凍結其訂單或停止對其發貨;
(四)協助公司問題賬款訴訟案資料的收集、問題的解決。
第八條 業務員
(一)負責即時向本中心反饋客戶的重大經營信息,更新對客戶的信用政策;
(二)負責所轄客戶的合同款項回收、應收賬款催收工作;
(三)對于逾期 天的應收賬款及時將信息反饋至公司計劃財務部、營銷中心;
(四)協助所轄客戶問題賬款訴訟案件的處理工作。
第三章 客戶信用政策制定
第九條 公司營銷中心負責進行客戶信用調查,并隨時偵察客戶信用的變化(可利用機會通過A客戶調查B客戶的信用情況),建立和維護公司市場信息庫;根據調查結果組織客戶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的制定和評審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
第十條 信用限額是指公司可賒銷某客戶的最高限額,即指客戶的未到期商業承兌票據及應收賬款和按合同應回款未回款的金額總和的最高極限。任何客戶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過信用限額,否則應由業務員、營銷總監、會計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 在公司營銷中心組織下對現有客戶建立“客戶信用卡” 。每半年營銷中心依照過去半年內的銷售業績及信用的判斷,會同計劃財務部確定客戶信用等級,擬定其信用限額(若有設立抵押的客戶,以其抵押標的擔保值為信用限額),經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審批后,遞至計劃財務部會計人員備案。
第十二條 營銷總監、常務副總、總經理可視客戶的臨時變化,在授權范圍內調整對各客戶的信用限額。
第十三條 為適應市場,并配合客戶的營業消長,實際運作中業務員可臨時提出申請調整客戶信用限額,經營銷總監確認、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審批后,可對該客戶調整信用限額。
第十四條 對于新客戶,在合同評審時由營銷中心、計劃財務部綜合考慮客戶基本情況、合同成本及風險情況,確定該客戶信用等級,擬訂其信用限額。
第十五條 未經營銷總監審批,而出現的由于沒有核定信用限額或超過信用限額的銷售而導致的.呆賬,其無信用限額的交易金額,由業務員承擔責任。
第四章 應收賬款管理和催收
第十六條 計劃財務部應認真登記客戶往來賬,按照應收單位、部門或個人分別核算,及時核對、協助催收應收款項。每月向營銷中心發布“應收賬款統計月報”。
第十七條 所有應收款項均按賬齡基準記存。公司負責應收款項的財務人員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賬項(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編制賬齡賬目分析,交財務總監審核。定期向營銷中心發布上個月的應收賬齡分析表。
第十八條 公司負責應收款項的財務人員應經常與客戶保持聯系,每年向客戶發送、回收“往來賬款確認單”,并向營銷中心通報回收情況統計。
第十九條 公司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應遵循“誰經辦,誰負責,及時清理”的原則。計劃財務部定期提供應收賬款回款情況指標,用于對業務部門的考核。
第二十條 營銷中心負責對所負責款項的及時催收,保證合同款項按時到帳。
第二十一條 逾期前的催收
跟單員每月月末統計下月付款客戶名單及合同情況,發送至營銷總監及各業務員處,由業務員對所負責的客戶提前 天進行付款書面提示,提示其制訂付款計劃并按時付款。到付款日業務員要確認客戶是否按時付款,如不能按時付款要督促其 天內給出付款計劃。
第二十二條 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
(一)逾期10天
1. 各業務員負責催收,并及時向營銷總監匯報客戶逾期原因、客戶還款計劃等;
2. 營銷總監視情況組織有關人員協助業務員催收款項;
3. 對于逾期或未逾期的應收賬款,如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該筆賬款視為“問題賬款”,計劃財務部應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時提起訴訟或進行報案。
(1)客戶信用情況嚴重惡化;
(2)客戶惡意變更營業場所;
(3)客戶法定代表人攜款潛逃;
(4)客戶采用詐欺手段(假電匯等)騙取貨物,而后未能將貨款匯出形成逾期賬款的;
(5)客戶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導致我公司產生壞賬的其他情況。
(二)逾期30天
各業務員將客戶逾期情況通知營銷總監及常務副總,由營銷中心、常務副總協助催收。
(三)逾期45天以上
該賬款視為“問題賬款”(具體見第五章),在與客戶協商解決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訴訟。
第二十三條 對于某一客戶累計逾期一定金額的催收
1. 某一客戶累計逾期80萬元以下的,由業務員直接催收;
2. 某一客戶累計逾期在8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下,營銷總監作為催收工作的總負責人。負責指揮、協調催收工作,調動有關資源,促進催收工作的進行。必要時,總負責人應直接與客戶商談、催收。
3. 某一客戶累計逾期超過100萬元,應建立催收臨時小組。總經理或常務副總作為總負責人,營銷總監、業務員等有關人員作為小組成員,協助總負責人的工作。總負責人負責指揮、協調催收工作,調動有關資源,促進催收工作的進行。必要時,總負責人應直接與客戶商談、催收。
第二十四條 對因質量、我方進度或其他糾紛導致客戶付款逾期的,印刷中心或紙品中心須出具申請報告,確定明確的處理辦法和處理期限,由常務副總/總經理審批后,發送至營銷中心繼續執行合同或對該客戶發貨。
第五章 問題賬款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的“問題賬款”,是指本公司業務員于銷售產品(業務運作)過程中所發生被騙、收回票據無法如期兌現或部分貨款未能如期收回超過45天等情況的案件。
第二十六條 因銷售產品(業務運作)而發生的應收賬款,代理業務自發票開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工程業務自發票開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沒有按公司規定辦理銷貨退回,視同“問題賬款”。但情況特殊,經公司總經理特批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條 各業務員負責收回全部貨款。發生“問題賬款”時,應收賬款回收部門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 發生“問題賬款”時,營銷中心和業務員進行相應的考核;
2. 考核結果直接影響業務員的績效工資和銷售提成。
第二十八條 “問題賬款”發生后,業務員應于7日內,據實填寫“問題賬款報告”,并附有關證據、資料等,由營銷總監查證并簽署意見后,遞交至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處理。
第二十九條 由業務員組織填寫“問題賬款報告”。基本資料欄,由計劃財務部會計人員填寫;經過情況、處理意見及附件明細等欄,由業務員填寫。
第三十條 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應于收到“問題賬款報告”后2個工作日內,與業務員及營銷總監協商,了解情況后擬訂處理辦法,經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批示后,協助業務員處理。
第三十一條 業務員填寫“問題賬款報告”時,應注意:
(一)務必親自據實填寫,不得遺漏;
(二)發生原因欄應簡要注明發生原因;
(三)經過情況欄應從與客戶接洽時,依時間的先后,逐一寫明至填報日期止的所有經過情況。本欄空白若不夠填寫,可另加白紙填寫;
(四)處理意見欄供經辦人自己表明賠償意見,如有需部門協助者,需在本欄內填明。
第三十二條 未按以上規定填寫“問題賬款報告”者,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應退回業務員,請其于收到原報告的3天內重新填寫提出 。
第三十三條 “問題賬款”處理期間,業務員及營銷總監應與相關部門充分合作。對于計劃財務部或其他有關部門提出的配合查證等要求,該營銷中心有關人員不得拒絕或借故推拖。
第三十四條 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該部門處理的“問題賬款”,自該“問題賬款”發生之日起30天內,尚未能處理完畢(指出現階段性結果),應報告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
