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的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1、開、關門時間:
冬季:早上6:50開,晚上9:40關;
夏季:早上6:30開,晚上10:10關。
2、早上學生到校后直到下午放學業,除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外,其余同學不得出校門,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必須憑特殊校牌方可進出校門,校牌不可轉借、轉讓;無理取鬧或強行進出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后果的要后果自負。
3、學生及家長外來人員上課時間不得到校內會見學生和老師,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準。
4、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和搭人,未經許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禁止收購、買賣東西等其它閑雜人員進校。教職工來客和家長來訪,門衛應查詢核實,學校友鄰單位及領導來校也應該接受查詢。其它外來人員應無條件接受門衛查詢并作好登記,經門衛允許后方可入校,如強行入校,情節嚴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報請派出所處理。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校騎車、打球和進行影響學校工作、教學秩序的活動。
7、從早上7:50至晚上19:00為門衛值班時間,冬季從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時間內擅自離開崗位者,看時間長短,按曠課折算處理。
8、門衛未站崗時間應對校內安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有異常及時登記報有關領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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