第三十五條 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對“問題賬款”的受理,以“問題賬款報告”的收受為依據,如情況緊急時,應由業務員先以口頭提請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處理,但業務員應于次日補具報告。
第三十六條 業務員未據實填寫報告書,以致妨礙“問題賬款”的處理,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可視情節輕重報請公司懲處。
第六章 壞賬處理
第三十七條 壞賬是指公司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極小的應收賬款。
第三十八條 壞賬的確認
(一)債務單位破產或撤消,依法定程序清償后,無法收回的應收款;
(二)債務人死亡,無遺產或遺產不足清償,無法收回的應收款;
(三)債務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償債義務,現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
第三十九條 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提取壞賬準備:
(一)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以及未到期的應收款項;
(二)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債務重組,或以其他方式進行重組的;
(三)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四)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第四十條 公司按照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
第四十一條 計劃財務部按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壞賬準備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沖減公司當年利潤,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為:
應收賬款賬齡 比例(%)
1年以內(不包括1年) 5
1-2年(包括1年,不包括2年) 10
2-3年(包括2年,不包括3年) 20
3-4年(包括3年,不包括4年) 30
4-5年(包括4年,不包括5年) 50
5年以上(包括5年) 100
第四十二條 對于特殊的壞賬項目,公司計劃財務部經財務總監批準后可按較高的比例計提壞賬準備。
第四十三條 計劃財務部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四十四條 公司計劃財務部經理應每季檢查應收款項。壞帳的核銷在董事會授權金額范圍內由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批準核銷,超過董事會授權金額的核銷需要報董事會批準。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內的應收賬款是指公司在正常的經營活動中,公司的工程經過雙方確認工程量,且按照合同客戶方應該付款,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付款所形成的往來款項。
第二條:根據合同規定,客戶應該預付工程款的,且已實際付款形成的預收工程款,也納入本制度管理。
第三條:應收票據管理也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應收賬款管理的基本目標是支持公司營銷活動,降低公司應收賬款的投資損失和管理成本,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
二、應收賬款管理的職責
第一條:公司的應收賬款管理分別由總經理、財務部、銷售部、工程部、法務部負責,各部門各司其職,分別對應收賬款管理活動中不同的職能負責。
第二條:總經理的職責
1、總經理對公司應收賬款管理付全部責任。
2、負責審批具體客戶的收賬方針和策略。
3、負責指導、監督各個職責部門在應收賬款管理活動中的相關工作。
第三條:財務部的職責
1、財務部負責應收賬款的核算工作,應該在應收賬款發生之日或應該確認之日及時準確地確認應收賬款。預收賬款發生后,及時組織收款并進行會計核算。
2、財務部負責組織應收賬款對賬工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10
1 目的
為了加強企業對應收賬款的管理,避免、減少壞賬損失的發生,提高企業的經濟利益,制定本辦法。
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參與應收賬款管理活動的各相關部門。
本辦法明確了參與應收賬款管理活動的相關部門的職權、責任;規定了本公司應收賬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壞賬核銷的管理程序。
定義
應收賬款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收取的款項及代墊的運雜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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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組織與職責分工
4.1.1 財務部負責銷售與收款等應收款項的結算與記錄,監督管理貨款回收。
4.1.2 負責本公司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與控制。
4.1.2
根據壞賬損失的處理程序核銷處理壞賬損失。
4.2.1 業務部負責處理客戶管理,簽訂合同、執行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4.2.2 負責催收貨款、對賬確認債權、取得貨物簽收回執、銷售退回審批。
5.2 應收賬款的催收
5.2.1 銷售部業務經辦人員對其經辦的應收賬款全程負責,并對客戶的經營情況、催 付能力進行追蹤分析,及時了解客戶資金持有量與調劑程度,保證應收賬款的回收。
5.2.2 銷售業務人員應對應收賬款客戶分類管理,信用期限內的應收賬款應及時提醒 客戶按約付款,不能放松監督以防發生新的拖欠。超過信用期的應收賬款,銷售業務人員提交分析說明及清收措施交銷售部門領導審閱。對于惡意拖欠、信用品質不良的客戶應當從信用清單中除名,并加緊催收。催收無果而金額較大的應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對于超過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記錄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戶,爭取在延續、增進相互業務關系中妥善的.解決應收賬款拖欠問題,如果逾期的應收賬款金額較大,應在訴訟時效內及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5.2.3 銷售業務人員工作調動,該銷售業務人員經辦或接管的應收賬款應作為主要內 容逐筆進行交接,后任業務人員必須接任應收賬款清欠責任,發生逾期呆賬、壞賬的, 應根據具體情況同時追究前任、后任銷售人員的責任。
5.3 應收賬款的清查
5.3.1 業務人員應定期與客戶對賬,對賬結果可使用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加以確認。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應由雙方蓋章,并及時交財務部,確保債權明確有效。雙方對賬有問題的,必要時由財務部提供對賬支持,和業務人員共同與客戶對賬。
5.3.3 財務部在清查應收賬款時,相對應的應付款項應當一并清查。對既有債權又有 債務的同一債權人,應由銷售部、采購供應部共同說明情況,經銷售部、采購供應部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進行賬務抵扣處理,以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數額。
5.4 應收賬款的考核
5.4.1 財務部負責核定應收賬款占用額、賬齡結構和周轉期,并分解到各業務分部,與 銷售額、回款率一并考核。
5.4.2 公司對造成壞賬損失的銷售業務人員,追究責任,扣減提成獎勵。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11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保證企業最大可能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同時防范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減少壞賬損失,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稱的應收賬款,包括賒銷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和企業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主要包括應收銷貨款、預付購貨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2章賒銷業務管理
第3條在貨物銷售業務中,凡客戶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須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填寫賒銷的“開據發票申請單”,注明賒銷期限。
第4條銷售經理按照客戶信用限額對賒銷業務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開票,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5條應收賬款主管應定期按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
第6條應收賬款超過信用期限3日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上報財務經理,并及時通知銷售經理組織銷售業務員聯系客戶清收。
第7條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8條銷售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須按照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銷售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3章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9條應收賬款主管應于每月最后3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提交給財務經理、銷售經理及營銷總監。
第10條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的客戶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
第11條銷售部應嚴格按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門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
第12條清收賬款由銷售部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銷售業務員在外清收賬款時,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銷售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
第13條銷售業務員于每日收到貨款后,應于當日填寫收款日報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業財務部。
第14條銷售業務員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賬款時,非經銷售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賬款。
第15條銷售業務員收款時對于客戶現場反映的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給予答復,若在權限外需立即匯報銷售經理,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予客戶答復。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分別給予罰款或者開除處分,并限期補正或賠償,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4.代銷其他廠家產品。
5.截留,挪用,坐支貨款不及時上繳。
6.收取現金改換承兌匯票。第4章應收賬款交接第17條銷售業務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
第18條凡銷售業務員調崗的,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賬款、庫存產品等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移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
第19條凡銷售業務員離職的',應在30日前向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20條離職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21條銷售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1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第22條離職銷售業務員經手的壞賬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23條“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業檔案存留一份。
第24條銷售業務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賬單,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銷售經理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25條銷售業務員辦交接時由銷售經理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
第26條應收賬款交接后1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賬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
第27條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賬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第4章附則
第28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財務部。
第29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銷售公司的產品,同時要以最小的壞帳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的縮短應收帳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應收帳款,包括發出產品賒銷所產生的應收帳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具體有應收銷貨款、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三方面的內容。 第三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財務部門和營銷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營銷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財務部門和營銷部門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第二章 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第四條 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營銷部門完成,公司營銷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營銷部總監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行政部,一份保存于公司營銷部,營銷總監為該檔案的最終責任人,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A、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市場產品銷售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訪問收集來的;
B、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C、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D、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第五條 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負責各區域、片的業務員負責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數在兩次以上,且單次交易額達到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為資料收集的范圍,時間期限為達到上述交易額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內完成并交營銷總監匯總建檔。 第六條 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慎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份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況,隨時匯總整理后交營銷總監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第八條 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負責各市場區域的業務主管、營銷經理、營銷總監、在總經理的主持下召開客戶信用審查會,按季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
第九條 客戶信用審查會對市場客戶的資信狀況和銷售能力在業務人員跟蹤調查、記錄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每個客戶可以享有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由營銷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第十條 每個客戶都要求收集基本的信息資料,并匯總制成電子版本,并實時更新,每季度抄送財務部門備存一份。電子版本表格另行制定。
第十一條 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由營銷總監、財務經理及總經理組成)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第三章 產品賒銷管理
第十二條 財務部門內主管應收帳款的會計每十天對照《應收賬款動態分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帳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帳款的回收和結算。超過信用期限10天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通知主管的財務部門經理,由財務經理匯總并及時通知營銷部門主管及業務跟單員立即聯系客戶催收。
第十三條 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
保或總經理授權特批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十四條 業務員在簽定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必須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財務部、營銷主管及總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十五條 對信用額度在100萬元以上,信用期限在1個月以上的客戶,營銷總監每年應不少于走訪一次;信用額度在300萬以上的信用期限在1個月以上的,除營銷總監走訪外,主管市場的總經理每年必須走訪一次以上。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第四章 應收帳款監控制度
第十六條 財務部門應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動態分析表》,提交給營銷部門、總經理。每月初5日應收賬款會計提供所有欠款客戶對賬單并與業務跟單員核對,核對確認后財務負責打印出客戶對賬單,并交給業務員到企業進行對賬確認,業務跟單員應負責落實客戶對賬單每月12日之前收回,并及時送交財務部存檔。
第十七條 財務部門應嚴格對照《客戶信用額度表》和《應收賬款動態分析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和反饋信息給營銷部主管及總經理。同時應檢查實際收款客戶與銀行回單客戶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應查明原因,并及時報財務經理處理。
第十八條 業務人員在與客戶簽定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客戶信用額度表》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如超過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規定處理:
超過1-10天時,由經辦人上報營銷部門主管,并電話催收;
超過11-60天時,由營銷部門主管上報總經理,派員上門催收并扣經辦人該票金額20%的計獎成績;
超過60天時,并經催收無效的,由總經理報董事長批準后作個案處理(如提請公司法律顧問考慮通過法院起訴等催收方式),并扣經辦人該票金額50%的計獎成績;
以上所有貨款催收的.實際情況及結果,跟單業務員均要及時在《應收賬款超期催款記錄表》登記,并于每月末抄送財務部一份。
第十九條 業務員外出催帳要按財務部確認的催款對象及催款額進行催款。
第二十條 催收或清收帳款由營銷部門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業務員在外催收或清收帳款,每到一客戶,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營銷總監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機游山玩水。
第二十一條 所有客戶的賬款均應按銷售合同確定的收款方式收款。
第二十二條催收或清收時,客戶現場反映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同意,若在權限外時需立即匯報主管,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客戶以答復。如屬價格調整,回公司應立即填寫價格調整表告知相關部門并在相關資料中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
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催收帳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第五章 壞帳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兩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五條 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應按公司相關內部規則的規定賠償。
第二十六條 營銷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帳齡分析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特別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否則此類帳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形成呆帳時,業務人員應按公司相關內部規則的規定賠償。貨款期限到后超過6個月仍未收回的視同呆壞賬。
第二十七條 業務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業務主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第二十八條 凡發生壞帳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按公司相關內部規則的規定賠償。
第六章 應收帳款交接制度
第二十九條 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帳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帳款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接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凡離職的,應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之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離職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 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帳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一條 離職業務員經手的壞帳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三十二條 “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并監交人簽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檔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三條 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帳單,遇有疑問或帳目不清時應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各級人員移交時,應與完成移交手續并經主管認可后,方可發放該移交人員最后任職月份的薪金,未經主管同意而自行發放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三十五條 業務人員辦交接時由業務主管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應收帳款交接后一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帳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
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帳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第三十七條 其他
1、該管理制度經批準日起執行。
2、“其他規定”與本制度有相矛盾之處的“其他規定”經董事會通過的以“其他規定”為準,“其他規定”未經董事會通過的以本制度之規定為準。
3、本辦法未涉及及不詳清楚的部分以財務的解釋為準。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13
1、總則
1.1本制度內的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各種運雜費。
1.2根據合同規定,客戶需預先支付貨款的,且已實際付款形成的預收款的,也納入本制度管理。
1.3應收票據管理也適用本制度。
1.4應收賬款管理的基本目標是支持公司營銷活動,降低公司應收賬款的投資損失和管理成本,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
2、應收賬款管理的職責
2.1公司的應收賬款管理分別由總經理、銷售副總、財務部、銷售部負責,各部門各司其職,分別對應收賬款管理活動中不同的職能負責。
2.2總經理和銷售副總的職責
2.2.1對公司應收賬款管理付全部責任。
2.2.2負責審批客戶的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
2.2.3負責審批具體客戶的收賬方針和策略。
2.2.4負責確定在應收賬款管理活動中相關部門、員工的責任。
2.3財務部的職責
2.3.1財務部負責應收賬款的核算工作,應該在應收賬款發生之日或應該確認之日及時準確地確認應收賬款。預收賬款發生后,及時組織收款并進行會計核算。
2.3.2財務部負責應收賬款對賬工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和客戶財務部核對往來款項,并取得客戶對往來賬戶發生額、余額的書面認可。
2.3.3對賬工作的頻率要根據和客戶往來的頻繁程度確定,一般應該不少于半年一次。
2.3.4財務部負責具體收款手續的辦理,在銷售部和客戶達成付款一致意見后,財務部可以派人到客戶方完成收款工作。特殊情況下,銷售部可以代替財務部辦理收款手續,但必須在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款的方式下才可以代替,且事后收款的工作結果必須得到財務部的認可。
2.3.5財務部要定期對應收賬款進行賬齡分析,督促各責任部門按時回收貨款。
2.3.6財務部負責編制應收賬款催收通知書,交業務人員、銷售部進行賬款催收。對經過長期催收,確實沒有回收可能性的應收賬款,財務部負責組織材料申報核銷。
2.3.7應收賬款經批準核銷后,財務部應該設立專門的登記簿登記已核銷的應收賬款,并且要定期檢查,如果日后能夠回收,應該及時回收。
2.3.8財務部負責公司應收賬款的信用管理,負責公司信用標準、信用條件的制定,負責審查客戶的信用條件、經營部的信用調查報告和給客戶信用額度的最終審定。
2.3.9財務部要主動和客戶方財務部門建立聯系,必要時協助收款。
2.4銷售部的職責
2.4.1負責和客戶協調,解決應收賬款回收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對賬款的回收承擔最終責任。
2.4.2在貨物銷售期間,銷售部是主要的收款責任人,如出現合同糾紛的情況下,銷售部應盡力解決,如實在無法解決,報請副總,請律師出面解決。糾紛解決后銷售部負責收取甲乙雙方確認的.貨款。
2.4.3銷售部在合同簽訂后,應該弄清楚客戶付款程序、不同部門在付款工作中所承擔的責任,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等內容,以便公司的相關部門對口開展工作,保證貨款的按時回收。
2.4.4銷售部負責按照規定的信用調查標準,開展信用調查,提交信用調查報告,經審定后通知客戶。
3、應收賬款的核算
3.1應收賬款的確認
3.1.1應收賬款的確認和與銷售商品收入確認密切相關,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五個條件的,才能加以確認。
3.1.2企業銷售商品在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情況下,即使貨款尚未收到,也應確認收入并作為應收賬款入賬。
3.2應收賬款的會計核算
3.2.1應收賬款的會計處理參照本公司財務核算制度。
3.2.2應收賬款要按客戶核算,代墊或代收款項,也一致核算到客戶。
3.2.3當公司收到的是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時,要及時把款項從應收賬款賬戶中轉到應收票據賬戶。
3.2.4預收賬款是指公司和客戶簽訂的合同中,要求客戶在協議開始履行前,預付給公司的貨款。當公司預收賬款數額比較小時,可以直接在應收賬款賬戶核算,收到款項時記賬戶的貸方,收入確認時記借方。
3.2.5當發生以資產抵付應收賬款的情況時,要把款項以協議規定的抵債額度從應收賬款賬戶中轉出,按物資評估的價值記入資產賬戶,發生的損失記入當期費用。
4、應收賬款信用管理
4.1客戶信用額度管理
4.1.1公司的應收賬款管理實行以客戶信用額度為中心的管理方法。
4.1.2客戶信用額度是指公司根據應收賬款管理政策的規定,對客戶最高賒欠的額度。
4.1.3應收賬款管理政策是指公司對應收賬款管理與控制而確立的基本原則與行為規范。
4.1.4公司應收賬款管理政策由財務部負責,銷售部參與制定,總經理審核后下發執行。
4.2應收賬款管理政策包括的主要內容
4.2.1信用標準:是客戶獲得公司商業信用額度所具備的最低條件,以預期的壞賬損失率表示。
4.2.2信用條件:是客戶享受公司給予信用期限時所要承擔的其他條件。
4.2.3應收賬款收賬政策:是指客戶違反信用條件,拖欠甚至拒付賬款時企業所采取的收賬策略與措施。企業在組織催收時,也必須權衡催賬費用與預期的催賬收益的關系問題。
4.2.4銷售負責對客戶信用水平的調查,填寫客戶信用調查表。
4.2.5財務部負責審核,提出客戶的信用評級,根據客戶銷售額度大小,確定客戶的信用額度,上報總經理審批確定客戶的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經營部負責通知客戶的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
4.2.6客戶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實行動態管理,一般一年進行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
4.2.7財務部負責監控公司應收賬款信用管理的執行,銷售部負責實施。在貨物銷售的過程中,要嚴格控制信用額度,不得超額,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審批。
4.2.8銷售部在執行過程中要密切注意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及其他情況,多渠道地掌握客戶資料,分析預測客戶的未來發展情況及存在的償債風險。
5、應收賬款分類
5.1公司應收賬款實行分類管理,賬齡時間的長短為分類的基本標準,并結合客戶經營情況和還款意愿。
5.2應收賬款分為正常應收賬款、逾期應收賬款、呆滯應收賬款和呆賬,具體標準如下:
5.2.1正常應收賬款:賬齡在信用期內或超過信用期不足20天。
5.2.2逾期應收賬款:賬齡超過信用期20天且在90天內。
5.2.3呆滯應收賬款:賬齡超過信用期90天且在360天內。
5.2.4呆賬:賬齡超過信用期360天以上。
5.3發生了以下情況,應收賬款可以直接劃入呆賬。
5.3.1債務人經法院宣告破產或進入破產程序。
5.3.2債務人明示拒絕還款。
5.3.3債務人雖然有還款意愿,但其經營狀況急劇惡化,從較長時期看沒有好轉的可能。
5.3.4債務人遭受了巨大的自然災害,短期內難以恢復。
5.3.5其他在公司年度應收賬款管理政策中規定的情況。
5.4財務部負責應收賬款的分類,每月在進行賬齡分析的同時進行應收賬款的分類。
5.5銷售部負責收集客戶的經營信息并及時通知財務部進行分類調整。
5.6公司要對逾期的應收賬款和呆滯給予特別關注,要采取各種方式努力清收。
5.7公司要對呆賬應收賬款指定專人負責采取必要的手段清收,年末要從公司的整體績效考核利潤指標中全額扣除呆賬應收賬款,以后實際收回時計入當年績效考核利潤指標里。具體扣除標準要由年度應收賬款管理政策規定。
6、應收賬款的催收
6.1財務部每月要對應收賬款進行賬齡分析,根據賬齡和應收賬款的狀態,填寫應收賬款催款通知書,總經理簽發后交銷售部負責催收。
6.2財務部每季度要組織召開由總經理主持的應收賬款評審會,評價各客戶應收賬款收回的可能性,確定具體客戶的收賬方針。
6.3基本的營收賬款收賬政策根據應收賬款回收可能性確定,可以按以下標準把握:
6.3.1回收可能性在90%以上,一般不要打擾客戶,等待客戶主動付款。
6.3.2回收可能性在70%-90%之間,可以措辭委婉地催收,盡量取得客戶方對催收應收賬款的理解。
6.3.3回收可能性在50%-70%之間,應頻繁地信件催款、電話催詢及人員上門催收。
6.3.4回收可能性在50%以下,應措辭嚴厲,必要時提請有關部門仲裁或提請訴訟。
6.4負責催收應收賬款的員工要根據公司確定的收賬方針對不同的客戶采取不同的手段,無論是否能夠收回款項,每次必須要求對方簽收逾期催款函,交財務部存檔。
6.5負責催收應收賬款的員工每次催款要填寫收款情況報告表。
6.6催收應收賬款發生的費用要列入部門費用管理,一般要包括差旅費、必要的招待費、人員工資和訴訟費。年初計劃階段,經營部要根據當年應收賬款催收計劃,制定相應的費用計劃,經審批后執行。
6.7當發生以資產抵付應收賬款的情況時,財務部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抵債物資進行評估,如果有損失及時確認。抵債物資收回后,如果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則交相關部門使用,否則,盡快組織拍賣變現。
6.7發生以資產抵付應收賬款的事件后,如果造成了損失,要落實到人,按各自應該收款的額度分攤損失額,然后再乘以賠償比例,具體比例在公司的年度應收賬款管理政策中規定。
7、應收賬款的損失確認
7.1符合下列條件的應收賬款可以確認損失:
7.1.1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其剩余財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
7.1.2債務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蹤,其財產或遺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
7.1.3債務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以其財產(包括保險賠償等)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賬款。
7.1.4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經法院裁決,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賬款。
7.1.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應收賬款。
7.1.6公司根據管理的需要設定的應收賬款核銷條件。
7.2確認應收賬損失的程序
7.2.1應收賬款的損失確認由財務部負責申報,銷售部負責收集材料,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2.2應收賬款損失確認后,財務部要組織召開由總經理主持的責任討論會,分析應收賬款損失的原因、相關的責任人及給予的處罰。
7.2.3財務部負責其他應收賬款核銷后的事務處理,包括向稅務局申報應收賬款損失。
7.2.4財務部向稅務局申報損失最遲不得超過第二年后45日,超過后稅務局不予核銷,由于稅務局不核銷給公司造成不能抵扣所得稅的損失,追究財務部處罰,如因銷售部不提交相關材料,追究銷售部責任。
7.2.5核銷后的應收賬款經過公司員工努力又重新收回或部分收回,公司應該給予相關人員獎勵。
7.2.6本公司壞賬損失采用直接轉銷法,實際發生壞賬時,確認壞賬損失,計入期間費用,同時注銷該筆應收賬款。
8、應收票據管理
8.1應收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公司在收到票據后,要交專人保管。
8.2應收票據在到期前或辦理貼現前,要和公章印鑒分開存放,嚴禁提前背書。
8.3應收票據到期后,財務部要及時到銀行辦理委托收款手續。
8.4公司資金不足時,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可以持承兌匯票到銀行辦理貼現。
8.5應收票據無法收現金時要及時從應收票據賬戶轉到應收賬款賬戶。
8.6公司在收到承兌匯票時,要根據承兌匯票到期日計算貼現費用,業績考評計算回款時要扣除貼現費用。
9、附則
9.1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9.2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執行,修改時也必須經過總經理批準。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14
總則
第一條 為盡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銷售產品,縮短應收帳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防范經營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應收賬款是指公司采取賒銷方式銷售產品形成的應收而尚未收回的貨款,包括已經開具銷售發票形成的應收賬款、發出商品、暫借商品。
第三條 應收帳款的監督控制部門為公司財務部,管理執行部門為業務發展部、外貿部。財務部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業務發展部、外貿部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財務部和業務發展部、外貿部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第四條 業務發展部、外貿部負責客戶信息檔案的建立。客戶信息檔案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信息:
1、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注冊資金、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
2、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3、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4、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第五條 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業務發展部、外貿部各區域業務人員負責收集。
第六條 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慎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份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重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第七條 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況,隨時匯總整理后交區域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第八條 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負責各市場區域的業務主管、區域經理、財務部經理、在負責銷售的副總經理主持下按年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
第九條 信用額度和期限確定以后,由業務發展部、外貿部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第十條 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特殊情況下,業務發展部、外貿部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產品賒銷的管理
第十一條 業務員在簽定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必須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主管業務經理申請,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銷售副總經理批準方可蓋章發出。
第十二條 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必須由經辦業務員先填寫賒銷《申批單》,由業務發展部、外貿部經理嚴格按照預先評定的信用限額內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十三條 財務部主管應收帳款的會計每月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帳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帳款的回收和結算。凡超過信用期限的,及時通知財務部經理,由財務部經理匯總并及時通知業務部門立即聯系客戶清收。
第十四條 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十五條 財務部門應于月后10日前提供一份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提交給業務發展部、外貿部,相關業務人員核對無誤后,報業務發展部、外貿部經理,業務發展部、外貿部據此編制清收計劃,經分管銷售的副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賬款回收工作。
第十六條 業務發展部、外貿部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的〈帳齡明細表〉以及編制的清收計劃,及時清收欠款。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并將反饋信息給財務部和有關公司領導。
第十七條 對超過收款期限一個月以上的,由財務部下達限期清收通知,限令經辦業務員催收。超過規定期限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按公司每年下達的銷售經濟責任制規定考核執行。其中:
1、逾期三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財務部按照國家規定計提壞賬準備,提取的壞賬準備視同經辦業務員發生的費用處理。
2、逾期六個月以上的,財務部或著審計部介入催收,發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或責任部門承擔。
第十八條 業務人員在收取欠款時,若收取的欠款金額大于應收帳款時,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帳款。
第十九條 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帳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一律解除勞動合同,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4、貪污、挪用貨款。
壞賬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業務人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本部門經理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主管銷售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導致公司蒙受壞賬損失時,由公司根據業務人員當年的銷售業績,按一定比例賠償經濟損失。
計算公式:壞賬賠償額=壞賬損失額×壞賬賠償率
1、壞賬賠償率根據壞賬損失率確定:
壞賬損失率小于2‰的,壞賬賠償率為20%;壞賬損失率大于2‰(含)不足4‰的,壞賬賠償率為30%;壞賬損失率4‰以上的,壞賬賠償率為40%。
2、壞賬損失率=壞賬損失額/該業務員當年的銷售額
3、業務發展部、外貿部經理、分管銷售的副總經理對壞賬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分別按業務人員賠償額的20%、30%賠償公司損失。
4、計算的壞賬賠償數額當年業務人員銷售提成不足以抵扣或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批扣減;如果經過業務人員的努力,以后的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經公司研究決定可以給予適當的豁免賠償。
第二十二條 業務發展部、外貿部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形成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和措施。
第二十三條 業務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部門經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由經辦人員負責處理抵頂來的貨物。但不得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應收賬款交接制度
第二十四條 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帳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帳款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
第二十五條 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帳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的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六條 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帳單,遇有疑問或帳目不清時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七條 業務人員辦交接時由部門經理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訴民事、刑事責任。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公司20xx年銷售政策涉及本制度內容的,上半年按20xx年銷售政策執行,下半年按本制度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15
應收賬款實質是我們為了擴大銷售而向客戶提供的一種商業信用,與銀行貸款有著相似的地方,都是為客戶提供的一種信用,不同的是銀行信用以擔保、抵押、客戶信譽為基礎,應收賬款以商品或勞務的交易為基礎。賒銷與收款構成企業整個經營活動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從某種意義上講,當賒銷出去的商品通過收款最終變成企業的貨幣資金時,才真正稱得上銷售活動的完成。我們可以結合自身的經營特點,借鑒銀行的信貸政策,制訂一個有效的資金管理制度,以降低應收賬款的回收風險。應收賬款回收制度中應至少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銷售與收款的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是目前社會各界談論較多的話題。什么是內部控制?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為了實現其經營目標,保護資產的完整,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保證各部門經濟活動協調有效的運轉而形成的內部自我調節和控制的系統。那么如何抓好銷售與收款的內部控制?這要從銷售與收款的業務流程說起,銷售與收款的業務流程包括向顧客接受訂貨單、核準賒銷、發運商品、開列銷貨發票、記錄收益和應收款,以及記載現金收入等程序和方法。此項內部控制,應堅持審批與執行分管原則,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如接受客戶訂單的人,不能同時負責核準付款條件和客戶信用調查工作;填制銷貨通知的'人,不能同時負責發出商品工作;開具發票的人,不能同時負責發票的審核工作;辦理各項業務的人,不能同時負責該項業務的審核批準工作;記錄應收賬款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貨款的收取和退款工作;會計人員不能同時負責銷售業務各環節的工作。此項組織規劃控制與訂單、價格、發票、收款、售后服務、內部審計等控制一起組成一個銷售與應收賬款內部控制系統。一個有效運行的銷售與應收賬款內部控制系統可以通過不同崗位的牽制與協調及時傳送、反饋銷售與收款過程中的各種信息,是防范、降低應收賬款回收風險的前提。
二、客戶資信的調查與評價,客戶資信檔案的建立。
客戶資信程度的高低通常取決于以下五個方面,即人們常說的5c:信用品質(character)、償付能力(capacity)、資本(capital)、抵押品(collateral)、經濟狀況(conditions)。根據這五個方面設計一組具有代表性,能夠說明客戶信用品質、付款能力和財務狀況的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如賒購付款履約情況、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存貨周轉率等等,作為信用風險評級指標,根據各項指標的重要性確定其相應的風險權數,然后對客戶資信展開調查,計算各客戶累計風險系數,按照客戶累計風險系數進行排隊,給客戶打分,評定客戶的信用等級,并對客戶檔案資料實行動態管理,實時更新。這樣可以及時獲取有關外界環境變化的信用,調整客戶的信用等級記錄,改變自己的銷售策略;同時還可以審查舊的信用標準是否需要調整。對長期往來的客戶,應當建立起完善的客戶資料。
三、銷售合同的簽定、信用條件的制定。
對賒銷的客戶一定要簽定銷售合同,銷售合同里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給客戶什么樣的信用條件。信用條件包括信用期限、信用額度和現金折扣。寬松的信用條件會產生大量的應收賬款,反之,偏緊的信用條件會減少應收賬款的資產占有率。應收賬款的余額大,則風險大;余額小,則風險小。當我們決定給客戶賒銷時,給予客戶什么樣的信用條件呢?我認為應當以客戶為我們所創造的邊際收益作為主要標準。邊際收益是賒銷額扣除變動成本和信用成本后的余額。綜合客戶的年購貨額、信用等級,比較不同信用條件下客戶為企業帶來的經濟收益和企業為客戶付出信用的機會成本、壞賬損失、收賬費用,選擇給企業帶來收益最大、壞賬風險最小的方案,最大限度地防止客戶拖欠賬款。制定信用條件時,還應結合企業自身的資金運轉能力和承受風險的能力以及同行業競爭對手的情況加以考慮。
四、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
對于已發生的應收賬款,我們還應當加強日常管理工作,采取有力的措施進行分析、控制,及時發現問題,提前采取對策。日常管理的工作需要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分工協作完成。
1.應收賬款追蹤分析。市場供求關系瞬息萬變,客戶以賒銷方式購入商品后,客戶所賒購的商品能否順利地實現銷售與變現,履行賒購企業的信用條件,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市場供求狀況;客戶的信用品質;客戶的現金持有量與調劑程度。但不管何種原因,每一筆賒銷業務發生后,為了按期收回應收賬款,順利地完成從商品到貨幣的轉換過程,防止應收賬款遭受拖欠甚至發生壞賬損失,都需要對應收賬款的運行過程進行追蹤分析。
2.定期分析應收賬款賬齡,及時收回應收賬款。企業應收賬款發生的時間不一,有的尚未超過信用期,有的已經逾期。一般來講,逾期時間越長,越容易形成壞賬。所以財務部門應定期分析應收賬款賬齡,向業務部門提供應收賬款賬齡數據及比率,催促業務部門收回逾期的賬款。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都應把逾期的應收賬款作為工作的重點,分析逾期的原因:客戶的信用品質發生變化了嗎?還是因為市場變化,客戶賒銷商品造成庫存積壓?客戶的財務資金狀況因什么原因惡化?等等。考慮每一筆逾期賬款產生的原因,采取相應的收賬方法。
3.實行滾動收款。根據每一筆應收賬款發生時間的先后滾動收款,可以及時了解客戶賒購商品的銷售動態,及時了解客戶的財務資金狀況,及時處理有關業務事宜,還可以減少對賬的工作量。
4.建立壞賬準備金制度。無論一個企業的貨款回收政策制定得多么完善,落實得多么徹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壞賬損失仍然是無法避免的,有的是因為債務人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有的是因為債務人破產,有的是因為債務人突然死亡,有的是因為債務人涉及訴訟案件,有的是因為新實施的法律法規對債務人不利,有的是因為市場供求發生變化、商品供過于求等等原因而導致債務人財務狀況暫時或長期的惡化。這些都會導致該項應收賬款部分或全部無法收回。因此,按照財務謹慎性原則要求,應根據賬齡逾期的程度或應收賬款的總額合理地估計壞賬的風險,并建立壞賬準備金制度。當發生壞賬時,用提取的壞賬準備金抵補壞賬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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